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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前半生 ...

  •   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爸妈会这么离谱,这事儿从小时候就有苗头了。

      我生出来那时,我爷爷皱着眉头估摸着生辰八字,准备借着周易取名,虽然不像什么诗经、楚辞里面的词那么有风雅,但好歹也取了个像样的名字。

      但这两夫妻不信那些封建迷信,我爸脑光一闪,一拍大腿,随便就取了个大花当大名。

      我年纪小,被大人喊着这名字,只知道朗朗上口,他们一口一个大花,可叫得我心花怒放。

      直到知道村口那只大黄狗也和我同名后,就对这名儿也微妙起来。

      我哭着回去找我爸,他倒乐在其中,毫无愧疚的拍拍我肩膀说:那狗子和你有缘分,同名同村,你们还是同一年出生的,那就是你姐妹,还哭个铲铲?

      我还真的当真了,就越看那只狗越稀罕,便和它每天形影不离,熟到一到饭点它就蹲守在我家门口,我爷爷拿拐杖打也打不走,我便在想有我要是以后发达了,只要有我一口饭吃就不会亏待它。

      直到我爸妈离开老家,带着几岁的我来了到了东北讨生活,我爸在钢铁厂当工人,每□□九晚五,一辆单车上下班。

      我妈就在家当家庭主妇,照顾家里的生活。总是腕上套一串钥匙,走路时娉婷袅娜,看起来比我和我爸更像城里人。

      我就在工厂附近的子弟学校读小学。

      那时我也开始识字了,这才发现这不对劲儿,我爸是在诓我呢。

      后来在小学老师的纠正下,我知道我户口本上的大名--王晓晨。是我妈取得,没我爸损,名字虽普通,但比大花好听多了。

      可他们喊我大花也喊惯了,突然间我觉得叫我本名也怪变扭的,在家和学校用两个名字也转不过弯,于是家里人决定,除了书面上写我自己本名,对外都叫我大花。

      久而久之,我就对名字这事儿淡了心。

      一家人那几年过得很愉快,至少是吃穿不愁,每天可以喝一瓶北冰洋,快乐似神仙,两口子之间也没吵过架,家庭和睦的不行。

      直到我初中的时候,一切就变卦了,我爸突然人间蒸发了,出事前他都和平时一样,没有丝毫预兆。
      我和我妈去工厂打听,只晓得他同事看见他带着一个陌生女子离开。

      奇怪的是,我妈当时很平静,像是早就得知般拉着满脸疑惑的我回到家,收拾好东西搬到外地去了。

      由于发生的太仓促,我对那一段记忆也不是很深刻,就那样迷迷糊糊的被我妈带到她娘家的地界。

      小时候我还并不知道她出生在北京,口音和我爸那边的口音并没什么不同,要不是她主动透露,我能蒙在鼓里一辈子。只能说她学习能力和语言天赋很强。

      所以最终我就在北京扎了根,待到现在。对于我爸的事情,我一问我妈,她就闭口不谈。

      那几年她娘家人也从来没接应过我们,她就一个人早出晚归,拉扯我长大。

      就算是这样,她也没当着我面儿说过我爸的一句坏话。
      更离谱的事情,在我高中的时候发生了。

      那时我才刚进高中,成绩不好不差不偏科,人也长得比同龄人高又结实,背个红星挎包,连回家都是凭着身材优势,短跑冲刺,横冲直撞。

      结果没想到,那一天,我妈也人间蒸发了,我拿着我妈留的字条,看着那娟秀的字体,整个人都懵了,感觉天要塌下来了。
      “大花,妈妈实在对不住你,先和叔叔去了西北,你一定要好好生活下去。”

