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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一章】 小偷与骗子 ...

  •   爱丽丝·埃文斯是在一间破旧的旅馆里的小床上醒来的。由于常年不见阳光,房间里阴暗潮湿,脏兮兮的枕头上还要冲鼻的烟草的味道。
      睁开眼后,她仍然处于尚未完全清醒的状态。她微微睁着眼睛看向天花板。天花板泛黄且灰尘斑斑,角落还挂着有厚厚的蜘蛛网。
      三秒后,她眨了眨眼。从床上一跃而起。她猛的将右手伸到枕头底下,令她几乎要落下冷汗的是,那里空无一物。

      “啊,你已经起来了———”吱呀一声推门声,戴着贝雷帽的青年从走廊上走上来,手里还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麦片粥。女子从床上跳起,头被低矮的天花板撞了一下,显然有些吃痛地弯下腰来。听见推门声,她猛地扭头看了过来。青年被她吓了一跳,顿了半晌,指了指桌子上的一个黑匣子,“你是在找这个吗?”
      “........”女子从床上跳下来,走到桌边,迅速将黑匣子拿起,里面是一把老式勃朗宁手枪。她飞快地将它插进风衣口袋,眯了眯眼,“以后不要乱动我的东西。”

      “啊。昨天你酒吧里喝醉了。我觉得实在不应该让如此美丽的小姐和我一起露宿街头,于是就找了一间附近的旅社。”青年摸了摸脑袋,“所以我就把你背到这里了。”

      “.........我喝醉了?”女子皱眉,“我从来不会喝醉的,画家先生。”

      “或许吧,小姐,但是你发烧了。大概是由于上岸之后,你并没有及时地烘干头发。喝完几杯啤酒后,你似乎感到头痛。”青年愉快地向她递来一杯麦片粥,作为早餐,笑眯眯说道,“醉酒之后的你变得健谈了许多。让我想想.....啊对了,你还大谈特谈你的第十七任男友来着。”

      爱丽丝正在低头喝麦片粥,闻言呛了一口,脸色瞬间变黑。

      “其实吧.......我也喝醉了,小姐!完全不记得你说了什么!”布莱恩连连摆手,似乎害怕被这名恼羞成怒的盗贼杀人灭口,瑟瑟发抖道,“你现在还发烧吗?”

      “早就不了。”爱丽丝黑着脸摇头。“这里是哪里?”

      “库勒小镇的猫眼旅社。我的那几位朋友经常在这里卖唱。他们在半年前组成了一个爵士乐队,叫做九命猫。”布莱恩耸了耸肩,低头整理着一个画夹。她注意到那是一本被水泡后晒干的画夹。虽然已经干了,然而油画颜料被泡开,晕成了一片惨不忍睹的怪诞景象。

      “你是一个画家?”

      “是的。”画家露出向往的神情,拍了拍胸脯,“知道爱德华·马奈吗?他是我最喜欢的画家。如果我能回到1863年的巴黎,我一定会跑去‘沙龙落选作品展’,在那场画展上,他展出了一副开辟印象派先河的油画。《草地上的午餐》。浸透过光影的色彩被运用在人体上,美妙极了。”

      “无意冒犯,画家先生。但现在的你似乎露宿街头。经济状况不容乐观。你和你当年的偶像一样,难以卖出每一幅画作。”

      “是的。”布莱恩摇了摇头,笑容显得有些悲伤。这对于已经习惯了他灿烂笑容的她来说,有点不太适应。他有一双浅琥珀色的眼睛,笑起来显得非常的温暖,像午后的太阳。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太暗了,那双眼睛似乎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阴影。
      “你说的很对,小姐。虽然我现在没有名气。但我相信,以后总有一天会有很多人看到我的画作。那时我已经死去,而他们会围在我的画展上,发出‘哦’的一声,如果那是一幅画满蓝色鸢尾花的油画,他们便会争相讨论画作里的每一根鸢尾花的花瓣里,蕴藏着什么深层次的内涵,并且会感到一丝后悔,没有在这位出色的画家生前就认识到他的才华。”

      “十分抱歉。画家先生。我为你的怀才不遇而感到悲伤。”爱丽丝低头喝完最后一口麦片,这些被牛奶浸泡的麦片尝起来并不新鲜,但仍然算是一份不错的早餐。她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阳光照射进来。“但生活还是要过下去的。每天的太阳依然升起。”

      “是的。时光总是飞逝。”他低眉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下一秒,她忽然凑过去,伸出手去,用力捏他的脸。青年登时哇哇大叫。他捂着被捏上五个指印的侧脸,连连后退,痛心疾首地控诉,“小姐,你要做什么?”

