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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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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李呢?”拒绝了张盘蹭茶喝的要求,段回川领着白简回到事务所,招财有气无力地趴在笼子里,一双黑豆似的眼睛充满怨念地盯在主人身上。
白简支支吾吾道:“我出门走得匆忙,没带什么行李,不过我日常用品和衣服都在包里。”
“那就好,我带你上去看房间。”段回川把清水装满碗,鸟食只盛了一半,顺便递给招财一个“你该减肥”的眼神。
“小气鬼!铁公鸡!”招财愤愤不平地叫了两声,却半点不含糊地张开翅膀把食碗揽进怀里护得严严实实。
白简亦步亦趋地跟在段回川身后,好奇地问:“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聪明的鹦鹉,还能跟人对话,老板训练它花了不少心思吧?”
段回川随意地摆了摆手:“你想多了,我这么忙哪儿有时间训练鹦鹉。它是我弟不知从哪儿捡回来的,刚来的时候傻头傻脑的,就会瞎叫唤,后来大概是受我熏陶和点拨时日久了,便成精了。”
白简闻言,双眼冒出崇拜的万丈光芒:“真不愧是老板,连家养的鸟都这么厉害,能不能也指点指点我,让我也成个精啊。”
“……”饶是以段回川脸皮之厚,都有点不好意思,这傻小子,该不会信了吧。
“这头是阳台,那头是卫生间,左右房间是我和我弟的,就剩一个空着,有点小,你就将就将就吧。”
段回川拉开房门,杂乱的箱子和物什挤满了局促的空间,左边靠墙摆着一张单人床,紧挨着的是一张书桌,桌前窗台投下一束阳光,被气流带起的灰尘在光线下肆意飞舞,巴掌大的蜘蛛网也被映照得纤毫毕现。
段回川捂着口鼻咳了两声,道:“乱是乱了点,你要是介意的话……”
“不会不会,这里挺好的,我自己整理一下就好!”白简连忙摆摆手,生怕没地方住似的,放下挎包立刻开始了浩大的清理工程。
段回川本来想说大不了再给点住宿补贴,见状又把话给咽了回去:“……额,好吧。有什么需要你就说。下午你再整理,先吃午饭吧,厨房在一楼,我记得你说过会做饭来着?”
自十岁从父亲家搬出来之后,段回川就跟舅舅住在一起,几年后,他又带着四岁大的表弟离开了那间破屋子,两人相依为命,至今已有十年了。
为了生活,段回川什么都学过,摸爬滚打练就了一身铜皮铁骨,唯独做饭,却无论如何也学不会,除了清汤挂面,没一样能吃的,反而是小表弟在这方面颇有天赋,小小年纪就担任起了家里的厨子。
升学以后,弟弟学业变得忙碌,中午得在学校就餐,于是段回川又回到了清汤挂面的日子,好不容易这段时日在张盘牵线搭桥之下,解决了好几个富豪的委托,手头宽裕了不少,在弟弟强烈要求之下,段回川只好忍痛寻了个新厨子,哦不,助理。
吃着桌上香喷喷的照烧牛肉饭,段回川腮帮子鼓得跟松鼠一样,还在不住地往嘴里填,双眼笑眯眯地弯成两条缝:“看啵粗来挺哟一嗖啊。”
傻小子勤快又嘴甜,又会煮饭,任劳任怨还不要求加工资,简直是二十四孝好员工。段回川感叹一把,又美滋滋地想,能吸引到这样的助理,可不就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嘛?
