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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踏故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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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
去年十二月份,我又回到了故乡堪萨斯州的诺顿,在外漂泊多年的我在得知那个消息以后还是决定去看看,尽管那么多年过去了,原来仅存的记忆片段也随着雨水被冲刷殆尽了,不管怎样,作为出生地,总是有一种原始的亲近感,而且要知道,小镇诺顿自酿的朗姆酒可是其他地方远远比不上的,镇上的人们都喜欢加一种叫科维奇的蓝色小浆果,味道非常浓郁,喝完嘴里还会久绕甜味,夹杂着些许的野霉清酸。大家比较喜欢用它辅煮小羊排,这是外乡人传过来的手艺,开矿井之前镇长招募了许多附近村落的精壮好手举家暂迁了过来,后来据说发生了一些事情才长居于此,但那以后镇庄却度过了平稳的许多年,不幸如同掩埋在静谧的皑皑白雪下,被渐渐遗忘,直到有人再度挖开。
不得不提到的一件事,好像是发生在我五岁那年,估摸算二十一年前,那个冬天非常寒冷,许多缺乏物资的流浪汉大多都埋葬在那个冷寂的深冬了,不过,这并不是首要的,因为,我想那件事应该刻在了所有人的脑海里。辛普森一家被邻居维克多,那个平时沉默寡言,长相俊毅但非常疼爱孩子的猎户,给残忍杀害了。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两家的孩子因为矛盾,而大打出手。不日,维克多家唯一的孩子安东尼奥,就因为伤势过重引发的肺结核死掉了,我记得安东尼奥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大哥哥,虽然当时只有十五岁,可听说镇上已经有好几位姑娘芳心暗许了。迷人的暗金色卷发,蔚蓝色的眼瞳深的像大海,鼻梁高挺英气,好莱坞明星的标准长相。可惜不尽人意,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夺去了一条年轻而又宝贵的生命,也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也许是上帝庇佑,镇子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连矿场也没有传来什么不幸的消息。出乎意料的是,镇上的最富裕的商人,大亨布鲁斯和外州商户头合作投资货贸进出口,不仅为当地增加了许多就业岗位,也将这片安宁祥静的小土地变得愈发的热闹起来。发展的十几年里,慢慢的能看到许多吉普赛人牵着他们的马,驮着笨重的帐篷和行李从山那边痕迹斑驳的马路上走过,还有一些大概是从东南亚过来的黄种人,因为镇上有瓷器店和丝绸店接连开张了,生意也在意料之中的好。母亲也时常会光顾,有一次回到家,她用中文问我今天一天过的怎么样了,我一时都没有反应过来,弄的一家子笑了老半天,现在回想起来也很有趣,毕竟是东方古国的语言,听不懂才合乎常理嘛。
在孩童的敲门声中度过了复活节以后,我在南边租了一个两层小楼,租金并不大贵,大约是我在佛罗里达工作一个月的五分之一左右,看中它是因为从这儿的二楼夹层窗户能够看到日头从远处山脉慢慢落下,黄昏总是能触发很多东西。楼房看起来像是翻新了一阵子,因为楼角下未被处理的灰垢上并没有看到厚厚的一层灰,雨水冲刷的痕迹也不大明显,也可能是还没有到季雨的季节吧。
简单的安置好一些基本家具后,我就入住进去了。房东太太是位和善的老夫人,年龄大概在六十岁左右,只戴着一些简单的饰品,我猜脖子上佩戴的那只半旧不新打磨过不久,串着亚麻色编织绳的古铜戒指可能是她老伴留给她的生前纪念。里面隐隐约约能看见一些铜氧化的痕迹,我和她交谈的时候,她总是会回忆起那些,在这屋子里发生过的许多往事,那些奇妙的,或愉快,或悲伤,又或令人充满惊喜的匆蓉岁月,每到欲言又止时,她都会下意识的去触碰它,戒指依旧安静的躺在脖子外的皮肤上,而触摸它的手,却刻满了岁月的对女人留下的伤痕。
不知怎么的,写了约半个月,我居然就静不下心来了,要知道,我的同事们还经常惊叹于,在那些躁动难眠的深夜他们去酒吧买醉而我却自足自乐于自己编写出来的那些,一个又一个惊险奇幻的故事里。于是便约好了约瑟夫·韦恩(我儿时的玩伴)一起去爬山。哈哈哈,约瑟夫这家伙这么多年了,样子居然没怎么变化,还是一脸玩世不恭的少爷样。小学开始,这家伙就早熟的不得了,偷了家里的钱没少逛酒吧,然后就倒腾些致富“秘诀”。但过不了几天,就能看到他鼻青脸肿的去露西阿姨那儿剪头了,他老爸可不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每个周三凌晨还能听见他从酒吧出来的嚷嚷声。
但别说,大多时候还真让这家伙弄了不少钱!上一次贩卖那些巴西人的可可豆就抵得过我大半年的稿费了,这次说好了回来要为我接风洗尘的,可直到前几天,他才神神秘秘的露了面,说是有些货赶着要运完才一直忙到了现在。于是当天晚上我就喝到了他从法国波尔多带回来的白兰地。口感浓郁醇厚,喝完香气四溢,仿佛能够看见经过充足阳光和黑土壤养育的葡萄隐藏在碧绿荫薄的叶片之中,被摘采完之后经过一道道神秘精湛的工艺,然后被装好至陈年的橡皮圆木桶里,味道让岁月随之沉淀而变得越发的甘醇美味。
装备采购完后,我们终于等到了一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在与基朗山脚下的樵夫谈好价钱后,他答应让他的儿子约翰作为向导陪着我们上山去,毕竟像这样并没有怎么开发的山脉,很难说会不会有灰熊什么的,带着家伙总归是更保险一点的。约翰建议我们第二天再出发,因为上山的路要途经一片很大的阔叶林,不花个一两天是很难过去的,尤其是最近有猎人反应说看到过有灰熊在离林口处几英里的地方出没觅食。听到这,我们又在附近买了一些滑膛枪和柯尔特的子弹,大概加起来也有四十多枚左右。
约翰准备晚饭完后再向我们普及一些上山的知识和自救的基本方法,以备出现意外情况。这个三十多岁就留着络腮胡子的大高个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接触,一顿饭的功夫,我们便熟络的像老朋友那样拿约翰的胡子开玩笑了,约翰不善言辞,也不知道怎么反驳,但也不恼怒,只是不好意思的憨笑,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了。
第二天清晨,当约翰穿戴整齐的站在房门口时,我揉着惺忪睡眼看了一眼窗外,早的连鸟儿都还没开始啼叫。想到今天要早点出发,于是连动作也不禁快了起来。收拾好行李后,在检查了装备无差露后,我们一行便迈着步伐向林子进发了。不知怎的,我爬过阿尔卑斯山,也到过内华达和阿拉斯加,但这次的旅行,总让我心情难以平复,或许是有多年未见的儿时旧友再加上故乡的山吧,总觉得会十分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