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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飞鱼九鼎 第一回 ...

  •   【第一话 飞鱼九鼎】
      第一回
      大唐玄宗开元年间,这是一个少有的盛世,国力的空前强盛,经济的空前繁荣,人口的大幅增长,商业的发达,对外货贸不断增长、波斯、大食等各国商人纷至沓来。长安城内商贾云集,各种肤色、不同语言、不同长相的人,身穿样式千奇百怪的服装来来往往。帝国敞开自己的胸怀,以海纳百川的气度拥抱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还有妖们。

      所以,当白天看罢了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人间盛景,到了夜里,在长安城大街小巷,人所看不到的地方,或许是幽暗的坊巷拐角,燕颔虎颈的中年大叔,转眼就变成一头暗夜中皮毛黝黑光滑的巨豹,闪着一双莹莹的绿眼,凌厉的逡巡;跨坐着贺兰山雪白神驼而来,腰肢妖娆的异域胡姬,一个指尖翻花的起落,身后张开九条雪白的蓬松长尾;挑担子归家的小贩,喝光酒壶里的酒酿,走到水渠前纵身一跃,水面上翻起一条硕大的鱼尾;挂着仕女图的房间,美人如玉、款款从画里走下来,凑在一起打叶子牌。

      毛色锃亮的黑色巨豹,慵懒优雅的行走在长安城内无人的巷道,肌肉的每一次运动,都蕴含着威严与力量,它逐渐开始加速,在巷道中奔驰,快如一颗黑色的流星,身形化为虚影。随即又慢下来,昂首漫步,像暗夜里的君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一转头,迎面撞在一块乌沉沉地牌子上。

      “御城守巡察。”

      看上去毫不起眼,也看不出是何等材质的牌子,上面没有任何图案或文字,可看在黑色巨豹碧绿的双眼中,就像火花迸进了眼珠子,烫着一般浑身一哆嗦,乖乖停在牌子前。

      两个寻常模样的男子,皆穿着青翳色火浣布特质制服,缝制有【御城守】的特殊标志。两人从外表上看像一对叔侄,年岁大些的那个,四五十岁的光景,但看不出究竟是四十,还是五十,他有一种令人看不出具体年纪的感觉。寡淡脸,模样毫不出众,看脸就是个四平八稳的人,说不上有多老,却感受不到太多生命的鲜活气息,一双眼睛古井无波,看不出任何情绪,从黑豹脸上收回那枚无字牌,耷拉着眼皮,面无表情的开口。

      “御城守巡察,请出示你的文牒。”连声音都是平的。

      黑豹假装听不懂,努力装出一副无辜的脸,忽闪两只硕大绿眼。

      年岁小些的男子,顶多三十出头,身量颇高,尤其显眼的是那一副好腰杆,火浣布做的制服,更衬的他虎背蜂腰,鹤势螂形。眼里精光一闪,他咧出一口白牙:“野生的?芙蓉园里跑出来的?”

      年岁大些的那个,依然面无表情,举着无字牌冲黑豹,声音平平地重复道:“御城守巡察,请出示你的文牒。”

      黑色豹子继续装。

      公西子咧着那嘴白牙,冲身边搭档张果丢了个眼色:看来这厮是铁了心想装野生动物了。

      “来、握个爪。”公西子一手叉腰,一手前伸。“听说芙蓉园里豢养的豹子,跟大猫一样乖顺可爱惹人疼的很。”

      黑色豹子立刻乖顺可爱惹人疼的把前爪搭在了公西子伸出的手上。

      “很好。”公西子笑得一脸人畜无害,猛的攥住黑豹前爪。“快、老蔫——”

      嗷呜~上当了!豹子大叔欲哭无泪,内心崩溃。

      公西子握着豹爪,露出它厚厚地肉垫,用力一按那肉垫,隐藏着的锋利指爪就全部暴露出来,张果拿无字牌扣在豹爪上,平淡无奇的木牌子上闪过一层暗金色的光,张果凝眸看了看牌子,一阵金色蝌蚪在上面游动,组合成一行行奇特小字。

      “已经验明正身,带走。”

      黑豹装不下去了,重新变回人形,半蹲在地上,一只手还被公西子牢牢握在手中:“我发誓、我什么都没干,我真的什么都没干!”

