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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手与绷带 ...

  •   “我身上没钱了,你有钱吗?”
      “我可是被你绑架出来的,怎么可能带着钱。我当初在君临给你的那些金龙和银鹿呢,都花光了?”

      河间地,某个村落的某间客栈,这天突然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早起开店门起,店里就没客人,天寒地冻,外面风声呼啸大雪纷飞,客栈壁炉里烈火熊熊,烧断的干柴不断发出噼啪之声,炉子上煮的酒热腾腾的冒气。估摸着也不会有什么客人,店主雷恩索性关了店门在桌旁打起盹来。

      一下睡到中午,店外忽然传来一阵马的嘶鸣声,不一会,两个人浑身落雪披着黑色披风的人推开门大踏步走进来,刚从瞌睡中惊醒的店主人看着门口,一阵寒风夹杂着成团的白雪当堂鼓进来,冷得他一哆嗦。其中一个留着长发的男人走在前面,进到店里站定后先是四下打量了一番,随即踱步到他跟前。
      “我要住店。”
      “一间房住一晚得三个金龙。”雷恩眯着眼睛瞥了他一眼,伸完懒腰给自己倒了杯酒。
      “我没钱了,你有钱吗?”男人身后跟上来的一个同伴问道。

      听见是女人声音,雷恩不由得抬头看了这人一眼,这一眼,瞬间令他心中一颤,差点把手里的酒杯给打翻——天呐,这真的不是个男人吗?听声音明明是个女人,怎么那脸…这也叫女人?天啊,还有那脸上的绷带,这到底是男是女?

      “我可是被你绑架出来的,怎么可能带着钱?”长发男人看向绷带女人,语气里带着揶揄,“我当初在君临给你的那些金龙和银鹿呢,都花光了?”

      他们似乎赶了很久的路。长发男人那张脸还算英气,只是好像很久没休息过,眼眶周遭一圈青紫色,看上去很疲惫。一头金发,一看就不是本地人,甚至也决不是河间地这一带的人。他腰中挂着一柄剑鞘非常华丽的长剑,右手戴着一个金手套。雷恩怀疑的看着那手套,好奇那到底是不是真的。这种浑身都是金色的人会跑到他们这乡野山村中来,还是在这么一个鬼天气里,真是稀奇。

      与浑身是贵族气的男子想比,这男人身旁的绷带怪人就骇人得多。她膀大腰圆,活像一头公牛,比她同伴还高 ,半边脸上还缠着厚厚的绷带,那上面渗出的血迹仿佛陈年废铁生出的锈斑,看着简直触目惊心。这么一个丑绝人寰的女人,腰上却也挂着一柄非常惹眼的剑,剑鞘上的装饰跟那个男人的剑很像,似乎也很值钱。

      那绷带女人听到长发男人问他钱去哪了,先是一怔,似乎愣住了,等再开口时,语气显得略为犹豫,
      “到处都在下雪打仗,庄稼没有收成,开店的都坐地涨价,食物也贵了几倍。”
      ——实际离开君临时他给的那些钱还剩了一大半,但都被无旗兄弟会抢走了,可她当然不能说实话。

      “你确信你不信兰尼斯特吗?我以为只有我们家的人才会花钱不知节制。”金发男人一脚踩在长凳上,弯身拍拍腿上的雪,随口问道。
      绷带女人脸色骤变,“我当然不信兰尼斯特!我姓塔斯,永远都只会信塔斯。”
      “难不成你要娶小白脸入赘塔斯,我看很难。”金发男人说。
      “跟国王发誓要终身不婚的又不是我。”绷带女人还击道。
      “哦,你倒是有过未婚夫,只可惜被你吓跑路了。”金发男人笑道。

      姓塔斯的女人立刻冷哼一声:“我竟然不知道你也会心疼你们家的钱。你们家不是七大国首富吗?传闻中你们凯岩城的床都是拿金子堆的。”
      “当然,我们兰尼斯特在床上也是狮子,只有金子做的床才震不坏,”金发男人朝她眨眼,“改天你可以和我一起去体验一下。”

