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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捡到一只大金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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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像往常一样,一觉睡到自然醒时已经是大中午了。
打着哈欠从冰箱里拿出一个三明治,再冲泡一杯当地的手磨咖啡,这可以说是早饭,也可以说是午饭,反正我是不在乎这些。但是为了防止低血糖发作太过频繁,还得吃一些甜食辅助一些蛋白质,比如加了糖的甜牛奶。
我苦大仇深的看着那杯甜牛奶,许久才艰难的一口一口咽下去。
次奥,这么甜腻,这么难喝的东西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虽然已经喝了一段时间了,但是还是不习惯这种小孩子喝的东西。比起香醇的咖啡来说真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解决了面前的食物,我想了想,还是出门看了看。果然,那只湿漉漉脏兮兮的金毛还在门口趴着。看起来有些神志不清,像朵蔫了的太阳菊一般缩在角落,似乎是发烧了。
这只蠢狗。
【11】
捡到这只金毛纯属意外,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养一只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物,至少绝对不会是狗。
我一直都很讨厌狗,不知道它们在想什么,一点都不有趣,总是无意义的狂吠,尽管如此,却对人高度忠诚,人类就算忠诚,也会在什么地方背叛,所以说人类最可爱了!我爱人类!
虽然很不想承认天不怕地不怕的情报屋居然会被狗追,但是国中时期被一群狗围住狂吠而不得不在电线杆上吊了好长时间最后还被新罗看到了什么的真是糟糕透了,如果可以我真希望一辈子都不要遇到狗。
事实上我短短二十几年的生涯里遇到很多狗,而且一见到我就发疯,真让人不爽得想吐。
因此才显得那只自从看见我就黏着不放的金毛有多不长脑子。
因为敢追着我的狗最后都变成了狗肉火锅。
【12】
那天的天空阴云密布,前一天晚上的星空还星光璀璨漂亮的一塌糊涂,结果第二天的云层就厚的连太阳都看不到,甚至在我出门时就开始下雨了,天气的变化简直快到令人叹为观止。
而我住的地方又比较偏僻,周围没有什么饭店,平时吃饭都是订外卖的,所以只好出去提前屯好备粮。就算是伟大的情报贩子也是要从食物中摄取能量的,毕竟我也有一副人类的身体。真是让人不爽的结论。
千万别指望我能自己做饭,做情报屋时都是秘书小姐做饭的,而我一向十指不沾阳春水,毕竟财产多得够我花十几辈子何苦要浪费我宝贵的观察人类的时间去做那种不必要的事情。
但是现在我亲爱的秘书小姐矢雾波江不在新西兰。她大概整日里都在利用我的情报网搜罗着她疯狂爱着的亲亲弟弟矢雾诚二和他的跟踪狂小女朋友张间美香的消息。
有这种不顾老板死活的下属真是让人头疼。
不过看在波江也是我所爱的人类中的一员的份上,折原大神就勉为其难的原谅她好啦~
【13】
它是一只金毛寻回犬。
它是一只身材特别高大的金毛寻回犬。
我这么说只是想强调一下它的种类,因为那时我在雨幕所不能完全盖住的角落里发现冷得瑟瑟发抖的金毛时,它浑身脏的几乎能反光。
幸好当时在下雨,否则即使是思维敏捷知识渊博见识不浅目光锐利的我都差点把它认成一只纯黑色的拉布拉多寻回犬。
话说回来拉布拉多似乎比金毛要厉害一些?
嘛嘛反正这只金毛真的很壮就是了。
【14】
在遇到它之前我正吃力地提着一大包食物走在回去的路上,除了方便食品以及各种零食还有老板好心送的新鲜牛奶。
说起来特卡波小镇会有寿司卖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毕竟和日本隔了整整一个澳大利亚。而且居然有我最喜欢的金枪鱼寿司,虽然肯定没有露西亚的寿司好吃不过我也不会挑剔的啦~
这里的房屋都有着旧时欧洲住宅的特点,屋顶有一个黑黑的阁楼,大多数屋檐都超出墙壁许多。
雨不大,却越下越密,而我还提着一大包东西。浑身潮乎乎的,虽然里衣没有湿但是我最心爱的外套就糟糕了。帽子周边、衣服下摆、还有袖口的一圈毛毛都湿了,本来毛绒绒的白毛现在黏连在一起真是糟糕透了。
于是乎,在路过一个看起来十分老旧无人居住的木屋时,我跑到它宽大的屋檐下避雨。
然后就看到了一团不明物体。
【15】
如果是阳光明媚的日中那脏的发黑的皮毛一定能反光,我这样相信着。
它紧紧贴在角落的墙壁上,明明是一只体型比其它狗大的多的金毛犬,却把自己缩得像个团子。估计之前它还卧在这里,然后一嗅到我的气息在靠近就没安全感的缩起来试图降低存在感。
可惜我以前可是时时刻刻过着刀口上舔血的生活,就算现在不做情报工作了对环境的察觉力也绝对没有失去。
我走过去,饶有兴趣的看着那一团因为冷瑟瑟发抖着。
真稀奇,我对这条狗居然没有一点抵触心理。
许久,金毛似乎终于不那么害怕了。它颤巍巍的想站起来,却摔倒了。随着它的起身,我闻到了一股被雨水掩盖的,久违的血腥味。它抬起头,用一种单纯的眼神看着我。
哪双眼睛,竟是琥珀色的。
【16】
我内心一阵惊讶,更多的是恍惚。
虽沾满肮脏却挡不住如金色阳光一般的毛,琥珀色的眼睛,高大的身材,看起来十分有力的四肢和腰腹处力量十足的肌肉。
真是莫名的熟悉。接下来,只要确认一件事……
我把几个大袋子放到墙边靠着,再把玻璃瓶装的牛奶拿出来,在手心里倒一点点。蹲在金毛面前,换上温柔的笑容,伸出手,用柔和的语气说道:
“团子,要喝牛奶吗?”
我的外表是十分清秀无害的,尤其是这样温柔浅笑着的时候,这一点我同样确信着。
至少这只被我取名为团子的金毛信了。
它伸长舌头,试探的舔了舔我的手心,痒痒的。随后它眼睛一亮,舌头迅速动起来,很快把我的手舔的干干净净的。
我又继续往手心里倒着牛奶,每次还没放到团子嘴巴旁边,它就迫不及待的自己凑过来舔。
我不由叹了口气,真像那个怪物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