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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淡青色初恋(上) ...


  •   林倩倩是我的大学舍友,睡在我的上铺,那天晚上,她很兴奋地向我说起她的初恋故事。
      准确地讲,林倩倩说:我的初恋发生在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当然,如果那算是初恋的话。本质上,我也没有和谁去谈恋爱,只是一个男生喜欢我,然后和我表白,最后弄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的的情节。

      她一面说一面观察着我的面部表情。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稀奇,谁说十一二岁的孩子不懂爱情?那种感情是最纯粹的,等真正成人了,踏上社会了,才发现“爱情”真真是个奇葩的东西,因为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是为“爱”而结婚,结婚的原因可以有各种各样,反正不是为爱。
      你在听吗?或许是我面部表情过于平静,她话语里似乎有点儿不满的味道。
      在听呢,我说,你继续讲就是,我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
      于是她继续说道:

      喜欢我的男生叫莫天明,长得很漂亮,几乎有些像女孩子。他的头发乌黑浓密,皮肤白净细腻,五官精致清秀,一张脸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没有任何瑕疵。总而言之,这张脸是相当引人注目,相当赏心悦目的。美中不足的是,他身板有些瘦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尽管如此,单靠那张脸,也足以让女生们癫狂了。
      我说癫狂一点也不夸张,都说男人好色,喜欢看漂亮女人,其实女人好色起来比男人还要厉害。就我们小学而言,不知道有多少女生喜欢莫天明,从三年级到五年级,那些小女生们,有的为了多看他一眼,一个个的趴在窗户上朝对楼望着,简直要疯了。
      如今想来,他的美貌也真是罪过,引得无数小女生尽相思。不过他不是什么“花瓶”,他学习很好,和外貌绝对成正比例,在我的记忆里,他考试从来没低于过98分,并且他写作业还特别认真,不管哪门作业都认真对待,主科副科都如此,音乐、美术、劳动………...,除了体育,门门都是“优”。
      在我们班,喜欢他不是什么隐秘的事情,那些女生虽然不把“喜欢”挂在嘴上,可私下里讨论他的多了去了。都是些琐碎的小事,他今天穿那件衣服,被那个书包,上课发了什么言等等,讨论起莫天明,就像讨论明星八卦。
      至于我,我对他的态度。我告诉你:我并不喜欢他,至少在当时我不喜欢他。我只是羡慕他成绩好,每次报分数时可以风风光光的上去拿卷子,不像我,每次报分数都是一种“把心提到嗓子眼”的煎熬。

      我也不是花痴型的女生,不会因为一个男生长得好看就产生浓厚兴趣,再说莫天明那种女孩子样的俊美也吸引不了我。我觉得男孩子就要高高大大,浓眉大眼的才算英俊,我可不喜欢那种脂粉味的俊美。何况,他体育也够差劲的,跳远、跑步、投掷……,没一样行,球类运动么就不要说了。要不是体育老师照顾,他准年年体育挂科。

      当然,这不是我不喜欢她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他还很傲气。走起路来哦,昂着个头,抬着下巴,还翘着嘴,一副自命不凡的样子。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所以,我不但不喜欢他,甚至还有点讨厌他,总而言之,就是:没感觉,外加“敌视“。
      唉,听到这儿,你可能会认为:这是个俗套的故事,接下来你或许要说:莫天明向你表白,你拒绝,然后引起群众的嫉妒,天天围攻欺负你,莫天明就保护你,你们也从开始的冤家关系发展成恋人关系。
      我承认这个故事并不新颖,但也绝对没有到偶像剧里那种“套路”上。接下来,我要把这个故事原原本本,详详细细的告诉你。
      那天是九月份的一个星期二,天气很晴朗,一切原本都很平常,如果不是那件事,那天也不会在我脑中留下记忆。放学的时候,情节才开始上演。
      我刚收拾好书包,莫天明忽然走了过来。
      把你的记事簿借我用用。他说。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就站在我面前,穿着白衬衫牛仔裤,那条红领巾依旧规规矩矩地系在他的脖子上。
      我平时很少和他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所以我依然记得:那时太阳的一束余晖正好照映在他脸上,他的眼珠是深咖啡色的,睫毛长长的,像洋娃娃一样。也许是在体育课上晒了太阳的原因,他的脸颊上映出两抹淡红,就像在白玉上抹了一层淡淡的胭脂。
      在那一霎那,我真觉得他好漂亮,他向我借记事簿,我甚至都有了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我犹豫了一秒钟,说:你找别人借吧,我都收拾好了,马上准备走了。其实就算没收拾好,我也确实不想借给他,因为他有个很臭的毛病:借人东西经常忘了还,要等到别人向他要,这是我很不喜欢的一点。
      他仿佛愣了一下,那双眼睛又向上抬了抬,嘴唇微微抿了一下,淡淡道:我就是要找你借,我忘了抄老师布置的作业,你得借我抄一下。
      我一看,果然,值日生已经把黑板洗过一遍了,只见一片浑浊的粉笔水慢慢从黑板上淌下来。虽然我不喜欢他这个人,但在学习那方面,我还是很崇拜他的,我想即使是好学生也会有失误的时候,给他抄就给他抄吧。
      我拉开书包拉链,把记事簿递给他,还有点儿自得地说:没想到你也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真枉费你成绩那么好。

