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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千星辰 ...


  •   居民楼高层,露天阳台上养着一盆傲然盛开的星辰花,风轻轻吹动枝叶,花朵点缀在枝叶间,像某种感情,无法道明,却又不容忽视。

      “嘉德罗斯,我能再吃一块蛋糕吗?”金咬着叉子趴在柜台上。

      “不能。”嘉德罗斯喝了一口酸甜的饮品,瞥了眼金略略有些长肉的腰,一口回绝。

      “小气,”金佯装生气,见嘉德罗斯不吃这套,又补充道,“就吃一块,不会长肉的。”

      “……”嘉德罗斯不说话,放下杯子揪了揪金的脸,用意明显。不过金的脸的手感确实很好,软乎乎的。

      “现在女孩子不是喜欢婴儿肥嘛。”金试图为自己辩解。

      “你可以吃一块,”嘉德罗斯尾音还没落下金就朝老板要了一块黑森林蛋糕,嘉德罗斯挑了挑眉,“腰上的肉自己减。”

      “哦——”金不满的拉长了尾音,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肉。

      即便这么说,这么应答了,但最后还是他拎着金去的健身房。金总是依赖他,或许因为他是经纪人的缘故——即便这个经纪人不太靠谱。

      嘉德罗斯接过被黑色塑料袋包着的花束,小心翼翼的握住根脉。星辰花透过黑色的塑料袋散发出幽幽的香气。

      塑料制品挡住风尘,挡住沙砾,却挡不住阵阵花香,就像他的目光包罗万象而不露却无法藏住自己的感情,也许美好的事物终究会穿破层层阻碍来到人们面前。但他不确定自己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美好的事物,那些阴暗的独占欲曾一次又一次的化作利刃穿透他的灵魂,灵魂镇痛,胸口无法压抑的痛苦漫上整具躯体,晦涩的感情填满了空荡荡的脑袋。

      他曾全副武装,杀死一切企图靠近他的生物,只为把自己难掩的爱圈在一个角落,他像一只困兽,面对着刺伤他的黑暗发出低声的吼叫,似怒似痛。当脚边布满生灵之尸时,方才发现那刺来自内心。

      “我把你镌刻进灵魂,代价是我的内心化作利刃一遍又一遍的剖开我鲜血淋漓的心口。”

      金的底子本来就很好,公司也很重视这个新生的苗子,再加上他的正确指导,金飞快成长着,终于,在那一天来到了人们的面前,以万丈光芒。

      第一次举办演唱会的时候,金在舞台上大放异彩,那个总是执着于甜品的小孩一站上舞台就变成了健气的邻家大男孩,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包括他的。

      但是上过舞台的人都知道——舞台太亮了,他的眼中只有灯光,看不见台下的任何人。

      那些迷妹的眼再尖,摄影设备再清晰,也抵不过他的一只眼睛,金表现的再泰然自若,上台那一瞬的迷茫和慌张还是落入了他的眼中,金四下里看了看——金在找他。他轻松的接收到了这个信号,但是他不会出去,因为这是金答应他的事。

      金的表现超出了他的预料,他以为金会比平时拘谨,但金在站定之时就调整好了状态——以练习的心态,完成最完美的表演。

      他夹在人群中,耳边疯狂的浪潮一遍又一遍的侵染他的灵魂,他站在欢悦的人群中压抑着自我,把膨胀的灵魂挤压在高墙窄巷里,畏手畏脚。

      迷妹们兴奋的尖叫炒热了一波又一波气氛,偶尔还有人因为激动而喊破音。嘉德罗斯想,等他退休了,就不再来这种地方了,吵死了。

      这种事过去多久了?

      嘉德罗斯从口袋里摸出钥匙,迈上最后的两节阶梯。

      好像已经过去五年了。

      “嘉德罗斯,你知道小姑娘比较喜欢什么穿搭吗?”金刷着微博,黑色棉袜与黑色的沙发靠色,融成一体。

      “别问我,造型师呢?”嘉德罗斯向来吝啬自己的眼神,许是怕自己无法从金身上移开目光。

      “不在,出差了——”金翻了个身,从衣服下摆漏出一小截细白的腰身。

      “去搜搜日系风。”嘉德罗斯瞟了眼金,“好好坐着。”

      他的感情是污秽的,藏在下水道里与见不得光的生物挤在一起,曾有个人和他说——“爱情这东西,生来就是卑微的。”

      他至今仍不同意,爱情从不卑微,真正卑微的是爱而不言。

      嘉德罗斯摆弄着新买回来的星辰花,想拿剪子,伸向旁边的手落了空,他四处张望寻找剪子,目光却落在了沙发上端端正正的帽子上。黑白色的帽子不是他的风格,他为人张扬,就连使用的物品都是透露着一股张扬霸气的意味。

      这顶帽子是金的。嘉德罗斯花了一点脑细胞才想起来这是那次金喝醉了,没地方去才不得已把金带回来时的帽子。那天他们接吻了,擦枪走火,差点在沙发上直接做了,第二天金走的很早,早到他还没醒,要不是遗留下来的帽子他都会以为是一场梦。

      大概是走的太急了,忘在他这儿了。金没朝他要过,他也没有归还的意思,这顶帽子就一直放在他这儿,没人要,没人还。就像那天晚上的事,没人提,没人想,安安静静的被扔在角落里,时光给它盖上了一层薄灰。

      这是一切的起源。嘉德罗斯这样想。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他根本就不会发现喜欢与否他对金的区别——如果他不喜欢金,那么那天晚上就会把金送到宾馆去,如果他不喜欢金,那么他就不会吻金,如果他不喜欢金,那么他就不会在第二天醒来发现身边没人的时候胸口闷着一股怒火无处发泄,也不会产生立刻打爆金的电话的冲动。

      但还是没能追出去,也许是过高的自尊牵绊着,也许是现实的墙壁立在眼前,他最终还是没有追出去。没有希望的事情,就不能让他生根发芽。

      于是他变成了勇往直前的骑士,变成了不可一世的国王,变成了面覆重彩的演员,为自己构筑了一个包罗万象却只能容纳他自己的灰色国度,金的笑容是这暧昧国度唯一的色彩,每一个微笑都被他从记忆中剪裁割下,砌在教堂的玻璃吊顶上,化作彩色透亮的琉璃瓦,折射着漂亮的色彩。

      后来怎么样了?嘉德罗斯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这些落灰的记忆。

      “嘉德罗斯,你要走了是吗?”金拽住他的衣角,那个时候他刚从经理办公室出来。

      “嗯,明天我就走。”他没做过多的解释,他已经到尽头了。

      “哦……能别走吗?”

      “不能。”

      至此,一去不回头。他站在悬崖边,向前是深渊,向后是无尽的自责与孤独,他别无选择,喜欢是放纵,爱是包容,他与他是爱而非单纯的情感,他的爱太污浊,也太自私。他做出最理智的抉择就是远离。远离金的一切,独自窝在灰色国度,做自己的国王,在那个只能接纳自己的灰色国度做不可一世又无能的王。

      他的记忆混乱了,一切都变成了平行时间,一切都没有终点和起点,一切都混乱了,他感到头痛,他压抑得喘不上气,他弯下腰,他抱住头,他张开嘴试图发出喊叫,却悄无声息——

      无尽的沉寂吞噬了他。

      孤独,是永恒的,爱情,也是永恒的……

      “嘉德罗斯,你最喜欢什么花?我最喜欢星辰花。”

      “我也是。”

      阳台上是一盆挨着一盆的星辰花,从左到右,从萌芽到开花到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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