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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恍若初见 ...


  •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没有炫彩的光束,Eason在舞台中央清唱着这句歌词,白色的光芒笼罩孤独的歌者,台下全是孤独的你我。

      歌声缓慢,但是林念的心情异常沉重,二十七岁的她最近被催的很紧,亲朋好友总爱打听她的相亲状况。一想到这周又被各种七大姑八大姨安排了三场相亲,要面对那些油腔滑调,自我感觉良好的相亲对象,不禁心底一阵烦躁。
      “还是我的Eason比较顺眼”心中轻叹一声,这可是她为数不多的年休假,恰逢Eason在C城要开演唱会,作为Eason歌迷的林念自然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林念喜欢Eason------陈奕迅,这个香港著名歌手,已经十年了,最爱的单曲,也正是那首《十年》。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他是舞台中央诉说故事的歌手,他是热爱音乐的故事家。万千的荧光棒汇聚成音浪,在这个夏天的夜晚翻腾起多少人的回忆。一张张被记忆雕琢的青涩面庞和一些不能明说的过去,它们都在灯火阑珊中显得格外清晰。在Eason的歌声里,汇聚着他们的声音,默默交换着彼此最深处的秘密,纵使面相陌生,却也是来年今日最亲密的某某。
      “都十年了啊”林念以为,十年过去了,曾经的深情会被时间淡化。可是,时间带走的只是当初的幼稚冲动,留给自己的,是为人处世的温柔和对感情的不将就。

      “是啊,都十年了啊,你还是喜欢他啊”
      这熟悉的声音,在这吵闹的场馆里格外刺耳,触动着心底最执着的记忆。林念看见了他,是他---------和周围歌迷装扮无异,挥舞着蓝色的荧光棒,戴着印有Eason字样的小皇冠,融在夜色下。蓝色的牛仔外套和洁白的卫衣,干净清爽的短发,还有那颗泪痣,是记忆里那个少年啊。
      “-------常逸”似乎很意外,他们的重逢,竟然是在Eason的演唱会。这个曾经不爱听歌的少年,居然也会出现在这里。
      “是我,阿念。十年了啊,你还好吗”熟悉的人重逢,似乎都爱问候彼此近况,他也难免落俗。一如歌里唱的“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谁也说不清,曾经亲密无间的彼此,在漫长时光里重逢后的一句问候里,蕴含的是曾经的深情,还是错过的惋惜,或是为当初的冲动表达歉意。
      “我很好啊,倒是你,怎么有空来看演唱会,常大律师”

      常逸,C城最年轻的律师,这些年来总能在各大新闻头条看见他的信息。他穿上黑色西装,褪去青涩,那是法律尊严的维护者。舌战群雄的他,终于成为了自己少年岁月里希望的样子。
      她的眉眼倒映着今晚的一弯明月,溢出的是无尽的懈倦,海藻般浓密的秀发安静地铺在肩头,耳朵上似是绽放着繁星。听见从她口中喊出“常大律师”,一瞬间恍惚回到那个夜晚,少女问他“你的梦想呢,小逸”。那些似“我欲乘风归去”的凌云壮志,在多少岁月里渐渐磨平,如今的你我,是否已经实现年少的梦想?

      “周末的同学聚会你可要赏脸,小煦他们都很想你,阿念”
      “那,你呢”
      “我?”
      “你想我吗?”
      现场突然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那一句压抑心底的思念被吹散在风里。

      --------------“我很想你,阿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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