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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自强不息我为大佬12 ...

  •   月光如水,夜色如醉。

      林欢欢看起来成熟了不少,一颦一笑都带着陌生的、被催熟的风情。

      虽然她也没怎么笑,脸颊凹进去两个浅浅的酒窝,很快就消散了,保持着最合适最疏离的距离。

      这种感觉很微妙,难以言喻,容知墨抿唇,视线竟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林欢欢越是表现得不计前嫌,他越是不舒服。

      林欢欢感慨万千道:“我也没想到能活下来,运气这么好,亿分之一的概率也能被我撞上。”

      她语气平平,像是在说什么别人的生活经历。

      但看她在身手上惊人的变化,容知墨很容易就能想象出来,这一年来她过的是什么日子,没有残酷的压力,林欢欢不可能进步这么快。

      “唐岚他们,怎么没跟你一起外出?”林欢欢把斜挎包扔到沙发上,语气像是唠家常。

      “你走之后,他们也走了。”容知墨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他不在乎那些人。

      林欢欢想起唐岚说过的话,因为她,唐家兄妹才会选择追随容知墨,所以她离开后,丧尸潮接近了尾声,唐岚他们没理由再跟着容知墨了。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合格的领导者,容知墨太独了。

      林欢欢一副毫不吃惊的样子。

      她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小夜灯,借着蒙蒙亮的微光去了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有清澈的自来水流出来。还好,这片小区的供水恢复了。

      把屋子里的窗帘都拉上,林欢欢表情自然地问他:“我要去冲个凉,你呢?”

      她现在面对容知墨,完全没了以前的紧张和紧绷,林欢欢说话很放松,她知道自己的实力已经不逊于它。

      容知墨的枪法是精妙,但如果刨去男女体力的差距,她的身手绝对在容知墨之上。

      容知墨在生死之间习惯掏枪,而她,更习惯掏刀。

      容知墨摇摇头,只是脱了风衣,入定似的坐在多人沙发里。

      无论是林欢欢的突然出现,还是刚才美救英雄的戏码,都带给了他不少冲击,他现在需要的不是洗澡,而是好好整理一下乱成一团的心情。

      林欢欢给他这个整理心情的时间。

      洗澡水是冷的,林欢欢出来的时候直发抖,她翻了套运动装穿上,不紧不慢地擦头发,把头发擦到半干不干的状态。

      她回到了客厅,端庄地卧进一旁懒人沙发里。

      容知墨还是那个姿势,抬眼看她,目光飘忽着经过她湿漉漉的乌发,他能感觉到林欢欢身上沧海桑田的气质,以前是知性的温柔,现在变得有些冷艳了。

      高岭之花。

      也不知怎的,容知墨就想到了这个词。

      林欢欢从挎包里掏出个东西:“你的枪,子弹之前防身用了,只能把枪还给你了。”

      容知墨默然接过手.枪。

      他想问一句“你为什么没回去”,又找不到开口的立场。

      林欢欢道:“丧尸应该还在附近,我今晚不打算走了,就睡在这里,你呢?你要是想回车里,我可以帮你挡一挡丧尸。”

      容知墨不想回房车。

      他现在已经冷静下来了,之前被他刻意遗忘的记忆潮水般涌入脑海,林欢欢说“我们已经结束了”的决绝模样,又浮现在眼前。

      他们是真的结束了,现在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容知墨眉间微微蹙起,给枪里上满子弹,又重新递给林欢欢。

      林欢欢没接:“说来惭愧,我离开的这一年什么都有进步,就是这枪法,反而退步了。”

      “你这枪借我用,挺不值的。”她不假思索地婉拒了。

      “不是借,是给。”容知墨声音低沉而磁性。

      林欢欢拢了拢湿发,向后一仰,精致的锁骨就从衣服里露了出来,因为拉链没拉到最上面,白嫩高挺的胸脯也若隐若现。

      笑眼朦胧,有种微醺的妩媚。

      这是她以前最爱用的手段,色气而不自知的傻白甜式诱惑,但现在,林欢欢立刻把拉链拉好,又坐正身子,才开口。

      她盯着容知墨紧闭的双唇,微笑:“那就更不值了,我枪法很差的。”

      “我教你。”

      林欢欢“啧”了一声,总算把枪接过去了,容知墨松了一口气。

      不管是用了什么借口,至少把她留住了。

      容知墨搞不懂自己的想法,说是有多喜欢林欢欢,也不见得,但一想到她杀丧尸的狠辣快意,还有视一切如无物的淡然,他就有些心痒痒。

      现在两个人的关系和初遇时完全是反着来的了,林欢欢自己玩自己的,不怎么说话,倒是容知墨,有时候会忍不住凑近她,看看她都在做什么。

      99问:“任务者,你到底做什么了,能让客户对你如此……魂牵梦萦?”

      “魂牵梦萦谈不上吧,也就是想着念着的程度。”

      林欢欢笑了笑:“有句话,叫做‘智慧是一种是新的性感’,对于容知墨来说,力量也是一种性感,我比以前变强了许多,不是吗?容知墨喜欢强者。”

      容知墨本身就是个强者,而且是那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强悍,他的心肠足够冷硬,像一座冰山,任何情绪都不能动摇他绝对理智的判断,哪怕是爱情都不行,这一点,林欢欢已经验证过了。

      一直以来,容知墨都没有弱点。

      如果抛开爱情不爱情,攻略不攻略的,林欢欢其实也挺喜欢容知墨的。

      自从来到了末世,她就愈发憧憬绝对的强大,除了太冷血无情,容知墨的其他都很完美,他是个完美的同伴。

      所以有时候林欢欢会疑惑,容知墨这样的人,怎么会跑来体验爱情呢?吃饱了撑的?

