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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前进中路有一家规模很大的宠物店,景煜之前路过时看到,脑袋里有印象,但店名直到现在他也不认识,有个生僻字,华懋,他猜那个字应该和矛字的音差不多,什么意思他不知道。
      景煜有时候不理解为什么有的商家喜欢用生僻字作店名,大家不认识或者绝大多数人不认识那些字,怎么口口相传?比如吃到好东西介绍给别人说我在那什么店吃的,店名我不认识,但是东西不错,你有空去尝尝,这不合情理也别扭。生意能好吗?值得商榷。金晟广场当初起名时景煜在公司还是一名寂寂无闻的下层员工,景胜利请大师起的,据说是应的五行之说。景煜成为高层后金晟广场的中文招牌下就多了一行拼音,后来就再没有人把晟字读成茂,生意也越做越好,可见招牌非常重要。
      景煜先到的宠物店,因为没看到丁巧希在门外等他。宠物店正对大路,门口就有停车位,这样呆在车里视线很好,丁巧希到没到一目了然。
      景煜停好车,回头看了眼在后座老实呆在笼子里的小金毛,他笑了,小金毛蠢萌蠢萌的看着他,景煜决定把它放出来,搞搞关系。
      小金毛从后座到了前座,眼神单纯澄澈的看着景煜,既信赖又讨好地不停的摇着小尾巴,景煜伸手把它抱进怀里,小金毛试图用舌头舔景煜,景煜条件反射般地避开了。
      听说成年金毛有七、八岁小孩子的智商,那可了不得,景煜觉得现在完全有必要让这个小金毛认识自己,把自己当成主人忠于自己了。未来还有很多机会相见,这个小金毛也许会成为最好的媒介。
      景煜回想自己七八岁时的样子,那时是完全有独立思维的,调皮捣蛋、上房揭瓦、聚众滋事、舌战父母、连揪女同桌的小辫子的事都干过,所以这个小金毛一定要善加培养。
      景煜抓了一把狗粮喂小金毛,小金毛异常欢快地摇着尾巴就着景煜的手吃了,吃人家嘴短,小金毛现在还不明白这个道理。景煜看着小金毛舔净最后一粒狗粮,抽出纸巾擦了擦手,然后两手叉住小金毛的两条前腿抱起来,小金毛有些懵,不知道景煜要干什么,“从今天开始你有新家了,家里有一只叫阿黄的大金毛,你要让阿黄爱上你,不让它总缠着女主人。还有你有新名字了,叫小煜,记得么?小煜。”小金毛即使站着,还是努力地摇了摇尾巴。
      “小煜,从今天开始,我是你爸爸,你不能认别人知道不?”景煜又叮嘱了一番,小煜眼神湿漉漉地望着他,小尾巴卖力的摇着。景煜觉得时候差不多了,小煜目前的智商比较有限,交待的这些能好好消化就行。他把小煜放在腿上,手一下接一下的抚摸着。
      丁巧希到的时候,景煜一眼就看见了,他抱着小煜下车,三个月大的金毛差不多有二十斤,虽然不重也决不算轻。丁巧希开了一辆奥迪,黑色,中规中矩的。景煜站在宠物店门口看她泊车,他想过去帮忙看着,但丁巧希两把轮就进了停车位没给他时间,虽然泊车有些慢,但女司机大都如此,没什么好挑眼的。
      丁巧希下了车,看见景煜抱着小金毛站在前面,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等很久了吗,不好意思。”丁巧希不由自主的省略掉称呼,因为之前景煜的那声巧希太过亲近,让她有些心烦意乱。
      “没有,刚到不久,这是小煜,看看喜欢吗?”景煜很想当面叫一声巧希,可是论交情,他实再张不开口,这和电话里不同,电话里谁也看不见谁。
      “小玉?玉儿。”丁巧希摸了摸小金毛的圆脑袋,小煜在她手上蹭了又蹭。
      “真可爱,好萌呀。”丁巧希张手要抱,景煜愣在那里忘了反应。