      再三确定下,我抑制住快要崩溃的情绪,翻遍了整个家,找到了各类证件、一张几千块存款的存折、一把爷爷留给我的杀猪刀。

      找完东西,我才意识到,我真的要开始一个人生活了。爷爷奶奶那边我不想让他们担心,本来他们就岁数大了,经不起刺激,就咬咬牙决定靠自己生存下来,能瞒着他们多久就多久。

      可独立生活对于我来说来得太早了些,我那时只盼望社会的毒打对我会稍微轻一点,就没细想过我爸妈到底去哪里了。

      那期间,我靠着放学那段时间去外面捡瓶子维持生活,我妈的娘家我也不知道在哪儿,偌大个北京城,姓谢的多得是,盼望着寄人篱下还不如靠自己。

      为了省钱我每天靠稀饭馒头填肚子,能讨价还价的时候就杀价到底,能省多少是多少,多一点就悉数存下来。

      这时候,我走了运,菜市场的一个阿姨在某天瞧见我捡瓶子,怪可怜兮兮的,觉得我命苦,就叫我帮忙在菜市场干活,我的生活费才稳定了下来,尽管不多,我也没抱怨什么。

      久了就和菜市场的人打好了关系,能很好的融入进去,开家长会都是我找的里面的阿姨假装是我亲戚去的。

      勉勉强强读到高中毕业,没钱没好成绩的我就没有去选择读大学,而是拿起了杀猪刀,掏出存下来的本钱,凭着菜市场的人脉,盘下铺子当个肉贩子。

      市场屠宰场有时会缺人手。除了卖肉有得是空闲时间的我会去帮忙搭把手,本来三个人逮住一头猪的需要,可能有我在就只用得着两个人。

      起初那些师傅们看我年纪轻轻还是个姑娘,以为我是空耍嘴皮子逞强,后来亲眼瞧见我骑在猪肚上一刀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活猪后,心服口服的接纳了我,每年祭拜屠夫祖师爷时也不忘叫上我。

      所以基本上我铺上的猪肉基本上都是我亲自屠、切、卖。这一条龙操作下来,日子过得还挺充实。

      我收回思绪,看着铺子上才砍好的骨头,拿起刀把骨头扫到一旁,取下挂钩上的猪后腿,轻车熟路的在上面轻划一刀,找到结合处走刀,大块肉就简简单单的滑落下来,切口平滑,骨头上没有留下一点碎肉。

      起刀斜插入骨缝,没有用丝毫力量,只听咔嚓一声,腿骨悉数断开,抽出刀来,刀锋锐利,露出些寒光。

      收拾骨头到骨头堆,我排刀把刚刚割下的腿肉切成等同大小,装在牛皮纸里包起来,递给客人。

      “您这部位挑的好啊,后腿肉不沾血,吃着口感好些。”

      “买了几十年的肉,道理还是知道点,哪像你啊大花,功夫越来越好,一眨眼的时间就给我弄好了。”那老太太咯咯笑着说,掏出钱袋,从里面拿张红色的给我。

      “您可甭夸了,只是熟能生巧而已。阿姨下次再来啊。”我立马拿抹布擦擦手,接过钱,把剩余的钱找给了她,目送她离去后接着摊子共用的水管牵过来清理了案板和我那宝贵的杀猪刀。

      我蹲在地上边洗边想,那玩意儿可是我宝贝儿,没它我拿什么赚生活费,想着后动作更温柔了。

      我低头仔细的拿手擦拭着刀面,虽然颜色乌漆漆的,但锋刃一直都是雪亮的,不但如此,割了那么久猪肉,这刀一直都不钝,还越用利,那些磨刀器反而没用处。

      我带着赞叹的眼光,擦干净上面的水渍,这老王家传下来的刀可要好好保养一番,拿来剁猪肉确实大材小用了。

      刚空下来以为没啥生意,但今天的运气着实不错,没怎么闲着,就来了两单生意,我掏出胶皮围腰里放着的两把剔骨刀,配合着案板上插着的杀猪刀,继续忙不迭的切猪肉。

      “嘿大花,隔壁潘家园的胖子找你有事儿,他叫你有空的时候在菜市场口台阶那儿找他,他在外面等你。”鱼铺的蒋阿姨晾着刚洗的手,走到我铺前给我通风报信,想必她去市场外面上公厕的时候遇见胖子了。

      胖哥现在找我,没去守自己的古董生意,应该有重要事要给我说。

      我一边点头答应,接过客人的钱,一边加快手里的动作,利落的把眼前的猪龙骨剁下来,抽起桌上叠起的一张牛皮纸左右翻折,拿绳速捆两圈,递给客人。

      忙完就把杀猪刀往菜墩上一砍,整个案板都为之一震,挂钩上的肉像鲤鱼打挺一般晃个不停。

      “蒋阿姨帮咱守下铺子,我速速就回。”蒋阿姨看着菜墩上立起来的刀,那砍痕至少有一节小指骨深,她平时不知道我力气有那么大,面上不由的一惊,看我的眼神都紧张了起来。

      我连围腰都没脱,脚踏两只胶皮筒靴,连忙跑到市场门口张望着,果不其然,瞥见阶梯处蹲着的圆润背影。

      我咳咳嗓子,上前拍他背,压着声音揶揄道“今儿大忙人咋有空找我呢?我寻思着你一个多月没联系过我,现如今怎么又想起我这个肉贩子啦?”

