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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父母的职责 有些人不配 ...

  •   【原标题】我的奇葩说之尽不到职责,就不配为人父母!

      (一)
      7月5日晚,@央视新闻发布了这样一则新闻:“父母双盲 6岁女孩成了‘小大人’”,讲述的是浙江乐清6岁女孩小洁的父母是盲人,小洁从3岁起就开始学习如何做家务、买菜、烧饭。出门时,她就拉住父母的手,帮助他们避险。然而前不久,小洁父亲身患重疾,家里积蓄几乎花光,母亲没将此事告诉她,说小洁太懂事了,不想让她知道太多。新闻的最后留下了支付宝账号,希望大家能为这个困难的家庭捐款。

      再来看看网友们的反应。他们看到这条新闻之后,纷纷被感动了,有为这个家庭的不幸而难过的,也有为小女孩的懂事而心疼的,但更多的是谴责孩子父母的。因为这对盲人夫妇生活十分贫困,大女儿被好心人抚养,又悄悄地生下了二女儿,也就是新闻里报道的小洁,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所以年幼的小洁不仅要买菜、做家务,还要照顾刚出生不久的弟弟。

      网友“憨豆麻”说:“我们无权剥夺你生育的权利,可如果是无能力的父母,请慎重!每一个生命都不应成为一个附属品,何况她还是个孩子!”

      网友“嫣离”说:“这样的父母有什么资格抚养孩子?这是在抚养,还是在吸血?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到底都保护在什么地方?这种有问题的家庭没有相关部门去干预,反而有主流媒体大力唱赞歌,把一个小女孩儿的一生当什么了?也是醉了!”

      网友“黄太-阳”说:“我可怜这个6岁的女孩,如果可以我愿意捐钱用在给孩子个人身上,但是家长我一分钱都不会施舍给他们,根据报道这事第三个孩子,没能力养生干什么!这样人有什么值得可怜的,希望有人把这女孩领养走,让他们自己照顾男孩!”

      看完这些评论,我想说:“好样的!三观很正!为你们点赞!”

      (二)
      首先,我想以过来人的身份,好好说说这个话题。

      我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我们几乎无话不说。她从小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10岁之前不知道父亲长什么样子,20岁之前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他们在她心中一直是两个无法抹去的噩梦,一个面目狰狞地吓唬她,一个张牙舞爪地追逐她,使她连睡觉都不得安宁。

      小时候的她,曾经一度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出生本身就是个错误,爹不疼、娘不爱、万人嫌,唯一疼她爱她的爷爷奶奶,却因为她而变得不幸……说到这里的时候,她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而我什么话也不敢说,只能静静地倾听。

      俗话说:环境造就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在充满批评挑剔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他学会了责难他人;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他学会了争论反抗;在充满恐惧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他学会了忧虑害怕;在充满被怜悯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他学会了自哀自怨;在充满嘲讽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他学会了自卑畏缩;在充满耻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他学会了自觉有罪……

      很不幸,我的朋友占了以上所有的点。现在的她,虽然拥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人格、以及健康的价值观,但是没有人能够体会她背后付出的艰辛,一方面要自己克服成长中遇到的所有的困难,另一方面还要时刻警惕内心深处那些抹不去的阴影的侵袭和折磨。

      朋友说,以前她总是把这件事情压在心底,自己也变得越来越古怪;如今她能够轻描淡写地说出来,心里仍旧免不了泛起一阵悲凉。不管父母当初是出于什么原因“抛弃”她,不管她怎么告诉自己去理解、体谅他们,有些伤害一旦形成就再也无法抹去了,即使她努力想要忘记、想要沉没那些回忆,它们还是会冷不丁地浮上心头,提醒她曾有过这样一段悲惨往事。

      我十分同情朋友的遭遇,更加心疼她的敏感、脆弱和不安全感。如果她的父母都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即使不能给予她优渥的生活环境,至少让她在健全、有爱、有温暖的家庭中成长,那么她的情况就不会如此糟糕了!