      公西子抬手给黑豹大叔一个脑瓜崩:“随意显现妖身,未经许可在长安街头狂奔,这要是惊吓到无辜百姓,知道会给我们制造多少工作难度吗?还说你什么都没干!”

      黑色豹子变成的人形,身材高大魁梧,剑眉虎目,浑身上下却未着寸缕,精光精光的。一抬眼,眼中泫然欲泣。“我没想干什么,我只是太久没有感受过速度,感受过风擦过身体的每一根毛发,感受四肢着地尽情的奔跑,感受浑身的筋骨释放了!”

      公西子将豹子大叔从头看到脚,流露出认同的表情:“其实、我也好久没有释放过我的天性了。”
      豹子大叔吸着鼻子道:“我就是……穿不惯人类的衣服……但这样走在大街上,好像也不太雅观……”

      公西子握着豹子大叔的手,亲切道:“没关系,脸面这种东西,丢着丢着也就习惯了。”

      豹子大叔快要哭了,“对不起、我只是想要沐浴属于自己的月光,不想被别人看光光啊!”

      公西子还想再逗他几句,旁边的搭档已经收了牌子,一扬臂,一截莹莹有光的纤细绳索自行射出,将豹子大叔手腕一缠,那绳索就像活物,勒进豹子大叔皮肉里。绳索的另一端,就连在张果的护臂上,那护臂竟然是盘起身子的小兽,发光的绳索是小兽甩出去的一截毛发。

      豹子大叔哭喊:“还是让我变回原形吧!我愿意接受两位的任何处罚!”这个样子被御城守抓回去,简直一世英名尽毁。

      公西子双手抱胸,完全一副看热闹的表情。“你还跟我们谈条件?老子可没有多余的衣裳贡献,早知现在,何必刚才,你说对不对搭档……老蔫,你找什么?”

      张果不吭声,在巷子两边寻觅,终于在墙角边捡到一块比较完整的瓦片,拿过去给精光的豹子大叔。“你虽有文牒,是合法身份居于长安的妖族,但却违反了当年与我们御城守所签订的约定,并且不是头一回。按照制度,我们必须将你带回去接受惩罚,你暂且用这个吧。”

      豹子大叔悲痛而迟缓的接下瓦片,用来遮挡重要部位。

      公西子啧啧有声:“真是衣冠禽兽。”

      豹子大叔崩溃怒吼:“老子本来就是禽兽,大半夜的装什么人!”

      而那腰肢妖娆的异域胡姬,九条大尾巴被人编成一条大麻花,同样身着青翳色火浣布制服的御城守成员押着她,后面浓妆艳抹的老鸨哭天抹地。

      “天地良心啊,老身根本不知道她是没有正规文牒的,老身可是花了大价钱的啊……”

      九尾胡姬,湖蓝色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委屈,操着怪腔怪调的汉话:“我被骗了,骗子!说什么□□人最爱自由奔放,长安城里人妖共处,相亲相爱,我也只是入乡随俗啊——”

      纸醉金迷的房间里,杯盘狼藉,一屋子被吓傻的寻欢客,泥胎塑像般被定在那里。

      御城守在屋子里点起一炉特制的香,待他们醒来,就不会记得今晚欣赏歌舞时受到的惊吓了。

      这家歌舞坊的老板涉嫌私下买卖收容没有文牒的妖,被吊销了牌照。

      一个猛子扎进城内水渠的小贩,此刻正躺在御城守打捞离水面的大网中,硕大的鱼尾还在扑腾,脸上谄媚,嘴上抹蜜,口齿不清:“鱼儿离不开水,正如长安城的稳定离不开你们,您们辛苦了!”

