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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巧遇 ...

  •   晚会分主厅和副厅,主厅主要是接待一些知名的公众人物,各种记者也会纷至沓来,霎时,将整个主厅变作明星们的秀场,闪光从始至终、每分每秒都会像流星一样洒满每个角落,那些长枪短炮也从不会降下来。那时候,因为主厅里落座人数众多,可以说是要多热闹有多热闹。

      相反地,副厅则私密多了,带着点私人属性、小规模的特邀嘉宾的意味;能去副厅的人,都是那些专门被主办方魔图传媒内部的相关人员专门邀请来交际作客的真正的贵宾——在魔图传媒那些高层的眼中,在主厅里设宴招待的那群光鲜亮丽的明星,不过是为了满足明星群体适时曝光的需要罢了,根本不值一提。

      当然,让众多明星来撑场面,魔图传媒当然也可以借机展现自己那些树大根深的产业的煊赫程度——顺便把自己集团内最新的产品和成果借由明星那有着极大号召力的口舌说出,这又是一把聪明的推广和出色的如意算盘。相互荣耀,相互彰显或者衬托彼此高高在上的地位,这在商业领域中,基本就是合作原则之一。但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参会的主题和目的绝对会跟这个晚会的初衷不同——慈善并不是主角,利益才是主角。

      所以,还静静躺在甜甜手包里的郑仲的那张去参加副厅宴会的请柬,才是真正的给少数高端贵宾才能拥有和享用的待遇。

      甜甜在小单间坐得有些枯燥了,腿有些麻,她觉得自己要转移阵地了:距离副厅的宴会开始只有半个小时了。而她不知道怎么走过去,一片茫然。与此同时,外面的红毯走秀已经开始,主厅已经开始了人声鼎沸,不时传来阵阵叫好和喧哗,并且渐次响起了咔嚓咔嚓的快门声。

      王德利走过去把门敞开了一半,打开看了一眼,真是一片五光十色。大众人群果然还是最喜欢名人的——只见红毯上正有一两个佳人顾盼凝眸,纷纷停驻,引得那些娱乐记者大声恭维,说是仪态万方、或者清新脱俗......倾尽好词;她们一步一顿,几乎是要碾压过红毯的每一个角落才会善罢甘休的样子。

      门后的世界,甜甜依然故我,不理这些尘嚣,只是在心里默默筹谋着自己跟郑仲见面后该说的话。

      她开始研究起手腕上的小手环起来。在查验进门之后,根据副厅请柬这个专门被邀请的尊贵身份,甜甜就被分发了一个半透明且闪着粉色柔光的高科技感电子手环:她之前被发手环的工作人员告知,凡事,或有任何需求,上面的按键都可以做到立刻应答和解决问题,比如,迷路了进行呼叫,唤人上前服务、或者发生意外状况,都可以使用;而且,甜甜被建议,这个手环最好在宴会期间全程带着,上面带着定位追踪装置——以保障每位来宾在会场中的个人安全。

      就在甜甜按下了“呼叫服务”按钮之后,碰巧,就是刚才那位给甜甜领路的年轻侍应生,不一小会儿,便一阵旋风般地赶来了她所在的小单间,脸庞虽略带一份稚嫩青涩,但语气却中气十足——看来,酒店的确把他们这些年轻人训练得非常好,体贴入微,自然周到的态度,让甜甜已经消解了几许因为要见郑仲的忐忑。

      “小帅哥,请你带我去这请柬上写的地方,好吗?”甜甜抬起纤纤玉手,将卡片递了过去。侍应生用戴着纯白手套的双手轻轻接过,定睛看了一眼,确认无误后,还了回来。

      “嗯,好的。这个兰花厅距离不远,不过需要上楼。二位贵宾,请跟我来。”侍应生躬身引手,提前把门打开了,腹前叉手侯在门外。甜甜起身,将裙子理好,任裙摆披散身后,小心地跟在侍应生身后。整个酒店内厅的所有地面,皆铺设了华丽非常、流光溢彩的干净的地毯,如此高规格的酒店,丝毫不用担心会弄脏礼服。

