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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   我不记得我和小初在一起多久了,大约他也不记得了吧。印象中这个家伙的记性差得要命。我们现在一起居住在一栋普通的居民楼三楼向南的套间,每天清晨都会有阳光洒在小初光洁的额头上,这点令我很满意。早上我们有时候喝牛奶,吃面包,看报纸,讨论一下花边新闻,某某某和某某分手了,是因为某某某另觅新欢云云,有时候喝豆浆,吃油条,顺便抒发一下对包子皮厚薄的感慨,大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然后收拾餐具一同出门等7点25分的公交车上班。
      朝九晚五,跟着人潮回家。晚饭过后,我会牵着我们那只大白熊艰难的遛它,或者被它遛,每当这时我都会认真地考虑中国关于动物安乐死方面的法律修订问题,当然这是不能让小初知道的。小初抱着已经膨成一个球的花斑猫哼哧哼哧跟在我身边。这只猫我觉得已经成修炼精了,昨天它吃掉了我鱼缸里的最后一条金鱼,并且喝掉了我偷偷藏在冰箱最隐蔽的角落里的蜂王浆。它给了我一个同情加鄙视的眼神之后,就舒舒服服的窝在小初怀里睡着了。我简直要怒火冲天了,因为它的眼睛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两个字“妻奴”……
      小区里的大家都很熟悉,张婶说:“小初好像瘦了……”然后花费二十分钟责怪我照顾不周,然后摸摸小初在我看来和猫精有同化趋势的脸;王伯说:“不要再喂那只狗了,他的四条腿都快碰不到地了……”虽然他的金毛也好不到哪去……
      睡前,我们商量一下明天的早餐,然后我轻轻地吻他,他开心地对我笑,露出一深一浅的酒窝。
      我很少回想过去,也不大关心未来,我觉得只要现在自己过得很开心就行了,无论过去还是以前,都是些抓不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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