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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77 ...

  •   十一年前的平安公寓,是刚建成没多久的新公寓。

      这里的装修风格是新潮的,这里的建材是崭新的,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然而每到晚上,曹乐康就会听到天花板传来的水滴声。

      嘀嗒,嘀嗒。

      曹乐康检查过室内的每一个水龙头,检查过天花板上的每一寸缝隙,都没有发现任何异状,可偏偏那该死的水滴声阴魂不散,每到半夜十二点就会准时响起!

      嘀嗒,嘀嗒。

      曹乐康几乎要被这样的水滴声折磨到发疯,最后,他咬牙打开了他唯一没检查过的地方,那个巨大冰柜。

      然后他发现,他女友的尸身竟早在冰块中腐坏,只剩下那颗头颅依然美丽,青白的面容在发黑的尸水里就像是会发光一样。

      这一刻,曹乐康终于明白了。

      ——他的女友,还在他身边。

      也是从这天起,曹乐康就疯了。

      他疯狂地想要见鬼,疯狂地想要看到自己的女友,疯狂地想象每到夜里水滴声响起时,自己的女友会在什么地方看着他。

      是在他的床边坐着吗?是藏在天花板上吗?是藏在水龙头的管道里吗?是在每一扇门每一个窗户后吗?又或者是早已经与这个房屋合为一体,将他吞进了肚子?

      曹乐康一遍又一遍地想着那个头颅,一晚又一晚地凝视着天花板上的每一条缝隙,而就在他忍不住动手杀了自己之前,第二重要的事发生了——

      他捡到了半本笔记。

      那是个厚厚的红皮笔记本,好像是日记,不过内里的大部分纸页都已经被人撕掉了,只留下断断续续的数页。

      曹乐康翻阅了这本红皮笔记,发现这笔记本上的字迹和语气都十分幼稚,好像只是小孩子对其幻想王国的记录,然而对方所记载的“关于红衣的实验”,却令曹乐康的心脏砰砰跳动起来。

      日记本的主人说,这世界上是有鬼的,而其中又属红衣最厉害,最凶恶。虽然很多民间传说里都曾描述过所谓的红衣厉鬼,也记录过五花八门的关于死后如何成为红衣厉鬼的方式,但其实这些办法的成功率都很小,所以日记本的主人提出了一个理论:既然自然变成红衣的鬼这样少,这样难,那为什么不抓住一只本来就存在的鬼,而后人为地将这只鬼催生为红衣呢?

      日记本主人的想法,实在过于天马行空,并且他也并不只限于“想”,而是真的动手“做”了,日记本上一系列严谨的实验数据就是佐证。

      只不过这些实验数据记录的种种参数,在正常人看起来实在难以想象。

      比如说“死者最憎恨的人的狂喜”“死者至亲的悲痛哭声”“浸透死者临时前绝望的土壤”,等等。

      在经过种种猜想种种实验种种弯路后,日记本主人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稳定催生红衣的办法,那就是诅咒。

      “红衣的存在,就是不祥与诅咒的本身,所以作为诅咒之一的红衣,会被诅咒而催生出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只不过,这样诞生出来的红衣,会因为没有属于自己的执念的缘故损失大量力量,没有太过神奇的超凡力量,不能与自然生成的红衣相提并论,但再烂的红衣也是红衣,是大量诅咒的结合体,能够被普通人所见,与寻常的鬼怪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东西,所以这个实验或许也能算是成功了吧……”

      ——红衣,诅咒,普通人都能够看到的恶灵。

      曹乐康就是被这句话所吸引的。

      于是这一天,曹乐康做下了一个决定:他要将他的女友,变成红衣。

      他从学校里退学,伪造了自己已经从平安公寓里搬出的假象,断绝了自己所有可能被人找到的途径,人间蒸发。

      之后,曹乐康又花了三年多的时间和大量心思,一点点破译了笔记本里各种神神叨叨的东西,最后试探性地完成了一条最有可能被他做到的道路,那就是将二十一个枉死之人的尸体,投入极阴之地,化作炼蛊,汇聚滔天怨气,最后再在月圆之夜于此地投入他女友的生辰八字和她的一缕长发,一个红衣就会这样炼成。

      极阴之地不是曹乐康这种普通人知道和找得到的,但是他运气不错,因为日记本上就写了一个勉强能当极阴之地的地方,那就是S市的九回大江。九回大江之所以叫九回大江,是因为在大江在这段路上有九个回旋,而这九个回旋的中心位置,就是极阴之地。

      在许多年前,九回大江的这处地方是渔民心中的死地,只要靠上这一处的边,就会被拉入江底,尸骨无存。

      到了近代时,有一位风水大师曾来到此地,一眼看出了此地的险恶。他寻思许久,最后提出架桥沟通两岸生气的法子,巧妙破了这处极阴之地,从此以后,这里就很少再发生水祸了。

      然而到了现代,随着东郊西郊两地发展的不平衡,无数人与气运都从西郊流向东郊,这座桥也渐渐失去了镇压阴地的功用,于是曹乐康便也就乘虚而入,选中九回大江深处的那座极阴之地为炼蛊,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他的行动非常小心,对受害人的选择也非常细致,选中的要么是从外地来上大学的、家中没什么钱又没什么势力的,或者是福利院出生的、无依无靠的。

      就这样,曹乐康小心翼翼,花了三年破解笔记本后,又花了三年杀了五个人,令这五人的失踪如泥牛入海般,没有引发警方的任何关注。

      可三年后,也就是2016年,曹乐康得到笔记本的第六年,他提到了铁板。

      他杀了一个福利院出身的高中生,抹除了自己所有的犯罪痕迹后,将那女孩的尸体投入江中。

      曹乐康是调查过的,那个被他杀害的女孩子姓燕,除了一个同样在勤工俭学读大学的哥哥燕静池外,她没有任何可靠的亲人,没有任何可靠的势力,这也就代表着哪怕他将这个女孩杀了,也不会有除了燕静池以外的任何关注。

      ——但燕静池一个大学生,哪怕关注了又能掀起什么波澜?