      收藏古画古董的库房里,几个身段窈窕,弱柳扶风的美人儿,脸上贴着花花绿绿的纸条,挨着墙根排排站,挨个举起手腕接受着巡察——

      黑夜渐渐退去,像一袭黑色丝绸的裙尾,拖过的地方,光从裙底逐渐透出来,把长安城的轮廓描摹出来。

      一坊连着一坊接连响起的街鼓声,将庞大的帝国唤醒,长安又是一轮昼夜的交替。

      太阳东升,太阴西沉,皇城之内,大内总管太监开启一重重国库的大门,最后一道大门,已经深入了地下,可是大门上雕刻的狰却不见踪影,袒露着光秃秃的门板子,看守库门的将士们一个人影都找不见,地面之上残留着一滩滩血迹。

      金库的大门洞开,一夜之间,偌大的地下库房内空空如也……不,地上还残留了半截金块,上面一个牙印。

      与此同时的长安城内,一条狭斜的曲巷拐角处,长寿坊附近卖了一辈子蒸糕的二马冯翁,一大早按照惯例,老街坊帮忙从坊内水井中打来水,倒入厨房里的那口坐地大缸,可是,就在那口黑漆漆地大缸里,水面下金光闪闪的一片,冯翁老两口与街坊狐疑的往缸底一捞——繁华炫目的珠宝和金灿灿的黄金首饰,整整铺满了一个缸底。

      冯翁老两口吓得跌坐在地——

      ******* ******* ****** ******
      西市附近,燊哥邸店。

      开市的鼓声伴着后厨热火朝天的烧菜声,干柴烈火噼啪作响,白色的蒸汽弥漫。

      燊哥忙得满头大汗,他本就长得滚圆,肚子大,腿短,前后张罗起来就像一个快速旋转的陀螺。后厨里几眼炉子都烧着火,几个厨子忙碌不休,其中两口大锅里烧着满满的水,炉灶前摆着一排木桶。这邸店前面是店面,中间是堆栈,后面为客舍,此刻店面里几组奇特的客人,有壮硕宛如夸父的罗刹人、也有身量不足三尺的僬侥人、有从头到脚都罩在皂纱幂篱里的女人、也有袒胸露乳的豪放女,一个个手里捏着一封帖子。

      “燊哥、我们何时能见你说的那个人?”

      见燊哥从后堂里转出来,客人们纷纷向他询问。

      “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了三天了,那人到底是见还是不见,给个痛快话。”

      燊哥那两条招牌一样又长又翘的胡须抖了抖,他长得模样很像个波斯老胡,须发的颜色偏红,常年戴一顶小圆帽,一双琥珀色的眼珠子,看着就觉精明过头,那双眼珠子咕噜一转,就像两眼活水。
      “不好意思诸位,他刚好这几天有很重要的事。”燊哥赔笑,“不过我向诸位发誓,今天、今天一定给大家一个准信。”

      这时,从后堂里跑过来一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同样尖鼻子圆脸,趴在燊哥耳边快速说了几句。燊哥又赔着笑给几位客人递了几句好话,收了各位手里的帖子,扭着圆滚滚地胖身子往后面客舍去了。

      两个伙计拎着四只木桶,桶面上冒着滚滚热气,燊哥走在最前面,从后厨沿着小路朝客舍最后面一间独立的小院而去。小院矮矮地墙头上,架着几尾松枝,还有花藤由内攀爬上来。

      一扇原色的厚木门板上,一只没有门环的铺首,满是锈色,却跟寻常人家大门上的铺首不同,看不出是哪一种治兽。这圆脑袋的兽头上,一双眼尾上挑的桃花眼,一缕一缕卷曲的发丝,斜斜地搭在额侧,不威严,还颇有几分风流姿色。

      燊哥推门推不动,肥胖的手掌朝铺首脸上拍:“醒醒,铜锤。”

      “你个死胖子,说多少回了,我不叫铜锤!”门扉上的铺首兽头张开双眼,一刹那令人惊艳,熔金般的瞳眸,透过那双眼眸,似乎能够看到戈壁沙洲、黄沙漫漫,又似乎是夕照下的万顷碧波。“请叫我大帝!”

