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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半夜送来的头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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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沉而急促的敲门声把我从睡梦中唤醒,我坐起来低咒一声,认命地起床去开门。对于之中半夜三更响起的敲门声,说实话我其实已经习惯了。总有人把这当成一种不可告人的秘密,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偷摸摸地来,又偷摸摸地走。又或者有些人还有其他的意图和目的,谁知道呢,方正都不关我的事。干这行最重要的就是学会做一个瞎子和聋子,这是我的老师离开前留给我的经验之一。我只想安安分分地干到退休然后搬去一个和平悠闲的乡村养老,所以一直将之视作圣典。
打开门,外面站着三个黑衣人,斗篷从头兜到脚,脸上貌似和蒙了面罩,全身上下半块皮都没露出来。站在最前面的人手里捧着个木盒子,盒子大概是刷了漆吧,在夜色里隐隐约约看不真切。我看到这三个人的时候心里就咯噔了一下,不敢多看,低着头把视线集中到那个盒子上。我知道这个大概就是我这次的工作了。
领头的黑衣人把盒子往我这边递了下,说到:“这个死亡面具,一定要做到分毫不差,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我们会再来取。记住,这件事不要告诉任何人。”
声音听上去有点怪异,我怀疑是压着嗓子、或者用了其他什么改变声音的方式在说话,这让我心里框框框地敲起了警钟。我点头哈腰地接过盒子,拿我的职业道德再三保证绝对不会告诉其他人。这三个黑衣人沉默地看了我几秒,直把我看得汗毛倒竖冷汗直流,从转身离开。我看着他们疾步离去,漆黑的身影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夜色中,这才小声地松了口气,捧着盒子回了房间。我刚刚还真害怕他们突然反悔打算杀人灭口。
这次的工作怎么看都有问题,但是这关我屁事,我只关心我这三天怕是要加班了。做死亡面具可不是固定多少天就能做完的,一不小心一个手滑就有可能要从头再来。为了确保三天内能够完成,我最好争分夺秒日夜相继——我一点也不想知道逾期的后果,这年头有什么能比小命更重要的?还要求分毫不差......他们怎么不去找照相馆?我心里嘀咕着,点燃油灯坐到工作台前,打开了那个黑漆盒子。盒子里铺着红绒垫子,垫子上不出所料地放着一颗头颅。死的时间大概没多久,尸体还很新鲜,放三天想来不成问题。我拿起头颅仔细端详,越看越觉得这张脸好像有点眼熟。
我冥思苦想了半天才猛地想到,这不就是那个谁谁谁议员嘛,我之前在哪张报纸上见过。虽然像我这种从来不关心实事的人完全不知道这个名字我都没记住的议员的主张政见什么的是啥,不过最基本的事情我偶尔也是会看看报纸看到的。像这种议员死亡的大事怎么说我也该听到过一耳朵吧,就算我错过了那期报纸邻居也会聊聊吧,我咋压根不知道这人死了呢?别是认错了吧?我从床底下翻出那堆旧报纸——为了攒攒卖钱没把报纸扔了真是太好了——找了张这议员的照片和桌上那个头对比着,横看竖看斜着看,怎么都觉得没认错人。我干这行也干了几年了,对人脸想到熟悉,基本不会认错人。
啊,顺便一说,我终于知道他的名字了——从报纸上——死去的是赫兹诺议员。
我有点纳闷,要么是政府打算晚点公布,所以让我不要告诉别人;要么是有什么隐情......我打了个寒战,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把报纸塞回床底。不管真相是啥,反正和我这个屁民没有关系,我只要做好我该做的事情。我坐回工作台前,给头颅做上蜡前的准备工作——清理,去灰,做肌肉按摩软化僵硬的肌肉顺便检查下有没有哪里有什么缺损什么的。
当我的手指检查到头颅的耳部的时候,我感觉到我左手食指按到了一块触感不太一样的皮肤——微微有点凸起,而且摸上去比其他地方要干燥粗糙一点。如果不是像我这样一寸寸仔细按过去的话,肯定是发现不了的。我顿时有点紧张,尸体嘛,别管新不新鲜,总比活人多了点什么寄生虫啊细菌啊什么的,这一块要是真是什么病变啊或者别的什么,那必须重视啊,一个不小心传染给我了怎么办?
