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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年 新生活开始 ...

  •   天空里飘着几朵云,衬着蓝得清澈透明的天空,是一种说不出的美丽,还带着点妩媚和娇艳。如果是在现代,估计我会为这样的美景惊叹欢呼。可惜这是一个无史可考的奇怪时代。
      来这儿一年了,林英华发现这是她所学历史上不曾出现过的时代。明之前都是一样的历史,只是明朝之后不是清朝,而是一个叫做大齐的王朝,这表示,那些穿越人士常作出来让人惊叹的诗词,她基本上是用不上了。国姓为周,而她所在的是一户贵为尚书的豪门之家。一年前,她被池塘里的草根绊住了脚,以为自己快挂掉时,模糊中感觉被拉了起来。悲摧的是,等她醒来就成了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当然,也不是没有优点的,至少她年轻了很多。
      刚醒来时她过于惊讶,又怕言行不妥露出马脚,因此整个人都呆呆的。一开始那半年大夫走马灯似的换,后来有一个似乎是“御医”之类的老大夫看着她摇了摇头以后,就再也没有大夫来看过她。但“大姑娘掉水里变傻了”的悄悄话还是在府里传开了。好在,她是嫡出,待遇并没有什么变化,反而因为是个傻子而不太有人管她,自由度大。更重要的是,她的名字仍然是林英华。因此,对于目前的情形,她基本上是满意的,至少在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一年的时间、嫡出的身份和傻子的名声,让她对这个家的情况,有所了解。林家是从立国之初就开始做官的世家,但在贵人林立的京城只属中等贵族。据说老太爷是太宗皇帝的马夫,曾随太祖皇帝处战天下,太祖立国后,因表现勇猛,论功行赏,封了个京中闲职——好歹也是个官。后来,在立嫡立长的争斗中又站对了位置。因此,老太爷顺顺当当地做了几十年的京官,当时不过是一个恩封。但老太爷在太祖身边呆久了,也是有点谋算的。因此,让自己的儿子们都去考科举或者武举,以期光大门楣,使家族真正崛起。到了老太爷重孙辈,也就是林英华的便宜老爹这一代,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了。目前,族长是林大爷,也就是林英华便宜老爹的亲哥哥。而林英华的便宜老爹林谆,任礼部尚书。他有十几个同族同辈的兄弟,但属于林谆这一支的却是只有三个。除二老爷林谆外,还有四老爷和七老爷。四老爷林谦则是个将军,据说很会打仗,但性格古怪。他之前常年驻守边疆,立下赫赫战功。却在事业如日中天之际,上交虎符,坚决辞官。皇帝再三挽留无果,只好准了。林英华曾听见丫环们讨论说,二老爷是因为愧疚之前没有多陪夫人,所以才辞官的,而且辞官后就带着妻儿到处游历。偶尔回来就住在皇上赐的将军府里,很少回老宅。将军府据说住着很多人,但他只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儿子,而且三人在外面比在家里的时间还多。七老爷林谨是庶出,其它还有些嫁出去的姑姑和家里的一些旁支亲戚。林英华感到庆幸的是,她的便宜老爹现在正在直隶的外放任上,不在京里,所以每天需要面对的人并不多,不容易露馅。
      “姑娘,醒了吗?该起床了,等下还要给太太请安呢。”正想着,贴身丫头夏雨边撩起床幔的帘子,边问道。看到我睁开眼睛,她露出了微笑,说道:“今天是我和冬雪当值,她在给姑娘摆早饭。”穿好衣服,捧着脸盆、毛巾的小丫头们鱼贯而入,又鱼贯而出。
      外间的早饭刚摆好,热气腾腾的稀饭和浓香的热豆浆,还有煎得两面微黄的面饼和松软的肉包子,四碟小菜精致而清淡,勾起人清晨的食欲。坐下来尝了尝,还是一如继往的热冷得当,美味可口。
      作为一个有痴傻之名的六岁小孩,可以不用说很多话,也可以没有表情,反正也不会有人来要求你什么。只是,每次去给太太请安时,都会听到几声叹息。刚开始时心里还为那个当妈的女人难受,好好的一个女儿突然就傻了,毕竟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更何况,当时太太王氏和从小服侍大老爷的周姨娘一起怀孕,后者先生了个粉雕玉琢的儿子,而前者则晚生了个女儿,现在还变傻了。作为正房太太,王氏的内心难免会有点难堪。好在,林家是个有规矩的人家,所以是在正房太太生了嫡长子之后,才允许姨娘有孕的。因此,英华有个一母同胞的嫡出哥哥林明华,从小聪明健康,三岁识字,五岁入学,今年十岁,就已经在准备参加明年的乡试了,深得大老爷的喜爱和器重。也是王氏在这个家里最大的底气和骄傲。
