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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最后的番外 谁会为你唱 ...
谁会为你唱那曲出塞歌
一
我的行李箱里总有一盒卡带,是蔡琴的。无论我去到哪里,它都一直陪伴我,哪怕现在早已没人听卡带了,我都不曾丢弃它。这有点近乎病态的执着。那盒卡带里有一首歌常常让我想起阿春。
阿春喜欢《出塞曲》到了痴迷的程度,她迷恋蔡琴的优雅,更迷恋自己唱这歌时的动情。歌太老,老到阿春忘记了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了这歌,也许正是我们刚认识的那年。
十六岁的花季,每一个少女都是朵花,而阿春,是一朵没有开好的花。阿春的脸,黯淡平坦,缺乏立体感,眼距比我们都要宽,厚而大的嘴唇略为向外翻,所有的一切搭配在一起显得很怪异。最遗憾的是她的头发,大约是家乡贫困缺水而养成的习惯,阿春不爱洗头,这直接导致她的头发始终保持油汪汪的状态,大片的头屑清晰可见。班上恶作剧的男生给阿春取了绰号叫“海飞丝”,取自那句被窜改的广告词:秀发去无踪,头屑更出众。
同宿舍一好友与阿春同桌,好友有轻微洁癖,常跟我抱怨,我听得厌烦,便说,我跟你换!就这样跟阿春成了同桌。直至现在,我还认为我和阿春天生就是绝佳搭档,因为她过分的安静。这正合我意。那会儿我正在和西安的一个笔友热恋,通常利用上课时间阅读一封封火辣辣的情书或者制造一封。从前的同桌对我这种对着几张信纸跟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诉说衷肠的行为很感兴趣,常在我读信写信的时候缠着我问信里讲些什么。我真是很讨厌这样八婆的女生,阿春则不同,我热我的恋,她听她的课,安静得可以忽略掉。同桌大半个学期,我们的交谈少得可怜,不过我很喜欢这样。
我认定阿春是一个离群索居的人,她却在高一下学期去竞选班级文艺委员,这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班主任念出文委竞选名单时,台下哄堂大笑,嘲笑与讽刺各半。阿春没有理会嘲笑,平静地准备着。
同她竞争的,是一个像芭比娃娃一样可爱的女生。芭比娃娃连蹦带跳唱了一首《健康歌》,掌声无数。阿春一上台,掌声便止住。我听见阿春唱《出塞曲》,稍有点稚嫩的声音去唱蔡琴的歌,不大合适。然而她唱得格外投入,当唱到“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想着草原千里闪着金光,想着风沙呼啸过大漠,想着黄河岸啊阴山荡”时,那张缺乏立体感的脸开始向上仰,再仰起一点。那个时刻,我被她打动。阿春竟然有这么美的时候。
竞选落败是太正常的事情。阿春一共获得两票,一票她自己投的,一票是我投的,新学期再选时,她便没有再参加了。后来阿春跟我说起过她高中时代两件遗憾的事情。头一件是没有当选文委,另外一件,则是明辉拒绝了她。
一样爱好,一样爱情。
二
差不多全班同学都见证了阿春的失恋。
那个下着雨的课间,我们呆在教室,没有出去做课间操。阿春忽然毫无征兆地走向正在高谈阔论的明辉,然后在踏面前停了下来。没有人知道她要干什么,大家停下了手中的活,屏住呼吸望向她。她笑了起来,一笑,嘴唇就显得更大,她说:“明辉,我喜欢你。”
周围的人愣了一下,继而大笑起来,一点儿也不遮掩,我在座位上也惊得目瞪口呆。那群恶作剧的男生拍着明辉的肩膀笑,大家觉得这太好笑了。考学的日子那样苦闷,而丑姑娘阿春爱上帅气的青年才俊明辉,这无疑是朝枯燥的生活扔了一枚重磅炸弹。
明辉在哄笑声中涨红乐脸,他恶狠狠地瞪了阿春一眼,拂袖而去。阿春耸耸肩,没事一样回到了座位。我忽然间心疼起我这个同桌来,说没事自然是装的。我想握住她的手,手伸出去一半又缩了回来,罢了,我与她,从不曾亲密至此。
那天夜里,阿春哭了,她的小床极为隐忍地摇晃着。说实话我前一天才收到西安的情信说爱我,并不能理解阿春的伤心,但我想,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失恋总应该是难过的,每一个女生都应该是骄傲的。