      塔斯女人被气笑了,转身要走,那个兰尼斯特拉住了她,叫了一声“蠢妞”。
      这两人就是詹姆和布蕾妮。

      他们在河间地已经逗留几天了。布蕾妮独闯兰尼斯特军营,和他单枪匹马出来,本来是要去救珊莎的,但才出军营走了半天河间地就下起大雪,雪越下越大,大路上路面全被冰雪冻住,布蕾妮的马脚掌打滑,差点把她摔到河里去。他们原想原路回去,又因大雪封山迷路在山林中困了两三天,差点没被冻死,所幸他们带的干粮不算少,才没被饿死。

      他们在林子里找到了一条冰河,两个人签着马沿着河岸一直走,直到今早,才总算走出那片白雪皑皑满是冰棱子树桠的密林,找到大路上来,看到了这么一间破败的客店。

      布蕾妮完全不懂为什么都到这时候了詹姆还有心情跟她开玩笑。
      他竟然问她是不是姓兰尼斯特。
      她当然不姓兰尼斯特。
      无旗兄弟会的人叫她弑君者的婊子,看到守誓剑的人都默认她是兰尼斯特家的人。
      从离开君临起,似乎一路上遇到的所有人都以为她是詹姆的女人,只有他这当事人却全然不知。
      他们之间明明什么事都没有,她受够了担这莫名其妙的虚名。

      她紧抿着嘴唇,看向詹姆,他身上的披风仍旧是一身雪,长发凌乱不堪,靴子一脚泥,不知是雪灌到耳朵里了还是怎样,他一直歪着头拍自己的耳朵。
      一阵巨大的愧疚突然击中了她。
      她有什么资格生气?他是兰尼斯特的军中统帅,就为了她的谎言,他把兰尼斯特军扔在鸦树城,心甘情愿的被她“绑架出来”,他一个守卫都没带,他那么相信她,尊重她的一切,可她却带着他往死路上走。
      她有什么资格生气。

      她当初离开君临时,七大国四处战火连天,凛冬将至,庄稼没有收成,所以詹姆在君临送她时特意嘱咐下属在原定数量上再给她加三倍的盘缠。

      詹姆这人从小身份尊贵,无论是在军营还是在红堡,花钱都不经自己的手,他对于出行所需的银钱数量根本毫无概念,所以当初他还专门就这事问了波德。

      只给布蕾妮那么些钱倒不是说詹姆给不起,主要是担心给太多钱会让她显得太招摇,那反倒于她没有好处。更重要的是,这妞做事向来是一根筋到底,詹姆也怕倘若真给了她太多钱,只怕这妞为了找珊莎能跨过狭海找到布拉佛斯去——然后从此一去不复返。

      也许,詹姆自己都没意识到,内心深处,他希望这蠢妞哪天花完了钱还能记得回君临找他要。

      他并不是要故意戏弄布蕾妮,事实上,话一说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们初见的时候曾刀剑相向干过架,但在一起经历那么多后,他其实早就不讨厌她了。在君临送走布蕾妮那天,他曾暗自告诫过自己,如果上天仁慈能让他再遇到她,他一定不再对她恶语相向。

      可再见面后,不知怎的,布蕾妮一跟他顶嘴,他立刻便恢复了他那嘴不饶人的本性。

      “算了,没钱就没钱吧,把店主杀了也一样能住店。”詹姆不想跟布蕾妮吵架,直截了当的说出了他的办法。
      “你是认真的?”布蕾妮皱着眉头问。他可真是一点没变。
      “不然你还要露宿野外?你能去哪?再回山里去?我可是两天没睡了,再撑下去,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詹姆把自己的孀恸剑一把按在店主面前的柜台上,
      “我们没金龙,但有剑。”
      “什么意思?”雷恩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让我们住店,我就不杀你。”詹姆说。
      “你们想威胁我?”
      “拿你的命换住店费,你是赚了,怎么能说是威胁?”詹姆奇道,“难道你觉得你的命还不值三个金龙?”
      “你够了”,布蕾妮无奈的摇摇头,“收起你的剑”,她说着,转身出了门。
      詹姆赶紧追了出来。
      “喂”,詹姆还要劝她。
      “闭嘴”,布蕾妮一边解马的缰绳一边道。
      詹姆乖乖闭上了正要张开的嘴,朝布蕾妮做了个鬼脸,不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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