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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你去我就去(捉虫) ...

  •   林洁仔细看着请柬上的暗金色花纹,邀请人处行云流水的签名,隐隐认出是秦柯二字,纸张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感觉摸起来又像纸又像绸缎。

      如果不是秦柯举办的,她真得夸赞一声好纸,可现在,她真想哭。

      如果参加了这次聚会,无疑就算是在京城的二三代中正式露面,这还跟上一世和沈阿姨参加的晚宴不同,那些晚宴接触的都是长一辈的人,不可能会发生什么交情,而二三代几乎都是联中的,这抬头不见低头见,就只会和秦柯的圈子就会愈来愈紧密,受到秦柯制约只会越来越强。

      如果不去参加呢?林洁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那个被威胁跳脱衣舞的红三代,下意识握紧衣角。她还想活久点啊!

      她打开手机,拨通一个电话。

      “林洁吗?”

      “诶,方苏!是我。”

      或许是林洁的语气太丧,方苏一手握紧电话,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我有件事想问问你。”林洁咬了咬唇。

      “嗯,你说。”

      方苏的温柔给了林洁丝丝勇气,她小心翼翼道:“你去不去秦柯的派对呀?”

      “怎么?你要去吗?”

      林洁犹豫,道:“我……我也不知道。”

      方苏思考了两秒,便开口道:“其实这次派对只是为了玩乐,并不正式。菏泽那边是度假别墅,保安设施很好,没有其他乱七糟八的人员。平日学习也太过紧张,我觉得你可以去放松一下。”

      林洁不太好意思向方苏明说自己其实是怂了,只道:“你知道我对这些不太感兴趣,不过呢!你去我就去。”

      方苏想象出那边一本正经的神情,轻笑了几声。林洁顿时脸红了,感觉自己的心思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弟弟嘲笑了。

      为什么她就这么苦逼呢!已经沦落到要靠一个十六岁的小弟弟来给自己面对的勇气了。

      “那就一起去吧。”

      林洁一松,不自觉地露出弯弯的眼睛,卧蚕变得分外明显,又和方苏胡扯了一阵,便愉快地挂了电话。她捏着那张请柬,将其轻轻地放在床头柜里,拉上了抽屉。

      第二天早饭的时候,林洁就立即向林渠报备说要参加周六的派对。

      开玩笑,万一被害了呢!林洁可拉响了十二万分警报。

      林渠表示一脸赞同,嘱咐了各种安全事项,还热情地分享了穿搭心得,至于后者林洁就完全没放在心上。

      出乎意料的是,沈初之知道这件事后,还打算带林洁去盛兴大厦买礼服。这一阵仗也吓到了林洁,不就是参加一个派对吗?怎么还要穿礼服。

      原谅她真没见过世面!

      “阿姨,真不用了,我衣柜里的衣服还有那么多呢!”林洁再三表露态度。勤俭可是中华文明的良好美德!

      可沈初之是谁啊,要炸地球的秦公子老妈,也是说一不二的性格。

      她宛如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语气虽淡但却极具震慑力,“小洁,你需要一套属于自己的礼服。”

      啊!感觉被女王照亮了人生呢!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沈女王这样啊!

      于是,林洁再一次怂在了沈女王的气场下,只是这一次她非常心甘情愿。

      沈初之开着一辆银白色的法拉利敞篷车,林洁坐在副座驾上,光是短短十分钟车程,林洁就听见沈初之接了五六个电话。沈初之向电话那头发号施令的样子,让林洁想起英国的“铁娘子”女相。

      两人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盛兴大厦位于市中心最豪华的地段,虽然从大厦高层往下看,都是来来往往的人,可大厦内部却别样安静。

      林洁刚步入大厦的旋转门,就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特殊气息,林洁不知道怎么形容,但就是这种特殊气息明显地将大厦内部和大厦外面分割开来,这是两个世界。

      沈初之今日穿的是一身红色的紧身裙,上面套了一个短袖的皮草披肩,十厘米的黑色尖根高跟鞋,外加大卷的波浪中长发,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妥妥的名媛造型。

      林洁在沈初之的打扮下,也化了一个淡妆,一身浅蓝色牛仔背带裙,裙边带有白色蕾丝,内里穿着一件带小花的长袖衬衫,再搭配上一条浅蓝色牛仔发带,脚上是低跟的浅杏色玛丽鞋,衬托出青春丽人的气质。

      沈初之的目标地点非常明确,她携带着林洁赶往盛兴大厦的二十一楼,那里有着几家不错的礼服服装店。

      林洁一双眼睛不停地往外瞟。上辈子就和大学室友谈论过盛兴大厦,盛兴大厦里全都是高奢品牌入驻,非常搏得有钱人的喜爱。有个室友是富二代,也不算大富,但就是能消费得起几件奢侈品。

      那个室友曾说,盛兴大厦的服务员个个都是人精,一般普通人进去,是不会有服务员迎接的,因为服务员们都自带扫货能力,能一眼看出你身上的衣服出自哪个品牌、多少价码,大概就知道你是来看一看,还是来消费的。

      一个室友还不信,就跟着富二代室友去了一趟盛兴大厦,回来的时候还和她们聊起,明明都是一起进去的,那些服务员明显对富二代室友更殷勤,还真是神了。

      其他人还是有些半信半疑,林洁却知道那室友说的都是真的。

      面前这个女服务员也是化着淡妆,整个面容看起来非常柔和可亲,行为也不谄媚,让人一接触就感觉十分的舒服。这跟林洁脑海里所看的那些电视剧小说中看着有钱人就巴着上、极尽谄媚、露出各种可笑姿态的服务员完全不同。艺术果然是夸大的生活!