第二天,阿春主动跟我说话,并请求我办一件事情。她想方设法把明辉约了去学校偏僻的一角,而我则躲在更为隐秘的地方,举着傻瓜相机,神情一如现在的狗崽队。我身负重任,要替阿春偷拍一张她和明辉的合影。
握着相机的手一直在抖,镜头晃个不停,紧张之下,我按下了快门。那次阿春是找明辉去道歉的,她微笑着跟他说对不起,请他不要放在心上,她再也不会去打扰他。最后洗出来的照片还是花了,很不清晰。照片里,阿春努力微笑着,而明辉,他板着脸,神情严肃,跟阿春的距离至少有三尺远。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一张极失败的照片,然而阿春却非常满意,她把照片小心翼翼收藏好,告诉我说从此要忘掉明辉,好好念书。
一张照片,成全了我与阿春非同寻常的友谊。我们依旧话不多,眼神里却多出了知己的味道。
阿春果真不再急记着明辉,又恢复了冷漠,重新开始顶着一头油亮与头屑穿梭于教室和寝室,昂首呼啸着来去,我便也跟着忘记了她的明辉。西安在最新的来信里说,阿美,考西安的大学吧,我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你想拥抱你。于是我也有了目标。而班上同学也不再谈论阿春,毕竟别人刻骨铭心的痛苦在他们看来也不过一场玩笑,接下来大家该干吗还干吗。
那个流火的七月之后,终于各自奔了前程。阿春考上北航,我也如愿收到那座古城的通知书,明辉去了省城长沙。
都挺好的。
三
毕业的时候流行写同学录,留言本。有交情没交情的都在留言本上写下祝福,千篇一律的:祝你前程似锦。阿春没有买同学录,但她在我本子上写:愿西安能让你幸福。我望着她笑,只有她,给了我关于西安的祝福。
没有相互送别,最后一次在学校分别时,阿春送我一盒卡带,正是蔡琴那盒。
在古城的火车站,我见到了西安,高个儿,微胖,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们在广场热烈地拥抱,他的怀抱热情霸道又甜蜜。从相拥那一刻起,我就忘记了阿春,以及她那未遂的爱情。只有在偶尔听到《出塞曲》或是翻开同学录时,脑子里会闪过阿春扁平的脸蛋和厚厚的唇。然后想,不知她现在过得好不好?也只不过时想想罢了,我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也不想去打听,我就一厢情愿地想,她在北京一定过得很好,就如同她固执地相信西安会让我幸福。我们都只是希望对方好。
不过阿春没有想到,我一毕业就去了长沙,更让我意外的是,她也在。
回长沙之后,我上网在同学录上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说哪天在长沙的同学出来聚一聚。第二天晚上就接到了阿春的电话,她在电话里激动地说话,声音变得格外迷人。简单寒暄后得知,她早在两年前就回来了,终止了北航的学业,跑来长沙的酒吧唱歌来了。我们约好在她驻唱的酒吧见面。
差一点不敢认她,四年不见,变化竟那么大。此时的阿春把头发留长了,做成大卷发,稍一步近就能闻到潘婷洗发水的香味,脸上多了些肉,丰满好看,那双唇,也比从前更大了一点,却是如今最流行的最性感,最适合接吻的唇。经过岁月的洗礼,阿春已经完全变了味道,妩媚,动人。我根本无法把阿春现在的样子同几年前的油亮头皮屑联系起来。我用力抱了抱她,说:“你真迷人。”
她笑,直接问:“怎么也回来了,西安肯放你?”
“落伍了吧!”我也笑,“西安早成过去时了,现在的那位要来长沙任职,我干脆先过来啦!”
四年的时间太漫长,我没办法向阿春完整地诉说我的生活,不过简单来说,我只是换了几个男朋友。西安结束后,认识了别的男人,第二个在杭州,第三个在大连,还有别的城市,以至于我一直用地名简称我的历任男友。我用四年的时间,认识了那些城市,现在终于又转战长沙。
阿春大骂我花心,然后带我进了酒吧,她马上该唱了。
我没有想过,阿春真的把自己的爱好做成了事业。现在,她站在台上,抱着立麦安静地唱,唱得真好。给阿春捧场的人不少,看起来她已是这里小有名气的人物。最后一首歌竟是出塞曲。旁边有人给我介绍,格子每天最后一首歌都是这个,我们好多人都是冲这歌来的。
格子?
