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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   12月24日,平安夜。

      白百灵看着坐在她对面的贵妇人,神情局促不安。
      她掩饰性地抿了口茶,却掩饰不住声音的僵硬:“伯母误会了,我……”

      秦婉一身贵气,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
      瞧着白百灵的眼神,像是透过漂亮的皮囊看到了肮脏的灵魂。
      她不屑地笑了下,毫不掩饰轻蔑态度:“误会?我不管你是用什么手段勾引了我儿子,只要我秦婉还活着一天,像你这种女人,就绝不可能嫁进我程家。”

      白百灵温雅俏丽的脸蛋,有一瞬的惨白。
      捏着茶杯的手,有一刹的颤抖。
      她垂下眼睫,声音低柔:“程昱是为了参加我的庆功宴才出的车祸,我只是想……想亲自探望他,想亲眼看看他伤得严不严重……”

      提及儿子的车祸事故,秦婉脸色倏地沉了一下,看向白百灵的眼神越发不友善:“探望就不必了,阿昱现在恢复得很好。不过——”
      她停顿了一下,意味深长:“即便你现在站在他面前,也不过只是无关紧要的陌生人罢了。”

      “什,什么意思?”白百灵蓦地抬头。

      “阿昱失忆了,不记得你了,但他还记得江轻轻。”秦婉悠哉悠哉,眼角眉梢多了几分得色,“如果你坚持要‘探望’他,可以。下个月,阿昱和轻轻的婚礼,白小姐需要邀请函吗?”

      婚礼?
      程昱和江轻轻?!
      白百灵眼珠颤动,脸色越发苍白了。
      她瞪大了眼,满眸的不敢置信:“伯母这样做,就不怕程昱恢复记忆后,恨您一辈子吗?”

      这话说的。
      秦婉狠狠皱起眉头:“白小姐未免太看得起自己。”
      “我是阿昱的母亲,而你,连他女朋友都算不上。你哪来的勇气,觉得他会为了你这种女人,记恨他的母亲?”
      “更何况,你又怎么确定,在他失忆的这段时间,不会真心爱上轻轻?”

      白百灵紧蹙着眉头。
      她是那种温柔如水的性格,此刻却鼓起勇气,用笃定的眼神,看着对面的贵妇人:“我敢肯定,别说失忆,就算是变成傻子,程昱也不可能会喜欢江轻轻!”

      江轻轻那种女人,程昱永远不会喜欢!
      别说喜欢,想不讨厌她都很难。

      然而,秦婉身为打压女主的恶毒婆婆,偏偏就更喜欢江轻轻那样骄纵任性但很“真实”的恶毒女配。

      她不喜欢白百灵,不单单是嫌弃白百灵的身份。
      更重要的,是觉得这女人心机太深。

      据秦婉了解,白百灵身边的爱慕者可不止她家阿昱一个。
      当然,如果她是因为足够优秀,才吸引了那么多爱慕者,秦婉也不会这么反感。
      关键是,白百灵身边的爱慕者,要么是在困难时被她帮助,要么是在低谷时被她陪伴鼓励……
      而那些人,刚好最后都走出了困难或低谷,并因此对白百灵怀抱了感恩之心,将她当做白月光。

      秦婉身为豪门贵妇,当然会怀疑那些白月光剧本,到底是真实存在的巧合,还是人为设计的圈套。

      如果江轻轻知道了秦婉内心所想,她可能会给出答案——

      婆婆您真的是想多了!
      那些看起来像人为设计的白月光剧本,还真是人为设计。
      只不过,设计它们的人,并不是女主,而是作者……

      没错,秦婉所生活的,是一个小说世界。
      小说世界的女主嘛,身上当然要经历一些常人很难遇到的经历,不然人家小说拿什么吸引读者?

