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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1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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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有句讲句。
不管什么名字,前面加了个“阿”字,或者后面加个“儿”,从唇齿间念出来,立时就能平添一番温柔。
但是,但是。那些我以为早已丢到不知何处的穿越前的记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地冒了出来。
大脑瞬间如同浸透雪水般冷静。
天帝陛下为我选中了“阿菀”这个名字时,那一瞬间我脑海中奔腾而过的,是七十几集的《甄X传》。
“菀彼青青”一句中,“菀”字的读音有两个版本,一读作域,一读作晚。
天帝陛下的读法,是“晚”。
或者,是“宛”。
阿菀,阿宛,宛如的是谁?
这大概并不算什么问题。
纵然我多年游历人间,漠不关心天上事,我也是知道那一场盛大的喋血婚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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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送走了大婚第二天也没有婚假可休的天帝陛下后,我照了会儿镜子,忍不住遗憾地咂了咂舌。
是我想太多。
据说先花神梓芬系六界第一美女,她的女儿锦觅又与她生前音容笑貌惟妙惟肖。
我虽与这传说中的锦觅上神缘悭一面,可镜子总归是诚实的。就凭镜子里这张脸,要想从里面寻觅出一个第一美人的影子来,那得是多少度的近视呐。
我是真心的遗憾。
纵然修仙路上,心里面明知红颜枯骨,名利浮云,可谁又能真的看透了浮障呢?
生为女身,总是难免要爱美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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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天后,两辈子下来都是头一回。
若以人间帝王做比,皇后应该也是有宫务需要打理的。
但是陛下不和我提,我自然也乐得忘了这码事。
万千年来,我过惯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为人是半吊子,毕竟我没有那么多需要打交道的人。修炼是半吊子,毕竟我一无师长二无典籍,不过是靠着脑子里生来就有的那点传承记忆和一点微不足道的运气,摸着石头过河而已。
所以说荼姚那样的天后,还真就不是随便谁就能做得来的。
仔细想想一开始为自己想好的保命守则——一不擅权,二不善妒。结果发现自己既没有擅权的才干,又没有善妒的底气,真是……
做了天后至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只要我不自己作死去硬闯天帝陛下的地盘,那么天界的大部分去处,于我都是畅通无阻。
第一天我去了省经阁,借了几本书回来看。
第二天我窝在紫方云宫看书,还给自己做了回冰淇淋。
第三天,我终于想起来,大婚时我似乎……曾痛下决心要好生讨好顶头上司,天帝陛下?
忍不住扶额。
原来我连讨好人都是个半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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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来,我吃好喝好,玩得也好。
——虽然睡得不太好,不过这可以忽略!
这都是托了天帝陛下的福!
为了表达我的感恩之心,我决定给他做身衣服。
是的,虽然仙人的衣服可以靠幻化,但是我们一般还是更习惯穿真的衣服。
毕竟,哪天碰见个破除幻境的宝贝,或者遇见个火眼金睛的天生道体,也许你不知不觉就裸奔了了呢?
按道理说,为表诚意,布料更华贵、款式更丰富、绣工更繁琐的外衣更适合作为礼物。
但是不幸的是,新婚才三天的我,由于并没有在这方面特意留心,下刀裁剪时,才发现自己并不清楚他的尺码。
出于某种不知名的羞愧感,动手之前,我把宫里的仙侍都赶了出去。
我只好一个人在屋子里翻箱倒柜。
全是我的衣服。没有一件是他的。
与上述相同的羞愧感攫住了我的喉咙,我实在没有勇气闯出去,找仙侍打听陛下的衣物放在哪里。
算了。我丢开原先选中的那匹刻丝料子,换了更加细腻柔软的另一匹。
做件寝衣给他好了。还省了绣花的麻烦了。
……希望看在新衣服的份上,今晚能睡个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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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政治的,都是又厚又黑。
我依然没能睡上来天界以来的第一个好觉。
不仅如此,还丧权辱国地被迫接下了其他衣物的制作工作。
吸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