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噩梦终结者——曾美祺女士 ...

  •   陆池秋直到二十五岁时,还记着九岁生日那晚的每一个梦境,遇到了四个好的梦因子和六个恶的梦因子,十个梦。

      第一个梦境是一位邮递员在一个古村怎么都找不到方向,每个巷子的出口都只有向前和向右,导致跑了一整天都没有把报纸送到客户那里。

      第二个梦境是一个小女生的梦,她从窗台上跳了出去,飞到了云朵上,飞到了永无岛,见到了彼得潘,把自己写的粉色情书送给了小男神。

      第三个梦境是一个在菜市场卖肉的屠夫,他每天凌晨三点起床剁排骨,剁着剁着,猪脚变成了人脚,五个脚趾头上涂着艳红的指甲油,屠夫回头一看,发现他媳妇少了一只脚,躺在地上抽搐着,断口处流着血。

      第四个梦境是一个中年男子跑到结拜兄弟家偷情,和弟妹缠绵时,绿帽兄弟突然回家了,中年男子顺着阳台边的排水口滑下去,没想到楼下正好有电视台的记者在直播新闻,所以全市人民都看到他的裸露的背影。这位中年男子恰好还是电视台台长,最后被免职了。

      第五个梦境是一个大型国企的领导在贪污3.7亿,把赃款转移到瑞士银行的户头后,准备带着妻女逃跑到加拿大,在抓捕人员到达海关时,他们已经乘着飞机启程飞向法外之地。这个贪官躺在渥太华郊外的豪宅玻璃露台内的躺椅上,一边品着波尔多的赤霞珠红酒,一边看着国内新闻,大量国企下岗员工拿不到买断工龄的补偿金,没钱买煤球过冬。

      第六个是一个瘾君子的梦,这个梦境一直在旋转,一会儿是迪厅五彩闪烁的的灯光,一会儿是从水中看到的一部分阳光照进来,在水下洞窟里有白花花的□□□□者,一会儿是拉着窗帘的房间里,袅袅升起的烟雾。

      第七个梦境,陆池秋在窗外看到了,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妇人用奶瓶喂着小孙子奶粉沏的牛奶,那个锈迹斑斑的奶粉罐不会空,每当奶粉罐到了三分之一空时,罐子里又会重新堆满奶粉。

      第八个梦境是到了一个准新郎的梦里,他乘着婚车到了未婚妻家,却被拦在门外,他伸进口袋里拿准备好的红封,却发现口袋里什么都没有,问伴郎,伴郎也是口袋空空。他急得满头大汗,没想到娇弱的未婚妻穿着婚纱,戴着头纱,易受拿着捧花,一手拿着斧头劈开大门,娇滴滴地说着:“亲爱的,你来接我了,我们去拜堂吧。”

      第九个梦境是一个连环杀人犯的梦,一层套一层,这个杀人犯在一晚上得手了四次,在第五次犯罪时,被目击者报警,当场逮捕了,但是关进监狱三天后,这个杀人犯越狱了。

      第十个梦境是一个高中生的梦,他在高考考场上,写数学选择题时,因为前一天复习太晚而太过疲倦睡着了,当他醒过来时,离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他抓起卷子写啊写,怎么都想不到思路,连最基础的公式都不会写,急赤白脸,哭着泪水滴到试卷上糊了一片。

      穿梭了太多梦境,以至于第二天起来,小池秋都恍惚了,她人在哪,她还只有九岁啊,为什么就要目睹这些。曾女士敲门走进来,一脸兴奋地问女儿,穿梭了几个噩梦,捉住了几个恶梦因子。

      小池秋摇摇头,呆住,又摇了摇头,说她到了好多梦里,没有看到好梦因子,也没有发现噩梦因子。

      曾女士愣了,说怎么会呢,她在九岁那天可是捉住了十一个恶梦因子,只漏掉了一个,“噩梦终结者”的女儿怎么会连一个恶梦因子都捉不到呢。

      曾女士摸着女儿的头发,安抚小池秋,说,逮不到恶梦因子也没什么大的惩罚,嗯,只是你第二天晚上要再一次经历这些噩梦,不是以上帝视角了,要成为噩梦的当事人。没关系,很少捕梦者会像妈妈一样,第一次捕梦就能逮到那么多恶梦因子,很多捕梦者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练习,实力也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所以别气馁哦宝宝。

      小池秋当时真是如遭雷劈,作为当事人重新经历一次这些噩梦,一想想那个屠夫和杀人犯,她就头皮发麻。所以她开始虚心请教妈妈如何捉恶梦因子。

      曾女士装作生气的样子,说:“我昨天说的,你都没认真听是不是!都说了,梦因子是一团光芒,好梦因子是金色光芒的,恶梦因子是紫色光芒的,它们会躲在任何地方,任何角落,有时躲在灌木丛里,有时飘在云端。金色光球是能穿过捕梦网中心的圆洞,顺着羽毛溜走。紫色光球会被困在捕梦网里,第二天早晨要放在阳光下晒,这样恶梦因子才会灰飞烟灭。”

      小池秋点点头,接着问:“如果梦因子在云端,怎么上天捉它们呢?我记得我在梦里是没有翅膀的。”

      曾女士回答,只要在梦里把捕梦网上的羽毛揪下来一根,对着羽毛出口气,羽毛就能变大,像飞毯一样,捕梦者可以坐在羽毛上上天。

      小池秋咧嘴笑,开始灵魂发问:“捕梦网上只有五只羽毛,只能飞五次吗,揪秃了怎么办?”

