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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第二次见到原旸是在2016年7月18日下午,那是阴沉沉的一天,从一早开始铅灰色的乌云就遮天蔽日,空气中水汽含量极高,灰尘附着其上使人无论看什么都好像隔着一层灰蒙蒙的纱,雨却迟迟未降。

      我们冲进房间时她正伏在茶几上写东西,左手执笔,右手夹着烟——她是左利手。

      听到喊声她猛地抬头,直视枪口,出奇的冷静——冷静得让人怀疑她是不是经过专业训练。

      多年练就的专业素养让我克制住在看到她的脸时的震惊。

      张岚厉声问:“写的什么?”

      我忍不住帮她回答:“小说大纲吧?”

      她有些意外地向我投来一暼,“嗯”了一声,把那张A4的纸递给张岚。

      “你怎么知道的?”张岚低声问我。

      我叫出她的名字:“原旸。”几位同事显然也很吃惊,直接问了出来:“是原旸?”

      这个时代,但凡识字的很少有不知道原旸的。网络小说已经占据了文学界半壁江山,实体书只能夹缝里求生存,但她的小说出版后本本畅销,供不应求,她一直蝉联中国作家富豪榜首位,根据她的作品改编的小说也在接连登上电视。

      出名的作家有很多,有的作家作品火爆但不被主流文学界认可,而有的作家作品在业内评价极高,却不被大众接纳。

      原旸是个例外。主流文学界叹服于她的才华,大学教授对她的作品爱不释手,十五六岁正值叛逆期、喜好刺激追逐潮流的少年也熬夜阅读她的小说。

      有位初中老师曾发帖说自己上计算机课留时间给学生们自由操作时,大家都在玩游戏,只有两个男生凑在一起共看一本书,他猜想如果不是快要考试了在临时突击,就一定是在读原旸的书。最后证实那两名男生在读原旸的新书《逐日》。

      她仿佛是为文字而生:七岁时就开始尝试写一些短篇小说,文笔不输文学素养良好的高中生;十二岁时完成了人生第一部长篇小说《十八个小时》,由是声名鹊起。有人预言她是方仲永,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她用实际成绩证明这是无稽之谈。十八岁那年,她大二,完成了56万字的《救赎之门》,迄今为止没有人打破该书的销售记录。每当读者们觉得这就是她的顶峰时,她还能突破你的预期,写出更精彩的一本书。最可怕的是她今年也才不过二十九岁——正是作家创作灵感源源不绝的大好年华。

      原旸把钢笔盖上,慢慢站起来,叼着烟问:“你认识我?”她身形挺拔修长,穿着素净的白色卫衣,深蓝色牛仔裤。幽深的眼眸漆黑如夜,和四年前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如今其中有挥之不去的倦意。

      大概很久没有出过门,她的肤色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苍白,眼下浓重的阴影告诉我她长时间作息日夜颠倒,生物钟混乱。

      我回答:“我们见过一面——四年前沧城的交流会。”

      她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歉意地笑笑:“抱歉,那天人太多了,我不太有印象。”

      “没什么,”我淡淡道,“那天想见你的人太多了。”

      尽管主办方一再申明场地有限,报名人数已满,那天跑去活动举办地点的读者依旧有数千之多,狂热的粉丝们都想觐见他们心中的神。如果不是拜托一位IT造诣不错的朋友,我压根就报不上名。

      原旸很早就到了那里,里面是白色T恤,外罩一件宽大的卡其色外套,二十六岁的人看起来和一个还在上学的高中生没什么区别。整场交流会中她都没什么表情波动,唯一一次变化是讲了个冷笑话,场下观众笑得前仰后合,她还是淡淡的,只不过嘴角微扬了一下。熟悉她的读者都明白她在网上提过的面瘫,有活泼的女性读者签售时故意逗弄她,她始终是那副懒洋洋的淡泊状态。

      轮到给我签名时,她抬头看我,近距离观看会更清楚地意识到她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没有化妆线条也非常明晰,睫毛长且密,黑如鸦羽。

      她拾起一本新书征求我的意见:“赵先生,签什么呢?”她嗓音的质地像玉石,光滑温凉。

      “您想签什么就签什么。”只要能得到一本签名的书我就心满意足了,不管签的是什么。

      她沉思了几秒后道:“好吧。”她根据我的名字写了两句藏头诗,一笔一划遒丽清健,写完后双手捧书郑重地交到我手中。

      后来我回去才知道有位读者坐火车千里迢迢地去看她,路上钱包和手机都被人偷了,急得哭起来,她知道后特意请那个小姑娘吃了饭,还承担了她回家的路费。

      我百思不得其解,这样的人,有什么理由杀人?