白简憨厚地摸了摸后脑勺。
酒足饭饱,段回川把平时的杂事给白简列了一张表,嘱托几句没生意上门不要打扰他,便把自己关在了房里。
段回川的房间平时都锁得严严实实,连弟弟也不轻易放进来。
屋内的装潢和陈设都是一如既往的简单古板,充满了宅男的气息。
窗帘长年累月得遮挡着阳光,显得窗子活像个摆设,窗前一张硕大的工作台几乎占据了房间三分之一的面积,衣柜反而缩在墙角里毫无存在感,整个事务所最值钱的东西既不在工作台,也不在书柜,反而在主卧自带的小浴室里。
“蛇草粉三十克,鲛珠香十毫升,蛟龙脊骨碎片十片,迷迭叶八片,寒髓晶……寒……靠!用完了!”段回川往盛满澧泉水的大口径透明容器里小心翼翼地放入材料,直至存储寒髓晶的特制药罐完全见底,一颗也抠不出来,他呆愣了片刻,无奈地犁了把头发。
“杀千刀的老张,出手费再不给我打过来,我都没米下锅了。”眼看着澧泉水的效果在逐渐流逝,段回川不敢多耽搁,忍痛咬破舌尖,一滴殷红的血巍颤颤地从嘴唇抖落,没入容器之内。
刹那间,如同一滴滚油滴入沸水,平静的澧泉水如同被火星燎原般沸腾起来,血色充斥了每一个角落,将透明的澧泉染成极其浓艳的色泽,蕴含着神秘力量的稀贵材料和他的血在惊人的消解融合,伴随着“咕噜咕噜”的声音,无数滚烫的气泡接连在水面上炸开,容器的材质能隔绝大部分高温,还有一层厚实的手套阻隔,然而散逸的热度依旧烧得他手心发烫。
“果然还是少不了寒髓晶这玩意……”段回川看着深红的液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蒸腾,缺少了寒髓晶的冷却和中和作用,仅凭剩下的几味材料无法完全禁锢血液里庞大强横的力量,只好任由其散逸挥发,四散在空气里。
楼下吃饱打盹的招财突兀从睡梦里打了个激灵,仿佛感知到熟悉的味道,张大了鸟喙大口呼吸起来。
待血水只剩底部薄薄的一层精华,段回川按部就班地过滤、提纯,最后尽数倒入随身携带的小瓶里头,血腥味尽去,原本殷红深重的液体也变成半透明的状态,在灯光下流转着盈盈动人的玫瑰色泽,这才算大功告成。
做完这一切,段回川已是满头大汗,因损失了精血唇色微微发白,罕见地露出一分疲态来。
“剩下的也不能浪费了。”段回川晃了晃已经冷却、仅剩残液的容器,坚持不懈地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他回到工作台前,取了数张陈旧泛黄的符纸摊开铺好,拿毛笔蘸了残液,吸饱了水的笔尖落在符纸上,笔法有如行云流水,暗红色的水迹浸透了纸张,又飞快的凝固,随着最后一笔收尾,一个个繁复的图案呈现于目下,单薄的符纸静静附着在桌面上,此刻却显得格外厚重。
即便是充满杂质的残夜,以此绘制的符文,比之黑市上那些质量参差不起的朱砂符,蕴含的威力也不能相提并论。
段回川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自己最后的成果,一个小破瓶,几张破符纸,肉痛之情溢于言表——这些可都是他的血汗钱啊!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家当,一个下午就没了!
他看了眼最后剩下的一点残渣,从衣领里捞出一条随身佩戴的项链取下,说是项链,实则乃一枚造型古朴的戒指,用黑色的细绳串了,自幼便挂在脖子上。
戒指说不上何许材质,似银非银,黯淡古旧,镌刻着极繁复的花纹,中间镶嵌着一颗硕大的宝石,幽幽泛着星点紫光,有四个略小的凹槽点缀于宝石四周,本该镶嵌其中的晶钻却是空空如也,不知去了哪里。
段回川将戒指扔进残渣之中,片刻之间,一道肉眼不可见的紫色漩涡将剩余尚未散逸的能量尽数吞入戒指之内,只余些许灰烬,吸附在潮湿的容器内壁上。
从头到尾,戒指上的紫色宝石仍旧没有半分变化,段回川像是习惯了似的,重新贴身佩戴好,将器物全部清理一遍,不留一丝一毫残渣。
“算算日子,又得去黑市买材料,那些黑心奸商……对了,再过几天就是小辰生日了,还得给这小子准备礼物。”
段回川唉声叹气地趴在桌上,手指用力地戳着手机屏,一连给张盘那厮发了十几条讨债信息,每条后面都附上一把滴血菜刀表情包,肆无忌惮地抒发着来自穷鬼的怨念。
段回川从卧室里下楼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间。厨房里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忙碌着,时不时传来白简絮絮叨叨的说话声。
“小弟弟,你放着吧,这个肉我来切就好……诶?已经切好了,这么快!”
“你太慢。”
“那个,菜……也洗好了吗?什么时候洗好的?刚刚明明见你在看电视。”
“难道用眼睛洗菜?”
“小心锅里的油,溅出来了,嘶——你不怕烫?”