      兰花厅,精巧别致,整个宴会厅用微带紫色的白色灯光渲染,柔和的美,照亮了桌面上的百合花,让百合穿上了一层优雅安闲的薄衫。甜甜径直往里走去,只听得见厅内几个人礼貌聚拢在一起的窃窃低语,跟外面那些闪瞎眼、心气躁的喧闹和嘈杂如隔两个世界。

      甜甜回头向跟在自己身后的老王点头示意,老王便心领神会地走开,去到了宴会厅内专门为护送贵宾的贴身人士而准备的休闲聊天区。他们是提前商量好了,不会妨碍到甜甜的正事;老王对于这种场面,天天跟校长早就出入得多了,对于整个套路惯例自然懂得很。

      宴会厅中人物不多,但看得出来都是真正“有趣”的客人。甜甜并不知道兰花厅的邀请标准是什么,但她强烈地感觉出来,这里面的人个个都是卧虎藏龙式的低调人物,像她自己一样,肯定会是一群真正有身份背景和社会地位的人。

      此时,甜甜最亮眼的地方,就是肩头飘逸的两段近乎于倒三角形状的薄纱,还有她那高高隆起的乌发上点缀的几颗星星形状的碎钻发饰,它们与脖颈间晃动的银月牙的冷厉闪光相映成趣,除此,再无一丝多余的珠宝。同时,她也没像其他人一样嫌那个手环丑,像有些人一样把它摘下来扔在桌上不管,甜甜则老老实实地戴着,她觉得完全无所谓,并不会婆婆妈妈地嫌弃它破坏自己的整体造型,索性就让它戴着好了。

      甜甜走到一个小长桌前,伸手捏了一块蓝莓:她晚上并没有吃晚饭,现在能吃到一点水果,也是很好的。她考虑到自己搽了鲜红色的口红,不能吃其他盘子里的小蛋糕——哪怕那些小蛋糕都已经特意照顾到化妆的女士们,刻意将每一个都做成了樱桃大小,她仍然担心奶油会擦到嘴角,留下痕迹;不然呀,甜甜早就拿起来吃了,她知道自己一直是很随性而活的;不过,这也是得益于她那令人羡慕的、只要不过分就吃不胖的体质。

      她一边吃着蓝莓,一边细心观察着四周,不知道那个郑仲有没有到现场。虽然自己的职业是医生,可是甜甜还是有点脸盲的,对于没接触过的人,甜甜还是不能马上辨认出来的,就算看过照片也于事无补。

      甜甜一想到跟别人见面而不能吃小蛋糕心情就略略有点沮丧,不过,当她又看见了那被同样被切成樱桃大小、放置于透明琉璃冰盘之上的新鲜草莓,便心情大好,顺手挑了旁边镂空金边盒子里的一根牙签,叉起草莓,送进嘴里几小块。不愧是用的最好的草莓,那甜中微酸的汁液伴着适宜的冰凉度,充盈了纯正草莓味,都满满地融化在了甜甜的心间。

      “哟!这不是那位美女医生吗?”甜甜正独自沉浸在水果的清香世界之中,完全没发觉身边已经走近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哎呀,你?……你是不是张若铭的那个好朋友呀?”甜甜应声回过神来,她看着来者那笑得爽朗、并且神色间有些许恣意的面容——这不就是那天晚上在医院里,将性命垂危的张若铭送来医院的林箭飞吗?

      若是用一个词来准确形容张若铭的这个朋友,那就是:雅痞。其实,说实话,他长得并不是很帅,他与张若铭、陈若珺、还有吴为泽三个人相比,夸张点说,分别是间隔了十倍、二十五倍和三十倍的帅气。

      但是他浑身上下自带着的那种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姿态,举手投足间的潜台词里彷佛尽是“天皇老子”四个大字自动飘过既视感的人,却让人感觉不到丝毫猥琐和反感,反而让人觉得此人无比生趣,充满活力,不觉得疏远,只觉对方一股潇洒自如和大方浩气迎面而来。他是因为带了几丝都市范儿那种自我至极的痞气,反而让他本来不出众的长相,显得帅了起来。痞帅,大概就说的是他这样有自成一派魅力的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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