      吃好早饭,便和两个丫头一起去上房请安。这四个贴身大丫头,是大太太在她落水后特地拔给她的。据说原来的几个都被打发掉了,不知是打死还是卖掉了。大老爷和王氏分左右坐在炕上,正喝着茶,想来也是刚吃好早饭。周姨娘和张姨娘站在旁边服侍着。地下一溜椅子,大哥林明华、周姨娘生的二哥林晖华和三妹林茶华、张姨娘生的二妹林莲华都已坐在那里。因英华身体娇弱,王氏怕她不禁早上寒气,因此特许她吃好早饭再来请安。而他们几个都是洗漱好就来请安,然后陪大老爷和王氏一起用餐的。是以,英华是最晚到的一个。一见她进来,只有茶华站了起来。英华仍如以前一般,用慢吞吞的语气平板地说:“请老爷、太太安。”配上她呆滞的眼神,往往让大太太面色一暗,无声地叹了口气。
      英华在王氏点头后直接坐到旁边的椅子上,等大老爷宣布解散。和往常不同的是,大老爷看了她一会儿,对王氏说:“大丫头还天天呆在她哥的书房里玩吗?女孩子该好好学做女红,天天呆书房里玩不成体统,更何况她还是……”下面的话没有说下去,但谁都知道,一个傻子还看什么书啊。
      本来王氏心里也是不赞同英华看书的,但大老爷这样说,她心里倒不高兴了。英华再怎么样,也是她的亲女儿,当着一屋子的人说这话,不是打她的脸吗?尤其还看到周姨娘脸上一闪而过的嘲讽之色。不过她面上不显,只笑道:“老爷说得是。女孩子当以女红为重,这两天妾身也在给英儿和莲儿找针线上的人启蒙,准备慢慢开始学。”
      大老爷听了,便道:“如此甚好。”
      王氏笑了笑,又道:“是的,老爷。不过,妾身想着英儿在书房里,也没干什么,不撕书也不闹事,可能是图那里清静,所以喜欢呆着。像我们这样人家的女孩子,也不好一字不识。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京里这些书香世家出来的姑娘,都是能断文识字的,偏我们家姑娘大字不识一筐的,说出去也不好听;二来粗浅认得几个字,以后管家记账也用得着,左右也不去考功名,些许认得几个字,不做睁眼瞎罢了。不知老爷以为如何?”
      大老爷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夫人说得也有理。只是李夫子这样的大儒是教哥儿正统学问的,如何愿教女孩儿?”
      “老爷说得是。妾身想起来,前几日,大伯家的诚嫂子说,她家有个教姑娘针织的姑姑,因六姑娘要出阁了,想找下个东家。她倒是识得几个字的。妾身是想,把这个姑姑请到家里来教姑娘们针织,顺带也能让姑娘们识几个字。这个姑姑也是诚嫂子家里用惯的,知根知底,用起来也放心。”
      这诚嫂子,是大老爷的叔叔二老太爷的独生子林诚的正房太太,人称“二老爷”是也。而六姑娘则是大老爷最小的妹妹,也就是二老太爷的老来女,下个月就要出阁了,嫁的是吏部曹大人家的庶长子。
      大老爷想了想,便说了句:“太太看着办吧。”算是同意了。
      和往常一样,请安后就带了两个贴身丫头去了内院的书房。其实,内院的丫头仆妇们都知道,大小姐自从落水后就喜欢呆在大少爷书房里玩,常常一呆就是大半天。好在她只是呆着走来走去或者睡觉,并不搞破坏,顶多就是拿几张纸弄个鬼画符。看她坚持,王氏也就可怜她痴傻,允许她出入书房。至少,安全呆着比到外面闹得坏了名声要好些。遗憾的是:大哥的书房实在“规范”了,多是些科举类的书籍,游记杂书之类的较少,枯燥乏味得很,而且在那样无聊的日子,也都看光了。月钱在大丫头春阳手里,一举一动都是要报告给王氏的。想做点自己的事,真是太不容易了。
      古代的街道,总是让人向往的。英华坐在车里,时不时地掀开帘子向外看。今天又是和王氏一起去上香的日子。从她摔了脑袋后,王氏常常带了她来烧香,可能是想用虔诚的请求,希望神能让她恢复正常吧。看了几次就没兴趣,也许所有城市都是有着喧嚣的共性,行人的表情也都是有点木木呆呆的。后来到了郊外,发现景色不错,要是放现代,砌个围墙就能收门票。一晃就到了妙月庵,因为不是初一、十五这样大家上香的日子,感觉个山上感觉比较清静。
