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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涯飞虹 ...
圈儿,无数个圈儿,大圈儿套着小圈儿,小圈儿变成大圈儿,不断地旋转,不断地上升,一波一波,好像无休无止的海浪,翻卷着,抛碎着,形成一个永远都不肯静止的漩涡。
奚弘恩,就是这个漩涡的控点,长鞭卷出来的圆圈儿,或远或近,或大或小,都万流归宗一样,围着他这个人旋转升腾,也不知道是长鞭带动了他,还是他带动了长鞭,鞭子上的倒钩儿此时由于贯力而张开,他和鞭子天衣无缝地合二为一,夹裹着锐不可当地风雷之势,向辜飞虹逼近。
豆丁和那个随风而逝都一动不动地盯着奚弘恩,两个人很自然地挨得很近,豆丁有些紧张,天涯飞虹在江湖中声名赫赫,他担心小公爷奚弘恩打不过他们两个,如果奚弘恩真的处于劣势的话,他就和随风而逝同时出手,一边一个,架着小公爷就跑,反而他豆丁的轻功是无人能出其右,这个随风而逝不是也被辛云路盛赞轻功绝佳嘛。
想到这儿,豆丁在小兵的耳边嘀咕了两句,大致讲了讲自己的想法:“你说怎么样?”
小兵犹豫了一下,有些支吾地:“嗯,那马怎么办?”他说着话,还看看栓在外边的马。
豆丁有些生气:“是命要紧,还是马要紧?”
听了豆丁的话,小兵毫不犹豫地:“当然马要紧了,一匹马好贵的啊,马可以买可以卖,命就不行,我就是想买,也没有人卖。”
豆丁咬着牙,忍了忍才没有出手一拳头打过去,他有担心奚弘恩会有危险,不敢太过分神溜号。
奚弘恩连人带鞭,渐渐把辜飞虹逼得无路可退。
到了这个时候,辜飞虹才大吃一惊,有些手忙脚乱,方才奚弘恩是故意露出破绽,现在奚弘恩反守为攻,他们的联手被奚弘恩破坏掉了,奚弘恩圆转如球,直全力迫近她一人,至于身后的段天涯根本不理不睬,段天涯也吃惊非小,举剑跟进,可是奚弘恩此时人鞭合一,门户打开,却找不到破绽所在。
这一招,根本不是什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招,连瓦肆里边说书的人在讲到两个人拼死相斗的时候,都会云山雾罩地渲染一番,当一个人只攻不守,门户大开的时候,反而会将对手置于困境。
话说到了俗烂,就是债多了不愁,狮子多了不咬,当破绽多到数也数不清楚的时候,反而让对手觉得无处下手。
道理很简单,说得容易做到难。
如果只是上嘴皮一碰下嘴皮的事情,估计这一招就和“力劈华山”、“枯树盘根”一样,只要是有胳膊有腿儿的人,都能照猫画虎地比划两下子。
敢门户大开,除了过人的胆识,还得有绝对的把握,如果对方的功夫和自己有着天壤之别,估计什么招式都无济于事。
辜飞虹被奚弘恩逼得步步后退,奚弘恩咄咄逼人,段天涯跟在后边,却无法越过奚弘恩的阻挡,一时间帮不上辜飞虹的忙儿,反而变成了疣赘。
那个老头儿摇头晃脑,用手里的蒲扇拄着桌子,人也站了起来,一只脚踏在凳子上边,伸着脖子,另一只手端着自斟壶,滋滋地喝着水,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本来红彤彤的脸庞,此时油亮亮地发光,口中啧啧称赞:“漂亮,漂亮,真他娘的漂亮,圈儿啊,你看看人家那才叫圈儿呢,你”
他说着话,却没有听见蓝衣少年回答,这次发现跟着自己的两个少年已经离开了这张桌子,奚弘恩又狠又准的鞭法和灵动敏捷的伸手,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方才太专注场中的打斗了,他竟然没有察觉两个少年什么时候离开。
不过两个人也没有远走,而是围着那个狗食盆低声私语。
黄面妖狐朱良的人头,已经被紫衣少年拽着头发从狗食盆里边拎出来,那盆里边被血色染红,脖颈的端口处滴滴答答地滴着汤水,紫衣少年举着人头,他的眼睛正好与人头的脖颈平行,专心致志地看着朱良脖颈处的断痕,一边喃喃自语:“可惜不是用刀,断得虽然干脆,可是,截面不够平滑,鞭子上边的倒勾儿已经把皮肉抓烂,看上去好像被鸡刨过的豆腐,有碍观瞻。”
蓝衣少年点头然后又摇头:“是没有刀下的活儿干净漂亮,但是鞭子的力道够强悍,而且下鞭处的位置拿捏得多准,正好在颈部骨节的第四节与第五节处,一鞭子就从两个骨节的交合点勒过去,干净利落,游刃有余。”
微微冷笑一下,紫衣少年道:“不过是庖丁解牛,唯手熟尔,没有什么稀奇,只有出来做大活儿,才显出真正的本事来。”
说到大活儿,蓝衣少年先是眼睛一凉,然后又黯淡下来:“大活儿啊?八百年也难遇一次,况且就是有,也轮不到我们。”
紫衣少年微微一笑:“我们这次去鹿州,不就是要接一回大活儿嘛?”