一会儿我反应过来,艺名吧。
散场后阿春带我去了她的窝。在长沙安顿好之前,我决定先住阿春那儿。阿春的小窝不大,但挺整齐,也干净。我敏锐地捕捉到她那张宽大的双人床上有着男人的味道。阿春不理会我暧昧的笑,径直去给我放洗澡水。我跟在她身后拉开了浴室的壁橱,一拉开门,我的眼泪就猝不及防掉下来,里面的东西刺疼了我的眼睛。
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无数洗发水,那么大一张壁橱,全是洗发水。从飘柔到沙萱,从力士到潘婷,伊卡露,甚至还有海飞丝……但凡市面上有的她这都有。
这时阿春放好水转过身来,低声叹了口气说:“如果当初我就能买得起飘柔,该有多好?”我不知该如何安慰,怔了半天以后问“你是为了明辉回长沙的吧。”问完之后便觉得自己蠢,阿春却高兴起来,说:“先洗澡,一会儿给你看样东西。”
她要给我看的是一本影集。全是她和一个男人的合影,两人姿势亲密暧昧,而那男人英俊逼人,正是明辉。每张照片里,阿春都笑得灿烂,一脸幸福地倚在明辉怀里。阿春到底得到了她想要的。
我忽然间想起了我给他们拍的那张合影。
四
终于在酒吧里见到了明辉。他很自然地搂着阿春,在她脸上亲吻。看到我跟阿春笑时明辉很惊讶你:“阿美?你怎么回来了?怎么,你,你认识格子?”
我认识她?这真是个新鲜的问题。
刚要说话,阿春抢着说,“刚认识的,记者,说要采访我。”明辉哦了一声,不住地说真巧啊真巧。
我瞬间搞清楚了状况——明辉现在搂着的,是格子。
明辉从来就没有认出来阿春,或者说,明辉的记忆里就没有阿春?我理解了阿春为什么要在明辉附近的酒吧驻唱,为什么最后一支歌总要唱《出塞曲》。阿春跟明辉调笑着,我悄悄转身,远离他们。这之后我再也无法跟阿春住在一起,我无法面对她虔诚地守着一份虚假的甜蜜。幸好长沙也过来了,安顿好了,我迅速搬出了阿春的公寓。
后来我问过长沙,“你说一个男人最初嫌女人长得不好看,恶心,拒绝了她,后来女人变漂亮了,他会喜欢她吗?”长沙看了看我,他的回答令我悲伤。
他答,扯淡!
我于是又不安起来,频繁地去找阿春,也就经常能看见明辉。他们俩越来越不把我当外人,明辉常当着我的面调戏阿春,动手动脚。有一天我忍不住问:“明辉你什么时候娶格子?”气氛突然尴尬起来,明辉支支吾吾指东言西,在捱过十分钟后便借故离开了,剩下我和阿春在房间里。我又后悔,似乎我从来没有说对过话,随便一句,就让阿春希望破灭。过了一会儿,阿春说:“别费心啦!他不会娶我的,他有处得很好的女朋友,要结婚也轮不上我的。”
呵呵,又一桩新鲜事。真想打她一顿。不计较人家爱格子还是爱阿春,也不计较他要跟别人结婚。不过是喜欢一个人而已,何至于把自己搞得那么卑微,那么委曲求全。想骂,也骂不出。算了算了,如果她认为只要呆在他身边,静静陪着也算是一种幸福的话,那么就让她继续幸福吧。
可是阿春就连这样的幸福都没有得到。
五
不知为什么,阿春每一次失恋,我都在场。
那是我准备离开长沙的前一天,我去跟阿春告别。我将去往另外一个城市,当然也跟爱情有关,跟长沙呆了一年多,我得走了。明辉也在,他帮着阿春替我找点什么东西,结果就翻出了那张照片,他与阿春在高中校园里的合影。照片一落地,我和阿春都不敢出气,明辉握着照片看了半天以后问:“你是海飞丝?”
这真值得我陪阿春一块痛哭,他不记得阿春,不记得《出塞曲》,却记得海飞丝。那天明辉头也不回离开了阿春的家。
阿春终于再一次失去了明辉。然而她还是到酒吧去唱歌,每晚最后依旧唱《出塞曲》,她在等明辉,然而明辉再也没有出现过。我因此推迟了离开的时间,我陪着阿春。大约一个月后,阿春再唱的时候顺着立麦一点点滑了下去。周围有惊叫声,我冲上台,一手抱起阿春,一手拿着麦。
这么多年来,我终于明白,这首歌对于阿春来说早已是一份信念。她一遍遍唱着这歌,做了自己想要做的歌手;一遍遍唱着这歌,做了明辉的地下情人。我抱着阿春,替她唱完那首歌: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想着草原千里闪着金光,想着风沙呼啸过大漠,想着黄河岸哪阴山荡。
我也终于明白了这么多年来,为何会喜欢了阿春——我们原本就是一类人。
我们都在为自己唱着一曲出塞歌,像战士一样为自己左突右奔,拼爱情,拼事业,拼钞票,不能疲倦。当有一天我们累了,再唱不动时,便是俗事扰攘落幕之时。
我很难过,阿春的谢幕竟然这么早。
如果不在最后再上一个番外,我始终会觉得不算完。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希望你们也喜欢。
今天终于把文章状态改成了已完结。
新坑已经挖好,首页有链接,大家都跳坑去吧。哈哈哈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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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最后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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