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天色渐晚,夜幕四合,沧源城占地最大的一处建筑城主府里却还是灯火通明。

      贺兰家族隶属于沧澜帝国皇室,盘踞沧源城长达数百年之久,发展迅速且稳健。

      据小道消息说,这个家族甚至跟沧澜帝国第一宗门天阴宗有千丝万缕的关联,而现在贺兰家族的家主贺兰荣淋着雨,毕恭毕敬的站在大厅外垂首侍立,一句话也不敢说。

      大厅里站着一个身穿白袍的黑发青年,袖口和领口均绘有云霄图案,负手而立,抬头看着窗外渐渐暗淡的天色,眼里一片晦暗,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偌大一个城主府一时之间鸦雀无声,城主贺兰荣更是冷汗直冒。

      沈长越站在窗边感受着窗外猎猎寒风,面无表情的思考人生。

      他的记忆还停留在自己心脏病住院治疗的时候,医生说他可能撑不过去这一关,他心态倒一直挺稳,想着自己一个孤儿无牵无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医院里还有心情无聊看看小说打发时间。

      然后发现他激情熬夜追了快半年的某末点打脸逆袭爽文突然坑了,作者冬瓜不吃皮留下无数大坑弃号跑路,他甚至都还没来得及给无品坑比作者寄刀片,心脏病就突然复发,紧接着眼前就是一片漆黑。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他睁开眼,发现自己竟然穿书了。

      ——正好穿进自己闭眼前看的那本坑文里。

      悲剧的是他穿的不是主角,而是一个炮灰。

      这个炮灰跟他同名同姓,姓沈名长越,在书的前面部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配角。

      ——他拧断了主角的双臂,打折了主角的双腿,穿过了主角的琵琶骨,把他当畜生一样关在铁笼子里,顺便肩负着把主角带回去给老怪物挖心取金手指的光荣任务。

      当然,他只成功了一半,龙傲天男主作为作者亲儿子,逆袭打脸的主角,在饱受精神和□□的双重折磨后在红颜知己的帮助下顺利逃走,并发下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总有一天我龙傲天轩辕玄要回来一雪前耻,让你们悔不当初!跪在我的脚下痛哭流涕挣扎求饶!

      这个宏大的愿望在短短三年后就成为了现实,经历了非人折磨的主角快速成长,强势逆袭打脸复仇,把折磨他的小喽啰沈长越废去修为,打断四肢扔进了万魔蛇窟。

      被打成废人的沈长越在蛇虫的撕咬下哀嚎了整整三天,眼睁睁的看着蛇虫攀上自己身体,一口一口撕咬自己的血肉,直至最后只留下一具森森白骨 ,才终于咽气。

      这个炮灰死的时候评论区一片大呼死的好,大快人心的书粉,沈长越作为一个爱看末点逆袭流爽文的宅男,也是其中一份子。

      甚至还在这个炮灰死的时候激情为作者打赏砸雷,觉得死得其所,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名字和炮灰一样有任何不满。

      ——他把自己的名字全文替换成了张三,选择了眼不见心不烦策略。

      但他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会真的穿书穿成沈长越,果然老话说的好,逃避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

      他在刚刚发现自己穿过来时就开始慢慢接受原主的记忆,然后掐指一算,这个时机非常好,他来的实在太是时候了,原主已经把龙傲天主角的琵琶骨穿了,腿打折了,胳膊卸了,并且关在笼子里当畜生毒打半个月了。

      作死作完了,大祸闯下了,原主一闭眼不见了,烂摊子都丢给他了。

      “......”沈长越抬头望天,无语凝噎。

      怎么就穿成了这个坑爹的时间节点,但凡他早穿过来半个月,都不是这么一个尴尬的局面!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现在的男主应该还被关在练牙狱里,被当成猪狗一样饲养着任人毒打,和猪狗抢食,苟延残喘,顺便开始叠加仇恨值。

      他嘴角略微抽搐了一下,下一刻霍然转过身来。

      外面灯火通明,贺兰荣仗着仅次于沈长越的修为敏锐的感知到动静,立刻往前走了两步 ,沉声道:“少宗主有何吩咐。”

      ——都在这儿低气压的罚站了一个晚上了,他们就是再蠢再笨都能看出来少宗主心情不佳,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龟孙子惹到了这位贵客。

      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玄幻世界,天灵大陆实力为尊,人魔皆可修炼,修炼等级被详细划分为淬体境,开元镜,灵台镜,离合镜,凝神镜,造化镜,返虚镜,分神镜,入圣镜九个境界,每个境界又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

      而原主的人设是身世背景显赫,沧澜帝国的继承者,年仅二十便一举突破离合镜后期的一代天骄。

      而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设,唯一的缺点就是脑子有坑,心胸狭隘,非得跟着自己的宗门为虎作伥,跟主角过不去,甚至还想挖空主角的骨头,抢了主角金手指。

      ——然而梦想很远大,现实却总是啪啪打脸。

      沈长越忍不住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坑比作者对三年后的描写,蛇虫撕咬,奇痒钻心,生不如死.....