      (三)
      再回到事件本身,小女孩的父母配为人父母吗?答案显而易见。

      何为父母?就是在你小时候哄你开心,带你出去玩,给你买好吃的好玩的东西,还给你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的那个人;就是在你淘气惹事的时候,为你擦屁股、说好话、甚至赔钱,还要耐心教育你做人的那个人;就是在你考试的那段日子里,放下手中的农活,每天给你做好吃的,还陪你复习功课、为你扇扇子的那个人……

      而新闻里面的那对盲人夫妇,显然无法做到以上任何一点。没错,任何一点!曾有新闻如是报道大女儿的情况:“因为妈妈看不见,有时抱着孩子,都会撞到桌子或墙壁上;而家里,到处很邋遢,乐乐全身也总是脏兮兮的。”而小洁的情况更惨,“当其他同学都跟着父母去各地旅游、上培训班时,她却只能在家里守着爸妈,守着弟弟。”

      可以想象,一个6岁的小女孩,从3岁起就开始学习如何做家务、买菜、烧饭等生活技能,一路走来不知摔倒了多少次、烫伤了多少次、哭过了多少次……只不过是个6岁的孩子,她就要担起照顾父母和弟弟的责任,做父母的“眼”,做弟弟的“保姆”,或许这一生都要伺候他们、为他们而活,想想都觉得可怕,为这个可怜的孩子感到深深地悲哀!

      此时此刻,我不得不由衷地说一句话:尽不到职责,就不配为人父母!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也许,我这样说有点残酷,毕竟这对夫妇是不幸的。但是,这就是现实!他们既无照顾自己的能力,又无照顾孩子的能力,结果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靠示弱来博取同情、寻求帮助,最后还要靠着6岁的女儿来支撑整个家庭,这样的父母还算父母吗?如果做这样的父母,是以牺牲孩子为代价的,那么这样的父母做起来还有什么意义?简直就是害人害己!就是社会的毒瘤嘛!

      (四)
      其实,不配为人父母的,又何止是因为没有能力养孩子呢?

      还有“光生不养”的。还记得2015年贵州四兄妹自杀事件吗?6月9日深夜,七星关区田坎乡4名儿童在家中疑似农药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称,4名儿童系服农药中毒死亡。村民称他们是自杀,4个孩子父亲的电话到现在还没打通。据了解,其父母感情破裂之后,母亲离家出走,几乎不和孩子们联系,父亲外出打工,与孩子们也处于失联状态。四兄妹只能自己照顾自己,对外界一直充满戒备,常常把自己锁在两道门内的世界里。孩子们留下遗书说:自杀这件事情,其实计划了很久,是该走的时候了。唉!又是留守儿童,又是贵州毕节,让人不由得想起3年前的冬天,也是在七星关区,5个男孩在垃圾箱里烧炭取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这9个孩子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是留守儿童。

      还有“虐待孩子”的。2015年12月28日,是刘蓝的12岁生日。她向妈妈要零钱被拒后,在学校附近的小超市里偷拿了巧克力糖,结果被店老板发现了。父母得知后,对她进行了“棍棒教育”。第二天,夫妇俩发现女儿处于昏迷状态,反而先送小儿子上学后才拨打120,结果刘蓝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赣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刘蓝身体表面有13处皮肤擦伤痕迹、12处皮肤青紫淤血痕迹,解剖后发现其有牙冠折断、口腔黏膜出血、蛛肉膜下腔出血、硬膜下出血、脑干出血、脑组织挫伤等损伤,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还有“发泄私愤”的。2016年6月14日,网友“Nongstone567”发布微博称:“亲生父亲扬言要打死女儿,还特意发给前妻炫耀,我要寻求媒体帮助,要回抚养权,惩治变态!”并配有4张照片,一儿童浑身赤裸,胳膊、背部满是伤痕,让人揪心。该微博立即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发文提醒当事人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建议走法律程序,申请法律援助。面对民警询问,孩子的父亲表示没有长期虐待孩子,只是前天情绪不稳定才对孩子动了手。据了解,孩子的父亲已被警方控制,其行为有可能构成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
      还有“遗弃或出卖孩子”的……

      以上类似这样的新闻事件还少吗?被迁怒、被虐待、被抛弃、被遗弃的孩子们,生来就是父母的附属品,得不到关爱、呵护和尊重,他们何其无辜!何其不幸!何其悲哀啊!我谴责这样的父母!

      最后,我还想强调一下:生儿育女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如果不能给予孩子一个健康幸福的明朗前程,就不要承担生育的重任。

      最后的最后,我真心希望:每一对父母都能成为真正的父母,每一个孩子都能回归真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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