      更别说,这本小说的文名还叫做——《三个火葬场,总有两个追不回来》。

      光看文名就不难看出,这本小说有三个大佬,他们各自喜提一个火葬场……

      一号大佬江轻鸿,他曾在幼年时期被人贩子拐卖,历经千辛万苦,才回到江家。
      而在这个千辛万苦的过程中,他曾受过女主的帮助。
      可惜,那年的他和女主年纪都太小,他不知道女主的名字,也没认出女主长大后的样子。
      以至于后来女主高中和大学时期各种倒贴追求他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当年帮助过他的女孩,对女主各种嫌弃……

      等女主幡然醒悟,决定不再爱他了,一号大佬才终于发现,原来女主就是当年帮了他的小女孩……
      可惜这时候的女主已经被他伤害太深,于是一号大佬不得不展开轰轰烈烈的追妻火葬场。

      二号大佬程昱,他是女主在初入社会时认识的。
      两人原本并没有多少交集,但却在同一座山里经历了泥石流。
      二号大佬的脑袋被石块砸中,他意识模糊,也没看清救命恩人的脸,只抓住了一串手链作为信物,并依稀记得女主在他耳边哼的那首歌。

      结果,手链信物以及这个救命之恩,都被恶毒女配顶替了。二号大佬在女配的诱导下,也做出了伤害女主的事。
      于是,等真相大白,发现女主才是救命恩人的二号大佬喜提火葬场……

      三号大佬叫于博彦,他是女主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这人从来就看不上女主温淡如水的性格,即便女主将他当成哥哥一样尊敬,他对女主依旧是冷漠如冰的。
      不过后来,这位大佬出车祸成了植物人,所有人放弃了他,只有女主还尽心尽力照顾他,于是他醒来后,开始对女主改观。
      可惜女主从来只拿他当哥哥,三号大佬因此喜提火葬场……

      而在这三个火葬场中,还存在一个让剧情逻辑更顺畅的女配,她的存在至关重要!

      为什么女主追求一号大佬江轻鸿的时候,江轻鸿对她只有嫌弃?
      因为女配江轻轻是江轻鸿的亲妹妹,是她的从中作梗,才让一号大佬讨厌女主。

      二号大佬程昱就更不用说了,他直接将女配当成了救命恩人,也是因为女配才会伤害女主。

      至于三号大佬于博彦嘛,他变植物人的剧情也和女配有直接关系。

      本来,程昱虽然因为手链信物,将江轻轻当成了救命恩人。
      但一次意外,他听到了白百灵哼唱的小调,开始怀疑白百灵才是真正的救命恩人。

      然而女配江轻轻是个狠人,她在程昱即将去找白百灵询问的时候,对他的车动了手脚。

      而这场车祸,一是导致了程昱的失忆,二是导致了于博彦变植物人……

      和恶毒女配同名同姓的读者江轻轻,在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简直气得吐血。

      本来看到程昱要去找白百灵,马上就要揭穿女配冒领女主救命之恩的真相了!
      身为读者,她激动得都快高.潮了。
      结果呢?
      作者给她看的什么?

      看的程昱车祸失忆!

      失忆也就算了,还把女主忘得干干净净,被亲妈哄骗着娶了恶毒女配!!!

      后面还又继续被女配当枪使,继续欺负女主……

      江轻轻简直看得憋屈死了!

      继续又追了几十万字后,大佬才终于恢复记忆,女配才终于领了盒饭。
      但她还觉得不够解气,又在评论里激情辱骂女配。
      顺便还立了一个“如果穿成女配”的Flag……

      然而事实证明,Flag真的不能随便立!

      刚发完Flag评论的隔天,江轻轻还真就穿书了。

      实际上,她并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穿书。
      毕竟,脑子里有两团记忆混杂在一起,她根据自己多年书虫的经验,觉得自己是穿书。
      但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又觉得自己也可能是患上了精神疾病。

      具体的呢,可能就是精神分裂——
      所谓“现实世界”,可能是她分裂出的第二人格;
      而那“书中世界”的恶毒女配,是她的主人格。
      第二人格主导了身体,误会成穿书也不是不可能。

