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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 ...

  •   第一次见到白颉,他只有十七岁。
      夕阳如血,他站在废墟里,手里掐着男人已经断气的脖子。身边围着很多穿着黑色衣服的人,他们的手里拿着古怪的枪,枪口对着他。他知道,这些人是来抓他的。
      或许,死了比较省事。
      但是他不想死,不知道为什么活下去,却也不想死。
      有个个头很高的男人对他叫嚷,让他放开手里的尸体,让他趴在地上……他不是没听见,而是不想那么做。然后,男人对同伴说:“特一级预警行动,劝说无效,准备强行抓捕。”
      他们要干什么?他歪歪头,看到古怪的枪里发射出古怪的子弹,奔着他来了。然后,他想:停下……
      子弹停在半空中,和那些男人一样,一动不动。他觉得这样很无聊,扔掉手里的尸体。尸体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他需要在这些活人身上找点东西,才能继续生活下去。
      来抓他的人,看着他慢慢走过来。然后,挨个地,从他们身上搜刮钱包。是的,钱包。那些价值连城的仪器、武器被弃如敝履,他要的只有钱。
      没多一会儿,他已经搜到几千块。他看了看手里被揉搓成一团的钞票,转身走了。想着街口大妈做的面。

      “几千块就够了吗?”在他身后,语气含笑。他不知道这个人什么时候走过来的,更不明白,这个人怎么会在他的控制下还能活动自如。
      他对男人很好奇,转了身抬起头,看着对方。
      男人很白,很好看。那时候,他只能用这两个词来描述自己的想法。他不讨厌男人,因为男人的笑很好看,抚摸在他头上的手很温暖。
      “我们一起吃点东西吧,你喜欢什么?”男人笑着问他。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面。”
      “好,那就去吃面。”然后,男人拉起了他的手……

      他忍不住问道:“你也来抓我吗?”
      男人笑着点点头:“被你凝固的那些人是我的下属,但是我不打算对你开枪。”“为什么?”他不明白。

      “我们先去吃面吧。”男人说,“其实我也饿了。”
      所以吃面才是大事,这一点倒是跟他的想法非常一致。

      一大一小,手拉着手走过三条街,到了街口的面摊。面摊很小,只有两张用到老旧的桌子和几个塑料凳子。他掏出钱递给老板娘,老板娘给了他两碗面——加了鸡蛋的两碗面。他习惯性地端着面走到角落里,坐在地上。属于男人的面放在脚边,男人也跟着他坐在地上,膝盖碰着膝盖。一样的蓝边大碗,一样的烫面儿老汤,在寒冷的冬日傍晚,暖了他们的心。

      你叫什么?
      白颉。
      我没有名字。
      我知道。
      你怎么叫我?
      “小一”吧,你是第一个请我在街边吃面的人。

      从回忆中回到现实,小一掰着手指头算,从那碗面到今天过了十年零七个月。他从十七岁变成了二十七岁。
      小一不怪白颉。从爱上白颉那一天,他就知道,白颉心里有个人,一个谁都无法代替的人。后来,他知道了那个人的名字——苏念。

      最近好像总是梦到过去,梦到跟白颉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到底能不能放下白颉,小一不知道,但是他跟以往一样愿意为白颉做任何事,包括为他去死。所以,他选择留在总部,代替白颉,让白颉能够跟苏念在一起过无忧无虑的生活。
      总部的老大说小一是傻子,是白痴。小一从不解释,白颉的苦和难,只有他看得清清楚楚。如果幸福是一张轮盘,轮也该轮到白颉了。

      十七岁被白颉领回总部,他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多跟自己一样的人。
      你跟他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这是白颉教给他的第一个道理。

      你教会我所有的道理,却没教会我如何放弃你。

      “小一,老大找你。”有人打断了小一的回忆,叫他去楼顶见总部的老大。小一不喜欢那个人,或者说,除了白颉,他谁都不喜欢。
      但是,总部老大是个很特殊的人。十年前小一见到他,他就三十几岁的样子,过了十年,他还是三十几岁的样子。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不老,也没人知道他有什么喜好,就连他的名字,都没人知道。白颉说,老大不像是个人,他没有任何欲望。所以,白颉总是开老大的玩笑——“姓”无能!
      几年前,小一好奇地问白颉:“老大到底多大年纪?”白颉说反正比你我都大。
      “那老大究竟有没有名字?”
      白颉揉着他的头发,说:“只有一个人知道老大的名字。很可惜,那个人忘了。”
      老大有没有名字这件事,很快就被小一抛之脑后。