      容知墨说话算话,真的要教林欢欢射击,还是老地方,那个唐岚被咬的别墅区。

      林欢欢仍旧穿着运动服,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瓷白清丽的脸上神色严肃,姿势标准地单手举起枪,“砰”地巨响,后坐力被稳稳卸掉。

      丧尸应声倒下。

      容知墨颔首:“七十号移动靶,八环。”

      七十八号移动靶,也就是第七十只丧尸,七环,就是击中点距左眼瞳孔的距离为三厘米。

      其实这种别墅区很难碰到丧尸,这几十只丧尸还是林欢欢和容知墨费尽心思引过来的,一只一只用绳子拴在大树旁边。

      “练一下十秒速射。”

      林欢欢依言射击,十秒内击发五连射,速度提升,精度却大幅度下降,她力量不够,压不住枪。

      手腕有些酸软,林欢欢扭了扭手腕,极目远眺放松身心,忽然问道:“容先生,其实我一直挺好奇的,你的枪法到底有多精准?”

      容知墨没说话,只是从地上捡起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石头,然后侧眸看她一眼。

      他的眼睛里有火光在燃烧。

      容知墨把石头猛地抛到空中,0.01秒内就完成了拔枪开火,在林欢欢无法目视的极限速度里,石头被子弹击中,炸成了四分五裂的碎块。

      是真的帅呀。

      林欢欢不吝啬掌声,赞叹着拍了几下手,嘴角含笑:“长见识了。”

      但她笑完,也没有再进行这一话题,而是自顾自地练枪,把拴在树上的丧尸都杀得干干净净,然后回到车里冲他喊。

      “我累了,先回市区吧?”

      容知墨站在原地,好半天没有动,就怔怔地看着那石头碎块。

      林欢欢无动于衷的淡然,让他心里说不出的烦闷。

      但接下来,还有更让他烦闷的事。

      和容知墨的“独”不同,林欢欢有自己的社交圈,不管走到哪,她总能和别人打招呼,聊几句容知墨完全不知道的事,她的朋友里有男有女,帅的也不是没有。

      这些都是林欢欢在一年的时间里,逐渐结交的朋友,她的性格温和,笑容明艳,像个小太阳,能吸引那些在丧尸堆里摸爬滚打、逐渐颓丧绝望的人,她能带给人希望。

      容知墨还看到,当某个男人把林欢欢堵在墙边表白时,林欢欢有过片刻的深思考虑。

      当然,最后林欢欢拒绝了。

      但是虽然她拒绝了,那个男人还是时不时地给林欢欢献殷勤,他也有车,还有固定住宿的地方,各方面条件都算得上是顶尖了。

      容知墨知道自己的状态很不对。

      一旦开始在意某个人,他就好像是给自己套了个枷锁,想挣也挣不开。

      更恐怖的是,林欢欢却并没有这个枷锁,她成了最自由的人。

      容知墨杀丧尸的时候,脸色越来越冷,开枪速度越来越快,出刀的力度越来越狠,他在借用厮杀来发泄情绪,林欢欢看在眼里,笑而不语。

      她要攻心,就必须沉得住气,要比容知墨更能沉得住气。

      林欢欢第N次夜不归宿。

      她是早上回房车的,面容有些疲惫,可见昨晚没怎么睡好,回来时一身的福尔马林味,容知墨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跑哪里去了。

      以前,容知墨也是如此,不和林欢欢打声招呼就突然消失,然后拿着一堆东西回来,那时林欢欢从不敢过问。

      所以,现在容知墨也没有质问的资格,他只能沉默,要么用枪逼她卷铺盖走人,要么继续忍下去。

      林欢欢和他说了声“早”,去洗浴间换掉了脏污的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才出来,她看起来心情很好,饭都没吃又要出门。

      容知墨忍不住冷声:“午饭后要出去搜物资。”

      “放心,我会按时回来的。”林欢欢穿上外套,带上武器。

      “你昨天晚上就没回来。”

      “昨天晚上又不用搜物资,再说了,我就不能有点隐私?”

      容知墨握着水杯,嘴里发苦:“你可以白天出去……”

      “可是有些事情,只有晚上才方便做啊。”

      林欢欢说得轻巧坦然,可容知墨怎么听,怎么觉得她话里有话,什么事只有晚上能做,在他贫乏的生活阅历中,好像也只有一个答案。

      容知墨有种深深的无力感,皱眉盯着她,眼睛链都在晃动,如果眼神能吃人,那林欢欢估计早就被他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他的眼神很危险。

      以林欢欢对他的了解,他现在一定很纠结,不是纠结怎么吃了她,就是纠结怎么杀了她。

      杀了唯一能影响他理智判断的人。

      她知道,容知墨不能容忍自己有弱点,就像他不能容忍身旁跟个累赘一样,他打心眼里抗拒感情用事。

      她在等。

  • 作者有话要说:  我卡文了,突然找不到感觉,因为不想把容知墨写成个恋爱脑,又要表现他情感的转变,所以要纠结死了,感觉我比容某人都纠结。
    ——————————
    不发出来一章都不敢说话,评论也不敢回复。
    欠了两章,我想今天补齐,所以——
    巴啦啦能量,乌乎拉乎,码字机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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