      英华在山上跑来跑去,呼吸着这难得的新鲜空气。王氏居然会遇见平时交好的官太太,真是太有缘分了。古代女人都不太有机会外出聊天,尤其像王氏这样的官太太,多的是应酬,少的是闺蜜谈心。唉,管理一个府的内院也挺不容易的。于是,英华和官太太带的那个叫“婉儿”的女儿都被放出来一起玩了。
      山上空气本来就比较清新,尤其是这没有被现代旅游开发过的古代山脉。英华不顾身后丫环的乍呼,一个人高高兴兴地向前走。眼看就要把他们甩下了。春阳一着急就跑过来拉住了她,并说:
      “姑娘,我们回去吧。婉儿姑娘缠了脚,走不快。好姑娘,你回去陪她说说话,太太不让到处跑的。”
      英华愣了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脑袋里闪过。还没来得及想,就被春阳絮叨着往回拉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就没有了兴趣跑,老感觉那一闪而过的东西似乎挺重要的。和往常一样,吃好斋饭休息一会儿,大概三点左右就打道回府。
      晚上洗漱的时候,看着脚盆里白白的小脚,英华终于想起来了。让她愣了一下的是那句“缠了脚”,难道这里的人都是缠小脚的?
      以前为了防止时间越久越容易把前世的东西都忘掉,她几乎天天在书房里写“自传”——事无巨细地把上辈子的事全部记下来。以后,无论岁月如何流逝,她都不用担心把以前的自己给忘了,也算有个念想。
      当然,用的不是毛笔,是鹅毛笔。一开始时,她是从哥哥那里顺了支小号毛笔来写的。为了便于保存,需要纸张少一点,而且她能拿到的纸都不是特别好的纸,不能双面写,她为了提高效率,只能把字写得尽可能更小些。但整天用毛笔尖写很小的字,对一个不习惯悬腕书法的现代人来说,实在太累了。尤其她现在的身体只有四五岁,体力明显不够。十分怀念现代的水笔、钢笔等书写工具,觉得钢笔的前身——鹅毛笔也许可以自制。多次要鹅毛都被拒绝,无论是身边的丫头嬷嬷还是太太王氏,都把这当作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来哄劝。很无奈,只好自力更生。
      当时,乘奶妈早在她午睡前就“自由活动”了,哄她午睡的丫头自己睡着了,她一个人拎着小篮子往厨房去捡鹅毛。
      看到两个婆子对坐在树荫里着拔鹅毛,一边抱怨别人去休息了自己在干活,一边说着府里的小道消息。什么三姑娘四丫头的,完全听不明白。
      反正也不是来听这些的,林英华静静地走过去,找大一点的鸭毛捡起来放到篮子里——她是打听到今天晚上要吃鹅肉才特地跑来的。其中一个婆子抬头时看到了她。这两个婆子是府里最下等的,没见过大姑娘,但看她的服饰打扮,也知道是个主子。好言询问不见搭理,虽然心下不耐烦,倒也不敢喝斥。只是不肯让她去捡鹅毛,怕小孩子玩这些脏东西让主子们知道了,她们要吃不了兜着走。最后把大太太给惊动了,看她就是不放手,大太太叹了口气,到底让她把那天杀的三只鹅的鹅毛全给拿回来了。当然,大姑娘掉水里傻掉了这样的流言,也不可避免地传遍了全府。
      躺在床上,林英华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这一年多,她从来特别留意过别人的脚。这不能怪她,她在内院看到的所有女人都穿着及地长裙,讲究步不动裙,能看到鞋尖上绣的一朵花就不错了,哪里能看到脚的大小。而且一直以来,为了不露馅,尽量避免跟人打交道。最最重要的事,她浸淫起点、晋江那么多年,看过穿越小说无数篇,从没见过女主角被裹脚或者为缠小脚这个事情烦恼。刚才看了一下给她洗脚的丫头,不像是被缠过脚的样子。难道是下午的时候听错了,本来当时就心不在蔫的,听错也不奇怪。在床上烙了半天的饼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索性拿被子一蒙脑袋——当然不是想蒙死自己,而是直接去会周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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