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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2 章 虞远和公孙 ...

  •   虞远和公孙雨与荆轲和公孙丽姬一起外出游玩时显得非常开心,但在游玩的过程中荆轲养成了不良的嗜好,那就是好酒,而且是酒瘾越喝越大,不过虞远见状大怒则直接用干将剑砍断了荆轲的酒坛子,那些酒一下就洒了一地;“师兄,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你干嘛这样啊,可惜了我买的好酒了。”

      “你这样是违反门规的,其中的一个规定就是敢于饮酒就杖责三十。”

      “妹妹你也应该好好劝导一下荆轲,让其不要喝酒。”

      公孙丽姬对于荆轲的好酒显得无可奈何;白天不断的游山玩水,晚上则进城或寻找村子住宿,不过途中有些村子由于处于边境地区,经常发生交战,而显得残破不堪,甚至到处都是尸体,在在经过战火波及的村子时显得格外扫兴,那些遭到战火破坏的村子几乎是没有活下来的人,而虞远和公孙雨与荆轲和公孙丽姬也在试图寻找有没有幸存下来的人,根据伤口的位置以及已经有没有呼吸来判断,但几乎就是找不到。

      在前往安邑的途中,虞远和公孙雨与荆轲和公孙丽姬终于在一个村子里发现了一个紫色头发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的家人已经尽皆死在秦军手里,她同村的也一样,只不过她只是侥幸活了下来而已,喝的河水里还带有一些血,吃的是一些树叶,此时她的脸上充满了恐惧与害怕的神情,衣服也有些残破不堪,肚子显得饥肠辘辘,此时的荆轲与公孙丽姬觉得这个紫色头发的小女孩很可怜,于是决定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分给了这个小女孩一些,此时她对此表示了感谢;公孙丽姬问道:“你的名字,还有你现在多大了?”“我的父母在还未告诉我名字之前就被秦军所杀,全村的人就我一个活了下来,我只知道我现在是三岁。”此时的荆轲与公孙丽姬决定要把这个小女孩收养为自己的养女。

      “那好吧,那我就给你起名为天雪,那么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女儿对待,至于荆轲则是你的父亲,你看如何?”

      “多谢父亲和母亲。”

      此时的天雪已经认同了荆轲和公孙丽姬作为自己的养父和养母,而且她还渴望着亲情,还想活下去,于是天雪高高兴兴的跟随着其一起游玩;“妹妹这回让你抢先了,在遇到的这样的事,可要把这样的机会留给我,好吗?”

      “可以。”

      在路途中荆轲和公孙丽姬给天雪买了一套衣物和一个铃铛,经过梳洗打扮和换上了那套新买的衣物后,此时的天雪焕发出了新的活力,长得颇为精致漂亮且颇为可爱,并把那个铃铛系到了腿上,于是这五个人又一起前往了安邑。

      在安邑附近的村子里同样也遭到了秦军的破坏,整个村子也几乎看不到有谁活了下来,虞远和公孙雨与荆轲和公孙丽姬也在试图寻找有没有幸存下来的人,根据伤口的位置深浅以及有没有呼吸来判断有没有人活下来,而此时的天雪显得颇为害怕且躲到了荆轲和公孙丽姬的背后,在看到同样的场景的天雪回忆起了当时的场景:“当时自己和家人都像往常那样过着非常平静且平淡的日复一日的生活,但由于秦军的突然出现而被打破,那些秦军见人就杀,不论男女老幼,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不少人突然间就倒在了血泊之中,自己眼看着家人被杀却无能为力,最后勉强的幸存了下来,此时的天雪已经充满了对于秦军的仇恨。”

      最后则是勉强找到了一个紫色头发的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经过确认后,确认其身体并没有外伤,只不过是饿晕了过去,于是虞远和公孙雨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喂给了这个小男孩和小女孩,在过了一刻后才醒了过来,此时这两个小孩子对虞远和公孙雨充满着感激之情;公孙雨说道:“请问你们的名字,现在你们多大了?”“我和他都是同村并把他当初自己的弟弟来看待,我现在是四岁,他是三岁,都记不清自己的名字了。”

      “那好吧,由我和虞远来把你俩当做是我的孩子来对待,给你起名为绯红,给他起名为子璇,如何?”

      “多谢。”

      不过绯红和子璇对于公孙丽姬的印象是温柔漂亮且非常亲切,觉得荆轲非常滑稽搞笑,于是绯红和子璇将虞远和公孙雨视为了自己的父母;绯红和子璇与天雪共通的一点就是眼看家人为秦军所杀却无能为力,内心中都充满着对秦军的仇恨,但却没有什么实力可言。于是这七个人又去丹阳游玩,时不时的还一起划船,之后则一起返回了骊山阴阳家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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