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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回家 ...

  •   郑寻身上还带着伤呢,洛天宝哼哼唧唧的,看郑寻完全没有去看医生的意图,着急了。

      轻轻的在郑寻的伤口上面舔了舔,黑豆眼水润润的看着他。伤口上温热黏腻的触感和猪崽关心的眼神让郑寻的心狠狠跳动了一下,认真的说:“知道你担心我,好了,我这就去药店买药。”

      去药店买了绷带与消毒水,药店的小姐姐用棉签给郑寻清理伤口。郑寻的容貌,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都是少有能遇到的,而且配上挺拔健壮的身姿,看着看着,小姐姐脸就红了,手里的棉签都戳歪了一下。

      怎么素质这样低,洛天宝不高兴的吼着,发出奶声奶气的威胁。郑寻按住它的脊背,将棉签拿过来,神色冰冷:“我自己来就行了。”

      抱着洛天宝,郑寻声音低沉有磁性,温柔的说:“我不痛的,你别担心了。”

      谁,谁担心了,洛天宝跳了起来,一口咬住了郑寻的耳朵。

      酥麻的感觉就像是通了电,将郑寻清心寡欲的身体电了一遍。

      “猪猪!不许再舔我的耳朵,要是还有下一次,我就要关你小黑屋了!”

      郑寻异常的正经,捏着小猪的爪子警告。洛天宝向来是不作不活的人,郑寻反应这么大,他可不会放过这个决胜的法宝。而且,他不喜欢郑寻这么对他说话,太凶了!

      洛天宝一脑袋撞到郑寻的下巴上,看他狼狈的样子嘎嘎的笑。郑寻捂着下巴,第一次感受着小崽子记仇的性格。冷冷一笑,将手伸向了洛天宝的细尾巴。

      洛天宝和郑寻就这么吵吵闹闹的走了一路,郑寻才找到了一间便宜的宾馆休息。洛天宝踩在洁白的床单之上,好奇的东跳西跳。

      郑寻裹着浴巾,几分钟之内洗完澡,黑发还湿漉漉的贴在额头上。弯腰将粉色猪崽抱了起来,点点它的额头:“你也要洗澡才行。”

      因为这个宾馆很是便宜,简陋的浴室除了淋浴什么都没有,洛天宝看着就很嫌弃,摊开肚子生无可恋,希望郑寻能够速战速决。

      郑寻看着好笑,却不像给自己洗澡一般潦草,而是仔细的抹了沐浴露,搓成细细的白泡泡,轻轻的给洛天宝洗澡。

      白泡泡四处飞,动物的天性让他追逐着泡泡跑来跑去。

      “吧唧!”瓷砖地上太过湿滑,洛天宝的小蹄子没有站稳,摔在了瓷砖上。痛倒是不痛,就是觉得有些丢人。

      小猪耍赖般趴在地上,这爱娇的模样看的郑寻心中发软,不自觉的就将它抱在了怀中哄道:“乖啊,宝宝,这儿的地砖也太滑了,我们明天去投诉这个宾馆。”

      找回了一些面子,洛天宝哼哼唧唧的这才抬起头。都怪郑寻太穷,他以前住的宾馆就从来没有摔到过!

      小少爷也不想想,他以前住的宾馆收费高昂,住得起的都是上流家族,连他洗澡门口都有一个管家等着伺候,怎么能和这一晚上几十块钱的旅馆比。

      美美的睡了一觉,走出宾馆的时候洛天宝拍拍郑寻的肩膀,示意他别忘了投诉,郑寻笑着从宾馆处的意见箱投入自己的意见。

      至于意见箱那生锈了的锁眼,就没有必要告诉它了。

      “珠珠,今天是周末,市中心很是热闹,我带你去玩儿吧。”

      珠珠这个名字是昨晚洛天宝同意的,郑寻一直叫他猪猪,猪猪的。谁想要做一只猪啊!戳中洛天宝的心事,他听着心中很是生气,扬着蹄子发了一通脾气,后来更是干脆就拒绝回应了。

      郑寻敏锐的察觉了,话风一转,抱着他的蹄子说:“我叫你珠珠,是因为你就是我的掌上明珠啊,就像一颗发光的珍珠一样,是一个宝贝呢。”

      洛天宝从小就爱听别人夸奖他,郑寻对他的一顿猛吹,让他糊里糊涂的就有了一个新名字。

      穿过大桥,安市中心很是热闹,卖小吃的摊子排成了两排。虽然见过很多大世面,但是这种场景洛天宝是真没见过。大锅里的土豆散发出浓浓的香味,油在上面滋滋作响。

      洛天宝拍拍郑寻的手,郑寻连忙买了一盒,撒上葱花与辣椒,别提多好吃啦!

      粉色的小猪崽吃的可爱,旁边白嫩的小朋友羡慕的看着郑寻,咬着手指,扯扯妈妈的衣服:“妈妈,我也要一只小猪崽,好可爱啊!”

      他妈妈将他抱起来:“乖,咱们可买不起,这种宠物猪崽一只要好几万呢。”

      听了别人的对话,洛天宝竟然莫名的骄傲起来。哼,他可是一只身价不菲的小猪!

