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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生还
第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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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还生
冷
一股彻骨的寒意跟剧痛使得赵小清从昏迷中醒来。
她慢慢睁开眼,白昼的光刺得她眼睛生疼,她呲牙半眯着眼睛,只见不远处一团橘黄的火光闪烁着晃眼光亮,她下意识抬手遮住了眼睛。
一动手,只觉得全身疼痛跟着一起疼痛,骨头像断裂开似的。
“你醒了?”
一道清新如朗朗暖阳的的声音骤然响起。
赵小清身体一缩,顾不上难受,双眼瞠开,警惕的打量四周。
只见右手边五步远的距离,一名男子正在翻烤着东西。
普通的半旧灰色长衫,中间一条靛蓝色的腰带,面容是难得的清俊秀雅,一双眼如同水洗过般盈润。
赵小清有几分眼熟,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照道理,像他这般仪容出众的,她肯定不会没有印象的,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了。
“咕噜......”
肚子很诚实的提出了抗议,赵小清看着男子手里正在翻腾的野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咳...咳,这位...”
“小姐喝口水吧。”
随着男子的声音,一道黑影袭面而来。
“啊——”
赵小清本能叫了一声,随后立马抱头躲避,骨头发出了噼里啪啦的错位声,疼得她龇牙咧嘴。
许久,身上并没有重物袭击的感觉,赵小清的头慢慢从手臂中抬起,只见面前,一只褐色的牛皮水囊,正稳稳当当的压在她散开的裙角。
“姑娘,你躲什么?”
一声轻笑如同一颗石子,投入了赵小清怒气腾升的心湖。
赵小清握拳,深深吸了一口气,强扯出一抹笑道:
“多…多谢壮士”
赵小清避开了他的话题,拧开水囊,大口喝了起来。
身体的骨头如同散架般,喝口水都感觉到一阵撕拉的疼痛,这人虽然穿着简朴,看似温雅,却冷心冷肺,一个女子伤成这般,竟然还有心情戏弄,简直是令人发指!
“咕噜……”
喝了一肚子水,那种饥饿感越发强烈,赵小清抬头,看着男子手中正烤得滋滋冒油的野味,鼻尖弥漫的肉香,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虽然不想与此人有过多接触,但是饥饿的本能却压制了一切小心谨慎。没有人能比她更理解饥饿的痛苦,她这辈子最怕的就是饿肚子。
赵小清眼巴巴的望着那通体黄澄油亮的野兔,挣扎了好久,艰难的开口道:
“这位…壮士,可否……”
“姑娘,有事但请直言。”
灰衣男子将烤好的野兔拿起,深深闻了闻,愉悦的露出白牙,随后一口咬上野味,旁若无人的啃食起来。
……
“壮…壮士?!”
赵小清瞠目地看着眼前大快朵颐的男子,余下的话却再也不敢开口。
是我的面部表情掩饰得太好?还是他没听到我肚子的抗议,我都表现得如此明显了,故意的,一定是故意,想起刚刚此人先前的戏弄,赵小清心下火起,她强制压下住自己的怒火,此人不管怎样,也算她的救命恩人,是没有义务再照顾自己的,愿意给她一口吃的,是他的情分,并非责任。
想到这里,赵小清埋下了头,静默起来。
许久,突然,一阵肉香袭来,赵小清看着眼前出现的兔腿,缓缓转过头。
灰衣男子居高临下的站在自己身旁,虽是一身粗衣糙布,却难以掩其自身的月朗清华,他脸上挂着和善的微笑,挑眉眨眼道:
“姑娘,你受伤未愈,多吃点肉补补。”
赵小清咬唇,有点不相信他会这么好心,但是饥饿战胜了谨慎,她一把接过兔腿,大口啃了起来。
外皮烤得焦黄酥脆,里面的肉滑嫩软香,仅仅只用了点淡盐,却能烹调出这种美味,简直比太子府的厨娘还要厉害。
赵小清一下子就啃完了一个兔腿,她吐出了嘴里的最后一块骨头,然后用衣袖擦了擦嘴,一脸餍足道:
“壮士这般好的手艺,不去当大厨可惜了。”
灰衣男子眼光一闪,略带遗憾的笑道:
“只怕我做的东西,这世间少有人敢吃。”
“啊?”
赵小清顿了顿,睁着不解的大眼看着对方。
男子但笑不语,专心致志的翻烤着手上的兔身。
北玄杀神玄泗烤的兔肉,谁还敢吃?