      丁巧希刚刚的那声煜儿,在景煜听来仿佛是仙乐妙音,温柔缱绻又荡气回肠。他给小金毛取这个名字自然是有私心的,他想让她天天叫着他,各种语气的,好像他就在她身边一样,他一定能感受到她的召唤,哪怕是借着小金毛之名他也是甘愿的。可是他还没有准备好,丁巧希就脱口而出了,那声音里满是宠溺和喜欢,景煜觉得此刻骨头都是酥的。
      “它很重,我抱着吧,巧希,之前不是说要买东西吗?”景煜忐忑地把那两个字加进去,他要投桃报李,所以声音放得异常低沉轻柔。巧希,真是好听的名字,景煜觉得他知道或认识的所有女人的名字加起来都没有这个名字好。丁巧希没有扬起脸看他,他的声音在丁巧希的头顶上盘旋着,飘进她耳朵时,景煜看到丁巧希耳朵渐渐红了,然后是脸颊,再之后整张脸都红了。
      “嗯,是要给玉儿买些东西的,家里没有。”
      “我陪你。”景煜毫不犹豫的说,他想多听一会儿她叫煜儿,即使现在有人告诉他丁巧希口中的玉儿与他丝毫也不相干,他也会执拗的认为丁巧希叫的是煜儿,那样他就能臆想一下丁巧希叫他一个单字煜时该是如何了。
      丁巧希没想到景煜会这样说,“今天已经很麻烦你了,耽搁你那么久,改日我请你吃饭。”这算是委婉的拒绝吗?丁巧希想。
      这个邀约当然好,可以堂而皇之的再一次见面,你来我往交情才会更深,但今天是今天,景煜是个现实的人,把握当下的能力是极好的。“我今天没事儿,不忙,我先抱着它,省得它乱跑。”
      丁巧希没有再找理由拒绝,她觉得那样很失礼,卸磨杀驴的事儿她干不出来。
      两个人并肩走进宠物店,有服务员过来迎候,问他们买点什么,丁巧希说先看看。门口有几个购物车摆在那,丁巧希过去推了一个过来,她仰头问景煜要不要把玉儿放进车里,景煜说好。景煜弯腰把小金毛放进车里时,小金毛表现的很兴奋,摇头晃脑地在车里打转,对着俩人不停的揺着尾巴,景煜心里高兴,金毛真是聪明,别看煜儿现在小,认主人这种事儿表现的还是伶俐的。
      丁巧希喜欢狗,煜儿又是这么呆萌可爱,她觉得多给它买些东西都是应当的。景煜一开始就想着最后他埋单,所以也跟着挑了些狗零食。零食虽然有包装,但狗鼻子是异常灵敏的,煜儿对着一袋□□闻了又闻,抬起头叫了两嗓子,意思是想打开吃,丁巧希低声对煜儿说:“呆会儿呀,一会儿出去就给你吃哈,玉儿乖。”完全是对小朋友的语气。
      景煜想彻底拉拢煜儿,抬起手就把零食袋打开了,丁巧希吃惊的瞪眼看他,说这样不好,一会儿被人看见会说的。尽管丁巧希的表情是惊讶的,但语气仍然那么温婉,景煜心里就觉得丁巧希哪那都是好的,竟无一处不好,这么好的女人很快就是他的,他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功德,不然老天爷怎么会把巧希送到他身边来呢。
      煜儿吃了□□心里很舒爽,对景煜死心塌地起来,它决定扶着车把站起来,这样它就能舔到主人的手了,它表决心时景煜揉了揉它,算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结成了联盟。
      在门口埋单时景煜先用手机支付的,这让丁巧希更加过意不去,临上车时她再一次说要回请景煜,景煜特别干脆的答应了,并且介绍说有家日料不错,丁巧希一点没有迟疑地说好,时间你定。景煜感觉择日不如撞日,就定了第二天晚上,丁巧希略微想了想,第二天是周一,她休息,时间没问题,她说好,两个人才分开各自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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