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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沙漠一 ...

  •   这是沈昭慎第一次前往大沙漠。
      破烂的小镇上,四处风沙,仰头看去连天空都是灰黄的。
      这里并不是什么进到大漠的要道,寥寥无几的当地人却各个挂着漠不关心的脸,百里挑一的骏马从他们面前踱过,甚至不能得到一个感兴趣的眼神。
      说是小镇,其实沿着一条街几步就能走到另一头,仅有的几十间房子就分散在短街的周围。
      沈昭慎牵着马走到唯一一家客栈门前,刚一敲门,耷拉在旁边的“酒”字旗就将黄沙洒了她一头一脸。
      来开门的是个小妇人,她招呼了旁边一直在摊饼却没有一个客人的小贩过来帮忙牵马,自己领着沈昭慎进去收拾了一张桌子出来。
      沈昭慎的马是贵人所赠,如果丢失或出了什么问题,别说是这个小小的客栈了,就是把整个小镇卖掉都赔不起。不过她并不在乎那小贩将马牵到什么地方,她只是跟了进去,打量着手脚麻利的小妇人。
      客栈大堂里的人并不多。还远不到吃午饭的时候,行脚的商人有足够的时间赶往下一个驿站,大部分常住在这里的闲汉也还没到摆脱宿醉下来继续喝酒的时候。
      靠墙处坐着两个浑浑噩噩的汉子,看打扮像是大漠里的牧民,不知为什么大清早就坐在这客栈里,一边按头一边闭着眼睛往嘴里塞干饼。
      而那坐在离后厨最近桌上的年轻男人从门刚开就已经盯着沈昭慎了,沈昭慎只轻轻一瞟,他就稳稳接住了那眼神。
      男人满脸胡茬,头发乱糟糟的,只用眼睛看都能感觉到他的一身酒气,像是个天生的酒鬼。但奇怪的是,那黑亮的猫一样的眼睛里却一点迷醉与颓唐之气都没有。
      这正是多年前声名鹊起却又突然没了音信,被视为“盗帅”楚留香最好朋友与左膀右臂的“花蝴蝶”胡铁花。因为曾经欠下的一笔风流债,他已经在这不为人知的荒漠小镇躲藏四年了。
      虽然盯着别人被当场发现,胡铁花却一点羞赧之色都没有,那双眼睛毫不躲避地直直看过去,却又灵动得仿佛在无声地表达自己的疑惑与警惕。
      沈昭慎长得很好看。虽然在漫天的风沙下她的脸甚至是眉毛都被染成了黄色,她也仍是现在这小镇上最好看的女人。
      沈昭慎自己知道这一点,也习惯了被注视,但她发现那猫一样的男人眼中虽然有惊艳,但更多的却是警惕。
      荒漠中人们选择安家的地方是有讲究的。在这里,不管是什么物资,都远比中原更加稀有,也更加珍贵,重复与浪费是不被允许的,就算是赶路与休息的时间也同样如此。
      商队清晨出发,经过一天的赶路恰好能在天黑之前到另一处客栈投宿。天气好的时候能更早地休息,若是遇到了沙暴,加急些也能在夜晚抵达。这是多变的天气带给牧民的智慧。
      而沈昭慎此时来到客栈,就算她骑的是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也要在午夜从最近的驿站出发才能够到达,更何况她虽尘土满面,行动之间却没有任何连夜骑马赶路应有的疲惫滞涩之感,这无疑是不合常理的。
      胡铁花虽然已经离开中原多年,但是并没有被大漠的酒泡软了身子,仍然保持着自己敏锐的观察力,沈昭慎身上疑点颇多,一下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不过在他看来这突然出现的女子虽然腰间佩剑、动作轻捷矫健,但行走虚浮、步履沉重,显然是没有内力的普通人,最多只是一些三流的拳脚功夫练得比较好而已。虽然行踪诡秘,但神秘的大漠中并不缺怪人,再多一个没什么威胁的漂亮女人也不是坏事。
      沈昭慎同样不愿与胡铁花起冲突。因为多数时候都在京中做事,她对江湖并无了解,体质问题也导致了她不能修习内功。虽然不能看出胡铁花的大侠身份,但她能从那双眼睛中看出他绝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出门在外忍一时总好过招惹任何麻烦。
      径自收回视线,沈昭慎招呼小妇人过来:“拿一壶酒,随便来盘下酒菜,”说到这里她稍微迟疑了一下,“再来两个饼子。”
      小妇人并不太热情,只点了点头掀开帘子到后面去了。
      沈昭慎把包袱放到旁边的椅子上,又从腰间解下剑鞘、水囊等一大堆零零碎碎放在一边,舒舒服服地窝进椅子里。
      虽然走路姿势和衣着打扮都像是个金贵的大小姐,但她坐进那做工粗糙、脏得发亮的椅子的神情却坦然自若的像是坐进了自家最柔软、最舒适的座位一样。
      胡铁花饶有兴致地看着她,直到那小妇人又从帘子后面转出来,将盘子和酒壶放在桌子上。看到胡铁花一直盯着这位女客看,她边是摆盘边大大翻了个白眼。
      这时她背对着胡铁花,却被沈昭慎看个正着。这在客栈吃饭,反而被老板娘翻了个白眼,就算是她也是第一次经历了。沈昭慎不由失笑,忍不住又向胡铁花看去。
      胡铁花看起来像个酒鬼,他也确实是个酒鬼。但这小妇人出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却既没有继续看沈昭慎,也没有看那壶酒,而是死死定在了小妇人身上,神色都焕发了起来。