      老大坐在露天阳台上,看上去安静优雅。但小一知道,这个人眨眼间就能让自己死亡。

      “站着干什么?过来。”老大端着咖啡杯,轻声命令。
      走到老大身边,小一坐下来,看着远处的云卷云舒。老大继续喝他的咖啡,也看着衬托着白云的蓝天。他们经常这样,安安静静地坐着,谁都不说话。
      今日,老大准备多说一些,在享受过安静后,多说一些关于小一的话。

      “总部里,找不到第二个比你还闷的人。”老大放下了咖啡杯,似笑非笑地说,“以前,你不是这样的。白颉走了之后你统计过吗,一天里能说几句?”
      小一默然。
      “总部不适合你。但是,你自己做的选择,留下代替白颉。后悔吗?”
      小一淡淡地笑了,不予置否。
      “既然决定了,一辈子都要留在这里。你什么时候觉得杀人杀腻了,就到我身边做个文职吧。在那之前,你还需要为组织卖命。讨厌吗?”
      自始至终,小一都没说过话。

      老大的动作很轻,轻轻拉起小一的手:“知道美杜莎吗?传说中的女魔,看到她的眼睛都会变成石头。有个女孩儿,很可爱,眼睛很美。调查科的陈探员迷上了她的眼睛,很可惜,陈探员变成了一堆液体,我把他存放在容器里,不知道该埋在哪里。”
      小一冷冷地看着老大:“资料给我。”
      “嗯,已经传到你的信息终端。”老大不放开小一,却也不看他,“我们认识多久了?”
      你明知故问。小一这样想着。
      “十年了……白颉离开多久了?”
      小一沉默了片刻:“他一直都在,没离开过。”
      闻言,老大放开了小一:“去吧,早去早回。”
      “你确定这时候要我走?”小一持怀疑态度,看着老大。难道老大不知道,就算整日不出房间,他也嗅到总部里弥漫着不同寻常的味道?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意,保护老大,是白颉临走前交代他的。尽管他觉得,这个人根本不需要保护。
      对于小一的怀疑态度,老大就像没看到一样。

      小一走得悄无声息。老大为自己又倒了一杯咖啡,闻了闻,手腕一抖,香浓的咖啡尽数洒在了地上。

      再次回到这个城市,小一想起很多事。当年吃面的街口已经变了,大妈的摊子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挨着一家的商铺。小一讨厌晃眼的霓虹灯,更讨厌唱个不停的口水歌。
      资料里的女孩儿看似很普通,当然,这要忽略那双漂亮的眼睛。她的眼睛真的很美,只可惜,小一不懂得欣赏。

      “你好,我想给女朋友买一套护肤品,能给我推荐一些吗?”小一不是不会说话,而是不喜欢。需要说话的时候,还是很得体的。女孩儿对着小一笑了,问小一,女朋友什么皮肤?油性的?干性的?还是敏感性的?小一什么都不懂,挠挠头,说随便来一套吧。
      女孩打包好一套护肤品,小一却说:“再给我包一套,一样的。”

      两套护肤品分别装了两个袋子,小一不急着走,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女孩儿将其中一套包上漂亮的包装纸。他一直在跟女孩儿聊天,很快就把女孩儿逗得笑颜如花。最后,小一说:“我想请你吃饭。”
      女孩愣了愣,羞涩地低下头,只笑不语。小一凑过去,隔着柜台,低声说:“给我个机会?”
      “你不是有女朋友吗?”女孩谨慎地问。
      小一继续笑道:“结婚前,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喜欢你的眼睛,真美。”\"说着,小一拿出一支笔,拉住她的手。在女孩惊讶的注视下,他在她的手心写了一串数字,“我叫袁一,你可以叫我小一。洗手前记得给我打电话。”
      小一走了,走得很干脆。