“我有戴袖套。”
“对了,你也喜欢铠甲勇士吗?我也挺喜欢的……”
“不喜欢,幼稚。”
“可是我看你书包和T恤都是它的周边啊。”
“那是我哥抢回来的免费赠品。”
“……”
因为幼时严重营养不良,许辰比同龄人矮了不少。
看着短手短脚的小男孩踩在矮凳上,一脸严肃地清理琉璃台,露出明显嫌弃的眼神,白简深受打击,这个年纪,不是放学就跟放了羊似的,可劲儿撒欢玩耍的时候吗?
现在的初中生都这么成熟的吗?
“小辰回来啦。”段回川双手环抱斜靠在门框上,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他叫白简,今天新来的助理,这可是个老实的小哥哥,你没怼人家吧?”
许辰扭头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道:“当然没有,我一直在帮他的忙呢。是不是啊,白小哥?”
冷不丁被点名的白简忙点点头:“对啊,老板,你弟弟做家务可厉害了。”
段回川看着许辰一副明明被奉承得很得意,却强压着嘴角故作冷淡的表情,不由有些好笑:“行了,这里交给白简吧,你快去写作业。”
许辰乖巧地“哦”了一声,收起矮凳,趿拉着拖鞋拎了书包爬上楼梯,忽然又探出身子大声道:“今晚吃猪血,给你补补。”
白简一脸恍然大悟:“原来老板你喜欢吃猪血啊?怪不得冰箱里屯了那么多。”
“……我看你该吃点猪脑补补。”
恰在此时,自手机发出一连串悦耳的短信提示音,段回川捞过来瞅了一眼,原来是张盘总算把账结清,顺便叫他三天后同去赴唐老板的珍藏展览会。
啧,小辰也是那天生日。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段回川再三保证晚上一定回家陪许辰过生日,这才被放了出去。
刚走出大门,一阵带着湿意的热风便扑面而来,段回川抬头,天空里黑压压的积雨云推推挤挤地由远而近沉甸甸挪动。
巷子口呼啸而过的车流和嘈杂的人声远远传来,就连原本安静的小区,似乎也因新人搬家入住的声音吵嚷不已,给湿闷的空气增添了几分躁动。
地上饱受酷暑折磨的人和天上不堪重负的乌云,都在期待着一场畅快的雷雨。
段回川接了张盘,开着他的小破车驶进唐家那如同豪车展览会的大院时,得到了无数注目礼。
唐宅正堂门前,各界名流依次下车,脸上衔着得体的微笑,彼此寒暄着进入展厅,任由司机去泊车。在张盘的强烈要求下,段回川只好放弃了直接把车开到厅堂大门口的打算,虽然于他而言,无论开什么车他都不在意旁人的眼光,但也没有必要特地去惹眼。
这辆仿佛走错片场的旧车绕着宽阔的停车坪跑了一圈,终于找了一处空位泊好,老土的车型跟左右两侧纤尘不染的奢华跑车形成了鲜明对比,他泰然自若地下车,全然不顾周遭惊诧鄙薄的视线。
“轰隆隆——”闷雷滚过厚重的云层,将积蓄已久的雨水尽数碾出,几乎昼夜颠倒的天幕宛如破了一道伤口,暴雨倾盆浇头而下,停车坪上所有人和车都被淋了个措手不及,眼看折返回车里拿伞已经来不及,几人只好冒雨匆匆往唐家大宅正堂赶去。
段回川落在最后,没走几步,只觉头顶一道阴影倏忽罩落,雨点淅淅沥沥在眼前串成一道水幕珠帘,却再没有一滴能溅到他头上。
眉梢微动,段回川目光顺着雨帘往上攀,入目一面黑色大伞,伞柄由一只白皙的手稳稳握住,骨节分明的手指于指节处微微泛红,令人忆起交握时掌心温暖的温度。
他回头,一张温雅俊朗的脸孔顿时映入眼帘。
许是沾了雨水的关系,对方一缕鬓发湿润地贴在额角,衬得皮肤透着几分苍白,他身上不再是上次那件白衬衫,而是一身沉稳庄重的黑色西装,恰到好处地勾勒出男人修长清消的身骨来。
雨声渐大,敲打在地面上腾起一阵水雾,两人共执一把伞站在滂沱大雨之中,猝不及防四目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