我赶紧把头颅放到油灯下,撩起那一侧的头发——赫兹诺议员留了一头长及颈部的蓬松卷发,那头发垂下来,别说是耳后了,耳朵都给你遮得严严实实的——仔细查看,在这昏黄还时不时摇曳的油灯下乍一看还真啥也看不见,我瞪着眼贴着那块皮看了半天,才看出一点点的异样来:赫兹诺议员耳后紧贴耳根的地方,有一块差不多大拇指甲那么大的皮肤,比周围的肤色稍微暗一点,我用手指小心地摸了摸,确定这就是那块不同触感的来源。我瞅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正纳闷那,突然我灵光一闪,用指甲扣了扣,还真给我扣下一小块皮来,露出里面更白一点的皮肤。那上面还用不知道什么黏了块东西在上面。我找了把镊子小心地夹着它到灯下研究:一块半个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金属片,比牛皮纸还要薄一点,上面刻满了复杂的纹路,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不管是什么东西,想也知道它一定很重要。
我捏着那块金属片僵坐在了桌前。相比起研究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有更现实更致命的问题需要考虑。那些黑衣人知不知道这头颅耳后有这么个东西?如果他们知道,那就是故意留在那里?我细细想了想,很快否定了这个可能。这对他们没有好处,我只是个普通公民,也没有什么深层身份需要他们用这种手段来试探我,没道理会故意留个一看就很重要而且也不一定会被发现的东西在上面。那就是不知道了。也是,除了像我这种因为工作需要不得不做的人,谁会高兴仔细摸索一个死人头啊,还是耳后这种隐蔽的地方。退一步说就算真的检查了,要发现也不容易,如果不是我本来就是干这行的摸多了有经验,那一丁点儿的不同要摸出来还真有点难。
那么,我是当做没发现把这金属片和皮重新糊回去呢还是藏起来呢。放回去的话,黑衣人在拿回头颅后,有可能仍不会发现这个秘密,直接安葬,那么就相安无事了;但是如果他们发现了......我打了个哆嗦,谁能保证他们不会来杀人灭口呢?就算我能把这小玩意儿原封不动地藏回去,他们也可能会抱着能可错杀地心态来把我咔嚓掉,更何况我根本做不到,我连用来黏的是胶水还是啥的都不知道。不行,不能放回去。那就只能藏起来了。
我找了块旧羊皮缝了个小袋子,装上那块假皮和金属片后把它藏在了床头正下方那块地板下面。推开床,那些老旧的地板有一块是可以搬开的,把重要的东西藏在那里是我老师的习惯,在我继承了这栋房子之后我也保持了这个习惯——这真的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谁会想到那么老旧破烂的房子竟然还这么时髦地有个“暗格”?
啊,忘了说,这房子以前不是我的,我只是在几年前继承了它。与其说这栋房子是属于某个人的,不如说这是属于某个职业的。在我之前,我的老师,玛丽安娜夫人,就在这栋房子里做着死亡面具师的工作。听说她也是从她的老师那里继承到的。啊,至于那个“暗格”,是玛丽安娜夫人开始有的习惯,还是她像我一样继承来的习惯,那就不好说了。不过这不重要。这栋起码呆了三代死亡面具师的老房子,从外到里地透着一股死尸味。我的老师在接近六十岁退休年龄的时候就开始翘首期盼我的到来,在我这个被抽到的倒霉鬼拎着行李入住后她就把她的知识经验一股脑地扔给我,然后迫不及待地拖着行李离开了这里。
“我简直不想在这房子里再多呆一秒!”她离开的时候这样尖叫着。
这么说来,我能够顺利继承死亡面具师这个职业并且做了这么几年没有出什么大差错一定是我本身聪明伶俐天赋异禀。
藏好了这要命的小东西,我打起精神开始做死亡面具。不管怎么说工作会是要做的,把那东西藏起来也只是作为最后保命的小手段。如果那些黑衣人压根没发现这件事,那么它就会在以后的某一天被我和垃圾一起扔出去。如果被发现了,有这东西在起码我还能就我的小命挣扎一番不是?人做事总要给自己留条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