      没有人皮面具。看来这家伙不是某个存心要向她寻仇的仇人假扮的。爱丽丝摇了摇头。“不好意思,画家先生。我实在有些怀疑你。自从你的出现,我就似乎一直被各种各样的麻烦围绕。我想知道,你是否是被某个人派来,存心整蛊我的?”

      “不是。当然不是。我救了你,你竟然在怀疑我。我很伤心,小姐。”布莱恩揉着脸颊,闷闷不乐,“还有,叫我布莱恩就好。”

      “好的。布莱恩。”爱丽丝伸了个懒腰。清晨的阳光将她笼罩,从她的身后冲洗下来。这一刻她终于像一个平凡而年轻的女孩,对着清晨的太阳欢呼雀跃,而不是狡猾而坏心眼的盗贼。

      “小姐。有件事我想问你很久了。既然你是一个盗贼,”青年皱了皱眉,“那你都和什么人一起……额,工作?”

      “和谁一起?”爱丽丝哼了一声,显然对这个提问嗤之以鼻,“大盗埃文斯从来不需要同伙。也从来没有必要向那些笨蛋蠢鬼屈尊。他们总是笨手笨脚。”

      “看来你只是一个倒霉的画家,布莱恩,不是什么存心要害我的人。这样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多在这里停留几天。”爱丽丝歪头想了想,懒洋洋打了个哈欠,“毕竟我也奔波了好几天了。我会付给你钱的。但是你要替我去集市上买点吃的东西。你知道的。我的仇人很多,最好不要公开露面。”

      “好的,爱丽丝小姐。”青年眉眼弯弯。“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别忘了喝药。”

      “你要去哪里?”

      “去楼下画画。我常常坐在那条街道的墙角。现在时候不早了,我该去画画了。如果那个墙角还没有被乞讨者占据的话。”青年叹了口气,“不过今天的阳光很好。或许我应该到广场上看一看。那里或许还有空闲的位置。而且还有很多过路的游客。”

      “你总是拉住那些路人,给他们画像吗?”

      “是的。而且通常来说,很多闲的没事可做的人都会同意。毕竟他们总是很无聊。”布莱恩摊了摊手,语气有些受伤,“但你是个例外。小姐,你真的不想收下那副画吗?难道我真的画得很糟糕?”

      “我不会收下的。”爱丽丝推开窗户,在清晨的新鲜空气中深吸了一口气,“但是不要误会,布莱恩。知道吗?在北美洲的印第安部落里曾经流传一个传说,被画下来或者照过相的人,灵魂会被锁进交卷或者画纸里。所以在发现新大陆后,当混杂有科考探险家的传教士队伍见到那些野蛮部落时,新奇地给他们照相,他们却惊恐地哇哇大叫,像一群受惊的猴子。”

      “哈哈,十分有趣的言论。”布莱恩抱着画架,正要转身下楼梯,闻言吹了一声口哨。“我很意外。小姐,毕竟你看起来并不像一个迷信的人。”

      她没有回答,在桌子旁坐了下来。整理自己的手袋。十分糟糕。火药进水,铁丝几乎被扭断,子弹匣也变得潮湿不已。直到翻到最后,她终于叹了口气,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最严重的错误——昨天上岸之后,她应该第一时间擦刀的,毕竟用一把生锈的水果刀来切苹果,并不会是一种多么愉快的体验。

      不知道这个小镇有没有苹果。明天她会给他十英镑,让他去集市替她买一篮新鲜的苹果。

      她坐在桌前,潮湿的旅馆阁楼逼仄狭小,她抬起头来,向窗外望去。一眼就看到了广场的喷泉池旁,坐在一堆野鸽之中的衬衫青年。他支撑起了画架,耳朵后面架着一只画笔,尽管并没有行人停留,他仍然微笑地在油画布上涂涂抹抹。

      “随你怎么说。但那副画,我是不会收下的。”她看了他几秒,继而移开视线,继续皱眉整理因为泡过水而起褶皱的灰色风衣,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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