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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壹章 莫比乌斯 ...
【“第一”循环】
急促的马蹄声从街外那头传来时,午时刚过,未时还早。
太阳灼着大地,叫这一整条街的小贩都无精打采,连吆喝叫卖的心思都提不起来,这会儿有这么一阵响亮的马蹄声,也算是勉强给他们提了点神。
片刻后,疾驰的黑马便闪入了这条街当间,马上坐着一个穿青衣的高挑男子,还有他怀里拥着的看不出年龄的小巧女孩。
一年前的明天,他把她从流芳馆赎买出来,因为他曾以为这是个可怜的雏。后来他发现这位是骗子的同伙,她靠一副小身板,假装是个刚被卖进来的穷姑娘,骗人同情,然后高价赎身,再偷偷跑回去。
为了以假乱真,她居然真的就是个雏,既然如此,那么年龄虚假对他而言是好事。
然后他转头就将之拖入令他也无法脱身的杀手组织,让她继续骗人,还给她下了叫做“芳菲尽”的剧毒——毒越来越深,人看上去水色越好,毒发撕心裂肺,解药只能拿命换。
他才是骗子,因为给她下毒的时候,他们在热恋。
他动了动马镫,马快了些,他就把女孩抱紧了些,感觉到怀里充满抗拒和厌恶,她还是恨他,并且排斥任务。
比起排斥在流芳馆那个肮脏的地方骗人,更排斥杀人。
街道转角,一队捕快拦得水泄不通,正欲掉头,他看见身后的那位捕头。
六扇门,神捕,庄曳。
明天就是八月十五,他赎她的纪念日,可惜他永远到不了。
他死了,临死前杀了怀里的小姑娘。
她恨透了他。
【“第一”循环结束】
【“第二”循环开始】
——她死了,被那个她以为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男人杀了。
当然她早就不这么以为了,因为那是个杀手,而且骗了她。
她也骗人,只利用同情,不玩弄爱情,她觉得比他高尚一点点。
然而她不知道自己刚刚死过,也不知道自己曾经经历过今天这样一个八月十五,不知道在明年的八月十四日,她将被她爱过的男人拥在怀里打马奔逃,最后被叫做庄曳的捕头抓到,然后和那男人一起死掉。
她只知道今天是八月十五,她刚从一个赎她的“好心人”家里逃出来,因为她发现那人比流芳馆的“妈妈”刘芳还恶心,所以连一分钟都不想多装。
她叫方非,是流芳馆的“妈妈”刘芳给起的,因为她来路不明,所以没有使用自己名字的权利。
她原本叫什么不重要,因为那是前尘往事,上辈子的事。
方非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她来这里的第一天离这一年八月十五好久好久了,但她必须让自己看上去永远像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她记得来的那天她就是这样一个无知至极的未成年小姑娘。
流芳馆的头牌花魁可怜她,找人拆了她的骨架授以异术,从此方非的骨骼可以扭曲变形伸缩自如,通俗说来就是她学会了缩骨。
花魁和刘芳谈妥了,让她装雏伎卖骗术,然后一直被赎,一直逃跑。
每天只管装哭卖可怜,跑回来机灵点,就能守护贞/操保住命,还能发些小财。
在花魁的羽翼下经历平淡无奇的小刺激。
直到她赶着回去和花魁过中秋的路上,遇见一个叫做章不烬的青衣男人。
高挑,儒雅,有才华,模样比流芳馆最火的头牌花魁还要好。
只一眼她就出不来了,“就像”见过千万次。
这一天是八月十五。
一切都顺理成章,方非又跑了。
最后章不烬成了第一个成功抓回她的恩客,因为她自己不想回去了。
与章不烬相处很开心,他温柔,知书达理,像个新嫁娘一样贤惠,把她照顾的真如一个未及笄的小女孩儿。
她真心实意爱他,就把这辈子的一切都告诉他了,从她十四岁刚来此间,遇见她视为仙女的花魁开始。
几个月后流芳馆被烧了,老板死了,花魁跑了。
章不烬告诉方非,是他背后的组织要那流芳馆中一位客人的命。
他说他也是真心实意爱着方非,也毫无保留的交代了身世,包括方非一直不敢问的,为什么有花不完的钱,为什么总要夜里出门,为什么不能一起去人多的地方,为什么越来越好看。
章不烬的五官变化不大,却越发艳丽,后来居然像个少女一般美。
方非知终于道了,那是世间最毒的毒/药。
它叫“芳菲尽”,毒越重,中毒的人颜色越好,毒发的时候撕心裂肺。
那个组织是靠他们杀人的,为了控制章不烬他们,掌握着不为人知的解药。
等死的日子好漫长,等不下去了,他们决定完成最后一个任务之后逃跑,然后两个人在一起走遍这块版图,一起死在没有人烟的风景里。
急促的马蹄声在她耳中轰鸣,午时刚过,未时还早。
太阳灼着大地,叫这一整条街的小贩都无精打采,连吆喝叫卖的心思都提不起来,这会儿有这么一阵响亮的马蹄声,也算是勉强给他们提了点神。
她感觉自己很冷。
片刻后,疾驰的黑马便闪入了街中,马上坐穿青衣的章不烬,还有他怀里拥着的恢复本来面貌的方非。
结果被六扇门发现了行踪,前有刀斧手,后有神捕庄曳。
最后他们都死了。
明天就是八月十五,他们相遇的纪念日,永远到不了。
方非不恨章不烬。
【“第二”循环结束】
【“第三”循环开始】
——她又死了,她仍然不知道。
她不知道自己刚刚死过,也不知道自己曾经经历过今天这样一个八月十五,不知道在明年的八月十四日,她将被她深爱的男人拥在怀里打马奔逃,最后被叫做庄曳的捕头抓到,然后和爱人共赴黄泉。
方非从那个买主老爷家跑出来了,因为那个人比“妈妈”刘芳还恶心,也因为今天是八月十五,她要回去陪花魁过中秋节。
路上方非遇见了一身青衣的章不烬,“就像”见过他几万次一样。
“这位公子,您看上去好面善,能不能带我回去?”
“能。”
“可能要花很多钱。”
“没关系,我想带你回去。”
【注意:慢热。】
伏笔适量,应该有些人物比较讨喜,个别能够成为读者看完全本的动力,我尽量用心血写他们。
另,这本书几乎是无穷无尽的,不用做任何心理准备,您看一点点我已经开心到回旋转体三周半升天了。
我绝对能写完这本书。
[解释]:1.方非在流芳馆扮演被赎身的雏伎,永远十四岁,不被揭穿,是因为不宰熟客只坑过路人。也可能不用解释。
2.预告,谈恋爱既在很久以后也在很久以前,他莫名其妙的感情绝对是有个起点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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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壹章 莫比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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