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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自强不息我为大佬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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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日后,林欢欢再也不会做噩梦了。
天气转凉,秋天悄然到来,丧尸的数量是在不知不觉间增长的,等林欢欢反应过来时,她已经不得不和容知墨一起行动了。
因为,从前只有零星几个丧尸的超市,如今动辄就会冒出来二十、三十只丧尸。
丧尸不可能凭空出现,它们都是从北方迁移过来的,关于丧尸潮即将到来的传闻甚嚣尘上,幸存者之间的争抢也愈发激烈,当生存难度变为地狱模式时,那点儿可怜的物资就成了所有人的救命稻草。
此时此刻,多屯些食物,赶紧找个地方龟缩起来,就成了当务之急。
林欢欢和容知墨正走在“菜市场”里。
这显然不是末世之前、传统意义上的菜市场,真正卖菜的没有几个人,而且新鲜菜蔬一摆出来就被抢收一空,真正占商品大头的,还是生活常用物资,如药品、衣物、武器、保质期足够长的各类食品等等。
林欢欢今天换了一身宽大的棉服,还把脸用丝巾裹了起来,只露出眼睛。
天气其实没有冷到这种程度,她是怕身材相貌暴露出来,长得太漂亮,在末世可不是什么好事。
听说前段时间,就有个小姑娘被强.奸了。
虽然林欢欢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可她不想节外生枝,在这种人心惶惶的大环境下,任何刺激都像一滴水,滴入油锅之中。
她在一个摊子前驻足,卖家是个大叔,抬头看了眼她鼓鼓囊囊的背包,道:“我这里的都只换食物,武器也行。”
林欢欢指了指一块腕表,那是一块百达翡丽,光洁如新,似乎没被戴过,大叔笑了:“你眼光不错,我这块表是七十六万买的,整个菜市场独此一个!”
“至少五盒肉罐头,或者二十袋泡面!”
林欢欢心里叹息,盛世里一套房子的价格,到了末世,也不过是五盒肉罐头而已。
她转身要走,那大叔着急地拽住她衣袖,语速加快:“你不讲讲价吗?实在不行……四盒?四盒也行!”
林欢欢把自己的衣袖用力抽出来,摇摇头还是走了,其实车上还有不少肉罐头,可这种食物类物资收集得越多越好,她不可能拿来换一块表。
大叔脸上失望的神情很明显,但当其他人走过去看那块表时,他立刻捧出笑脸:“你眼光不错,我这块表可是七十六万买的!”
他的声音很快就被人声鼎沸的吵嚷淹没了。
林欢欢快走几步,赶上前面的容知墨,低声:“容先生,我刚听到菜都卖完了,现在还要买什么?”
“子弹。”
“这儿还有卖子弹的?!”林欢欢大吃一惊。
“有。”容知墨惜字如金,投过去一瞥,声音低沉而有磁性:“本市最大的幸存者团队,找到了一个军火库。”
林欢欢懂了,那个团队她也听说过,百十来个人,里面军人武警居多,这个菜市场就是他们团队组织起来的,能突破一个军火库也不算天方夜谭。
容知墨不疾不徐地走在前面,金色的眼镜链轻轻晃动,狭长的眼眸微微眯起,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林欢欢把手搭在腰间摸了一下,又立刻放下来。
她这次和容知墨算是出远门了,车子停在两公里外的停车场中,而且刀也没带,只带了防身的枪。
林欢欢环顾四周,眼神锐利明澈,这个菜市场人很多,不是所有人都带刀的,那些没带大刀没带棍棒的人,说不定也是有枪的人。
在这样熙熙攘攘的地方,有一把枪,很正常。
没有人是绝对安全的。
前方突然传来嘈杂的争执声,人群像是潮水里的海藻,齐齐地拥挤着后退了一步,林欢欢和容知墨没有动,结果就站到了人群的最前面。
被围观群众让出来的那块空地上,站着两个人,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和一个英气迫人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
容知墨没有走开,看样子是打算看看热闹的,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那个女孩子,林欢欢心下微沉,那个眼神……她太熟悉了。
女孩子对面的男人嬉皮笑脸道:“我就摸了,你又能怎么样?”
摸什么了?
林欢欢微一思索,估计那个流里流气的男人非礼了这个女孩,他大概是以为这女孩看起来又年轻,又手无寸铁,表情是毫不在乎的嚣张。
“给你一次机会,现在立刻马上!给我鞠躬道歉!”
女孩子语气挺冲的,眉毛气得倒竖,被男人不当回事儿的表情激怒,握了握拳头。
“道歉?”男人嘿嘿一乐,目光肆无忌惮地在女孩胸口处流连一阵,然后咂咂嘴道:“一袋达利园小面包,卖不卖?”
