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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孔乙己曰 ...

  •   拿了袍子又东转西转了一阵,冷静分析了形势之后振辉马上适应了现在的情况,凭着卓越的记忆和观察能力他很快就找到了出口所在。这会儿园子里搜寻的人们早已无功而返,偌大的园子根本一个人都没有,只一会儿功夫,振辉便闪身从那个倒霉的宅院里出来了。

      出门之后振辉顺着山路返回半山腰的大湖,这个世界很奇特,跟振辉原来所处的时空的地理状况几乎完全一样,山还是相同的山,水依旧是那水,就连水中的荷花以及周围的树木都和原来的世界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只是这时代,和这个奇异时代里的古人了。

      路过一个农家小院的时候,振辉看到了在农舍窗前晾晒的草鞋。他赤脚从山上下来,在那个深宅大院里东躲西藏,现在又要上山去,脚上早就磨破了皮,甚至扎进了小的碎屑。刚才惊心动魄的也没有注意,现在放松下来反倒觉得痛得紧。无奈,我们睿智精明一丝不苟的陶大总裁被脚上的伤折磨得咬牙切齿,终于偷偷摸摸地把那双略有些破烂的草鞋拿了过来。对,是拿。孔乙己不是说了么,窃书不能算偷。

      有些扯远了。话说振辉拿了那双草鞋之后便找了片僻静的地方准备把身上的行头换了。浴袍被风吹了那么久,在身上已经几乎干了。振辉三下五除二把浴袍脱了,便去扯那长袍。袍子看起来十分宽大,但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想想吧,振辉一米八七的身高,又非常热爱健身,那身材,当然是健美而又精壮的完美倒三角,而这件长袍的主人,也就是在那张奢华大床上睡觉的XX公子,虽然看不清他身高几许,但是光是看他露在被子外面纤细的手以及小小的瓜子脸就能很清楚的知道,他的这身衣服,对于振辉来说绝对不适合。

      @#¥%¥……振辉看看裹在身上刚刚能把前襟拉拢但是绝对扣不上的袍子,上半身可笑到令人捶胸顿足。他完美的倒三角从肋骨开始就若隐若现于精致的袍子外面,样子像极了电视上扯下半边衣裳露出半个香肩欲拒还迎的美人。可惜,振辉不是美人,他是帅哥。嗯,帅哥。真的很帅哦!看看树丛中捧着松塔对他频频行注目礼的小松鼠,就知道他是多么多么的帅,多么多么的拉风了。

      撇开袍子不论,他的鞋子也非常经典。似乎老天对他特别厚道,鞋子对他来说非常合脚,可惜的是,他一身颜色鲜亮精工细织的长袍,袍子上面还织有细细的金丝线,镶着剔透的玉片哦!可是从上往下看,微敞的前襟还隐隐约约能看见轮廓分明的胸肌和腹肌,可以说是非常性感,可是向下,光溜溜的腿上蹬着一双粗制滥造的草鞋,上面还能看到一根根黑黑的腿毛——好吧,你说帅哥不应该有腿毛,哈!那你就错了。你可以上街找一个身高一米八七体重七十五公斤健美精壮的男性,拔了他的裤子看看他到底有没有腿毛。

      哎,振辉也被自己的这身打扮折服了。只见他眉头紧皱着几乎把牙咬碎,两只手紧握成拳成抓狂状。可是冷静理智的陶大总裁不会这么轻易就抓狂的。他提起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顿时眼睛里的怒火以及无奈烟消云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珠一转,又开始进行理性合理的分析了。

      事实的合理性以及现实性告诉我们,所有的东西都必须得到全面的综合利用。因此振辉穿着他那身稀奇古怪的衣服又出现在了那个农家小院附近。合脚的草鞋向他展示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小院里至少有一位和他身材相当的男性。因此,找机会从院子里拿一套合身的行头,是目前最易于达成的目标。

      好吧,孔乙己说过,窃书不能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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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天其实真的待振辉不薄,他到农舍附近的时候刚好那家的农妇便拿了一身衣服出来,灰色的粗布衣服,用弹子拍了拍,一边拍还一边叽里呱啦地和屋子里的人说什么。振辉侧耳倾听,农妇说的话依稀和原来他所在的时空的当地农村方言有些相像,但是毕竟是穿越到古代来,所以振辉并不太明白她在说什么。正在他思考那方言的时候房子里传来了一个男人粗鲁的声音,说话跟相声报菜名儿似的,快得如同不及掩耳的迅雷。不一会儿,那拿着弹子拍衣服的妇人把衣服往边上一撇,叉着腰就进去了。而振辉也趁着这个时候拿到了他在这个时空的第一件“任务物品”,让他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能够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的衣服。