      他接过记事簿,眼睛里掠过一抹星星般的闪亮光泽,但随即又暗淡了下去。谢谢。他说,你在走廊等我一下,我抄好后就还给你。
      我们的教室在四楼,我背着书包,整个身子趴在栏杆上,无聊地等待着。橘红色的太阳悬挂在天边,我想它过一会就要沉下去了,学生们也三三两两的从大门走了。

      过了一会,莫天明从教室里走了出来。林倩倩。他喊了我一声。
      我回过头,这会子他就站在我面前,我觉得他个子真不高,比我要矮一点。
      他手上拿着我的记事簿,慢慢的递给我,手有点儿微微颤抖。他看着我,神色有点儿说不出的古怪。可他马上又一咬嘴唇,眼睛里又恢复了那抹自傲的样子。我注意到他的大拇指将本子一捏,手好像也不颤抖了。

      林倩倩,……….。他有些欲言又止,过了几秒才说:你记事簿里有一样东西,你要看一下。我,……,我先走了,拜拜。
      他的话使我一头雾水,什么一样很有趣的东西?我正要问,他却头也不回的走了。见鬼!我嘀咕了一声。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和那些无聊男生那样,在我记事簿上搞什么“乱涂乱画”的恶作剧,是的话第二天我扁死他!

      我翻开记事簿,只见里面夹着一枚白色的小纸块,我心里忽然紧张起来,总有些不祥的,但是又参杂着些暧昧的、兴奋的情绪。我慢慢将纸块剥开,总共折了六折,我觉得我剥了好久。
      在剥最后一折的时候我犹豫一下,那种不安的、兴奋的、暧昧的情绪越来越强烈,我不由朝窗户向教室看了一眼,人都走光了,只剩着三四个同学在打扫卫生。拖地的拖地,排桌椅的排桌椅,没人注意我。
      我的心放了一些,这时才把纸块的最后一折打开。只见剥开的字条上有两行字,莫天明的字迹:
      林倩倩,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无可救药。
      我希望你也喜欢我,接受我,咱俩在小学最后一段里时光恋爱吧。
      爱你的:莫天明

      我的天啦我的天啦!林倩倩讲到这时,我忽然杀猪般的叫了起来:乖乖隆地洞,那个男的真这么直接啊?
      当然啦,林倩倩不满的看了我一眼,说:我骗你干什么,这就是原话,不过,当时我也真吓了一跳呢!比看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还吓到。那两句话,现下六七年过去了,到如今我还是能一字不漏的说出来,就是因为当时被吓到了。

      我又重新把字条读了一遍,我可是一点不兴奋,震惊过后,我就开始反胃了。他那两句话,第一句太肉麻,第二句太霸道,完全是是一种半强迫半命令的口气,我这个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被别人命令,所以我当时真是反胃极了。
      正当我拿着字条一筹莫展的时候,一只手猛地伸到我面前,我还没反应过来,就飞快地把字条抢去了。
      我大惊失色,脱口而出的尖叫道:你干什么?!!
      我抬头一看,这只手的主人是一个调皮的男生,平时总是嬉皮笑脸,没一副正经的样子,我清楚地知道,他看到了纸条的内容是不会做出什么好事的。
      你还给我!我愤怒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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