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作話提前了,但發生這件事,我覺得或許比今天的更新來要重要。
最近剛學會刷論壇,就看到一件糟心的事,大概的經過是一位老資歷的作者,含沙射影的指責,另一位簽約的新人,說對方抄襲。
而新人受不了,對方讀者天天惡意去刷負分,和蓄意引戰、以譴責為名的羞辱,而封筆退坑了。
我其實不瞭解那個頻道的風氣,和創作方向,本人就是一個天天吃吃網文,然後埋頭寫自己故事的人。
其實看的很難受,但我很疑惑……就是個寫文的圈子,何必搞的那麼烏煙瘴氣?
抄襲對於任何一個創作者都是一個很嚴重的罪名!
沒有人可以是秦檜,能去定他人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或許,經年以久的風氣是助長這股趨勢的南宋高宗,但總有一天會改朝換代!
秦檜身死至今,依然跪在岳武王廟前!
正義或許總是往往遲了那一步,但他不可能永遠站在門外,期待他有一天會推開那攔阻他的大門,還給那些被冤屈的人一個公道。
天地正義,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因果循環,出來混,總有一天都是該還的!
我講的是我看到的事實,或許有人會因此討厭我,棄文!
但我仍是想說出來!
因為我寫文,從不是為他人,而是為我自己。
我不希望總是悶在心裡不說,讓自己對於這個社會越來越冷血,越來越事不關己。
今天一個兩個若都選擇了不說與袖手旁觀,選擇了明哲保身,只會助長這股風氣。
而這樣的妖風,若不喝止,只會越吹越狂,總有一天他也會席捲那些冷眼旁觀、明哲保身的人。
我能做的不多,也就只能在我的作話裡,告訴看到的人這件事。
至少,我能不愧對於自己的良心,好好的睡上一覺,等到天亮再全力以赴新的一天。
『義所當為,毅然為之,不為利誘,不為威屈,成敗不在個人。』這句話來自中華童軍守則,諾規銘,規律第十條、勇敢,二凡創作的時候為了配合故事背景有小修改。
大概這是我從小就很景仰的一條信念,雖然常常為此摔得頭破血流、遍體鱗傷,但……它是我在最困厄的時候,唯一的引路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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