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3、作者有话说 作者要说的 ...

  •   作者要说的话太多了。所以就占了一章来写。不然电脑版上看就会是黄黄的一团。

      理想者的破灭说的是三校长。本来持着怀柔政策,连与一这样的学生都允许出国了,结果在仍在变革,保卫系统并不那么强悍的时候,被这样一个组织打得落花流水……终于放弃了理想,胁迫与一和悠介来成为“战力”,这正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他们变成了从前久远寺的样子。

      但万事你得先保住学园再说。没有选择。

      其次就是与一和悠介了。两个人从很久以前就避开纷争,只求彼此的周全,而现在他们还有为一点小情绪吵架然后和好的空闲,并且描绘未来。然后他们的理想的未来就被破灭了。

      行平一己黑化+话痨现场。

      行平一己:岩仓与一你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学园的大家都表示很愿意协助学园共同抵御外来破坏者的!只有你个死宅!只想着缩在自己的房间和工作室过以前的生活!还要带着我们宝贵的读心和阻止爱丽丝一起自闭!!!最后还要我来亲自威胁你们!!!你们有点集体意识好吗?!【手动滑稽。最菜穿越者的称号是白来的吗】

      学院的现状很危险哦。

      最后与一说的那样的未来也不错,就是说的文一开始他脑补出来的甚至把自己恶心到的未来。

      是的与一这个渣男一直都想要隐藏和悠介的恋爱关系来着的。虽然的确是与一的话,从在一起的那一刻起就做好了被所有人发现的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有主动公开的打算。

      而行平一己是看出他们恋爱关系的第一人了!……终于有一个正常人来看出他俩的恋爱关系了!

      另外关于局势问题。

      虽然这样一来对X来说札幌事件就不是学园的主谋,甚至学院还是受害者。

      但对广大群众(世界各地)和政府来说。没有在人贩子之前发现爱丽丝就是最大的失误。而没能及时救回被拐卖的爱丽丝就是最值得指责的失误。等到发生那样严重的事件才追悔莫及,然后惊动了X,从此没能将那个组织斩草除根扼杀在摇篮,学园还要接受政府的压力,群众的质疑,以及事件后急剧膨胀的反学院势力……政府群众可不管这是不是学园干的,只要是爱丽丝的问题,全都是学园的问题。是学园干的就是学园的行为问题,不是学园干的就是学园的管理问题。

      而且菊理人体实验的事情又为反学院情绪点了一把火。

      还有森见菊理为与一前几年的平和生活做出了解释。想久远寺最后被逼急的那段时间,如果没有菊理,一定会对与一出手的。

      但森见菊理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一个全能爱丽丝放在你眼前诶,还去管一个连爱丽丝都用不出的小鬼做什么。

      与一作为札幌事件真正的,唯一还活着直接造成事件的人,即使从悠介与一的角度来看与一完全没有错,但与一确实是事件受害者可以接受的发泄点。

      啊太乱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就算读心也不能预测别人的想法和行动。所以悠介才会觉得与一就算看到自己被枪顶着也无动于衷。

      事实上,两个人都这样想的。

      在事情没有发生的时候谁都不知道一个人到底会怎么想会怎么做。【其实与一一定会强迫自己舍弃慌乱然后在脑海里迅速,拼命思考对策。W……除非与一受刺激太大当场犯病】

      事实证明在与一出国之前悠介的反对是有根据的。如果罗拉不是这样讲道理的人,说不定与一就在那里被……

      还有组织的名字不是X。只是学园不知道真正的名字所以为方便称呼起了个代号而已。(表示不是我懒得起名字)

      陆拾贰标题“送别”其实是对平静生活的送别。

      最后悠介的操作……真的太SAO了。的确是为了让与一放轻松一下,外加自己还能占便宜(计划通√),但这个操作真的太SAO了hhhhh

      什么?关灯部分?莫得。
      我已经不能再写肉了。不仅是会用的梗都用完了,而且之前用的时候也完全是滥用,没有好好地写出感觉,总给人一种“这两个人就算不是悠介与一也可以这样做”的既视感。我一定不适合写肉……是的我这个童、贞真的不会写肉!

      等我什么时候能好好写出来读心爱丽丝在床。上到底有多TM的劲、爆再说肉的事吧。阻止爱丽丝都是次要的!虽然可以增加恶趣味但目前看来要与一知道悠介的另外的这个爱丽丝还要好久,所以不能随便使用。

      而且不管怎么想读心爱丽丝在床、上真的是一等一的劲、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3章 作者有话说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