      王胖子嘴里哎哟一声,手揉着背龇牙咧嘴道“大花您这手力劲儿也忒狠了,都是王家人,别把你胖哥当猪肉那样折腾啊。”

      我笑而不语,坐在他旁边,问他到底有何贵干。王胖子也没立即说,抬手看了看他那买了几年的卡西欧电子表,随之神秘兮兮的小声对我说“估摸这个时间咱们也该吃午饭了,大花妹妹你去收摊,胖爷我先请你下个馆子,再给你慢慢说。”

      听到王胖子说要请我下馆子,我当机立断把摊子收了,钱还可以再赚,但王月半请客可不知要等多久。

      我把今天没卖出的肉存进冰箱,跟着他出了菜市场,招了个出租车,去了我推荐的四川火锅店。

      当然,真正的四川人是不吃鸳鸯锅的,我自小在四川长大,对辣的东西一律接收。铜锅里的红油锅底冒着热气儿,翻腾不止的热油一阵一阵的烫着我夹着的鸭肠,但胖子这个人精知道肉片熟的快,只逮着肥牛片涮,光是我等那几分钟,他就吃了两盘肥牛了。

      虽然他吃起来像秋风扫落叶般,但我选的这家火锅店比较地道,微辣的锅底就能让胖子憋着辣劲儿呼啦着气连喝几杯啤酒,弄得我发笑到辣油直呛喉,也跟着干掉一瓶啤酒。

      我夹着一卷泡椒牛肉沾沾蘸水,边吃边小声问他“所以你今天难得请我搓一顿,是因为你之前去山东…额,赚了外快。幸好你遇到的那伙人还挺厚道的,把那你那份给寄过来了。”

      我和胖子认识有两年了,不是亲兄妹却胜似亲兄妹。他知道我家的情况和底细,我也明白他干什么勾当,所以我问他倒斗的事,也不会瞒着我,还会与我兴致勃勃的摆关于倒斗的龙门阵。

      据他所言,要不是我刚好骑着车回去遇到他了,估计他就会被找茬的淘宝的一伙儿给揍得鼻青脸肿。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这倒是夸大说辞了而已,他那灵活的身手,顶多皮外伤。

      当时正义感爆棚的我只是看到他被人围堵在胡同里,看那样子,以一对众不死也残,不能见死不救。于是顺手从墙边拿了个板砖就冲了进去。
      胖子人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但人很仗义,看我一个女孩过来接茬,连忙叫我快走。我当时就心想更不能走了,当着他们的面拍断板砖,那些人看我又面不改色的把砖头捏碎,有恃无恐的护着一个大老爷们儿,料想我有些能耐,就直接把他们吓唬走了。

      胖子在人走后,围着我直感叹‘天生神力’,瞧见我腰后撇着的菜刀套,还问我看过周星驰的国产凌凌漆没,说我的杀猪刀是不是也是天山玄铁做的。

      我打起兴趣和他贫嘴了十几分钟,估计合他的性子,他脑光一闪就打定主意认我当干妹妹,我倒也不反对,就这样认识到今天。

      他平时独来独往惯了,瞧我也孤孤单单的讨生活,有时间就找我唠唠嗑,还会在外地给我带些纪念品回来,当然不是从地里带回来的那种,是正儿八经的当地纪念品。我一个卖肉的也没啥回报给他,于是就在他有时间在北京时,每隔几天送几斤猪肉给他沾荤。

      “大花你可不知道啊,我前几天才从医院里出来,瞧我胳膊上那密密的疤,哎唷喂,都是那尸蟞给咬的,还遇到挂着数不清的尸骨的九头怪柏...哎,不过我还是把命给捡回来了。”胖子说完又灌一杯啤酒,咂咂嘴,感慨万千。

      我听完他复述怎么遇见一个姓吴的又听他怎么怎么看见什么鲁殇王的,确实比往常更加刺激惊险,赶忙给他斟酒,连说辛苦了,挣钱不容易。

      胖子的情绪当然很快就回来了,叫了服务员拿菜单,豪气的点了一桌子,当是补偿自己的,我笑嘻嘻跟着就享口福。

      又一轮涮完火锅,胖子的肚皮像是吹起来的气球一般,肉眼可见的鼓了起来,我也不遑多让,只感觉腰带束不住肚子了。

      胖子打着饱嗝,说话断断续续的,他突然问我“大花啊,你看你那拍的死一头牛的力气,和那庖丁解牛的刀法,就不想干点别的吗?”

      我实在没想过我除了杀猪卖肉还能去干什么,不假思索的问他"那你说说看。"

      “嗨,那我就说了啊,大花你要不要跟着我一起去海南倒斗?上次的教训告诉我,没个帮手帮衬着,再仔细也要吃亏。我没啥倒海斗经验,但有你这个能人在啊,我心里就踏实了些。”

      我脑袋一顿,没想到自己那点本事也有机会去倒斗,再怎样也得胖子口中那小哥的水平才是啊。

  • 作者有话要说:  早在好几年前就开脑洞了,但还是写出来看看试试。主角性格参考的我一个男性朋友哈哈。
    ooc有,自设有,希望稻米轻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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