      “沈小姐,这是您要的衣服。”女服务员露出得体的笑容。

      沈初之几乎只扫了一眼,便开口道:“勉强穿吧。”

      林洁看着面前一个可以推着行走的衣服架子,上面挂着长裙、中长裙,十来件看上去就非常华美的礼服,心里顿时觉得十分满意,可一听沈初之猛然来句“勉强穿”,不免嘴角抽搐。

      自己离白富美,大概还有一个太阳系的距离吧!

      再看女服务员的神情,还是跟之前一般,笑容暖人,毫无一点尴尬之色,林洁心里不免想到,不愧是高奢店的,服务态度与素质简直了!

      “去试试?”

      林洁有些兴奋,点了点头,“嗯嗯!”

      速度还算比较快,一个多小时就将这十几件衣服全都试穿完毕。林洁越来越能看懂沈初之的表情了,这要多亏了女服务员,比如当沈初之眼睛向上看再向下看,女服务员便立马拿新的一套礼服让林洁换,当沈初之眼睛向右,再眨一下眼的时候,女服务员就让另一个服务员把这件礼服包起来。

      真的是人精!林洁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感叹道。

      沈初之开口道:“小洁,这次就暂时委屈你穿高成参加派对了。”

      不不不,请让我这样多委屈几次吧!

      林洁脸上笑道:“沈阿姨,谢谢,我很满意。”

      可沈初之的神情却明显勉强,林洁知道高成较之市面上的成衣,更小众,也更个性化定制化,但跟高定就完全不能相比。

      高定是完全私人,完全手工,完全以艺术品为目标,不要本钱地制造。对于上流社会的人而言,高定服饰不光是财力的展现,更是身份的象征。

      林洁现在需要吗?还真不是那么需要,不说身份,光是钱,她就完全支撑不起!要让沈初之给自己买?自己脸皮虽然厚,但还没厚到这种地步,少了高定又不是活不了了。

      总有一天,她也能穿上自己买的高定!林洁紧握着小拳拳,这样豪情壮志地想着。

      逛完这一家,林洁又马不停蹄地跟着沈初之去了其他几家。本来林洁还诧异,买这么多件礼服是为了之后还要参加其他派对宴会做准备,毕竟礼服这种东西,只能穿出去一次就不能再穿了,这种规矩她还是知道的。可沈初之的话语再一次刷新了林洁的三观。

      “这几件礼服,你选一件穿,其他的都当备用的,万一拉链坏了、衣服脱线了,你就换另一套。”

      林洁又吞了吞口水,搓了搓手,所以买这么多礼服就为了一次派对?她默默在心里算了算,好像置办这些,已经花了近七位数。

      等会儿!她有点晕,还没有等她回神,沈初之又投下一枚重弹。

      “我们再去珠宝店看看,你还需要一套搭配的首饰。”

      林洁瞪大了双眼,原来真的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阿……阿姨,我……没有耳洞啊。”

      啊呸,她在说些什么啊!牛头不对马嘴!

      沈初之沉默两秒,道:“要不,打一个?”

      “不……不用了。”她超怕疼的啊!

      “那就看看有没有带耳夹的那种吧。”

      林洁半晌憋出一个字,“好”。

      语言已经完全无法描述林洁现在的心情,她只希望如果现在这是一场梦,那就拜托千万不要醒来啊!

      等到逛完之后,沈初之本想带着林洁在外面吃一顿大餐,可林洁怎么都不愿,说想回家了。沈初之看林洁态度坚决,便直接开车回了星海别墅。

      林洁松了口气,她算是真正见识了什么才叫花钱如流水,还真的一点都不带眨眼的那种。内心还涌出一种深深的罪恶感,林渠也经常跟着沈初之出去逛,这个她是知道的,可她并不知道沈初之这么大方啊!

      想了想如果要还这笔钱,林洁觉得自己恐怕这辈子都还不了,思来想去,还是算了,她就对沈初之更好一点!至于秦柯,呵呵,她就当他是个人吧。

      这样一想,心里便稍微舒服了一些。

      回到星海别墅,林渠非常高兴,还缠着林洁让她把礼服都试穿给他看一看。林洁庆幸秦柯不在,她可实在不想在这个当口,还要听他毒舌,那她肯定会立马发动炸弹,来个同归于尽。

      一直到睡前,林洁还特地给方苏发了一条短信,想再次确定他周六一定会和自己去派对。得到方苏肯定的答复,林洁这才松了口气。

      方苏弟弟,等我以后发达了,一定会罩你的!林洁心里这样想着。

      紧接着她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在一间咖啡厅里,周围的人都看不见自己,而她看到了过去那个小小的自己,一直盯着不远处一个十五六岁的男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你去我就去(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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