      燊哥直接忽视它,“开门,屋里的那个在等热水。”

      大帝撇撇嘴:“下次再叫我铜锤,我就把你那爪子咬掉。还有、我饿了。”它打个哈欠,“睡了三天,感觉我能吃下一头牛。”

      燊哥要抓狂了,双手扯着自己圆脑袋两边红色的须发,“老天爷呀,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当初竟然见鬼了一样发什么慈悲,把你们两个讨债鬼领回来!”

      大帝飞扬的桃花眼一挑,似笑非笑地盯着燊哥,“老鬼,还是老奸巨猾这个词跟你更配,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把他弄回来打的什么好算盘。”

      燊哥闭嘴,气的胡须乱颤。

      “记得给我送饭,不然我就自己去你厨房里找吃的,后果你自负。”

      真是不要脸,简直就是威胁!一点都不知道感恩的两个家伙!

      门扇自行开启,露出显然从来没有被人打理过的园子。生机很是盎然,草木生的茂盛,一树火红的番榴花,开在一间带有直棂窗的回廊屋檐下。屋子显得有些旧,木头的颜色发沉,似乎许久未曾打磨过,不见光泽。主屋的旁边,还有一间已经废弃的小屋子,房顶上有烟囱,早被烟熏的漆黑。

      房子的四周,到处都是杂草,有的地方能有人腰那么深。燊哥推开屋门,指挥两名伙计把热水倒进浴桶,旁边立着一架单扇绘水墨山水的屏风,屏风后面隐约透出一个人影,身量显得颇高。

      那人发出不断呵气的声音,似乎是冷极,还在不停的搓手。片刻以后,一件脱下来的外衫搭在屏风上面,衣裳冻得硬邦邦地,上面结着冰霜,而外面八月的番榴花开的正盛,衣料上凝成的薄冰像壳子一样往下掉。

      屏风遮着浴桶,水声哗啦作响,那人进到水中,发出舒服的长吁。漆黑的长发从桶沿处搭下来,拖在地上,发丝上一层薄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

      屋子里的地面上,还飘浮着一层白色雾气,将所有的一切都罩上一层诡异的神秘感。这里的布置很简单,但大部分空间都被凌乱的杂物堆满。靠墙有一整面架子,堆满了书籍和卷轴,大大小小的箱笼,更多的则是千奇百怪,让人叫不出名字的器物。屋子里最大的特色,就是到处都有酒坛子。

      燊哥挥手让两个伙计提着空桶出去。

      “你不在的这几天,我帮你接了几笔买卖。”燊哥冲着屏风内道,“你看我对你多好,总是想着你。”

      屏风里的那个却不领情:“我这异闻社的规矩,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凡是要我接手的案子,都必须得让我感兴趣,不然就是给我黄金万两,我也没那个兴趣。” 声音听上去还年轻,略低沉,懒洋洋地,有点不正经。

      “知道,知道,就你规矩大。”

      燊哥翻一个大白眼,站在屏风外面,抽出一张张帖子,挨个念。

      “青龙坊的蜚奴,以迷毂木一枝,寻自己失踪的老伙计小豆子。小豆子与蜚奴相伴相生,情同手足,自月初蜚奴醉酒半夜跳了曲池洗澡后,小豆子就不见了,现在少了好兄弟的陪伴,倍感寂寞。”

      “迷毂木?”屏风那边传来低低地沉吟,“木纹黑色,其上开花,花共四色,对应四个方向。东方金青、南方金赤、北方金乌、西方金白,四瓣花瓣的颜色对应方向而发生改变,身佩迷毂木就永远不会迷失方向,倒是个好东西,可惜、我好像已经有一枝了。”

      燊哥把帖子当扇子用,不停给自己扇风。今年长安的夏天,特别的闷热难耐。

      “所以呢?”

