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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三章·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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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他出生的时候就是被人所歧视的孩子,因他无父亲且杂血。他被叫做野孩子。因他自小孱弱瘦削,每个同龄的孩童都可以轻易地将他推倒在地。那些孩子要玩骑马打仗的游戏,他不肯当马或者当俘虏,于是总会被痛打。然后那个小女孩会来给他抹药,把奇异的油膏涂在他的侧脸和眉骨上。她脖颈里有彩石的项链。她说:“迦亚,没人跟你玩也不要紧啊,我们两个过家家。你不喜欢?那我教你吹笛子吧……”
她真的教了。虽然他觉得一个男孩子去学女孩吹那么繁复的曲调真是很丢人的事情。他将来是要成为一名牧人或者战士的,他只要把笛子吹出声响来传个讯息就罢了。可是他也偷偷地觉得那小女孩坐在草坡上吹笛子的样子真是不一样,白嫩的小手指一下下按着,那声音就出来了……
他想为什么要是用骨头去做笛子呢?而且牧民用牛骨,战士要用敌人的腿骨,那么阴森森的东西半夜要放在她的枕边不是要把她吓坏了吗?他说:“索玛,我将来会去开采玛瑙,我想用玛瑙给你做支笛子吹。”他还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是,你那么白的手指配上赤玛瑙一定很好看啊。而她只是格格地笑,说玛瑙是不能做笛子的,它太硬了,想钻出孔来几乎不可能……他不服气,想着总有一天啊我要做出来给你看!
他真的很努力,偷偷跑去戈壁上的玛瑙矿。那里的工匠不许他下矿采石,说是这一片矿基就扎在碎岩上,并不稳固,挖采之下随时都可能塌掉。他不听,偷偷随着一拨工匠混到矿床上去,抡起小小的镐头一下一下挖凿矿石……
那年他只有十二三岁,幽暗矿下巨大原石砸伤了脚,他被工匠架到矿外。一个采矿的工匠蹲在他身边,帮他把受伤的脚面层层包扎起来,然后很意外地摸摸他的头顶:“小家伙没有哭么?”
“大叔,我想要一块玛瑙石。”
“喔,拿出去卖钱?”
“不是。”他涨红了脸,“我想送给索玛。”
工匠大笑起来:“嘿,这么大就会送东西给心上人,真是男人了吧?”
他很骄傲地挺挺胸膛,表示自己完全能够当得上这个赞誉。工匠几乎笑出眼泪来,末了从怀里摸出一块拳头大小的晶石按在他手上。
这一矿里开出的最好的一块原石,解开以后得到的也只不过拳头这么大一块。
“小家伙,带回去吧。”
近似透明的晶莹石质,他试着把玛瑙石凑到眼前,透过一片艳红向外看去。于是视野内一切都被浸染成纯正颜色,抬起眼来,头顶上是一大片火海里的星空。
玛瑙质地极其坚硬,几乎堪比寒铁。他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块晶石解开,然后分割成小块,逐一打磨圆润,再一颗一颗抛光。最后,他把那串殷红如血的玛瑙珠串偷偷地放在索玛家毡包的后窗上。
第二天早上,赶着花斑小马出去放羊的时候,红衣红裙的女孩子笑吟吟地跳出来翻坐到他的马背上,她的颈间挂着一串项链。
那天他们又偷偷跑去了那片开满金黄野花的草地,他坐在草坡上吹着笛子,而索玛在唱着歌儿。他忽然有种奇异的冲动,跳起来一通鞭子,把柔顺的羊群轰得四处惊跑。在羊群咩咩的叫声里,索玛笑着跳到他的身边。她开始旋转身躯,双手张向天空,柔顺光亮的褐发打成了长辫子,在风里柔柔地飞扬起来。腰肢柔软,舞姿娇艳,手腕脚踝上的金环哗啦啦作响。