      凌晨三点,小一坐在窗户上,双脚垂在楼外,十五层的楼外。他看着满天星斗,看着一扇扇亮着灯的窗渐渐黑暗。手里的信息终端器不停地发出滴滴声,提醒他有人要跟他通话。小一全然不理,继续呆呆地看着夜幕下的一切。一阵风吹来,身后多了一个人。那人走到他身边,一瓶冰过的啤酒带着麦芽香,被放在手边。
      “来了怎么不通知我?”黄天翔貌似埋怨地说。
      小一笑了,拿起啤酒喝了一口:“不用陪鬼帅?”
      “他不在家。”黄天翔站在小一身后,陪着他喝酒闲聊,“你怎么来了?执行任务还是过来玩的?”
      “我来抢白颉。”
      闻声,黄天翔一口啤酒差点喷出来。小一笑着回头,说逗你玩呢,我不会那么做。黄天翔叹息连连,不知道该不该劝慰小一。他想,该说的都说了,小一自己也明白跟白颉是不可能的,就算没有苏念,白颉也不会选择他。白颉把他当成儿子,跟御安一样,都是儿子。但显然小一没把白颉当爹。
      “我说哥们……”黄天翔难得婆妈一回,“找个伴儿吧,是男是女无所谓。给自己一次机会,也给别人一次机会。”
      小一笑得腼腆,低声说:“今天,我去泡妞了。”
      噗!这一回到底是喷了嘴里的酒。黄天翔瞪大了眼睛:“你去干什么了?”
      “逗你。任务目标,我去接触而已。”
      “大哥,别开这种玩笑!”黄天翔气恼地推了一把小一。但是,或者真的可以。他说:“试试吧,找一个。”
      找一个试试?试什么?小一懒得去想。

      第二天一早,黄天翔才离开小一的房间。走到酒店大厅,看到一个斯文儒雅的男子。男子坐在咖啡座里,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叠在腹前,对着他淡淡微笑。黄天翔确定不认识这个人,却从这人身上感到强大而又深不可知的能力。
      黄天翔快步走出酒店,上了车犹豫半天还是没有联系白颉。他想,如果小一有危险,自己和苏家兄弟足够照顾他,没必要再让小一接触白颉。至于那个神秘男子,或许不是针对小一的。

      对于黄天翔遇到的事,小一还一无所知。上午九点,他接到了女孩儿的电话,约好吃中饭,看电影。小一说,吃晚饭吧,我晚上才有时间,女孩儿爽快地答应下来。言语间,透着羞涩和开心。
      小一在房间里发呆了一整天,晚上七点才洗脸刷牙。今晚,他穿得很帅气,与平时的自己截然不同。女孩见到他,着实吃了一惊。
      带着女孩儿去了一家西餐厅,烛光、美食、红酒,一束漂亮的玫瑰花。小一从书上学到的约会知识,都用在这里了。女孩儿接到一个又一个惊喜,含羞带笑地说自己叫“王欢”,熟悉的人都叫她“欢欢”。
      女孩的小名,让小一想起白颉曾经养的一条狗。

      “你从事什么工作?”席间,王欢问道。
      小一举了举酒杯,说:“家族生意。”言下之意,就是个富二代。
      女孩儿的眼睛亮了起来。

      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过后,小一叫来侍者,说想听一段小提琴曲。侍者很快找来琴师,小一指了指隔间:“进去演奏,我不喜欢看到第三个人。”他的态度很傲慢,却折服了王欢。
      那么,有幸请你跳舞吗?小一没有开口邀请,只是走到王欢身边,拉起她的手,慢慢地拉到面前。王欢情不自禁地看着小一的眼睛,似乎已经陷了进去。小一很自然地将她的手握在掌心,随着动听的小提琴曲,缓缓摇摆。
      “我见过很多特殊的人。”小一轻声说,“你比那些人都要特别。”
      “乱讲。”王欢半依偎在小一的怀里,已经完全沉醉了。
      小一轻声笑了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秘密。就像我一样。”
      王欢恍惚地抬起头来,仰视着小一。小一笑得很温柔,凑上去紧贴在女儿耳边,轻声低语:“我喜欢有秘密的人。”言罢,搂得更紧。他甚至能感觉到,王欢怦怦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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