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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想穿的只有阮氏 ...

  •   阮笙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怀里是空的,下意识的往旁边摸去,只摸到还温热的床单。沈逾呢?她一下子睁开了眼,看到了不属于自己屋子的装修,这才缓过神来,不是做梦,她昨日确实是和沈逾一起睡的。

      她揉了揉眼,拿起了床头柜上的手机,已经九点了,沈逾在一个小时前给她留了言:阮笙,我去上班了,我的厨艺就不来毒害你了,家里没吃的,你自己记得去吃早饭。衣服你随便找着我的穿就好。还有,昨天,谢谢你。

      阮笙不禁笑了,多少年了,没再收到过沈逾的联系,一时间还有点不太习惯起来了。她久久的盯着家那个字,不禁觉得沈逾的语气中似乎很自然的把自己也当做了她家的一部分,只是想一想她和沈逾,拥有一个她们的家,阮笙就心头发热。

      她坐起身来,眼神瞥到床头柜,上面放着一杯温水,阮笙的眼神更柔了。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喝水这是她的习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早上起来的时候嘴巴里特别干,不喝点水浑身不舒服。虽然和家里关系不好,但作为一个根正苗红的富二代,阮笙在有些生活习惯上还是很鸡毛的,在家里的时候,家里的阿姨早就被她练出来了,起来的时候,床边也总是放着一杯水。后来她高中住校,还常因为起来的时候没有立刻有水喝心情不好。而沈逾是个懒散的人,她的起床气特别重,那个时候学校每天6点半就得起床,差点没要了沈逾半条命,每天早上被铃声吵醒的时候脸色都差的像是要去杀人。于是她们宿舍早上的日常就是,两个心情极差的人,脸色黑得像是欠了对方三百万似的,让剩下两个室友心惊胆战,邱凝就是其中受害者之一。再后来,她们在一起之后,找了个借口搬出去一起租了个房子住,沈逾就知道了阮笙这一龟毛的习惯。从那之后,沈逾就戒掉了自己的起床气,硬是每天都比阮笙早20分钟起床,去楼下厨房烧水,等到水凉好之后,再端到楼上卧室,叫阮笙起床,然后给她递水。直到她们分开,阮笙再也没担心过自己早上的那杯水。

      她还记得啊。阮笙慢悠悠的抿着水,嘴角翘起了一个愉悦的弧度。

      放下水杯,阮笙给秘书发了个消息,说自己今天要迟一点去集团,让她把事情整理好先放在桌上。然后慢悠悠的迈着步子进了卫生间,看着镜子里照出的自己的样子,嘴角带着笑,眼睛柔和的不得了,不禁有些恍惚,竟然有些想不起来自己上次这么开心是什么时候了。沈逾,真是她这一辈子也逃不出的囚牢。

      视线下移,不禁噗嗤笑了出来。洗手池旁边一圈水,旁边扔着一支牙膏,盖子还丢在一旁,沈逾这笨蛋,都多大了,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沈逾的懒散,是真的刻在了骨子里,就连把牙膏盖子拧好这样一个小动作,她也是十年如一日的懒得做,阮笙给自己挤好了牙膏,合上了盖子,就如她过去无数次做过的那样。沈逾在生活上很多方面是真的还不如阮笙这个大小姐,不爱叠被子,不盖牙膏盖子,还总是有道理。阮笙每次和她说,沈逾解释起来一套一套的:“哎呀,叠被子有什么用,我们晚上还要睡觉,反正也会乱啊。牙膏盖子,我有你啊,你刷牙的时候盖一下不就好了吗?”阮笙拿她那傲娇的小样子没办法,自己还眼瞎觉得她连这种邋遢的时候还是可爱的不得了,总是认命的跟在她后面收拾。

      “笨蛋。”阮笙嘟哝道。

      沈逾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修改自己在美国写的有关脑深部电刺激的论文,她投到Neuron之后收到了一些学术界同仁的反馈,所以正在针对他们提出来的一些问题做改进,等到改完再发过去,可能就可以发出来了。

      改着改着,不禁就想起了今天早晨,从阮笙怀里醒来。不知道晚上什么时候,她翻了个身,窝进了阮笙怀里,早上起来的时候,手环在她腰后,可以隐约的感受到她微凹的腰窝,脸埋在她胸口,软的不得了。自己这175的个子,还能睡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沈逾一边脸红,一边又感叹着幸亏阮笙比她还高,总还是不算太违和。

      真好啊,她光是回想起来,就抑制不住自己的笑。她已经和阮笙说明白了当初的事情,阮笙好像对她也还是有感觉的,现在就差自己去把她追回来,然后用接下来的日子对她好,弥补自己年少时对她的伤害了。不过,还得治好自己的毛病,想到这儿,她的笑意又隐去,不禁有些烦躁起来。

      站在窗前,望着地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医院总是那么的繁忙,有些人被治好了,有些人却留下了永远的遗憾。她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能好起来,心理疾病不必其他,没有什么确定的预后。想到这儿,她又给自己打气,首先得摆正心态,为了自己,也为了阮笙,她一定得好起来。她很清楚,病人主观的康复积极性是治疗很重要的一环。