      曾女士捂额头,说自己还没解释完,飞行完,只要对着羽毛念咒语就行了,咒语是“Plumaj elfoj, bonvolu fari in pli malgranda, farii pli malgranda, viaj kredantoj preu, ke vi revenos al la originalao, revenos al la originala pozicio, dare protektos nin.”

      小池秋:“???妈,你咕噜的啥?”

      曾女士又重复了一边,说咒语的意思就是“羽毛精灵,请让羽毛变小,变小,您的信徒祈祷您回到原来,回到原来的位置,将继续保护我们”,接着解释了一下,因为不同地区部落的印第安人有着不同的语言,因为后代人数的不断减少和文化的不断侵入及同化,很多部落的语言已经失传了,为了捕梦的责任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我们在五十年前决定把咒语从不同种类的印第安语统一为世界语。

      小池秋继续灵魂发问:“羽毛精灵能听懂世界语吗?你们这样擅自更改咒语,精灵们同意了吗?”

      曾女士耐心解释,据说有极少数的印第安人有通灵的能力,他们在五十年前召唤了羽毛精灵,经过协商(实则单方面祈求),达成了一致,羽毛精灵答应和捕梦者一起学习世界语,但是捕梦者要供奉他们,在那之前,他们每天早晨要献出恶梦因子给太阳神,在那之后,他们每星期还要多捕获一个恶梦因子献给羽毛精灵。要三个星期都没有供奉,羽毛精灵就不会在和捕梦者合作了。

      “而关于捕捉紫色光球的方法,很像你读过的《哈利·波特》里的魁地奇比赛。其实——,”曾女士卖了一个关子,“我怀疑,J.K.罗琳可能也是从捕梦人那里获得的启发,或者她也许在梦里注意到了在天空中乘着羽毛飞翔的捕梦者。因为这些捕捉金色飞贼的描写和我们用捕梦网捕捉光球的过程太相似了。所以,你就像哈利那样勇敢地去追光球就行啦。宝宝,妈妈相信你!”

      “我不相信我自己,”小池秋撇撇嘴,“难道捕梦界就没有学校吗,像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那样的?”

      曾女士摇头,说:“我没有听说过魔法界的存在。事实上,印第安人的后裔里的捕梦者已经很少了,可能一个城市也不超过三人。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你的外祖父曾去美国参加过捕梦者联盟成立大会,那个时候,大家有商议在未来建立一所学校,那次你外祖父还拿回来了一部经典。但是十年后,父亲他就和捕梦者联盟失去联系了。那部捕梦手册也在除四旧运动里被烧了,你外祖父那时候也没想到那群人连墙上挂着的领袖画像都要搜。你外祖父也被戴着高帽批斗游街,过了几年就染病去世了……我那时还小,到了九岁时,全靠自学,还好我天资聪颖,即使没有联系到捕梦者联盟,但也领悟了怎么捉梦因子。这全靠天赋和领悟力,你多试几次就知道了。”

      陆池秋因为这段家族史难过了一会儿,不过还是继续说出自己的疑问:“联系不上联盟,那老妈你之前说的什么梦魔终结者,也是你自己封的称号哦?还有,我不明白好梦因子和恶梦因子的定义。比如那个贪污的梦,如果对于那个贪官来说,这是美梦,对于下岗工人就是噩梦。还有那个连环杀人犯的梦,对于受害者来说,是完完全全的噩梦,但如果是杀人犯梦到,他会觉得这个梦是恶的吗?捕梦网过滤的标准是什么呢?”

      曾女士说:“是否是噩梦,是根据梦境的主人判定的。所以有些作奸犯科的人在梦里也在做坏事,但这些梦对于他们来说不是噩梦。但如果这些梦境的主人是受害者,你就要收服恶梦因子,明白了吗?这些梦魔会对普通人的精神状况造成伤害,我们的责任就是帮助过滤使梦境主人精神受伤的梦。”

      小池秋点点头,表示了解。

      从那一天开始,她就成为了一位准捕梦者。

      一开始的捕梦经历,对陆池秋来说,并不容易,可以说是相当困难。
      在最初的四个星期,她只逮到过五只恶梦因子。她的身体协调能力太差了,总是会从飘着的羽毛上跌落,虽然她在梦境里不会摔到地面,因为羽毛总会感应到她的状况,总能在距地面十几公分处接到她,但是本就胆小如鼠的小池秋越来越恐高,直到后来,她一趴在羽毛上就开始晕眩。

      而且在那时,她总在经历噩梦,因为捉不到恶梦因子的惩罚,她总会成为噩梦的经历者。常常一周要经历二三十个噩梦。做多了噩梦导致白天也精神不济,常常在半梦半醒中。

      她试图喝很多咖啡,熬夜不睡觉而拒绝进入梦境。但是无法逃避的,一到半夜十二点,她就会被汹涌的困意吞没,吸入到梦境里,穿梭穿梭再穿梭。

      所以那几年对于陆池秋来说,实在太艰难了。

      那几年,陆池秋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噩梦终结者——曾美祺女士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