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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最美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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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婆婆还是坐在主位,清清爽爽的打扮,连鬓发都一丝不苟,看我们来了高兴地起身相迎。
鹏少这称呼我最早是听唐雅淇小姐妹八卦的外号,跟什么“京城四少”一样,自带风流与恶霸气质。而兰婆婆一家人称呼的“鹏少爷”,却有很深的感情在里面,让我想起电视里的世家大家族的传承。
鹏少对兰婆婆的态度,一直都很亲近。先问了婆婆的身体,又耐心地回答着婆婆的诸多问题。说了一会儿,兰婆婆抚掌笑道:“老婆子见到鹏少爷太高兴,差点耽误了正事。方姐,你带岑小姐去试试衣服吧。”
身材消瘦的芳姐含笑答应了,很客气地带我去耳房试衣。
衣服拿到手我就忍不住惊叹,虽然知道兰婆婆是大师,但这也太超出预期了,简直像精美的艺术品。有两件旗袍,都是传统款式,并不特别,但面料、质地、剪裁,无一不精,尤其绣工,可以说精妙绝伦。一件长度在我的膝盖位置,无肩、双襟,雪白的丝绸,有银色的暗纹,点缀着浅蓝色的几枝瘦梅,另一件更长一点,齐及小腿肚,五分袖,中领,是浅绿的,配白色的珍珠扣。
单看就已经很美了,穿在身上,我又一次被深深折服。就跟一层皮肤一样熨帖修身,完美地修饰出女性身材的柔美。方姐还在帮我整理,温柔地说:“婆婆是留了一点的,无论大小都可以现场改。”我已经很满意了,表示不需要再改动。
出去的时候我穿的白色那件,自己的鞋子不是很合适,就穿了一双方姐找来的圆头绣花布鞋,银色,上面有密密的小珠片,在光线下闪烁着鱼鳞般的五彩光。
看到我的时候,不同于上次在雯娉店里的从容,鹏少的眼睛亮了,但发现兰婆婆正笑眯眯地看他反应,马上又掩饰地说:“果然还是兰姨手艺高超,衣服把人衬好看多了。”
兰婆婆哈哈笑起来,批评他:“乱讲,明明是岑小姐身材好,撑起了这件衣服,”又转向我上下打量,“嗯,还可以收个一寸的样子,方姐——
我赶紧说:“兰姨,我觉得挺好的,再收要是长胖了咋办啊?”鹏少笑着摇头,我说这话在他意料之中。兰姨一点没在意,笑着说:“这穿旗袍,那可不得小心在意体型来着。再说了,长胖了我给你再做两件,哪怕以后我做不了,还有雯娉雯婷姐妹呢。”
我很感动,认真地给婆婆鞠了一躬:“谢谢兰姨厚爱,我是个俗人,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福气。”
婆婆拉起我的手,亲热地拍了拍,笑得心满意足:“岑小姐客气了,你能和鹏少爷一起又来看我,我很高兴。”
这话的意思,我没听明白,眼神瞟过去,鹏少假装喝茶,视若无睹。
兰婆婆拉着我的手,抚摸着我的手背,她的手因做针线很粗糙,但非常温暖。她反复握了握我手腕的尺寸,突然说:“方姐你把我卧室柜子第三格那个镯子拿过来。”
方姐的脸上露出惊诧的表情,瞬间又收敛好,应声而去。很快她双手捧来了一只不大的锦缎匣子,兰婆婆打开,里面有一只莹白的玉镯,她拿在手里,和颜悦色地对我说:“你个子高,手腕却细,手又软,我这里有只圈口小的镯子,雯娉她们都戴不进去。你试试,如果能戴,那就是缘分了。”