      曹乐康是这样想的。

      而按照常理来说,他的想法也应该是正确的。他的犯罪无迹可寻,因为他与那个女孩子之间没有任何仇恨,甚至没有任何关联,而“曹乐康”此人也早已经人间蒸发,所以以寻常的办案方式是不可能找得到他的存在的。

      然而意外总有发生。

      曹乐康万万没想到,这世上有一种人是天生就能见鬼的,比如说长了一双重瞳的燕静池。

      有些警方寻不到的线索,死者却知道得清清楚楚,比如说燕静池的妹妹。

      于是就在那个高中生女孩死亡的当晚,燕静池就锁定了凶手曹乐康。

      但燕静池不能告诉警方他的消息来源,不能解释为什么人间蒸发了六年的曹乐康会是这起案件的凶手,不能解释为什么在所有人都记得曹乐康已经退学离开的情况下他却知道曹乐康依然住在平安公寓……所有的一切燕静池都无法解释,因此燕静池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叫上了自己最好的几个朋友,分组在平安公寓门口蹲守。

      一天等不到,他就等十天。

      十天等不到,他可以等十个月。

      他就不信曹乐康永远都不会离开平安公寓!

      而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的确给曹乐康的日常生活和杀人行动造成了极大困扰。每一天,曹乐康都会站在公寓的窗帘后,无声注视在平安公寓门口蹲守的那几个大学生,但每一次他拉开窗帘都会看到他们。

      一连数天,无论是白天夜晚,无论是刮风下雨,无论是什么时间什么天气,他们一直都在。

      曹乐康心中焦虑难安,急迫地想要想出一个脱身的办法,而如果能够赶走对方就更好了——至于杀了他们?这一点曹乐康是想都没想过的,因为他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只敢仗着天生的体格向老弱妇孺出手的懦夫而已。

      但第二件让曹乐康没想到的事发生了:他被人发现了。

      发现他的人,不是受害者的哥哥燕静池,而是被燕静池叫来堵门的一个陌生大学生,褚鸿哲。

      褚鸿哲是个真正的聪明人。他不像燕静池那样,是靠着能见鬼这一点来作弊的,也不像曹乐康这样,在一次次冲动和运气的推动下走到了现在。

      他是一个真正步步为营心思缜密的人,因此他很快就发现了曹乐康的视线,发现了这个总是躲在窗帘后的男人。

      但他不动声色,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而后在某一天装作外卖员,用花言巧语骗开了曹乐康的门。

      也就是在那一天,褚鸿哲发现了曹乐康的秘密,发现了冰柜里的尸体,以及桌子上的笔记。

      ·

      沈寻关上洗手间的门,又关上了血色房间的门,回到走廊。

      但他没有离开,而是将手放在门把手上,沉默片刻后,再一次推开了门。

      这一次,血色的门扇后不再是卧室,而是一间凌乱的书房。

      沈寻走到书桌前,似曾相识的幻觉扑面而来。

      “曹乐康太蠢了,不过是杀二十一个人而已,他竟然花了六年都没有完成……”

      “安心吧,接下来的事,我会帮你完成……把你的一切都交给我吧!”

      从这一天起,一个天生的变态杀人狂,接过了一个疯子的“伟业”,开始了他的连环犯罪。

      沈寻心中叹了口气,挥开幻觉,目光落在书桌上,原本平静的神色在看到似曾相识的纸页和似曾相识的笔迹后瞬间凝固。

      【XX年X月X日,雾】

      【今天我继续红衣的实验……】

      【XX年X月X日,阴】

      【妈又来跟我抱怨三弟了……】

      【XX年X月X日,晴】

      【今天我又……】

      一个个熟悉的字体映入眼中,电光石火间,沈寻蓦然明白了曹乐康一个普通人,是怎么生出“催生一只红衣”这种常人想都不会想的东西了。

      ——不是因为曹乐康偶然捡到了一个超凡者的笔记,于是被这笔记催生出的这样的怪异念头。

      ——不是因为S市恰好有一个封印逐步失效的极阴之地,于是天时地利之下,曹乐康理所当然地做出了这一切。

      而是因为曹乐康本人早早就被人盯上了。

      是因为曹乐康被人选中了,所以这本笔记才会来到曹乐康的面前,所以他才会“理所当然”地生出“催生一只红衣”的念头。

      但事实上,无论是第一个被选中的曹乐康,又或是继承者褚鸿哲,他们都只是幕后之人的打手而已。

      真正操控了这一切的人,是二十一年前来到白灵山杀死了白灵山守护者的人,是十一年前选中曹乐康后,将笔记本丢到曹乐康面前的人。

      ——但这个人,到底是谁?!

      沈寻凝视着桌上的红皮笔记本,心脏蓦然沉了下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77章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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