这也太侮辱人了,就算末世里有出卖身体换物资的女人,可也没有这样大庭广众就说出来的,连林欢欢听了都有些血气上涌,恨不得冲上去就给那个男人一刀,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物理阉割。
女孩子听了更是脑子要炸掉,脸色立刻冷了下来,从牙缝中挤出四个字:“我、草、你、妈——”
她后退一步,男人以为她是怂了,紧跟着就要走近女孩,没想到那女孩一个撩阴腿弹踢过去,以极强的力度命中要害,霎时间场上只剩下男人凄惨的哀嚎声。
这还没完,女孩子接下来出手一次比一次狠辣,拳、肘、膝、腿,招招皆是使足了力气的,等她终于停下来之时,男人已经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那男人手里的小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被打了这么长时间,竟毫无还手之力,连出一次刀都没来得及。
太特么……强悍了!
林欢欢目瞪口呆,不知道是谁带头鼓的掌,围观群众也开始鼓掌,甚至有口哨和叫好声。
热闹结束,人群渐渐四散开来,一个健硕的男子逆着人流走过来,对女孩子喊道:“小岚!你怎么不跟上,我还到处找你呢……”
他低头,看见正捂着下.体直冒冷汗的男人,皱眉:“这谁?”
“就一臭流氓,不用管。哥,你找到愿意组队的人了吗?”
“没找到,现在世道这么乱,真没几个有胆量想拼一拼的了,我看咱们也别去科研所了,去也是送命。”
女孩子叹气:“可是丧尸潮马上要来了,总不能光靠俩破菜刀防身吧……”
林欢欢听着他们的交谈,分析着其中隐晦的信息,正犹豫要不要上前攀谈,容知墨就已经率先走过去:“你好。”
健硕男子愣了一下:“你好……有什么事吗?”
容知墨还没说话,那女孩赶紧瞪了男子一眼:“哥!”
她一转头,立刻对容知墨笑道:“嘿嘿,大哥你好啊,那什么……我哥知道城郊有个科研所,专门研发激光发生器的,可以装备在激光枪上,你愿不愿意和我们组个队,大家一起去找找武器?”
“里面丧尸挺多的,预计有五六百只,危险肯定是有,不过富贵险中求嘛……”女孩子搓了搓手,马尾辫随着脑袋甩动,期待地看着容知墨。
容知墨刚才难得主动了一次去搭话,现在反而顿住了,思考片刻转身,眉眼深邃:“你呢?”
他是在征求林欢欢的意见,两个人最近一直是一起行动的,林欢欢沉吟,几百只丧尸听着可怕,可如果分散在整个科研所场馆中,不是集中冒出来的,倒也能试一试。
关键是女孩子提到的激光枪,林欢欢对这个很感兴趣。
“我觉得可以去。”她声音清丽婉转。
林欢欢的声音和容貌一直是配套设定的,温婉的淑女风,之前一直刻意沉默,怕引起别人的好奇心。
女孩子看向这个把脸蒙得只剩眼睛的人,惊奇道:“咦,你也是女生?”
“我叫唐岚,你呢?”
“林欢欢。”
“你的声音真好听。”唐岚真心实意地赞叹。
四个人很快达成了共识,林欢欢也更进一步地了解到这对兄妹的基本情况,唐岚就是个大学生,从小学散打的。
她哥哥叫唐全斌,末世之前是散打教练,曾经获得过国际奖项,据他妹妹所说,唐全斌的身手不是一般的好,那可是特种部队里练出来的。
说是林欢欢和容知墨加入他们的队伍,可当兄妹俩见到容知墨的房车时,立刻爽快地改口:“大哥!从此以后,我们兄妹二人就跟你混了!”
容知墨不置可否。
但他对唐岚的关注却很显然,唐全斌会用枪,可惜因为没有枪一直不能大显身手,容知墨就借他一把枪,直接道:“教一下她。”
这个她,说的是唐岚。
林欢欢瞬间变成了过去时。
林欢欢很郁闷,奋斗了一个多月,好不容易攒出来那点儿好感度又一夜回到解放前了,她真的特别想撬开容知墨的脑壳,看看里面到底装得是什么。
容知墨的偏好已经很明显了,他就是喜欢实力强的女人,哪怕不是心动的喜欢,至少也是爱才惜才的那种喜欢。
一种极端的慕强心理。
林欢欢捏了捏自己的小细胳膊,又看了看唐岚结实的肌肉,无比后悔当初的想法,早知道客户是这么个性格,她就给自己搞个什么散打冠军的金手指了。
不过就算有这种金手指也没用,林欢欢认命地走到旁边开始练枪,身体素质的强弱可以提前设定好,可身手这种东西,是需要慢慢练的。
科研所的探索逐渐提上日程,估摸着丧尸潮还有十天左右就快抵达本市的时候,四个人举行了一次圆桌会议,唐全斌一拍大腿:“啥也别说了,搞起!”
“附议!”唐岚眼神肃杀。
“我也附议。”林欢欢微笑。
三个人齐齐地看向容知墨,他垂下眼眸,修长白净的指尖点了点桌子,漫不经心道:“附议。”
林欢欢望着他淡然的神色,如此冷漠自持的一个人,要怎么做才能打动他,在他心里稍微留下一道痕迹?
变强吗?可是变强哪有那么容易?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看女主打算怎么做,哈哈,容某人也算是很另类的性格了~
其实我超喜欢唐岚这种的,攻气十足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