      其实拿到这件衣服应该是能让人感到庆幸的,因为若是没有这身行头,那么在这个古代的世界穿着浴袍到处溜达绝对会被人看做妖魔鬼怪,但是振辉却觉得非常窝囊。从小到大他受的都是精英教育,别说“拿”这样的东西,光是占小便宜都令他不齿。每次做生意签署合同,都是成百上千万的买卖,旗下公司的员工也是数以万计的,他何时何地做过这样的事情?无一不是正经严肃,令人敬畏。就连自己同胞的弟妹都对他尊敬有加,还被长辈们当做榜样以教育堂表姊妹,而现在,他哪里还有哪怕一点点的榜样应有的样子。真是令人气结。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毕竟这是一个完全未知的世界,在这个时空中振辉目前唯一可考虑的,便是如何生存下来。

      拿衣服的时候,振辉顺便从屋外生着的炉子中拾了一根燃着的柴火备用,穿戴整齐之后便收拾了浴袍和那件精致的长袍继续朝半山腰的大湖而去。到达大湖之后四下观察了一番,避开有人迹的地方,选择了阴冷而陡峭的地点作为暂时的落脚地,从周围捡了些枯叶树枝,拿着那根依旧燃烧旺盛的柴火做引子,自己生起火来。

      生火过程的狼狈不提也罢。振辉虽然酷爱野营,也具有野外生火的专业知识,但是每次外出都有精良的装备,也有专门的生火用的原材料,哪有自己生火的实践经验?现在的情形用一根柴火做引生火出来已经实属不易,好歹也得感谢上苍能给他这么好的条件,让他恰巧得到能够做引的火源,否则真的到了得钻木取火的地步,振辉非得抓狂不可。

      筋疲力尽地坐在那烧得旺旺的火堆前的时候,头顶上的天空已经艳阳高照。振辉仰躺下来,手放到脑后闭目假寐。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为止所经历的事情令人身心疲惫,还略带有不知所措的感觉。但是振辉与生俱来的骄傲与矜持让他并没有把那种恐慌表现出来,从头到尾都显得从容不迫。直到现在被这火堆的暖意笼罩的时候,才稍微显现出一点无奈和失落。不知不觉地,振辉陷入了黑甜的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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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里依旧是有着一头银发的男子,湖蓝的长袍,灿金的双瞳。那人回头朝自己望过来,一双眼里似深似浅若有若无的东西让人心头一动。深的是盈盈的笑意浅的是淡淡的哀愁,有的是娇憨的媚态无的是狡黠的倨傲。那人身材单薄,银发几乎裹住了他的身体,一眼回望,如同彼岸的芳华。

      振辉猛的睁开眼坐起来,刚才的梦中那人伸出一双白玉似的手朝自己轻轻招手,淡色的薄唇微启,似笑非笑的,落入玉盘似的清澈嗓音似乎在说:“振辉,你来。”妖媚无比。

      坐起来的时候胸前一团白色的小球球被摔了出去,落到脚边还“呜呜”地悲鸣着。睡眼迷蒙间振辉眯着眼朝脚边看,那团白色的小东西动了动,蜷成一团的身体舒展开,一条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轻轻拍打着地面,显得有些不耐烦。

      是那只狐狸。一双灿金的瞳忽闪忽闪的朝振辉看过来,大大的眼仁,水润一般滴溜溜转着看向振辉,带着美梦被打扰的薄怒,转瞬即逝。但是那灿金的瞳,却让振辉一愣,旋即又恢复了正常:狐妖?呵呵,这世界还有没有更巧的事情?

      那狐狸看了振辉一阵,站起来轻快地跑了过来,在振辉身边转圈圈。雪白的毛刚才摔出去的时候沾了几片枯叶,它轻轻一抖,把叶子抖了下去,抖动的时候里面短短的小绒毛都露了出来,显出粉红的肉色。叶子虽然下去了,但是有些碎屑却坚持不懈地纠缠在它身上,让它显得有些气急败坏,转过头想要用嘴把那些碎屑叼下来,可惜嘴不够长,够不到。

      振辉看着那狐狸偏着头转着圈圈去够自己身上的碎屑,那样子真是可爱极了,一点也看不出之前它倨傲的神色,敢情是只臭美的狐狸。振辉笑着伸手去抓它,狐狸停下脚步一双大眼看了振辉一眼,似乎知道振辉并无恶意,便乖顺地任由振辉把它抱在了怀中。

      狐狸的毛摸起来顺滑无比,雪白的长毛上纠缠着几片小碎屑,振辉小心翼翼地给它理干净了,又把那些乍起的毛理顺了,轻轻从脑袋抚摸下去,丝滑一般的触感一直顺延到了尾巴。摸到它尾巴的时候狐狸略有些不满,扭了扭长尾巴把振辉的手扫开,然后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进振辉怀里,蜷起身子继续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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