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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怜爱 ...

  •   第十二章怜爱你这辈子就很难跑掉了

      沈釉回到村子里,远远的就看见自家房子上空飘着几缕不寻常的黑烟。

      一同去城里的大妈大婶都惊了,七嘴八舌的围在沈釉身边看情况:“这是怎么回事?釉哥儿你家不会走水了吧?”

      沈釉顿时大惊:银票还藏在家里呢!

      他连菜篮子和米袋都顾不上了,随手抛在地下就往家里冲。厨房里,林景珩被熏得一脸黑灰,正抓着一根半燃不燃的柴火围着灶台打转。

      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为什么不让小伍把饭热好了再走?热剩饭这件事竟然出乎意料的难,仅仅是烧火这个开头就把他给难倒了!就在他逐渐陷入自我能力怀疑的时候,沈釉一脚踹开自家院门,急急忙忙闯了进来,后头还跟着两个端着水盆、拎着水桶的热心村民。

      八目相对,大家都很尴尬。

      沈釉首先回过神来,松了一口气:没烧着他的银票就行!

      送走了好心的救火邻居,沈釉又回头把自己的菜篮子和米袋子搬了回来。林景珩还站在厨房门口,沈釉有点嫌弃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挡路:“你还杵在这儿干嘛?”

      林景珩摸了摸鼻子,一瘸一拐地挪到了墙边。

      沈釉瞧着他拖着一条残腿可怜兮兮的样子,又有点同情,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凶了,眼神有些飘忽:“你那个无微不至尽职尽责的小护卫呢?怎么没给你帮忙?”

      林景珩盯着沈釉:“你很关注他?”

      沈釉:“???”

      这位哥您几个意思?

      林景珩移开目光:“他走了,我让他去传一些消息回去,再找个地方好好休养一番。”

      沈釉点了点头,是该好好休养。小伍自己觉得是小伤,但在沈釉看来,他的后背简直跟人在上头剁过饺子馅一样,横七竖八的都是刀口。不过……沈釉疑惑的看着林景珩:“那你呢?”

      手下都走了,这个人怎么还留在这里?

      林景珩道:“自然是还要在此处养伤。”

      沈釉心中隐隐觉得不太对劲,这人的话怎么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林景珩瞬间露出受伤的神色:“难道你要赶我走吗?我行动不便,那些杀手可能还在附近,若是碰上了,反倒拖了小伍的后腿。”

      好像也是这么回事。他都这么说了,沈釉看着林景珩扎着绷带的腿,到底说不出赶人的话。

      因为小伍不在,林景珩行动没人搀扶,一瘸一拐还要自己热饭,显得格外身残志坚。沈釉没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主动过去扶他:“还是我来吧,你上屋里歇着去。”

      仔细想来,自己带着何苹在城里吃大餐,却把伤员丢在家里吃剩饭,好像不太厚道。沈釉莫名有点心虚。

      林景珩被他小心的扶着,胳膊挨着胳膊,身体贴着身体。上台阶时还重心不稳,‘不小心’撞到了沈釉的肩膀。好容易把人送回东屋丢炕上,沈釉耳朵都红了。

      能为了看被锁的耽美肉而去特意寻找其他阅读途径,可以想见,沈釉并不是很直。更何况林景珩还是长在他审美点上的一个人,有点犯规啊。沈釉摸了摸鼻子,觉得不能放任自己乱七八糟的情绪滋生:“……明个儿我帮你买副拐吧。”

      林景珩这时候倒做出一副正直的感激样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

      沈釉摸摸自己的肩膀,再摸摸自己的胸口,觉得不太妙。

      某著名情感博主曾说过,如果你对一个男人产生了怜爱,你这辈子就很难跑掉了。

      沈釉给林景珩热了鸡茸粥,还配上了一小碟子糟鱼。这糟鱼是在城里买的成品,因为答应了何苹要做糟鱼煨肥鸡。

      糟鱼煨肥鸡是出自清代《调鼎集》里的一道菜,现代已经很少见了,沈釉也是翻书翻出兴致,才照着学做,没想到今日还用上了。

      肥鸡分切四股,直接用黄酒煮开,撇去上头的浮沫黄油,捞起去骨切块,仍然放回锅里。糟鱼去糟去骨,也放进锅中同煮,还可加入鲜笋或清粉笋、香苑。及至煨得鸡肉尽得糟味,肉质嫩滑软烂。

      这其中除了火候,糟鱼的选择对味道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糟鱼比较有名的派别有东平糟鱼、酂城糟鱼、湖口糟鱼等,沈釉以前喜欢用濮阳糟鱼,现在手头却只有菜场随便买来的凑合一下了。但整体来说,不比城里那家酒楼做的差。

      沈釉尝了一口,默默在心里给自己比了个赞。鸡肉十分入味,软烂又不柴,这才是肥鸡应该有的样子!沈釉向来喜欢吃这种不费牙的食物。

      这种硬菜就得配米饭啊,并且要蒸大米,而不是古代奇奇怪怪的水饭!一口气能吃两碗!