我看那镯子十分晶莹,又带着温润的光泽,如何敢接受。鹏少在旁边闲闲地吹风:“没事儿,你试试,人情我来还,横竖婆婆亏不了。”兰婆婆嗔怪地白他一眼,起手一捋,动作十分利落,我还没反应过来,镯子就已经戴在了我手腕上。
两人都在笑:“合适合适。”方姐也说:“旗袍是要配镯子才好看呢。”
鹏少看我为难,当着婆婆的面说:“你别客气,赶紧收了,兰姨都拿出私房货送你了,你如果不要,那我不是得给你搞个极品翡翠,更要大出血。”
走的时候,雯婷得知我戴上了那只羊脂玉镯,也很惊讶,丝毫没有不悦,笑道:“玉就讲究一个缘字,枉我小时候就常偷偷看它,结果只有你戴得进去。”还偷偷跟我说:“婆婆做的都是传统旗袍,你要是觉得太正式了,可以去我姐的店里,有改良旗袍和西式的衣服。或者等我出师,我也给你做两身。”我特别感动,约她有时间来虞城玩,我一定全程陪游。
自从我穿上旗袍,明里暗里总感觉到鹏少的注视,回望时,他又迅速移开目光。这还不算,离开兰宅时,一向大步在前的他,偏偏落后半步,让我浑身不自在,疑心他也跟我一样,是为了偷看对方的背影。
上车后,他突然笑了一声,说:“别拿看变态的眼神看我,我只是有点意外,没想到你穿旗袍还挺适合。”
说开了气氛就自然了,我白他一眼:“那你莫名其妙让婆婆给我做衣服?还拿人东西。”我晃了晃手上的玉镯。
他看了看,并不在意:“镯子不贵,拿着就拿着,兰姨老狐狸了,不会吃亏的。让她给你做衣服可不容易,要知道兰姨之后,当代再无旗袍大师,两个孙女虽也不错,始终略逊一筹。”
我感叹:“是时代原因,让人难以静心专注于一件事,发挥工匠精神?还是因为祖上要求的传承技艺,缺乏骨子里的热爱?”
他想了想:“都有吧,雯娉从小被赞有天赋,但偏偏喜欢创新,兰姨十分不满。我劝过几次,希望兰姨能破开门户之见,在外姓中找到真正满意的传人吧。”
话说到这里,又断了。一沉默下来,我就莫名紧张,先张望窗外,到后面开始抠手指甲。鹏少一言不发,轻轻地握住我的手,用他的大拇指摩挲了几下手背,发出一声深沉的、几乎无声的叹息。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敢动弹,内心有一股小小的暖流,像雪融日出、冰川融化般流过心房。
他把我的手拉过去,放在他自己的大腿上,保持这极羞耻的动作,然后就一直不说话,温柔的、细致地用他的手掌揉捏着我的手背。我的脊梁升起一阵令人战栗的酥麻感,脸红到了耳根,想要抽出手来,他却不肯,任我怎么用力都纹丝不动。
我骂他:“你有病啊?”
他一点没生气,看着我的眼神带着宠溺和纵容:“应该是吧,所以我上次说韩艺灿懂什么?女人的美不在于穿多穿少,比基尼也未必比欲盖弥彰的旗袍来得性感。你最美的地方,不是身材而是这双手。”
我恍然想起有次无意中瞟到一眼他的手机屏幕,是一双优美的手,难道——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季墨菊给我拍照之后的事。
发现我的眼光投向他的手机,鹏少很快想明白了,用另一只手拿过来,随意按了一下,屏幕亮起,上次没看清楚的屏保清晰地呈现在眼前——真的是我的手,我记得很清楚,当天化妆师给我做的美甲是极淡的粉色,浅得像要水里滴进的胭脂,又在其中两根手指上点缀了小小的一颗黑色的心。
我确实知道自己手指修长,骨肉均匀,但一年也就放假能做两三次指甲,被美甲师商业吹捧一下,并未觉得有什么特别。也许是大神选的角度好,就是自然地扶住游艇的栏杆,照片里十指纤纤、手如柔荑,有一种生动的优美。
我呆呆地看着他,都过去快一年了,明明是很感动的画面,却被我一句话带偏:
“原来你手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