一只野鸟扑啦啦飞起来,掠过湛蓝广阔的天空。他出神地望着索玛的舞姿。北漠舞著名的抖肩动作,索玛的双肩抖动起来让人分外怜惜,然后又是急速的旋转,长辫梢拂过他面前,他微受惊扰,笛声一顿,索玛陡然一个急停蹲身,等到立起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摘了一朵黄花,笑盈盈地簪在自己鬓梢。
明媚灿烂的花朵,索玛年轻纯洁的脸庞,满地深金色中,一个红衣红裙的女孩儿放肆地舞蹈着,像是骄阳之下燃烧的炽烈火焰,灼痛眼睛,烙在心底成为永不能磨灭的焦痕。他出神地一下下按着笛孔,想着也许会有一天,在北漠盛行的情歌会上,这个女孩也会这样地唱着歌儿,舞到他的面前来。
他几乎实现了愿望,如果不是,那群该死的沙盗。
他耳畔回荡的,是女子清净的声音:
“迦亚,你救我——”
那是多久前的事了……遥远模糊的一片,他早已不复那段记忆,或者是,因为他不敢记忆,所以刻意遗忘。但眼下,又叫他如何能不想起那段往事。
谁都知道,他十五参军,从此平步青云,可没有人知道,他十五岁时,失去了生命中最珍贵的暖色。
那一夜,正是伊里亚部落的“朵依那”比武大会,悠悠的骨笛声音吹彻了绿洲。在夜色降临的时候,蹄声动地,有如奔雷。雄鹰一样的少年骑着骏马从远处驰来,扎束得精悍勇武。待得马队停在人圈里,打扮得鲜妍明艳的少女就一拥而上,各自选择心仪的人,拉入篝火圈子一起拥舞,没有舞伴的人就在圈中自行歌舞,等待别人找来。
脚下是柔软的草地,身边是心上的人儿,交杯的声音不断传来,空气中满溢着美酒的清香,远处满地的黄花开得像是金色的火,火圈中有人唱着声调高亢悠扬的歌子,穿越过高高的天穹,回荡在四周。骨笛声音愈吹愈是明快激烈,就算是内向羞怯的人也被这音乐催得心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火圈,许多爱美的女孩纷纷采摘绿洲生长的黄花插在头上,在篝火圈中翩然起舞。其中一个火红衣裙的女孩儿插了满头黄花,插到人群中叫住他:“迦亚,你也来跳舞。”
他正要起身,把手交到女孩儿手上,天边传来轰响的马蹄声。方才还愉快舞蹈的人群,刹时乱了。男人们集中到一块,就近抄起武器,扯着嗓子喊:“沙盗来了!沙盗来了!”女人们四散逃窜,找寻可以躲避的地方。
他也抄了一把猎狼的硬弓,跟着男人们一起抵御沙盗。那沙盗是祖洲最剽悍的强盗,栖身于北漠外延的荒莽原,游走在北漠广袤的沙地,来去如风,杀人如麻,专抢过往商旅。偶尔,他们也到沙海和砾金两个绿洲抢劫,但那是极少见的,听老一辈零星的谈话,沙盗已经有三十几年没抢劫过绿洲。
那群沙盗显然是有备而来。他们故意选了比武大会这天,出其不意,并且采用包夹战术,围成一个圆圈,把欢庆的人们围在中央。
“爷爷今天来只是求财,你们最好不要反抗,不然惹火了爷爷,就全杀了。”为首的沙盗阴冷地哼声,一双狼眼冒着煞气。男人们握紧手中的武器,亢声道:“别妄想伊里亚部族的男儿投降!你们应该听过,三十几前,沙盗们来我们绿洲抢劫,是怎样被赶出去的。”
沙盗头子阴恻恻地笑:“世乐炎崆年年打仗,来往商队越来越少,我们兄弟日子都苦出胆水来了,不来你们这里挪用一点,还怎么活?”男人们举弓就射,算是对于沙盗的回答。这个举动激怒了沙盗,沙盗头子立刻下令:“抢!金银宝贝和女人一个不留,有挡路的一律杀了!”沙盗们顿时分成两队,一队拦住男人们,一队四处搜刮财宝和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