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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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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那年,我认识了路兴。只是无意间他望向我的那刻,我相信了爱情。在一个少女心目中,爱情是神圣而又伟大的。
每天我最热忱做的事情便是走向他所在的那间教室,我们的教室隔的有些远,每次我拉着同桌往相反的方向上厕所只是为了远远地能够看见他,那些年,我的生活里都是路兴,可惜的是,他的生活里没有我。
事后那么多年,每当我回忆起那些执着的岁月,也只是莞尔一笑,我爱过他,不后悔。那是我的青春,多么美好啊!
第一次写情书的心情我记得。我的文笔不好,为了能够准确地传达我对路兴同学的情感,我向情感专家陈墨同学请教,那个年代开头最常见的就是“也是这样的天气,给了我如许感动,使我想写一封信,你大概还不知道我是谁,我只不过是你生命中极其短暂的一个过客,甚且可能不曾占有任何位置,我是初三三班的沉筱,我喜欢你。”我仍能够记得写完之后的激动心情,这是我的初恋。
我记得我小心翼翼地走到他的教室,正好那天他在走廊和朋友聊天,我低着头走过去,将情书递给他,羞涩地说:“路兴同学,我喜欢你。”
我只记得他的脸庞没有笑意,只是他身边的男同学噗嗤笑了一声:“又有人给你送情书了。”
见他没有反应,我尴尬地快速跑了。我喜欢过他,可是他不喜欢我,从一开始就是。后来,好友怕我伤心没有告诉我,其实在我递出情书的下一刻它就在了教室的卫生角里。怕我伤心,没敢和我讲起。
我是一个执着的人,认定一件事情便会坚持下去,我送了很多次情书,他也和我说了很多次“我不喜欢你。”
我仍旧不放弃。
后来啊,他说,从没见过像我这样不知羞耻的女孩。只是因为喜欢他,就变成了我的罪过。这种原罪,充斥着我的高中三年,我不知为何会喜欢上这样一个辜负我心意的男子,后来高中毕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大概他也希望此生再也不用遇见我。
这是我的初恋。无疾而终。
我仍记得那年下了一场大雪,对于南方的人来说,下雪是不容易的,我在大雪中流泪,对着远方大喊:“路兴,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他是真的把我伤了,我的心里装着一个不爱我的人快四年了,也是时候该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