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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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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4
若干年前,他母亲在舞台中央跳肚皮舞,小小的菔子被鼓动上台伴舞。
客人中有人擅长蒙古舞,教给他关窍,他很聪明,懂韵律,很快就学会了。
她们遗憾菔子是个男子,若是女子,包管颠倒众生。
她们是谁,菔子叫她们阿姨。她们是他母亲的同事。
蒙昧的那几年,菔子是很快乐的,音乐永远在响,人们喝酒、唱歌、跳舞、大声欢笑。
尖叫声被这些声音压下去,深夜,有时还有痛哭声。
稍大一点,当他提出疑问的时候,妈妈告诉他是他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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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明丽笑笑:“好,不枉我请你吃云吞面。”
菔子眼睛里的机灵神采略微一黯,“康斯坦斯,你拿我当小孩子,是也不是?”
不知怎的,明丽觉得有点不安。
她看向他,淡笑道:“你本来就是小孩子啊。”
菔子脸上的笑容隐去。
半晌,他把皮箱丢给她,说:“喂,你在这里等一下。”
付明丽并不觉得生气。
反而,她心情暗暗畅快。
已经许久没有异性对她如此说话。
她能接触到的异性,大多数时候都表现得唯唯诺诺,因为做人家下属,对着的是衣食父母嘛。
菔子不同,他毫无范式,跟她也不涉利益关系。
他会为别人把他看作小孩子生气。
生气了,丢一句“喂,你在这里等一下”。
可能人都有些受虐倾向。
付明丽等了半个钟头,不见菔子的踪迹。就在她疑心菔子是不是又迷路的时候,他出现了。
他小跑着过来,手里是一小束玫瑰,大红,鲜艳欲滴。
他把玫瑰递给她。
“这是给你的,康斯坦斯,”他轻声说,“见面礼。”
她惊异,“你从哪弄的?”这一带的小店多数只能现金交易,用不了信用卡。
“我的街头画摊生意好歹赚到一点钱。”
菔子嘻嘻笑。
他的笑容一如既往地灿烂,像是一抹毫无阴翳遮挡的阳光。
可是,红玫瑰?
或许百合、勿忘我,或者康乃馨更好。
饶是如此,她还是把花接过来。低头,轻嗅花香。
“多谢你,菔子。”
这时有个衣衫破旧的老者走过来,掂着手里的空碗,试图行乞。
他走到两人身前。
“先生,小姐,行行好,上帝保佑你们!”
那老丐形容猥琐,白发半秃,菔子一把把付明丽拉到自己身后,护住她。
待老丐看清了菔子的脸,他咧嘴露出笑容来:“上帝保佑你,先生。”
他没继续纠缠,转身离开了。
“他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付明丽纳罕,她本想找些零钱给老丐,想不到他这么快就走开。
花车巡游已到尾声,街上人少了,也不再热闹。
付明丽想起兮子。
“菔子,你家里人还不知道你去哪里,还不联络他们,报个平安?”
菔子应着,却不太积极的样子,他低头轻叹:“他们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关注我。”
菔子,一粒微小的萝卜种子。
从取名上就可以看出长辈的不在意。
兮子讲过他身世。她说他是外面的孩子,只一句,足见身世复杂。
看他的反应,在大家族里恐怕并不适意。
她心头升起一丝怜爱,“兮子总归是关心你的。”
他点点头,似乎认同。
“晚上,你想住哪里?”
付明丽一开始想安排他住附近的酒店。维港附近也很好,风景绝佳。
“如你所知,我刚丢了现钞。如果你不嫌弃我腌臜,有一个小床可以收留我,自然绝佳!”菔子说。
付明丽的视线落在他的旧皮箱上,他刚才还说跟家人关系疏远……
这世家子实际经济状况似乎窘迫。
付明丽并不是急公好义的救世主。她也做一些善事,不过,大多数时候不肯太麻烦自己。
“好吧,你住我的客房。”她终于说。
菔子欢呼一声,举起皮箱,十分欢欣地跟上她脚步。
这个少年,明丽想,纯真乐天又忧郁自怜,两种特质居然很好地汇聚在他一个人身上。
车上,他给她看自己在街头的画作。
几幅素描,街角小景,行色匆匆的男女路人。
并不如何复杂的线条,却主体突出,构图精彩,人物也生动。
“真精彩,如果着色,一定更美!”她由衷说,“菔子,原来你是个绘画天才!”