      屏风后面那人道:“委托什么事情不重要,重要的是够不够吸引我。”

      燊哥扇着风,再翻一个白眼,不耐烦道:“这个不接就不接了吧,那头蛮牛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酬劳,穷鬼一个。”

      燊哥把青龙坊蜚奴的帖子丢到地上。

      “让他自己去曲池里捞吧,运气好的话,捞上个百十年,赶上大旱,曲池见底,说不定他就能见着自己好兄弟了。”浴桶里的人发笑,“或者你告诉他,不用难过,以他那邋遢的样子,大概要不了一年半载,小豆子就会在他的毛发里重生。”

      燊哥抖抖胡子,念下一张:“这个是一个自号守宫娘子的,说是愿意拿一座前朝古宅里埋宝的地点,换她被人夺走的孩子……的……尾巴!”燊哥激动了,“埋宝地点,宝藏!接这个吧,这个好。”

      屏风后面的人默不作声,只听水声哗啦。

      燊哥心急如焚,“接这个吗?接这个吧,一个宝藏换一只尾巴,多划得来!”

      “回绝她。”

      “为什么?”

      “告诉她,尾巴不用找了,会自己回来。”

      燊哥大喜:“这样岂不是更好?我们什么都不用做,还能白赚一个宝藏!”

      “你要是不怕那娘子事后找你算账,用她的长舌头活活把你勒死的话。”

      燊哥想想那画面挺可怕,缩了缩脖子,又念了后面两张,一个是请求帮忙给负心汉打闷棍的,另一个是找宠物猴。这几张帖子都被里面的人给否了,燊哥一怒之下摔了帖子,终于爆发。

      “你这也不肯,那也不接,拿什么赚银子?一天到晚白住我的、白吃我的、白喝我的,你一个不够,还带着外头那个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的家伙!”

      他冲到屏风后面,指着那人大骂,就在他进去的前一刻,浴桶里的人,一把拽过衣架上挂着的白色内袍,长臂一展,袍子荡漾开来,像一层迷雾,刮过燊哥的眼,一阵迷糊。再定睛去看,浴桶里的男子已经束好了腰间的系带,背对着他,一只匀称修长的手,往后脖领子里一掏,一把墨玉样的长发被他拉出,手腕几下翻转,长发就用一根木簪挽起来了。

      燊哥怒吼着:“有没有意思就那么重要?你活着,就得吃喝拉撒,要不要我给你看看账本,知道你欠我多少钱了吗?就你这样,指望你还钱,只能下辈子!”

      那人置若罔闻,走到窗前,将窗扉支起,正午的阳光从外面照进来,他整个人站在光里,伸展着身躯。“真好。”

      “什么?”燊哥瞪眼,“你欠钱不还,还说真好?吕洞宾,你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

      吕洞宾不要脸的转头冲燊哥笑:“不是说可以下辈子么?我看这个办法极好,不如我们现在先立个字据,再高的利息,我也愿意承受。”

      “无赖!你就是长安城里最大的无赖!”燊哥跳着脚,“谁碰上你谁倒霉!”

      “你才知道啊。”

      燊哥气的胡子抖个不停。“吕洞宾,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这异闻社有多了不起?你就是个酒鬼!你的异闻社就是个专收破铜烂铁的垃圾堆!”

      吕洞宾无关痛痒,还点了点头。“你说的对。”

      燊哥差点一口气上不来。

      论斗嘴,燊哥就没能从这院里讨过什么便宜,但是做生意不是怄气,追求利益才是最终目的。毕竟,当初是他自己把人弄来的,也不是什么好处没得过,这吕洞宾的异闻社,有不成文的怪规矩,就像他自己说的,只管奇案诡案,一般人的案子不管,他觉得没有意思的案子不管,无法打动他的案子不管;酬金不酬金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给他一件稀罕玩意儿,说白了,还是得让他有兴趣,觉得有意思才行。