      张岚上去搜她身上有没有什么危险物品,她配合地敞开手,张岚搜完对我点点头,我收起来枪。

      我盯着她问:“死者呢?”

      她握拳抵在嘴唇边,轻轻咳嗽,静静地说:“在卧室里。”

      两位同事看着她,其余人走向卧室——这间屋子非常小,一室一厅,而且极为陈旧,墙壁上有大片脱落,墙角潮湿,地板破旧不堪,好些地方都翘起,像弹崩了的钢琴键。

      卧室床上静静躺着一个人,盖着被子,我们走近才发现,那人是曾经炙手可热的女明星阮霖。她的神情很安详,仿佛只是睡着了,姿势也规规矩矩,这样平静的死亡场面让人不禁疑惑:她真的死了吗?

      法医黄远全副武装地检查过尸体后,凝重地说:“确实死亡了,不到半个小时,没有任何伤痕,应该是服用了致死的药物。”

      我回忆起阮霖刚刚的状态,居然感受到了一丝温柔的爱意:原旸让阮霖以最优雅的姿态死去,还帮她掖了掖被子。我恍惚中看到原旸坐在床边,疲惫而含情脉脉地凝视着死去的女人,伸手替她理了理鬓角。

      案件越来越扑朔迷离,大名鼎鼎的作家和美艳的女明星,我想在这起案件曝光以前,没有人会把她们联系在一起。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阮霖天生是镁光灯下的宠儿,张扬热烈,妩媚妍丽;原旸灵魂深处藏着坚冰,孤高淡泊。她们中间是冰与火的隔阂。

      客厅里,原旸坐在沙发上安静地抽烟。她抽烟的样子有一点落拓的美感,换个背景,大概可以拍一组时尚杂志的封面。

      我隔着茶几跟她确认:“里面是阮霖吗?”

      她点点头,摁灭吸得所剩无几的烟,重新抽出一根点燃。

      “你用什么杀的她?”

      原旸吸了口烟,淡淡地说:“奥沙西泮和罗红霉素,她肝肾功能不是很好。”

      我沉默半晌后道:“先跟我们回警局吧。”

      “我还有没有说杀人原因,”她沙哑地说,娴熟地弹了弹烟灰,“这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我希望能在这里交代清楚,去了警局我不自在。”

      她只习惯在熟悉的地方创作,我很了解她这个特点,于是点头同意了。

      “能让其他警察同志们回避一下吗?并不是多么美好的故事,既然你是我的读者,我只想说给你听。否则我怕我没有勇气讲完。”她又低声提出一个要求。

      张思道:“队长,这……”

      我摆摆手:“你们去忙接下来要走的程序吧。我们到卧室里去说,可以吗?”

      她目露感激,沙哑道:“谢谢。”拾起烟盒,端着烟缸走进卧室,我紧随其后把门合上。

      洁净的地面被我们之前踩脏了,凌乱的脚印交叠,像一个孩子干净的脸蛋上糊了泥巴。原旸从衣柜里取出一叠整齐的薄毯,抖开铺在地上,说:“请坐吧。”她率先坐下,屈起一条腿,手肘支在膝盖上。

      待我坐定,她眯着眼,似乎陷入了漫长的回忆,喃喃道:“从哪里开始说呢……就从我和她第一次见面开始吧。”说这话时她看了床上的阮霖一眼,温暖而眷恋。

      “2011年7月17日晚上8点9分17秒。”她没头没脑地突然吐出这串时间,笑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人的时刻——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连秒数都记得这么清楚,因为前一秒我在看表,然后抬头就看见了她。那时候我们俩只相隔两米不到。她真人比电视上要漂亮,对不对?”

      我点点头,阮霖的美貌毋庸置疑,连首富的儿子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她未施粉黛的素颜比之精心修饰过的容颜更为清丽娇嫩,宛如一朵纯净的白色山茶花。

      “我不喜欢宴会,主人与宾客们彼此无休无止的奉承和吹捧让我觉得厌烦,那次是我父亲强制我去的,而且为了颜面,他不许我中途退场,干站着也要站到宴会结束。她的出现拯救了我。”她望着不会再醒来的女人出神,浮现出迷恋的笑容,“她那天真美,穿着红色高定晚礼服,像衬着火光怒放的玫瑰。那件晚礼服是Charles·Rodriguez亲自为她设计的,老先生非常喜欢她。那一刹那我就爱上了她。”

