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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ER,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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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我的少年,好久不见。
——题记
曾经有人问过我:“ER,是什么意思?”当时我正低着头在一张纸上反反复复得写着这个英文,顿了一下,轻轻得回答:“越前龙马。”
那个少年啊,他有着琥珀色的眉眼,墨绿色的碎发,君临天下的气势。偏偏就喜欢说那句气死人的口头禅:“还差得远呢。”因为他是网球王子,他是天生的王者。因为他是越前龙马,独一无二的越前。
我想,不管时间过去多少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年少时的抨然心动。记得第一次看到他,是在电视上。刚刚开播,他站在网球场上,手上握着网球拍,酷酷的站着,隔得太远,不是很清楚,可当我终于看清楚他时,只觉得心跳得好快。那双琥珀色的眼眸熠熠生辉竟让我如此珍惜,就像宝贝一样。终于开播了,正好是他跟周助比赛,雨水淋湿了他们的发丝,每一球,每一球,打出了他们的梦想。我的眼睛一刻也舍不得离开他,虽然周助长得很好看,很好看。可惜我的笨记性只允许我记住他的姓,越前。幸好她后来告诉了我,他的全称是越前龙马。
龙马.....龙马...... 龙马,你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少年,第一个让我深爱的少年。
也许那个少年永远不知道,他笑起来是多么的好看。嘴角轻轻扬起,像个孩子。他也不会想到,我是多么珍惜他的微笑。龙马龙马你要我怎么办才好,我要如何,如何才能够忘记你。每次想到你跟我们终究不是同一个时空时,我真的很难过,很难过。天知道我有多么的嫉妒那个叫龙崎樱乃的,看着她为龙马害羞的样子,喜欢,原来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可我却连喜欢龙马的资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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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写了很多文,但都不是我写的。甚至有一本是我写的简介都是摘抄的。不是因为不想写,而是因为怕写不好,怕自己的文笔不够精彩陪不上龙马。但是这一次,我想我不会,也不会迟疑,我只想用我的文字,告诉你,不管你听不听得到,龙马,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ER,我曾经那样绝望的爱过你。
可我们却注定不可能。那是一场独角戏,只有我在自导自唱,我告诉他们我喜欢你,然后又一边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他们都说我是傻瓜,喜欢你的大傻瓜。但我却从来不后悔。
因为喜欢你,所以讨厌你身边的那个女孩,甚至希望她离开你。但我知道,你会在意。
因为喜欢你,所以不管我后来喜欢上了周助,小景,精市,可我知道我最爱的还是你,我最希望的王者还是你。
因为喜欢你,所以自私的想把你留下,想把你深深烙印在心里。我讨厌我嫉妒,为什么你偏偏长得那么好看?为什么你偏偏那么优秀?所以她们才会喜欢你!我只希望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因为我喜欢你,龙马。
我的生命里有那么一个你,存在。我将终其一生,用生命的全部信仰来说仰望你。不管是什么,都无法阻挡我爱你的决心。我赌了,赌我们的遇见。
少年。龙马。
龙马。王子。
就像周杰伦在歌词中唱过:“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也是我现在正服下的毒药。我以为,我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包括我那微不足道的感情,可我却忘了。我最喜欢的电视频道反复播放着第一部的《网球王子》,当我又看到了你时,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够永远定格在那一刻,我希望我的年龄能定格在初次喜欢你的12岁。我再一次被你倾倒。
你这样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一天?一个月?半年?还是在你说喜欢时就已经后悔了。答案是你已经后悔了。亲爱的少年,就算我知道我们永远也无法在一起,可是再让我选择,我还是愿意再次重来,再爱你一次。人们总是爱人的同时忘记了爱自己,也许在他们说爱的时候就已经迷茫了。可是呢。龙马,你留在我的心中,已经是最珍贵的回忆里。我不会再用文字去修饰,对我来说,你就是你。最真实的——越前龙马。
也许在很多年后,在午后某个阳光明媚的咖啡厅,轻轻地吮一口咖啡。突然想起年少时深爱过一个少年,他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是那么的独一无二,他是我心中的唯一,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位置。
我想我不会再为任何一个少年心动过,除了越前龙马。
我不会再那么认真的喜欢哪一部动漫胜过《网球王子》,我不会再喜欢除了龙马的任何一个少年。
我不会忘记他——ER。
ER,我的少年,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曾经爱过你。
如果某年某月某天,我经过某间店,看到一幅巨大的海报,上面,是我的少年,龙马,他在对我微笑。我想我会停下脚步,很仔细的一想:我什么时候喜欢他的呢?哦,好像是那个时候吧。我现在还喜欢他吗?我想应该是的。
我会在我的心里,用只有我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ER龙马,我的少年,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