      燊哥在这世间这么多年,就没见过活的这么散漫随意的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有意思似的,就好像他活着多没有意思一样。可是在他看来,还能有谁比这人活的更奇特呢?偶尔,也有一些鸡毛蒜皮,抓奸找狗的案子,他心血来潮会去管一管,委托方给的酬劳,也愿意大方的分享。但那些都是什么狗屁酬劳,一个香囊,一个盆景,几颗琉璃珠子,还有些花花草草,虽说都不是凡人之物,但也根本值不了几个钱。这个吕洞宾,是他见过最古怪,也是最神秘的人,要不是他曾经救过自己一家老小性命,而自己生意人的嗅觉感到这个人可能具有非同一般的价值,才不会这么大方将老私宅都拿出来让他安顿。

      燊哥忽然话题一转:“说到能让你感兴趣的案子,倒是有一桩。前个夜里,据说大内金库进了贼,一夜之间搬空了整个皇家藏金,就给剩下半截金砖,上面还有个牙印,倒像是被什么吃剩下的。”

      “皇家金库里的偷金贼,是一个吃金砖的贼?一夜之间吃空了整个金库,就剩下半块,你是这个意思吗?”

      “呃……我是这么听说。”

      吕洞宾席地坐在窗前,贪婪的晒着阳光,微阖的眼线,勾起的唇角,像一只猫,透着狡黠。“国库在大内,有重兵把守,一夜之间被清空,绝非人力可为,这事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皇家出了事情,不是谁想伸手就能伸得进去的,你告诉我这件事,无非想先勾起我的瘾头,说吧,你真正想要我接手的案子是什么。”

      长得跟波斯老胡一样的燊哥,摸着胡子笑:“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心。事情是这样的——”

      燊哥这一大家子,特别喜欢亮晶晶、光闪闪的东西,例如各种夸张耀眼的珠宝和黄金饰品。他们这一大家子还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喜欢到处藏东西。有的是在地上挖个坑,有的是藏房梁顶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把藏的这些心肝宝贝拿出来看一遍抱一遍,才能觉得心里满足。可就在最近,他们家藏在房梁顶上的宝贝,陆续不见了!这可等于是在燊哥一家人的心头插刀剜肉,对于他们家族来说,财物永远第一,他们是生性热爱金银珠宝的物种。

      为了抓住这个贼,燊哥带着一大家子蹲守了两个夜晚,却一无所获,可家中金银珠宝还是陆续丢失了。据燊哥说,虽然没有抓到贼,也没有看到任何异常,但家中财物丢失时,都伴随着水花溅起的声音。可是,那明明是在房间里,除了洗脸的铜盆里有水以外,再也没有别处有水了。难不成、那偷东西的贼是从洗脸盆里进进出出的?

      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

      燊哥介绍完案情,吕洞宾抬眼看他,赞道:“丢了那么多宝贝,还能站在这跟我斗心眼斗这么久,看来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

      燊哥闻言,一下子露了原形,捂着心坎,眼泪都下来了。“那是我一直在强撑,我的心早就在淌血了,那些可都是我的心肝宝贝啊!我宁可自己被人捅几刀,都不能没有它们!”他匍匐在吕洞宾身边,拽住吕洞宾的衣角,涕泪纵横,“这件事,你无论如何要帮我,帮我找回我的心肝宝贝,抓住那偷东西的贼,我要亲手杀了他!”

      吕洞宾把衣角拽回来,悠悠开口:“做为交换,你给我什么?”

      “什么!?”燊哥一下子蹦起来,“你吃我的住我的,还有脸管我要东西!”

      “看来你不是真的在乎那些心肝宝贝。”

      “我……你想要什么?”

      他沐浴在光里,刚洗过澡的头发和身体,被阳光蒸发出水汽,眉眼看着朦胧。

      “我要你——带我去哈利利集市。”

      燊哥瞪着吕洞宾,“你这是敲诈!”

      吕洞宾不理他,优哉游哉地晒着太阳。“有一天,你会求着我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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