菔子笑:“有这样水准的画手,一个都市,不说一万也有八千。”
他本意是自谦,对天才这类称呼完全没信心。
付明丽答复他:“大都会有四五千万人口,万里挑一,你野心勃勃!”
“明丽,你对我真好。”他忽然叫她中文名字,由衷说。
外国人兄弟姐妹之间是叫名字的,先前菔子叫她康斯坦斯,付明丽还不觉怎样。
忽然叫中文名字,她微觉异样。
不过,她没有抗议。
“你父母一定极爱你,明、丽,前途光明美丽。”菔子说。
妈妈自然不必说。
爸爸把全副身家留给她,虽然他有其他的孩子。他的确最爱她。
“真叫人嫉妒!”
“你呢,菔子,你妈妈也一定爱你,世界上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妈。”
菔子静默下来,他不再欢欣了。
付明丽转头看他一眼,将车速减慢些。
她疑心自己说错了话,问私人问题十分麻烦。所谓深交,便是知晓对方一堆私隐,彼此交换秘密。
半晌,他说:“或许吧,我们……不大联络。”
明丽不再追问。交浅言深是大忌。
车子到维港,夜景绝佳。
海里数艘高档游轮缓缓游弋。
摩天楼群如刀锋般刺入墨蓝天幕。汇丰、中银、环球贸易广场……玻璃幕墙映着霓虹,金红蓝紫,层层叠叠。
菔子打开车窗吹风,海风腥咸,凉意拂过他年轻英俊的脸庞。
风跑进来,吹起付明丽额前一缕碎发。凉意混杂微咸的湿意,让她轻轻呛咳。
菔子很快把车窗关牢。
到了家,格洛丽亚来迎接付明丽,她瞥见年轻英俊的菔子。
胖胖的菲律宾女工十分有专业精神,她并不好奇客人是谁,跟这家的主人是什么关系。
付明丽把菔子介绍给格洛丽亚,“这是奥利弗,我朋友的弟弟,在这边暂时住几天,你收拾客房给他。”
“是,小姐。”
格洛丽亚把菔子的皮箱接过去,
“先生,请随我来。”
“格洛丽亚,劳驾了。”菔子说。
客房很干净,格洛丽亚拿全新的毛巾、浴巾、睡衣、拖鞋给他。
环境一定比酒店干净,俯瞰维港夜景的大平层也足够舒适。
安排好这些,格洛丽亚出来说:“小姐,有刚炖好的海鲜粥,要用些吗?”
付明丽出门前没跟格洛丽亚说晚饭在外面吃,所以她准备了粥。
付明丽有些美役要服,晚上过一个点就不再吃东西。
她问菔子吃不吃。
他卖力点头,很感兴趣。
这小子真像流浪儿。
格洛丽亚给主人泡了一杯甘菊茶,她在饭桌上喝茶,陪菔子吃粥。
“早知道你家里的粥这么好吃,就不在茶餐厅吃饭了。”菔子遗憾地说。
付明丽自然而然说出来,“不急,你多住几日,慢慢吃,格洛丽亚的手艺很好。”
“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多住几日?”菔子眼睛晶晶亮。
他这样一问,付明丽才觉出不妥,收留他本来是权宜之计,现在,客人好像不想离开了。
让他早走,又太小气。
“当然。”她说,“你喜欢就多住几天。”
当她乐善好施好了。
客房内,梳洗过的菔子穿着浴袍,悠闲地俯瞰海景。
他的皮箱开着,里面是一件崭新的白色羽衣,正是付明丽送他的那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