      郑寻笑着弹了一下他的脑袋,买了天蓝色的毛线和一个红色的小球球,小球滚动起来,里面还会叮当作响。

      洛天宝还小,肚子也小,很多东西都是只尝一口,吃个新鲜,让他吃完是不可能的,所以郑寻也跟着吃了很多他之前没有吃过的小吃。

      玩了整整一天,洛天宝还不肯离开,第一次感到了兴奋。郑寻低声哄:“再不走就没车了,我们回去,下次还来。”

      好话说了几遍,洛天宝这才不情不愿的答应了,抱着小红球叮叮当当的,以示自己的不满。

      这让郑寻第一次起了想要搬到安城的心思,村子里太过无趣,天色一暗就什么娱乐活动也没有,平日里一点小事都要闹很久。搬到城里来,清净又好玩,最主要的事,珠珠喜欢。

      回程的路上没有来时那么烦闷,因为洛天宝早就玩累了,窝在郑寻怀中呼呼大睡,小红球也被好好的放在了包里,免得压碎。

      睡了三个小时候,洛天宝睡得浑身不舒服,所以不愿意乖乖的让郑寻抱,而是在路上跑着,松散骨头。

      虽然他们走的这条路是乡间小路,但是因为走得人多,中间早就被踩成了结实干净的泥路,只有旁边生长着杂乱的野草。

      洛天宝跑着也不安分,东看西瞧,闻花踩草。他发现了一丛长满小刺的植物,上面还长着细小的红色果粒,散发出浓浓的果香,看着就诱人。

      因为没有见过,洛天宝跑回去拉郑寻的裤腿,示意他看。

      郑寻扯了一根细长的草,在尾部打了一个结,低头将小果子摘下来,穿在草上面。

      “这个叫覆盆子,酸酸甜甜很好吃的。”

      走了这么一会儿,洛天宝早就渴了,扒拉着就要吃,谁知道郑寻转手就将果子放进了包中,拿出水壶:“还没洗,不能吃。”

      将果子洗干净后,洛天宝趴在郑寻怀中,被投喂新鲜的覆盆子。

      红果虽然小,但是果味儿浓郁,酸酸甜甜的,特别好吃。吃着吃着,就回了家。

      家中那个黑卷毛正在喂鸡,看见郑寻他们回来了,他很惊喜的叫了一声:“寻哥!!”

      郑寻放下洛天宝,将口袋中的漫画递给他:“李传,这是给你的谢礼。”

      李传美滋滋的收下:“你回来了,那我就回家了,拜拜!”走的时候,还趁机摸了一把洛天宝的毛脑袋。

      母鸡下了蛋,咯咯的叫着。洛天宝蹦到鸡窝旁,看那枚白色的小鸡蛋,伸出蹄子摸了摸,还热乎乎的。

      一股血腥味儿传来,洛天宝往传来血腥味儿的地方跑。大堂里,一双绿莹莹的眼睛看了过来。

      “嗷嗷!!!!”

      鬼啊,吓得他什么也没有看清,就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郑寻听见洛天宝的叫喊,匆忙的从后院跑回来,将洛天宝搂了个满怀,怀中的小家伙还在瑟瑟发抖:“珠珠,你怎么了?”

      “喵~”厅堂中,一只浑身黑色,体型修长的巨型猫咪优雅的从里面走了出来,它舔舔爪子,绿色的眼睛中似乎有点儿不屑。

      被郑寻抱在怀里,充满了安全感,洛天宝顿时就精神起来,对着那只将它吓坏了猫趾高气昂的叫唤。

      郑寻蹲下身,握着洛天宝的爪子认真的说:“这是大黑,你们要好好的相处啊,知道吗?”

      “大黑,这是你的新伙伴珠珠,你可不能欺负它。”

      黑猫沉稳的喵了一声,代表着答应了。然后进了大厅,将一只扭断了脖子的野鸡丢到了洛天宝面前。

      那只野鸡脖颈处的血液已经凝固了,成了乌黑色。洛天宝怂哒哒的看了看小黑正在舔它的爪子,乌黑的爪子在阳光下晃出了道道锋芒,一看就很是锋利。

      洛天宝看着害怕,生怕那只残忍的黑猫给自己一爪子,对着郑寻挨挨蹭蹭的,郑寻将他抱起来,笑着点点他的脑袋:“真是胆小,大黑才不会欺负你。”

      那只野鸡尾巴上面的毛璀璨夺目,洛天宝看了一会儿,拿爪子摸了摸,郑寻将那五根最漂亮的尾巴毛扯下来洗干净,对洛天宝说:“这是你的,等洗干净才能玩。”

      野鸡被架着大棒柴火烧,里面放上了一些菌菇和盐,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放,但是那股鲜味儿却十分浓郁。

      弄得嗅觉异常灵敏的洛天宝馋的挠心挠肺,不停的试图想要跳上灶台,却被郑寻禁锢住。之后洛天宝改变了方式,对着郑寻撒娇磨蹭,势必要扰的他不能做事,好叫他知道自己的厉害,乖乖将给自己鸡肉!

      郑寻果然被缠着哪儿也不能去,很是为难。但是他却没有生气,而是摸摸洛天宝的毛,笑着从锅里捞出一根炖烂的鸡腿,捏着骨头,将上面的肉用筷子夹在小碗中,对洛天宝说:“要等凉了再吃,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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