      总之,江轻轻并没有直接盖棺定论自己就是穿书,而是决定测验一番。

      具体方法呢,就是蹲点剧情。

      毕竟,精神分裂也不至于能预知未来吧?
      如果书中的剧情确实发生了,那么她穿书的可能性就更大些了。

      而除了对穿书这个可能性的存疑,江轻轻还缺失了一个标准穿书者该有的另一项技能——强大的记忆力。

      很多穿书者,几乎对书里的情节了若指掌,甚至光靠文字描述都能认出人物来。

      然而江轻轻只有个金鱼脑。
      即便是刚刚看过的小说,她几乎连主角名都记不住了,更别说一些特定剧情了。

      她几乎是绞尽脑汁,才找到了一个可以给她去蹲点,验证自己是否穿书的剧情——

      这个剧情还刚好就发生在她穿书的第二天,也就是这天平安夜。

      平安夜是程昱和江轻轻领证的后一天,也是决定一号大佬江轻鸿男主地位的一天。

      小说里写到,白百灵被程昱的母亲告知,程昱失忆了,还和江轻轻领了证结了婚……
      再想到自己一直尊敬的哥哥也是在同一场车祸中变成植物人,不知道还能不能醒过来,这一天的白百灵实在是太伤心了。

      这人一伤心,她就容易去酒吧买醉。

      这一般人买醉吧,都很有可能会出事故,更别说她还是个女主。

      于是,理所当然的,独自买醉的白百灵被猥琐男盯上了。

      猥琐男悄悄在她喝的酒里面下了药,准备捡了这只小醉虾去为爱鼓掌。

      这如果是一般人,那可能真会出事。
      但白百灵是女主啊,女主出事,那是必须有英雄相救的!

      好巧不巧,已经失忆的程昱,他居然刚好也在这家酒吧!
      而且,他虽然大脑失去了记忆,但身体还是很诚实地觉得这个女主给他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当时,看到这里的江轻轻又高.潮了,脑子里开始飞弹幕:程昱!冲啊!快去英雄救美吧!

      结果……
      这个作者又一次将她的高.潮扼杀在临界点——

      明明程昱都准备去救白百灵了!
      他甚至都已经站起了身,身上都开始放冷气了!

      结果!
      江轻鸿出现了!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从猥琐男手中救下了女主!
      他不仅救下了女主,他还朝着程昱的方向,发射了一波挑衅眼神!

      而程昱却因为失忆的缘故,根本不能理解江轻鸿的挑衅,眼睁睁地看着这个渣男在他头顶上跑出青青草原……

      可把江轻轻给气得哟。

      而接下来的剧情就更让人绝望了——

      被下药的白百灵,被江轻鸿拿下了第一滴血。

      而根据江轻轻对这个作者的了解,凡是第一个和女主发生关系的人,注定就是男主没跑了……

      于是。
      江轻轻所迷恋的程昱股,从此宣布破产。程昱从男主候选人,正式沦为男配……

      另外一个于博彦股才更惨,人还在走植物人的剧情呢,就被宣告破产了……

      可能就是怨念太深了吧,江轻轻对这个情节记得还挺清楚。

      不过,就算记得再清楚,她原本也不该记得女主被猥琐男欺负的酒吧叫什么名字才对。

      好在这篇小说的作者足够暖心,她特意在作者有话说里提醒广大读者,失恋的女孩千万不要独自一个人买醉。
      因为真的就有那种人,专门就挑那些失恋买醉的女孩下手!

      于是,女主买醉被猥琐男下药的酒吧,刚好就叫做“失恋酒吧”!

      此刻。
      江轻轻带着口罩墨镜鸭舌帽,跟不良狗仔似的,就悄悄潜伏在失恋酒吧门口,准备蹲点剧情。

      她原本,只是想通过蹲点剧情来确认自己是穿书而非精分。
      不过,等得久了,心里不知不觉酝酿出了点小九九——

      要知道,当初追文的时候,她可是程昱股的绝对拥护者!

      现在,如果真的是穿书的话……
      能不能想办法帮程昱夺得男主地位呢?

  • 作者有话要说:  原小说是一本买股文,简单解释一下买股文就是一篇文里有好几个优质男性都喜欢女主,但作者暂时不确定男主,让读者买股,最后把人气高的写成男主。
    然后本文有一个设定是——虽然原小说写说程昱是失忆,但实际他是智商倒退到小学生时期,全靠装话少面瘫的冰山来掩饰自己的智障……
    最后是一个广告:下一本要开的文在专栏叫《两个火葬场,总有一个追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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