闻到此言,蓝衣少年有些沮丧:“那也是请师父接的活儿,我们只能看着。”
眼中寒芒一闪,紫衣少年冷冷地:“我绝对不会当一个旁观者,干我们这一行,只有伸手才有机会……”
啪。
老头儿用扇子敲一下桌子,两个少年才转头看过来,紫衣少年把朱良的头重新放进了盆子里边,掏出条素白的罗帕擦擦手,然后两个人走了回来。
笑着眯起两只眼睛,老头儿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带着几分赏识的口气:“圈儿啊,你虽然是师兄,可是没有阿紫这份心劲儿和灵性,现在阿紫做的活儿可就比你好很多,你自己不下点儿功夫,就落在阿紫的后边了。阿紫说得多,干我们这一行,只有伸手才有机会,只有机会才能端饭碗,知道吗?”
蓝衣少年没有多话,点了点头:“是,师父,弟子知道了。”
他们师徒三人刚刚讲了几句话的功夫,场中的打斗已经有了变化,辜飞虹退无可退的时候,被卷裹而来的鞭子缠住了拿着宝剑的手腕儿,她惊叫了一声,只觉得手腕先是一紧,然后发麻发热,眼前红光闪过,她的断腕还紧紧握着宝剑,随着奚弘恩的鞭影,迅速地飞转过去,直刺紧紧追随过来的段天涯。
因为是断腕的手持剑,手是离开了躯体的残缺部分,早就没有了可以攻击的力道,不过是借着长鞭的贯力掷过来。
在这两个人当中,段天涯的武功比辜飞虹稍微好些,所以奚弘恩没有全力攻击段天涯,而是将辜飞虹逼入死地,利用辜飞虹的险境先扰乱段天涯的心神,包括用长鞭勒断了辜飞虹的手,然后掷向段天涯。
段天涯果然上当,长剑轻轻一拨,就拨开了飞刺而来的长剑,长剑连着断腕一起落地。
啊~~
辜飞虹终于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她望着自己血淋淋的断腕,浑身发抖,剧痛难忍。
那只手,已经没有了血色,落入尘埃,已然死死握着那柄长剑,段天涯一阵眩晕,这只手,方才吃饭的时候,还给他斟了一杯酒,轻轻地拍着他的手背,现在毫无生气的躺在那里。
痛楚,撕心裂肺的痛楚,还没有等段天涯从痛楚中生于惊怒来,奚弘恩的长鞭已经缠住了他的脖子,他是杀手,所以很敏感地知道长鞭缠住的位置,正好可以勒断他的气管,然后从他颈部关节的缝隙中勒过去,这样的手法,很快很迅速,被杀死的人已经没有感觉到太大的痛苦,而且在头颅;离开身体的瞬间,还没有彻底失去知觉。
完了。
段天涯感觉自己完了,他看向辜飞虹,看到辜飞虹惊恐万状的一张脸,从她的眼眸中,他看见自己的头颅已经离开了自己的脖子。
死亡,原来是如此简单。
最后一个念头掠过段天涯的脑海后,他眼前一黑,再也没有知觉了。
你杀了他??
辜飞虹咬牙切齿地瞪着眼睛:“你知道他是什么人,竟然敢杀了他?”
奚弘恩慢慢地开始翻卷长鞭,冷冷地:“天涯飞虹?你们是天涯飞虹?”
