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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笔记》读后感 《政法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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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政法笔记》只读了一小半,读完《所多玛的末日》。后面有些看不下去了,觉得还是有点枯燥。
这本书的作者是冯象。他曾获得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现任北京清华大学梅汝璈大学讲席教授。他个人的研究方向为:法律与宗教,法律与伦理,法律与文学,知识产权与竞争咨讯。这些文章是作者应汪辉先生的邀请,为《读书》(一本以书为中心的思想文化评论杂志)的专栏所作。讲述了新旧政法体制衔接转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最后收录为这本书:《政法笔记》。
第一篇:《从前没有律师的时候》讲述了拨乱反正恢复律师执业后,贪污腐败的风气盛行。律师为他们辩护,使得他们不用坐牢,不必下地狱。引得“地狱”也在法治建设,阎王爷还下诏办法学院、培训判官和起草宪法。最后有一句:一旦地狱建成法治,下不下地狱便无所谓了。我不太明白作者的意思。我猜测大概是:以前地狱是用来惩罚恶人的。但有了律师,坏人可以逃脱,得不到相应的惩罚。但人总是要死的。所以地狱也搞法治建设。在这些恶人死后他们到了地狱还是要接受相应的惩罚。
首先,我个人对律师的理解是:律师是份通过个人不断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练习写作说话技巧、积累经验、再结合当代社会实践,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的职业。在一场诉讼中,律师除了要有过硬的知识作为基础,还要很会说话。我们法理学老师就说过,我们法律人,就要学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如果我们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话,你又怎么去说服别人呢?所以我们要多多练习自己的嘴皮子。还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现在不在像以前一样,事事追求一个标准答案。就像打辩论一样。我们经常在同一个辩题下,站在正反双方去考虑问题。做律师还要学会圆滑。以前我还很不喜欢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人。他们凭什么得到这么多的利益呢。但我现在明白,能这么做也是一种本事。不是谁都能和别人打成一片的。身为律师,本身就代表着一定的法律权威,是正义的化身。而当事人支付了钱财,我们要在维护法律尊严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之间取得平衡。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依据以上种种,大多数律师们能获得高薪,这是无可厚非的。
其实,我的理想职业就是律师。我个人认为律师这个职业本身不分好坏。我的师长曾经劝我不要读法,她认为这会让我接触到很多社会的阴暗面。但是我个人不太在意这一点。我曾经看过一部小说,里面有一个律师这么说:“天真有什么不好?每个人都有他应得的辩护权利,但我们也有不违反本心、不替他们争取的权利吧?现在的法律已经够保护坏人了。当然犯罪的人不一定全是坏人,可是他们确实做错了事。”他也说:“不过,也总要有人帮他们一下。”我认为也是如此。不要说一个律师,普普通通的一个人,也会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身为律师,我们可以自由选择要接的案子。“有人负责维护世界秩序、金融和平,也得有人顾好柴米油盐”。律师:进,可治国平天下;退,可修身齐家。这就是我很、非常、超级喜欢律师这份职业的原因。
我也有考虑过律师所涉及的道德问题。比如,有人骂律师为坏人辩护,我这么想:首先,如果这场诉讼获胜,证明律师个人能力强。其次,这是在法律的规定中,法官的判断下取得成功。所以,这个锅不应该由律师来背,这些人要骂也得顺带骂上社会的法制不健全。
不仅是律师,别的职业也会有相关的问题。带“师”的职业,面临的尤为多。通常也被骂得比较惨。如医师、教师。有人指责医生为什么要救坏人,有人追究教师体罚学生。以前的我可能也会抱有这样的想法。但是随着我看过的东西越来越多,我渐渐学会从别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坏人的性命就不重要了吗?教师不适当地体罚学生,怎么能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呢?同理,律师为坏人辩护也不是什么太值得被讨论的事了(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除外)。而且到底什么样算是“坏人”,这个定义也是不容易下的。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别的问题。我认为经验较少的年轻律师和经验丰富的律师案件的胜诉率差别应该不大。这是源于我们心理老师说的一个案例。她问我们:你更喜欢乘坐年轻还是年长机长驾驶的飞机。多数同学选择了年长者驾驶的飞机,认为年长者更有经验。心理老师告诉我们结果,其实乘坐两者驾驶的飞机安全性是一样的。因为年轻人敏捷的反应速度也是年长者比不上的。两者可以互补。所以别的职业同理。我妈妈以前带我去看病的时候也不那么喜欢找年轻的医生。我告诉她,能坐门诊的医生也是有过实习经验的,能力一定合格。而且经验丰富的医生也是一步一步这样过来的呀。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从业越久当然专业水平越高。在一种职业上坚持五年和坚持二十年的人会拉开很大差距。姜还是老的辣。当我们经历得多后,再回头看。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比如我曾经写过一篇辩论稿,题目是:当今中国应不应该全面禁止流动摊贩。我从流动摊贩对个人,对社会和对国家的影响方面来立论。学姐看后只问了我一个问题:那为什么是“全面禁止”。我好像受了当头一棒,对啊,为什么就要全面禁止呢。学姐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至今也没有想出一个像样的答案。应该是我见识的还不够多吧,又或许是我的逻辑还不够清晰。可能等我以后看得书越多,打得辩论越多,说不定能找到答案。而且在不断地学习成长中,我慢慢戒掉了焦虑地寻找标准答案的习惯。
最后,我由衷地希望自己将来能在法律这个领域坚持下去。那种积土成山,积水成渊的感觉,是非常容易让人感到幸福的。希望我能克服困难,终得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