玄泗来西晋,是为了一株千年灵芝。
灵芝易寻,但是真正上千年的却是寥寥无几,唯一有明确下落的,便是西晋太傅温淳的妻子,周氏所拥有的一支。
那支千年人参在二十多年前,被当成了周氏陪嫁,一起抬进了温府。
但是,北玄跟西晋并无太密切的外交关系,玄泗不好直接讨要,只能暂时乔庄混到西晋,打算静观其变。
玄泗与北玄当今的帝王玄略是异母兄弟,玄略的母亲是已故的孝贤皇后,而他的母亲则是孝贤太后身边的一名洗脚宫女,被意外临幸后生下了玄泗,便因血崩死去了。
玄泗便被养在孝贤皇后膝下,同年,孝贤皇后娘家侄子,作为太子伴读进了宫。玄略经常带着玄泗去国舅府玩乐。
在国舅府,玄泗遇到了同样从小没了生母的洛云柔。
洛云柔是庶出三小姐,从小没生母,虽养在嫡母名下,但却经常受到家中姊妹的欺负,后来跟了玄泗后,性格才慢慢开朗起来。
三人一起长大,后来洛云柔被家族安排,嫁给了当今皇上玄略。
因为从小身体虚弱,怀孕后胎相不稳,需要一株千年灵芝巩固身体,玄泗便来到了西晋。
经过河边时,看见了晕倒在河岸的赵小清,特别第一次见到洛云柔时,她被欺负推到在小池塘的样子,玄泗一时间动了恻隐之心,便救了赵小清。
玄泗因为出身低微,从小便学会了谨小慎微,察言观色,记忆力远超常人,他看到赵小清的那张脸时,便认出了她,东祁那个胆小贪财的落魄小姐。
尽管比以前更黑更丑,但是脸部轮廓跟五官却没有多大改变,想来是生活困苦,遭遇了磨砺蹉跎,才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从她醒后,脑海中浮现起她用脚钩金子的模样,一时兴起,便起了逗弄她的心思。
赵小清吃到七分饱时,便停了下来,动了动脚,一阵钻心的疼痛席卷而来。
“你右腿骨折,我给你接好了,一两天内暂时不可走动。”
听到赵小清发出的轻微吟痛,玄泗侧头转向她,嘴角噙着笑解释道。
什么,不能走动?
赵小清头顶惊雷电闪,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一个跛脚的单身女子,怎么回东祁啊!
“既然你醒了,那我也该走,这些留给你饿了吃。”
玄泗看了看天色,然后将烤好的兔身放在赵小清面前的树叶上,树叶是他惊心挑选的,并且洗干净了的。
他途中遇袭,跟下人走散了,必须尽快赶到盛京汇合。
赵小清一听他要离开,心中慌乱异常,她脚不能走,身上又没有银子,孤身一人待在山涧里,估计不能等人,财狼野兽都能吃了她。
“壮士,你去哪里?可否带我一路?”
赵小清鼓起勇气开口道,与其留在这个荒山野岭,不如跟着这个人,先走出去再说。
“只怕不行,我有要事......”
玄泗皱了皱眉,对于旁人的生死,他实在顾及不上。十几年的杀戮生涯已经将他练得铁石心肠,若不是因为她倒地的样子触动了他年幼时与洛云柔第一次相见的回忆,他也不会多管闲事。
“壮士,只要你能把我安全送到盛京,我许诺一千两黄金。”
赵小清见他不愿,急急打断了他的话,心一横,许下了重诺,一千两黄金,对于目前的她来说,是全部身家。
“哦?”
玄泗挑眉,看着她一脸痛不欲生的表情,心中晒笑,但又有些好奇,他当年事后也听说过她的事迹,以她的现状,怎么会三年不到,就能挣到千金身家,但看她的样子,又不似作伪,顿时升起了兴趣。
“壮士不信?我可立马立下字据,到了盛京,不出三日,定把千金悉数奉上。”
赵小清见他脸上带着思考的神色,立刻趁胜追击道。
千金散尽还复来,只要能保命,倾家荡产都无所谓。
“呵呵,姑娘多虑了,我正好也要去盛京,正好与姑娘做个伴。”
玄泗思虑好后,便决定带赵小清上路,他倒真的很好奇,她一个孤女,是如何挣了这么多银子的。
听到玄泗的话,赵小清终于放下心来,她坐在地上给玄泗拱手行了个礼道:
“我叫赵小清,敢问壮士尊姓大名?”
玄泗眼光一闪,心道一声倒是个机警的丫头,知道隐去真名,他面上不动声色回礼微笑道:
“在下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