      沈长越坚强的转过身来,面对残酷事实,觉得自己也许还能稍微抢救一下。

      ——毕竟能重活一次的机会来之不易,而且不同于上辈子时时刻刻都得小心翼翼的病秧子身体,这具身体健健康康,老天竟然已经让他重新活过一次,他自然得尽最大努力好好活下去。

      ——当然,如果他选择跟原主一样作死,肯定是不可能好好活着的。

      末点逆袭流经典套路——凡和主角作对必死定律,作为一个天天刷文的资深书虫,他真的是不能更清楚了。

      贺兰荣站在台阶下,看着在内阁一个人思考了半天人生的青年一步一步从黑暗处走出来,一身白袍无风自动,冷声吩咐道:“带我去练牙狱。”

      他心里狠狠一跳,心道果然!是那个小畜生又招惹到少宗主生气了。

      这位身份极高的少宗主性格阴晴不定喜怒无常,他也不敢多做犹豫,连忙上前带路。

      沧源城虽然是个小城,但牢狱修建的倒是极为精巧,发出阵阵恶臭的是黑水牢,刺耳的鞭挞声穿透皮肉的是刑罚牢,沈长越每走一步脸色就难看一分。

      当初垃圾作者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写的极为简略,大概是受不了亲儿子受苦,基本上就是一笔带过,他这个金鱼脑子现在能想起来的就是,这些令人窒息的牢狱之灾,主角全部一一受过。

      .——而且还是沈长越亲口吩咐让他挨个受刑。

      这条长道越走越远,到最深处已经完全是在地底,墙壁上挂着昏暗的灯火,沿途甚至能看见还未干涸的斑斑血迹。

      走到一半的时候沈长越已经能隐隐听见了狗吠,声音奇大,甚至能穿透石砖传出数米远,转过最后一处幽暗的拐角,眼前豁然出现了数只巨型犬。

      虽然是身形看着是犬,身躯却跟沈长越记忆中的牛差不多大,一身毛发竖起宛如钢针,可能是敏锐的嗅到有陌生人的气息,不安的发出刺耳的嘶吼。

      守在一边的狱卒听得心惊胆战,反手就是一鞭子甩在了巨犬的背上,嘴里骂道:“畜生,还不住嘴!”

      那巨犬被打的生疼,凄凉的嘶吼一声,而后立刻又挨了第二鞭子,狱卒是老手,三鞭子就将巨犬打的皮开肉绽,只敢安静跪趴着瑟瑟发抖,狱卒这才赶忙低头:“少宗主。”

      沈长越却没搭理他,目光越过那几只体格巨大的柴犬,落在了不远处缩成一团的人影上。

      藏身阴暗角落里的青年双手双腿俱废,宛如一摊烂泥委顿在地,身上沉重的铁链穿骨而过,身下是一滩一滩已经干涸成黑色的可怖血迹。

      似乎是听见声音慢慢从黑暗里抬起头来,周边是昏黄的灯火照不进去的阴影,只能看见一双眼睛,那双眼睛极黑极亮,在黑暗的环境里透露出一股森然的冰寒和恨意。

      沈长越被那眼中几近滔天的恨意看的心头狠狠一跳,还没来得及张嘴,身边的狱卒已经连忙表忠心的抢着开了口。

      “少宗主,属下这几日一直按您的吩咐丝毫不敢松懈,严刑拷打这个小畜生!”

      藏在黑暗里的那道目光顿时又森然阴沉了几分。

      沈长越:......我不是,我没有,龙傲天你听我狡辩!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放个设定!
    灵气和魔气,淬体境(普通魔兽),开元镜(一阶),灵台镜(二),离合镜(三),凝神镜(四),造化镜(魔君),返虚镜(魔王),分神(魔皇),入圣 (魔帝)
    都分为初期,中期,后期
    然后放一下作者的预收文(*≧з)(ε≦*)
    《偏执暴君的白月光[重生]》
    顾言之知道暴君有个渣得要命的白月光,而自己不过是个替身。
    死在暴君怀里的时候,顾言之心里一半释然一半辛酸
      
     
    顾言之:把我折腾死了你好去找你那个爱得深沉的白月光老相好,挺好,我也解脱了。
    直到死后,顾言之才发现,原来他竟然就是狠狠渣过暴君身心,导致他黑化阴桀的渣攻白月光本人?!
    顾言之:靠!!!我杀我自己!!
    再度睁眼的时候,顾言之重生了。就重生在暴君黑化完毕,逮到失忆自己的当天——
    暴君俊美的脸凑在他的面前,眼神中流露出阴鸷与危险:“你长得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顾言之倒吸了一口凉气,反应极快的选择装傻:“啊?”
    顾言之:别试探,我不是,我对我从前的破事一无所知。
      
    ——关于半白月光怎么疯狂吃自己的醋,然后打脸以为是替身的所有人。
    天天和自家受飚演技攻vs身残志坚病娇受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