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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成长的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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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几年的学习中我发现我的学习能力主要体现在‘脑力’方面,说白了就是我学纯理论只动脑的东西很快,可是一旦涉及到实际行动需要动手的就也同别人一样需要刻苦练习,只是因为我的能力的关系所需的时间要短很多。比如说,五岁的我已经掌握了英、日、法、德、西班牙等五门外语(当然中文不算喽)学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六岁时我更是成为了世界第一的网络骇客,可是学习钢琴竖琴等乐器和书法绘画时,我的脑海里好像盛满了东西却无法发挥出来,只能从基础不断地练习,如果没有六式的基础,我可能要好几年才能学会我们中国的一些功夫。既便如此我也是辛苦练习才掌握了这些技巧,但是在别人看来我绝对是一个‘天才’。
正是因为大家都认为我是‘天才’,我从四岁开始就被要求每年回英国两个月,在在德约克庄园接受各种学习。当时我以为这些‘淑女训练’、‘宫廷礼仪’以及德约克家族的家训一定是枯燥无味的,可是没想到这些学习还蛮有意思的。经过奶奶的教导我知道了真正的‘淑女’和‘绅士’可不是只做表面功夫的傀儡娃娃,不是只懂得各种规矩,动作按照标准做到的就是淑女了。奶奶作为公主哪怕是爽朗大笑,也会让人感觉她是贵妇人,奶奶告诉我贵族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气质,哪怕是穿乞丐服也可以让人感觉到高雅,嗯,很深奥。
其实我更喜欢学习德约克家族的家训,每一条都很有意思。比如说:你要雪中送炭而不要锦上添花;在别人危难时,伸出援手之后再找机会百倍索取好处;永远不要一条道跑到黑;没有绝对的黑与白,只有德约克家族永远不变的利益。。。这些手段有点小人但是对于生存来说却很重要,而要做德约克家族的主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把正确的人放到正确的位置上,然后管理他们。所以作为德约克家族的家主你可以看不懂股市走势,可以不懂企业报表,可以不善于与政界打交道,你只要知道找到善于干这些事情的人就行,并用一切手段管理他们,保证他们不会背叛。德约克家从不利用联姻来巩固家族势力,因为那同样有被别人侵吞危险,而且不利于以后接班人的培养。哎,这么有个性的家训确实好玩,也正是他们保证了德约克家族九百年的兴旺。
又到了该去爷爷家的日子,六岁的我来到英国等待爷爷告诉我德约克家的黑暗秘密。清早起床,嗯,阳光不错,牵上我的小爱马斯匹狄(speed)出去遛马。我现在住的地方叫罗曼思庄园,位于伦敦的郊区,罗曼思城堡周围被树林所包围的空间都是我家的领地,但我记得在后面树林之外十公里处是一个度假村,经常有游客旅游,因而有时我们的城堡也会是别人的观光景点,爷爷对于这一点还很欢迎。骑上我的爱马出发,目标是度假村附近名为“春天”的小溪。大约半小时后一弯清澈的溪流出现在我的眼前,将斯匹狄拴好,脱下鞋袜坐在溪边,把两只脚泡在溪水里,哇,很舒服。可是心里还在想前一天晚上爷爷告诉我的德约克家族的‘黑暗秘密’。
爷爷告诉我现在在欧洲最大的□□组织“青年共进社”是我的太爷爷在一战时创办的最初是为了保护家人和一些朋友,只是后来发展的太大了太爷爷就把它独立出来,由服侍我们家族九代的怀特家管理,其实战争结束后太爷爷的想法是就算把它给了别人,那么只要以后他不伤害德约克家就好,因为最初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守候。“永远不要忘记最初的目的,不要贪心想获得全部”这也是我们家不可以忘记的家训。只是没想到青年共进社发展的很快,有我们家作为经济后盾在三十年前成为欧洲第一,而他们的老大怀特爷爷是我爷爷的发小,他们是我们德约克家的‘暗势力’,是我们德约克家族这艘‘航空母舰’的护航‘驱逐舰’。
之后爷爷又骄傲的告诉我,我的老爸也是了不得当年在日本结识了‘黑樱社’的少帮主。其实就是黑樱社一次内讧老帮主挂了,少帮主黒琦樱子负伤逃走时被老爸给救了。当时黑樱社在日本排名第三,但实力和前两个比起来差很多,根本就不是一个水平的,但是这个黒琦樱子十分有心计,而我的老爸又被她为父报仇的决心所感动,就动用‘青年共进社’帮了她一把,想不到只用了五年黒琦樱子就吞并了日本第二大帮会,一跃成为第一位,有了黑樱社在暗中帮忙我们家在日本才会发展这么快,恶俗,又一个暗中保卫者,不过看爷爷当时挤眉弄眼的样子看来这个故事还没完啊。之后更加狗血,那个黒琦樱子倾心于偶的帅哥老爸,可惜神女有意,襄王无心,但是人家不愧是大姐大,输的很潇洒,认了老爸做哥哥,不过呐这个黒琦樱子有一个父不详的儿子比我大三岁。看爷爷不怀好意的眼神,哼,这种情债别指望由我来还。在爷爷结束了长篇大论之后,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以后美国的发展就交给我了,怎么要我在建一个地下组织来开道么,这种事情无可无不可。
在我看来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是不会带给人幸福的,但是我更承认在这个动漫世界里,有时法律是苍白的,黑暗的正义可能更加有效,看来我也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呢。正想着忽然听见扑通一声,我抬头一看,一个黑色的小身影正在水中挣扎,我赶紧跳入水中向那个身影游去,终于抓住他了,正想游回岸边,却拉不动,溪水又把我和那人冲开了。我忘了虽然我的体力已经练得十分出色可是作为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凭我的力气很难把水中的人拖到岸上,这就像尽管马拉松选手有非凡的体力,可是比力气他绝不是举重选手的对手。
我将头探出水面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潜入水中,谁让我不是一个见死不救的人呢。在水中我看见一团蓝色的头发,是个孩子,现在由于缺少氧气快要失去意识了,我赶紧游过去,附上他的嘴向他的口里度气,同时尽量向上游,渐渐的那孩子的眼睛睁开了,满眼震惊的看着我,“你还震惊个什么劲啊!”我在心里腹诽“现在保命要紧啊”。那孩子好像是明白了开始手脚并用的划水,终于露出水面,“呼,差点闷死我”我不禁叫道,“跟着我的动作向岸边划”我对着眼前已经恢复意识的人命令道,见他点头我就拖着他,他自己也笨拙的游着,终于经过垂死挣扎我们二人爬上了岸。
大家猜一猜这是哪一位王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