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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逢与醉酒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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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同学聚会,向来都是乌七八糟地热热闹闹。我是个很懒的人,不论是思想还是身体,总觉得褪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与纯真之后再要好的朋友之间也会有隔膜。所以,不是万不得已,我向来都躲起来不参加这样的活动。
可惜今天,就是一万次中最不得已的一次。
会场设在金海湾,这是海边最好的酒店。六点还差半小时的时候,妙妙就已经打了N遍电话催人,她的脾气向来就是这样,风风火火说干就干,和男朋友约会时,向来都是她早到,她最恨的就是迟到的男人,因为浪费了她宝贵的青春年华。虽然,这所谓的青春其实只剩了个小尾巴。
站在包房门口,就看见黑压压的一片人头,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想来高中毕业已经快十年了,那时的同学大都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工作,留在这个小城的很少,没想到来了这么多人。刚想着怎么迈步进去,一张笑得桃花灿烂的脸拦在我面前,然后我就被结结实实地抱了个满怀,耳边响起了久违了的熟悉的柔媚的声音:“宝宝,你怎么来这么晚,我盼你盼得望穿秋水,眼都快抽筋了。”呃,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脚习惯性地踢了出去,“死高翔,这么多年怎么还不长进!”他一声惨叫,引来了屋内白眼无数。呵呵,我今天特意穿了高筒靴,够他喝一壶的。
我一路披拥斩抱地前进,好不容易客套完了那些“好久不见”“现在做什么”“没什么变化”之类的话,在屋子里站稳了脚跟,就开始四处张望,哈,看见了,那边肆无忌惮地笑出两个大板牙的不是兔子是谁?我看看脚下的高跟皮靴,深吸一口气,刚要昂首阔步地走过去,臂弯里突然绕进一只涂了金色指甲油的手。回头一看,妙妙正对我展露出无邪的笑容。我在心里哀叹一声,装出惊喜的声音:“你钻到哪儿去了!我刚才还在四处找你呢。”妙妙才不上当,故意把下巴挪到兔子的方向,拉长了腔说道:“女人呐女人,见色忘友!”如此严重的指控之下,我只能把兔子放在一边,先来拯救我的友情。
妙妙拖着我走到角落里,上下打量着我的装扮,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可怜的宝宝,看你都被逼成什么样了。”我斜她一眼,脑袋里想着对兔子的第一句话该说什么。妙妙故作神秘地凑到我耳边,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听哪一个?”“老规矩,好的先。”“哪,据说市里文物局的人提出来要注重历史风貌,建议保留石楼别墅群。”“真的?坏的呢?”妙妙朝兔子那边伸伸下巴,“最后决定权还在设计师手里,据说他们的设计方向是要与国际接轨。”我的一点兴奋又被打了回去,“接个屁轨呀,把自己的历史都抹掉了,一群崇洋媚外的假洋鬼子。”妙妙毫不客气地敲我的脑袋,“形象形象!要想使美人计,怎么也得装淑女吧,不许爆粗口!”
再伸长了眼瞧过去,兔子胳膊上挂上了个真正的美女,正一脸温柔地仰头与他细语。妙妙撇撇嘴,“牛皮糖又粘上了,真是好眼光哪。”也不知是说兔子眼光好还是说美女眼光好。不过,这美女是谁?“林琳,你忘啦?!”妙妙的八卦功力真不是盖的,“她以前都不参加的,一听说兔子回来了,立马屁颠屁颠地跑回来了。这不,俩人今天还是一块来的嘞。真是丢女人的脸。”我小心翼翼地提醒她:“那你要我使的这招岂不是更丢脸?”妙妙恨铁不成钢地瞪我:“为了捍卫我们悠久的民族历史与文化,这是正义的战斗。”
于是,我们两个人开始昂首阔步地向着目标前进。结果,有人拿起话筒吼起来:“时间到了,入席了入席了,有啥话,喝着酒说!”说的也对,酒壮人胆嘛。
一阵忙乱之后,就开始了乒乒乓乓的觥筹交错。酒桌上,大家都忙着怀旧,酒杯碰得当当响。小酒下肚,那些旧时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统统都被重温了一遍,借着酒精的催化,许多明的暗的恋的恨的也统统重新上演。好不容易叙完姐妹情深,我摸摸已经发烫的脸,再端起杯子,目标——兔子,方位——十点。脚下有些打滑,排座位的一定是个假正经的家伙,干吗要男女分开坐,不知道男女搭配喝酒不醉的道理吗?
十、九、八、七、六、五、四,倒数计步被高翔那笑得桃花灿烂的脸拦住了。“小宝宝,咱们还真有心灵感应咧,你怎么知道我要来敬你?来来来,感情深,一口闷。”居然给我倒了满杯的白酒,53度啊,闷就闷吧,快点让我过去就行。桃花脸还没有走开,我的手被他抓住,杯子又满了,“宝宝,你的美丽一点也没变,当然了,在你心里,我还是一样的英俊潇洒吧?”呃……一定是酒喝多了,有反胃的感觉。“好酒成双,为了我们的重逢,为了我们美好的将来,干了!”忍不住要把酒泼过去的念头,刚要抬手,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杯子,还有,我拿杯的手。
有些晕眩,两掺果然不是好对付的,抬眼看去,兔子脸上挂着有些遥远却依旧熟悉的笑容。他手中的玻璃杯轻轻地晃了晃,“高兄,女孩子喝多了对皮肤不好。咱俩正好叙叙兄弟情谊。”一声脆响,他仰头喝干了杯中酒。桃花男端着杯子有些措手不及,兔子笑出一口森森的白牙,“高兄,不给小弟面子吗?”“哪里哪里,宋兄客气了。”趁着他喝的功夫,兔子不动声色地解救了我的手,拍拍我的头说:“小孩子别喝那么多,醉在狼窝里多危险。”
晕晕沉沉地被送回座位,妙妙凑过来问:“你们说啥了?”咦,她的脸怎么花了?这是我最后清醒的记忆。兔子果然是冤家,一语成谶,我光荣地醉倒在酒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