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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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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天气,好的真是没话说。
湛蓝的天空,空明澄澈,轻纱似的白云,飘飘荡荡。远处的山上,桃花梨花朵朵盛开,红的似霞,白的像雪,偶有微风吹过,风中送来缕缕花香,让人如痴如醉。
如此美妙的季节,正适合做点不同寻常的大事,比如说杀生!
师父这两日突然来了灵感,决定培育一种新的药材,所以没时间管我。我也乐得清闲,如同脱缰的野马,漫山遍野的奔驰,闹得山上飞禽走兽跟见鬼似的,扯着惊慌的嗓子,四处逃命。
其中叫得最惨,跑得最快的,当属山鸡。因为只要它们速度稍微放慢,被我逮着,下场通常只有一个,那就是等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变了,变得残忍恶毒且十分没耐性。没办法,达尔文那老头儿怎么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果我不吃它们,就会营养不良,营养不良人就会变得十分憔悴,身体很容易搞垮,寿命也会相对减少许多。很有可能饿死在这荒山野岭,留给豺狼虎豹塞牙缝。
因果循环,这一系列严重的后果,皆源自于我肯不肯逮山鸡。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自个性命着想,只有委屈山鸡小兄弟了。
师父信奉老庄那一套,讲究清静无为,清心寡欲。整日就坐在山洞里面冥想,俨然一得道高人。其实师父喜欢幻想成为仙人,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人嘛,都有自己的追求。但有一点,他老人家不应该将这个残酷的要求放在我身上。孔老夫子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师父大概只认得老庄这两个老头,对孔老夫子的话全不放在心上。
害得我一正当青春的妙龄少女,跟着师父修道,每天清汤寡水,素颜朝天,得空就对着一堆道德经,叽里呱啦,念念有词,除了多出些头发,其他跟尼姑没什么区别。
幸好师父隔三差五总要将自己关一阵子,在此期间,我可以为所欲为,打山鸡,开开荤。感觉人生简直到达了巅峰。只可惜师父并不经常闭关。
师父外号苏门先生,听他说是为了躲避仇家追杀,所以才来到这山上隐居。因为怕被仇家发现,就干脆改名换姓,把山的名字换成自己。
三年前,师父在山下遇到饿得半死不活的我,将我带回山上,被我的聪明伶俐所感,于是收做他的关门弟子。
忘了说,师父除了修仙,其实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一位货真价实的神医。他的医术具体有多神,我也不是很清楚。从医的这三年,我的的确确学到了许多东西。如果能够回到我原来的世界,开个药铺,当个中医大夫,忽悠一下普通人还是可以的。
唉,说到这里,不禁又引起我的一番感慨。三年来,我可谓是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回家。然而,想再多,也只能是想,永远无法实现,毕竟家距离这个地方,远得超乎想象。或许我这一辈子也别想回去。
我叫洛棠,是一普通的大三学生。和许多人一样,大学三年,我几乎都是在茫然中度过的。每天除了上课就是追剧,偶尔也会抽时间看看小说。一提到小说,真是让人柔肠寸断,点点滴滴都是泪。
那是夏天的某个晚上,蚊子还很猖狂。我躲在蚊帐中,捧着手机,无意间看到一篇推文,叫做《我和刘怜有一腿》看评论挺有趣,点击率也挺高,被好奇心驱使,便点开看了。
然后就引发了后面一系列的悲剧。作者“傻帽二婶的内侄女”几乎可以说是个没有三观的人。小说背景是魏晋时期,主角刘怜,女主角,我猜是作者本人,因为她在评论区回复说,因为她特别喜欢刘怜,认为此人的狂放已经到了人神共愤返璞归真的地步,不论现代还是古代,几乎都找不出这样特别的人才,她对此人十分欣赏。于是将自己当做女主,YY了一篇穿越文,回到魏晋时期,跟刘怜上演了一段人鬼情未了,咳,痴男怨女的爱恨纠葛。
小说除去各种永远填不完的坑,就只剩下狗血,没错,就是狗血,吓死人的那种狗血。反正一路看下去,我是笑得差点断气。不为内容,只为作者坑爹般的文笔,天马行空的胡说八道。看到中途,也就是刘怜裸/奔那段,悲剧就发生了。当时没注意克制,笑得过于狠了些,一不小心归了位,醒来就到了这。
还魂的宿体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身上补丁加补丁,面如菜色,瘦得像骷髅,半只脚卡在棺材里,被我硬生生给拽了出来。
很多事记得也不是太清楚,总而言之,后来遇到师父,我才没被饿死。
从那以后,我几乎每天都要将那个傻逼作者骂一遍。你说你写什么不好,偏偏写这种害死人的小说,要不是老天爷看在我平日忠厚老实的份上,估计就真的一命归西了。更惊悚的是,从师父口中得知,我所处的时代,正是魏晋时期,却不知是不是小说中刘怜所处的时代,想来应该没那么巧吧。
个傻逼作者,真是害人不浅。
凭我这点可怜的历史知识,就只知道魏晋时期这个“魏”指的是“魏国”其老祖宗,就是那位宁肯他负天下人的曹操,这还是从电视剧三国演义上看来的,其他的简直一无所知,不,托傻逼作者的福,我还知道刘怜是“竹林七贤”之一,至于其他六贤是谁,那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