      我沉吟道:“难怪12年出版的《雪夜》里你第一次写了一见钟情的戏码。”她曾经说过自己不相信一见钟情,更不喜欢人物为爱情底线全无的剧情,这样的态度也忠实地反映在了她的作品中。她《雪夜》之前所有的作品,包括象征写作技巧已经完全成熟的《七重影》,感情描写都非常稀少,完全是靠剧情和文笔吸引读者,但过人的天赋让她足以巧妙地掩盖这块短板,如果不是她自己提过,很少有读者能发现她这方面的缺失。不过倒也有读者敏锐地觉察到这点,笑言原旸是不是还没谈过恋爱。直到《雪夜》一书,她对于感情的描写突然增多,而且变得更直白,隐隐有了真正的爱情的失控的特质。

      她闻言抬眸看我,眼里有一丝探寻的意味:“你很熟悉啊。”

      我解释道:“你的每一部作品我都看过,还有其他零碎的随笔和影视书籍评论。”

      她咧嘴一笑:“我的荣幸。”

      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那个时候阮霖应该有男朋友?”

      “对,她那时候还在和卢锋谈恋爱,去参加那场宴会也是因为男朋友。但是大部分人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怀疑一个异性会对自己的女朋友心怀不轨,你看,喜欢上一个同性偶尔也有便利之处。”她俏皮地眨眨眼,“那天晚上我都在缠着她说话,她也不嫌烦,好几次被我逗得笑得花枝乱颤。我头一次发现我也会讨好人,我没想到有一天也会做那些我不屑的举动,她一笑我的心就融成了蜜。尽管本质上是化学物质的刺激,我也心甘情愿地认了。

      “她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既聪慧又活泼,经常有些天马行空的想法,准确点描述我觉得她是赫尔墨斯和阿芙洛狄忒的结合体。可惜的是她糟糕的原生家庭和仅初中毕业的学历,别误会,我不是想为我的罪行找借口,我只是觉得如果她有一个更健康的家庭,或者接受过高等教育,她原本会有美好的一生。

      “我曾经想如果假如我们两个没有相遇会不会对彼此都好,她会遇到一个爱她却有自制力的人,那个人会规范她,引领她走上一条光明的路,不会像我一样对她毫无底线,看着她走向毁灭也无力阻止;而我,虽然可能永远不会明白何为爱情,却也可以平平淡淡地度过稳定的一生。但是当我仔细想象这一切的时候,我发现,比起眼下令我觉得混乱不堪的现实,没有她参与的一生更让我恐惧。一个人曾经获得过光明,绝对没有办法再忍受回归只能与黑暗为伍的日子——当一个失明半生的人陡然见过百花盛开的鲜妍,湖面上天光云影的变幻,日落月升的永恒肃穆,他怎么可能再甘心回到一无所有的深渊?光是想一想都能叫人肝肠寸断。

      “对不起,我有些跑题了……原谅我的聒噪。12年年初她和卢锋分手,嫁入豪门的梦又破灭了。”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阮霖的前任好像都是些阔少,恋爱时浓情蜜意,每当要谈婚论嫁时就吹了。我皱眉问:“这其中有什么隐情吗?”

      原旸淡淡地说:“都是男方的父母不同意。”

      “现在女明星嫁入豪门不在少数,何况……和阮霖谈过一段时间的杜羽骐不是后来还娶了李云滟吗?她的名气和外貌还不及阮霖。”

      原旸微微苦笑:“如果你是男方的父母恐怕也不会同意,她过去从事过一些……不太光彩的职业。”

      我迟疑道:“比如……坐台?”

      她捏了捏眉心,点了下头。

      “不是说这个消息是谣传吗?”

      她笑了笑:“如果不能让你们相信这个消息是假的,娱乐公司要公关做什么?”嘴里的烟又抽完了,她再次拾起烟盒。

      我劝道:“少吸点烟吧,你嗓子已经哑了。”她现在的浑浊嗓音和以前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抱歉……”她有些痛苦地皱眉,“我忍不住……让你很难受吗?”

      我摇摇头:“我们局里也有老烟枪,只不过这样对身体不好。”

      她咳了一声:“不抽我会更难受。”说罢一笑,“反正也抽不了几天了。”

      我的心剧烈地抽搐了一下,那个笑容令我心酸。

      我爱慕了原旸许多年——不是男女意义上的那种迷恋,而是粉丝对于偶像的憧憬——我读过她发表过的所有文字,在没有见到她本人之前,我曾经无数次在脑海勾勒过她的容貌,尽管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男是女,我惊叹于她的才华和气概,亲眼见到她时感到无比的快乐。可是我的偶像此刻现在就落魄地坐在我面前,失意地用尼古丁慰藉空虚的精神。她四年前的音容笑貌还没有在我的记忆里失去颜色,我很难把眼前这个罪犯和那个飞扬潇洒的年轻作家联系在一块。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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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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