      桌上的盘子很大,一半堆着草草切片的牛肉,两个饼放在另一边,还留着小贩没有掸干净的沙土。壶中的酒只有一点酒味,反而酸的像醋,混合着嘴唇上沾的又咸又苦的沙子,让人甚至半杯都喝不下去。
      沈昭慎抹了抹嘴把酒杯推到一边,吃了一片牛肉来压抑嘴里的酸味,几乎要怀疑这老板娘是把她吃的醋分给自己一半了。
      小妇人瞧着她慢慢吃完牛肉和饼子便招呼自己收拾,不再动只喝了半杯的酒,立刻过来把碗筷收到一边,又急又快地拿起那壶酒。
      “砰——”
      沈昭慎本没有注意小妇人的动静,只从包袱里翻出一个老旧的司南放到桌上,听到这一声巨响险些从椅子上跳起来。
      原来是小妇人已经把酒壶狠狠砸到了胡铁花面前,倔强地盯着他。
      胡铁花为了躲避高亚男的逼婚躲到这里。从第一次想要和小妇人“共度良宵”遭到拒绝后,因为这份不同寻常的冷漠,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年十个月,也整整追了她三年十个月。
      而在这三年十个月中,这还是第一次小妇人没有抱着看不上的态度把酒壶扔到他桌上了事。
      胡铁花的神情突然振奋了起来,他眼睛瞧着站在桌边的小妇人,就好像是瞧着绝代的美人;而将醋一样的酒从壶嘴直接倒进嘴里,就好像是在喝着绝世的佳酿。
      虽说老板娘是个小妇人,但其实她的年纪并不太大,虽然看起来操劳了些,但她事实上比胡铁花和沈昭慎都小了几岁。
      尽管她的身材稍嫌干瘪,皮肤也黑了些,但她的眼睛大而有神,此时没有了那种冷冰冰的表情,本就好看的面庞立即显得甜美了起来。
      更重要的是在她那倔强的神情中还不自觉地流露着那种青春的活力,这种活力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正青春年少的她也许并不能体会,但这其实是沈昭慎远远不能比的。
      毕竟就像是热的茶水怎么都不会太难喝,年轻的女孩子总不会太丑的。
      沈昭慎被惊得浑身每一寸肌肉都绷紧了,定睛一看才发现不管是直面冲击的胡铁花还是墙角已经趴桌睡着的两个牧民,甚至一直卧在胡铁花腿上的一直大花猫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反应,只显得她一个人大惊小怪。
      只是这一惊怕是还有些好处,被她放在桌上的司南本来正在乱转不停,巨响之后好像也被吓到了似的,渐渐指定了方向不动了。
      沈昭慎有些惊奇,拨动了勺柄几次,司南都很快指定方向停止下来。
      沈昭慎忍不住用力拍了一下桌面,停止不动的司南突然一颤,又慢悠悠转动起来。经过几次实验,司南时而停止不动指向南方,时而乱动乱转,毫无规律。
      沈昭慎看了一会儿,将司南收起来沉思起来。
      这套司南名为“鉴鬼”,并不是普通用于指向的器具,而是高人做来专门用于察觉鬼怪的,被沈昭慎高价收到手中。
      当周围环境没有异常时,鉴鬼就只是普通的司南,但所处之地阴气较重,甚至鬼怪出没时,鉴鬼就会在环境影响下失去方向辨别的能力,从而起到示警的作用。而依据阴气浓厚与否,鉴鬼乱转的速度也有所不同。
      鉴鬼出现这种时转时停的现象,说明此处虽无阴气,却常有鬼怪路过。
      沈昭慎八字重阴,虽然没有到阴阳眼的程度,但也极易看到一些较为浓重的不详之物。
      阴阳有序,人鬼有隔,接触越多、界限越模糊,人就更容易被拉到鬼的世界去。因此为保命计,沈昭慎自小便寻找各种机会接触学习阴阳法术。
      二十年过去,因为自身的体质问题,她并没能学到什么真本事,虽然在京城显贵中混出了极高口碑,然而最多不过给人相看风水、驱散晦气。
      谁知前些日子在接触到一件宫中秘辛时被一只吸阴养魂的厉鬼缠上,还好早年探访名山时结下的善缘起了作用,有得道高人将一簇天生灵火打入她心口,这才得以续命。
      就此僵持是不行的,那厉鬼已经在沈昭慎身上留下了特殊的记号,难以逃离,慢慢消磨总有一天灵火会熄灭。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其他充足的阴气暂时将厉鬼引开,趁厉鬼吸收阴气的同时以躯体为柴,将天生灵火燃得更旺,直到铺满全身。
      然而吸收阴气对厉鬼来说是变强的捷径。此法驱离厉鬼的同时也是让厉鬼极快地成长,难以判断会是沈昭慎先将灵火燃遍全身,还是厉鬼强到不再畏惧灵火的威力。
      就算是饮鸩止渴,沈昭慎也决意冒险,在万死之境寻求那一线生机。
      因此,在听说了大漠中出现“鬼船”传闻、令牧民闻风丧胆的消息后,她立刻准备前往大漠碰碰运气。鉴鬼呈现这样的状态,正说明她这一趟是来对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大沙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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