      他先给何苹送了一份,得到了何苹暴风雨般猛烈的夸奖,又给林景珩送了一碗来试菜。

      林景珩还是第一次吃糟鱼。糟鱼在古代是穷苦阶层的宠儿,寻常老百姓,尤其是货郎、车夫这样干苦力又能赚上一些的人,忙了一天,打上二两酒就着一包糟鱼,是最美妙的时光。而对于林景珩这样的世家子弟来说,糟鱼却是登不了大雅之堂,故而见所未见。

      但是沈釉做的糟鱼煨肥鸡,糟鱼本身的异味和苦腥味已经荡然无存,只有爽口醇香。

      “怎么样?”沈釉盯着林景珩一张一合的嘴巴,等着他的反馈。

      林景珩放下筷子:“很好吃。”

      “真的吗?”沈釉得到他的肯定简直心花怒放:“你见的世面多,觉得以我的手艺,开个食肆酒楼,能不能行啊?”

      林景珩有点惊讶:“你打算自己开店?”

      这个时代要不是家里实在过不下去,女人和哥儿是不会出来抛头露面的。沈釉……林景珩这才想起,这哥儿虽然在村里人缘不错,却一直独居,应该是家里也没有别人了。不禁有些微微心疼。

      沈釉点点头:“是啊,我今天在城里看了看别的酒楼,好像也就那个样子。我这个手艺,不说超过别人,至少不会太差吧?”

      他笑眯眯问眼前的男人:“你觉得我会成功吗?”

      林景珩心中一动,温柔的看着沈釉,语气却坚定无比:“会比成功更成功。”

      沈釉提了剩下的糟鱼煨肥鸡去了带村长家,跟村长说自己想去城里开个店,寻求他的帮助与支持。

      他之前跟牙人交谈也有所了解,古代毕竟不是法治社会,有宗族村子在背后撑腰,比较不容易受欺负。况且要开个大点的店铺,自己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要是村里人有那个意思,来店里帮忙沈釉也不会亏待了他们。

      他可是有一千六百两的男人!且相信自己绝不会止步于此!

      且对于沈釉来说,村里人肯定要比外头不知根不知底的值得信任。

      村长和林景珩不一样,村长就是那种喜欢二两小酒配糟鱼的普通老百姓,闻着味儿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连忙把自己珍藏的汾酒拿了出来。但他虽然被美食折服,却并不赞成沈釉自己开店。

      就好像没个时代的老人总有老一辈的看法,村长认为沈釉现在有那么多钱,买些地佃出去,或者在城里买铺子租出去,在家躺着收钱不好吗?为什么要出去抛头露面呢?

      这釉哥儿近来行事,越发不像个好人家的小哥儿了!

      沈釉怎么好解释?他也想在家躺着数钱,可是不是他赚来的钱,不算积分啊!没办法,他就是个操劳命!

      虽然不赞同,但村长也不能抱着沈釉的腿不让他开店,他也管不住沈釉啊!沈釉既然下定了决心,村长还是答应帮他在村里挑一些帮工,毕竟对于村里人来说,也是多一份进益。

      两筷子糟鱼、两口小酒下肚,村长逐渐飘了起来,又开始操心起沈釉的亲事:“之前那个走了就不提了,这回你又领回来两个,我听你那些个婶子背地里嘀咕来着,你是不是喜欢他们?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踏实一点!那城里头的人家是那么容易进的吗……”

      沈釉心说这村子是有多开放,还喜欢家里头的两个?

      “村长,您别担心,我不喜欢他们。”沈釉老老实实道。“还有,今天走了一个,就剩一个了。”

      “走了一个?”村长立刻追问道:“给钱了没有?”

      “……没有。”

      村长一拍大腿,深深扼腕:“也没给钱!还不喜欢!那你救他们回来图啥!”真的费解!

      沈釉在心中咆哮:我图积分啊!

      这话当然不能说出来,沈釉只好维持假笑:“就……看他们可怜啊。”

      村长:谁能想我们村竟然出了个圣母?

      小时候挺正常的孩子,怎么……村长难以理解的看着沈釉,仿佛在说:我们村明明都是旱田,怎么长出一颗池塘里才有的白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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