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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文青来访 这 ...

  •   这几天公司还没有正式上班,濡沫与菲儿一道时而逛街,时而追追剧,每日里就这样懒懒地过去,仿佛又回到了大学那会儿。她们宿舍当时四个人,她与菲儿还在A市这个大都市打拼,文毓嫁了人,还有一个淑臻,回了老家的银行工作,在一个小镇上,日子过得倒是有滋有味儿的。
      其实,濡沫打心眼里觉得她们宿舍四个就只有淑臻过得最幸福,若是奶奶还在的话,她也回故乡,买一套房子和奶奶住在一起,找一份在银行的工作,每天奶奶就买买菜、和那些老姐妹跳跳舞、手上挂着听戏的小蜜蜂。等她下班回家饭菜就热热地放在桌上,奶奶盛上饭,便与她聊着今天有趣的事情。
      想着想着,眼眶竟然湿润了。
      “喂?文毓。”濡沫声音带了点哭腔,文毓心细,听出了她的情绪。“怎么了?哭包?”
      “没,想起了淑臻,我真羡慕她。那样子的大概才是生活吧。”文毓笑她没出息,濡沫没有反驳,从骨子里她就是一个安于现状的姑娘。如果当年不是张沈七她应该也会找一个二线城市,过着不那么快节奏的生活。
      她本来就懒,认准了一个男人就懒得换。所以她愿意为了那个男人将就。
      现在看来倒真是有些讽刺,算了,谁还没有前任呢?她应该庆幸她的分手没那么多杂七杂八的狗血理由,断得干净、爱得纯粹。
      把那段感情珍藏在岁月里方是最好的。
      “你和淑臻都是两个应该住在深山的修仙者,你厌烦都市的快节奏、她厌烦大城市里这些人心叵测。”苏濡沫把换洗的衣服都丢进洗衣机里,倒入洗衣液之后坐在阳台的吊床里。看着晨曦透过纱帘一点一点透入屋内,地板上好像多了很多条金色的小鱼儿。
      “淑臻是真正的隐士品格!”濡沫叹道。文毓笑了,“我估计就我们这一届,也就你对淑臻有这样脱俗的评价了。”毕竟,淑臻毕业于一所以金融专业著名的大学去一个小镇银行工作的确有些屈才。
      “先不提淑臻了,我前些日子和你说文青实习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有什么好考虑的?直接来不就好了?”苏濡沫这人什么臭脾气都有,文毓这毒舌丝毫不嫌弃她,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她爽快嘛!
      “文青那狗东西!我让他来实习他还忤逆我,说什么当代青年大学生都要响应国家号召创新创业,天天和那伙狐朋狗友瞎折腾,我一提来你这里,立马乖乖的了。我看你比我还像那小子的亲姐姐。”
      “你少损他,男孩子嘛,总是要一点自尊心的。你自己说说你平时怎么损人家的?他能认你就不错啦!”濡沫打趣道。
      “咱家于先生怎么就不嫌弃我毒舌呢?”濡沫干笑,“他要嫌弃你怎么能抱得美人归啊?得了吧你,这辈子得亏有你家于先生,不然谁来收你这只妖孽?”
      “我已经给他发了你家的地址啦,他狐朋狗友一大堆,你可要帮我看紧他呀。”长姐如母倒真是不错。
      洗衣机滴滴响了几声,濡沫打开洗衣机把衣服捞出来,透着一股淡淡的薰衣草的香味,环绕在阳台四方,濡沫挺喜欢洗完衣服之后晾衣服的感觉,莫名其妙地觉得很充实。
      “好啦好啦。”文毓才挂电话,门口便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打开一看,是一个一米八上下的大男孩,不怕文毓打死的染了一头奶奶灰,五官很干净,简直就是文毓的男版。
      “沫沫姐!”文青拖了一个不小的箱子过来,濡沫早早地把杂物间收拾出来,杂物间不大,放置了一张一米二的小床和一个木柜便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了。
      濡沫热情地迎他进门,菲儿刷了牙出来看见一头奶奶灰的文青不由得笑了,“哟!文少爷发色挺好看啊!”文青和她们是玩惯了的,也不拘泥,大声回道:“告诉文毓,她英俊帅气的弟弟染了‘不怕文毓打死’色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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