轻蔑,不屑,还有高高在上的那份傲气,在奚弘恩的眼中,已经把辜飞虹看成了一个死人!
辜飞虹愣了愣,断腕处的剧烈疼痛,同伴的身首异处,都让她无比清醒地了解到自己的处境,她不是奚弘恩的对手,而且旁边还有别的人在观望,现在最要紧的是保住自己的性命,不然任务没有完成,姜兆樱再被那个自称是殷老大手下的店小二救走,他们计划了很久的事情就会功亏一篑了。
连忙点了手腕处的穴道止血,辜飞虹长吸了一口气,立时脸色苍白,泪水潸然滚落,她好像体力不支,泪眼汪汪地看着奚弘恩:“你既然知道了,还问什么?”
她的容貌,并不漂亮,也不难看,只是很普通寻常的那种,可是她是女人,而且还是一个看上去随时都会晕倒的女人,憔悴而堪怜。
上天造物,公平无私,尽管在体力上,女人往往比男人稍逊一筹,可是上天也赋予女人以柔克刚的坚韧,赠与了女人可以征服男人,打败男人的武器。
眼泪,如果流得恰到好处,流得我见犹怜,它就是女人的致命武器之一。
虽然辜飞虹被勒断了一只手,也失去了长剑,可是她还有别的武器,她现在只是一个女人,一个浑身是血,楚楚可怜的女人,辜飞虹浑身在颤抖着,缓缓跪下,好像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抽噎起来:“我是被他们强迫的,我摆脱不了他们,我的家人都被他们捉了去,他们用我的家人来要挟我,求求你,放过我,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她说着话,放声大哭起来?
豆丁挠挠头,问身边的随风而逝:“他们……是……天涯……飞……虹?”
看着这个辜飞虹颗可怜兮兮地跪地求饶,豆丁感觉不可思议。
辜飞虹哭得哽咽难抬,身子抖得更加厉害,她在颤抖的时候,另一只手已经摸到了一只五云筒,里边是一蓬淬了毒的飞针,她相信自己百试百灵的这一招,只要奚弘恩是个男人,就不会防备她这个穷途末路的女人,一个男人,怎么可能向一个跪地求饶的女人下手?
手指已经触到了五云筒,辜飞虹心头一喜,只要再把五云筒拿出来一点点,趁机打死这个管闲事的小子,然后趁乱时就可以逃走回去报信儿。
嗯。
辜飞虹浑身一抖,奚弘恩的长鞭已经勒住了她的脖子,她被迫抬起头,无比惊讶地看着奚弘恩,那只摸到五云筒的手无力地垂下来,她不信,她实在不敢相信现在看到的一切,奚弘恩竟然对她下得了手。
奚弘恩淡淡地:“我看结果,不听理由。”
长鞭越收越紧,辜飞虹感觉到窒息,头颅从里边向外边胀裂着,她拼命挣扎:“你,你,你不想知道我们究竟是谁吗?”
奚弘恩摇头:“该知道的我都知道了,第一,你们两个不是天涯飞虹,第二,你们只是死人而已。”
劲力一收,奚弘恩的鞭子越勒越紧,那个女子的头颅软软地垂下,已经没有了气息,整张脸憋得青紫,眼睛都要弩出眼眶。
看到这个女人死了,奚弘恩才慢慢收卷了长鞭,再看这个酒肆,只剩下他们几个,那个老头和两个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他心中暗骂自己实在大意,那三个人什么时候走的都没有注意,凭着他的判断,那三个人应该和这件事情关系不大,好像也不是江湖中人,可是无论如何,自己也不该出现这样的失误。
奚弘恩心中自责,冲着豆丁道:“付账,走。”
店小二连忙笑着抱拳:“不用付账了,兄弟,你的功夫实在太俊了,小弟我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小弟我是跟着殷老大,兄弟是那一路的朋友?哪山哪寨哪一堂?堂上烧几炷香?”