      看了眼手机,已经9点半了,阮笙怎么也没回她消息,难道还没起?不禁腹诽起来,还是开公司好啊,时间就是自由。

      她腹诽的对象,阮笙,这时候正站在她的衣柜前,对着她的衣服,默默无语。

      沈逾的房子作为一个单身的人来住,已经绰绰有余了,所以她卧室的衣柜也不小。一个小小的凹进去的衣帽间,四周围绕着拉门式的衣柜。阮笙已经洗漱完毕,准备换套衣服,让司机接她去上班。拉开衣柜门一看,不禁扶额。

      整个衣柜,望过去只有黑白灰三个颜色。沈逾喜欢极简,所以衣服少有花纹装饰,以纯色为主。衣服的款式也是固定的,一个款式的衣服都是三色各买了几件的样子,望过去,就看见一模一样的衬衫,t恤,卫衣和毛衣。裤子的样式就更少了,不是修身的深蓝色或者黑色牛仔,就是黑色西装裤。虽说衣服都是不错的牌子,设计也好看,但整个衣柜,大写的直男二字。

      作为一个开了个公司设计卖衣服的老板,阮笙深深的为自己选的伴侣的穿衣哲学而感到头痛,不禁再一次感叹沈逾这除了学术和工作以外都懒得动脑子的精神。她闭着眼随意抽出了一套白衬衫加黑色西装裤,换好后坐上自己司机的车,去了公司。

      公司的写字楼坐落在市中心,周围车水马龙。高跟鞋敲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阮笙本就很高了,又穿了高跟鞋,让大部分人,包括男士,都需要仰视。她踩着稳稳的步伐,往电梯走去,沉稳极了,根本看不出当初那个自暴自弃,游戏人间的富二代的样子。自从阮笙从她爸爸那里接过公司,她就全心全意扑到了工作上,反正身边也没什么能分散她注意力的人或者事情,还不如全身心工作,累到每天睡觉都跟昏过去了似的,也省的自己在夜深人静之时,辗转反侧的想起沈逾,那个最初给了她关怀与信心,让她能有能力站在今天这个地位的人。这样几年下来,居然还真的被她做出了结果,集团蒸蒸日上,还开发了一个高端支线,一个面对年轻人的大众支线。阮氏集团的名号也和阮笙这个年轻的决策者挂上了钩,她父亲逐渐退居二线,只是还握着董事长那个位置。

      秘书小汤很快迎了上来,她上下扫了一眼总裁,不禁有些疑惑,最近这几年作为阮氏的代言人,阮笙穿的一直都是集团高端品牌的定制,今天这套衣服却并不是阮氏的。抬起头,看向总裁正准备汇报一下今天的安排,没想到居然在阮笙脸上看到了若有若无的一丝笑容,小汤跟了阮笙也好几年了,很少看见她有真心的笑,今天虽然笑意很淡,但却很真,不禁感到更神奇了。不过她很快收回了视线,“阮总,设计部的人把下一季度的稿子都交上来了,几个支线都在,我已经整理好放在您的桌上了。下午您和设计部负责各个支线的人的会议帮您约在了1点。”

      阮笙点点头,走进了办公室。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对秘书说到:“小汤,你帮我去楼下便利店买个三明治上来,我今天没吃早饭。”

      小汤愣了一下,总裁不是向来不吃早饭的么,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不过作为一个能力过硬的秘书,小汤良好的职业素养让她面上不显分毫,她只是点了点头:“马上帮您送过来。”

      等到小汤买回来三明治和阮笙喜爱的豆奶,阮笙拍了张照,发给沈逾:“在公司了,刚吃早饭。” 这种将生活中一点一滴都分享给对方的行为,让她生出了一丝静世安好之感。沐浴在阳光中,手里全家的那个再简单不过的三明治,竟然莫名的好吃。想了想,阮笙又发了一条消息过去:“有时间我们去逛个街,给你买衣服。”

      沈逾今天早上没有手术安排,所以很快就看到了阮笙的消息,不自觉的勾起了唇角。阮笙的胃不好,所以一直特别瘦,沈逾担心她身体,总是借着嫌弃她硌得慌的借口,跟老婆子一样督促她吃三餐。看阮笙这么乖巧的回她消息,沈逾不禁想要回个摸摸头的表情包。还没点出去,就看见了阮笙的下一句,要去给她买衣服,沈逾手不禁一顿,敲了条回复:“怎么了?我现在的衣服不好吗?我也不缺啊。”

      阮笙被她的回复一噎,回道:“你是多喜欢Apple还有Facebook?喜欢他们老板喜欢到穿衣服哲学都一致了吗?”

      沈逾看到了,不禁笑出声来,看来阮笙这做服装的大老板是在嫌弃自己的穿衣风格了,她想了想,敲下一行字:“照着你的逻辑,我想穿的只有阮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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