奚弘恩没有看他,眼光停在姜兆樱的身上,姜兆樱强自撑着坐在那里,浑身是伤,血肉模糊,却哼都不哼一声,头发蓬乱,脸上也是血污,眼窝青青地陷下去,眼光却依然炯炯有神,光彩熠熠。
两个人对视了一下,姜兆樱点了点头,可是一句话都没有说。
店小二犹自在说话:“兄弟,受人点水之恩,当以涌泉报之,小弟……”
奚弘恩道:“你们的马,给他们留下一匹。”
他说着,往外就走,随风而逝连忙跟随着出去解开马缰绳,豆丁哦了一声,把自己的马牵过来,塞到店小二的手里:“给你,快点儿带着你朋友走吧,这里是是非之地,还啰嗦什么?”
店小二忙道:“是,小兄弟,大恩不言谢,我豆……”
他话没有说完,豆丁已经走了出去,奚弘恩早翻身上马了,豆丁只好和随风而逝合乘一匹马,三个人催马前行,后边店小二高声喊道:“喂,喂,天快黑了,你们先别去棠枫峡,那里闹鬼!”
鬼?
奚弘恩哼了一声,快马加鞭,就把豆丁和、小兵落在后边有两三丈远,两匹马飞快地跑着,很快就到了棠枫峡的入口。
此时天色渐晚,棠枫峡狭窄的入口,怪石嶙峋,犬牙交错,从峡口望去,里边黑洞洞地深不可测,主要是两壁皆是刀削斧凿一样的悬崖峭壁,崖壁上古木参天,遮天蔽日,再加上天色已晚,才会显得如此漆黑。
风,比平地上猛烈得多,呼啸着从耳边擦过。
冷冷的风吹过来,豆丁打了一个寒战,黑洞洞地峡谷,让他感觉到了深深的惧意,他的牙齿开始慢慢的磕打:“小,小爷,我们真的进去?”
身后的小兵噗嗤一笑:“你害怕?”
豆丁哼了一声:“我怕?我豆丁天不怕地不怕,我会怕鬼?”
那个小兵笑道:“豆丁,你这是不打自招,我可没有说你怕什么啊,你自己说的。”
奚弘恩忽然道:“你们看见那三个人去了哪里?”
提起那三个人来,豆丁一撇嘴:“小爷,我们两个只顾着看护您的安危,谁有功夫去理会那个阴阳怪气儿的老头儿啊?小爷,他们三个是干什么的呀?感觉看上去都有些怪怪的。”
随风而逝道:“说不上为什么,我看见他们三个,尤其是那个光头儿的老头儿,就觉得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一样,啊,小爷,那两个人不是天涯飞虹,那他们是谁啊?您怎么知道他们不是天涯飞虹?”
微微皱着眉头,这两个人根本没有理会到奚弘恩的意思,他是在责怪他们两个没有好好注意周围的变化,可是两个人谁也没有和他认错道歉,竟然和他扯起天涯飞虹来。
奚弘恩冷冷地:“不止为将者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要你穿起戎装,就要按照将军的标准来苛求自己。”
啊,豆丁恍然:“对不起,小爷,小的知道错了,以后绝对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听他说得这么溜,奚弘恩不说话了,心中淡淡地:认错就完了?想得真是便宜。
奚弘恩忽然不说话了,脸上没有表情,豆丁就怕他这个样子,看着奚弘恩沉默着,他的心里就开始没底儿,碰了碰身后的小兵:“对了,兄弟,我只知道你的外号叫做随风而逝,还没有请教你高姓大名呢?”
小兵愣了愣,有些窘迫地:“哦,就叫我随风吧。”
凄厉的风声越来越冷,豆丁缩了缩身子,自言自语:“阴气太重了,不会真的有鬼吧?”
奚弘恩冷冷地:“这里边有鬼?鬼呢?在哪儿?”
他不屑地自言自语。
嘿嘿,嘿嘿。
一阵低低而沙哑的笑声从峡谷里边传来:“想见我,进来吧。只是进来了,就出不去啦,你敢吗?”
眼光一寒,奚弘恩想都不想,一催马,飞快地冲入了峡谷。
嗯嗯,只用一次童鞋,我真的很是汗颜,因为人之禀赋不同,虽然我一直在努力,可是有时候心有余力不足,无法将文字变成文章,现在的我,不过是码字而已,虽然浸淫了太多的心血,写出来的也只是文字,不是文章。
文章啊,是经国之大业,文以载道,心系黎庶,那样才是真的的好文章。
我喜欢的文学作品很多,最喜欢的小说是《红楼梦》,在晋江上也有很多好的作家和作品,我在推文里边选择了一些,不知道您看到没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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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天涯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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