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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甩锅侠”南霈 ...

  •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城北郊区,无人的小巷子里,隐藏在黑暗中的魔鬼伸出了他的爪牙,魔鬼……南霈手持撬棍,悄无声息的跟在俞二少的身后。

      撬棍,一种劳动工具,一般由钢铁铸成,主要用于铁路轨道检修,坚固耐用,可谓是劳动工人的好帮手,咳咳……跑远了。

      但这不重要,重点是,这不是一根普通的撬棍,这是一根被南霈存放在系统空间,陪他走过无数大千世界,翘过无数墙角的撬棍。

      南霈摸了摸下巴,看着手中的撬棍摇了摇头,不行,太张扬,不适合自己低调的性格。

      把撬棍放了回去,翻找一番,从系统空间里摸出了一块砖头,砖头的一角还带着暗红的血迹。

      砖头啊!南霈面露怀念,他还记得之前的一个逆袭任务里,一穷二白、身无长物的他靠着一块砖头,来一个敲一个,就这样敲了一年,敲过无数头的他终于成为了宗门里最富裕的人。

      所以这血不是血,那是荣誉的象征,大概是敲人脑袋敲多了,砖头发生了异变,出现了百分百爆头的特殊能力。

      南霈沉思着,这个东西不太好操作啊,百分百爆头什么的,即使自己是主人也不好控制,万一自己一手滑,直接给俞二少来了个爆头一击,这任务是不是就该完了啊。

      这样想着,他又把砖头放了回去,接着又拿出了枪、长剑、晒成鱼干的仙界金鲤以及一口铁锅……

      咳,别误会,南霈绝对不是想用铁锅煮咸鱼干儿,这口锅也是一件特殊武器,带着甩谁谁背锅的恶毒诅咒,把砖头绑锅上,一甩一个准儿,锅锅爆头。

      曾几何时,南霈还有着一个甩锅侠的美名,侠名所到之处生灵涂炭,纷纷护头而逃……

      妈蛋怎么又跑远了!南霈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声音引起了前方一人的警惕,他猛地转头朝后面望去,却发现除了自己的影子外别无他物。狐疑的四处张望了下,俞二少裹紧了身上的衣服,快速逃离此地。

      唉,真是老了,开始喜欢回想以前的事了。

      “老人家”南霈摸了摸自己的帅脸,看着快要跑出自己视线的俞二少,伸出了自己的麒麟臂,满含希望的看着它。

      兄弟,看来这次只能靠你了。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月,也就是说,自那件事后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这样的任务周期对于他这样的资深任务者来说是有些长了。不过他不急,之前连续几个高危世界的任务把他搞得有些心力交瘁,现在这只不过是在旅游。

      对于旅游中的南霈来说,任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玩的开心,于是俞二少不幸的成为了他的目标,被他坑的吐血。

      “阿切!”俞二少打了一个喷嚏,紧紧的抱住了自己,为什么觉得有点儿冷,还有种不祥的预感,难道是那个男人又来找自己了?

      想到这里,俞二少称得上英俊的脸上布满了阴霾。他是终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想他俞二少,被称为“夜店小王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次是彻底栽在了一个普通侍者手上。

      也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等自己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光着屁股躺在床上,旁边还睡着一个丑男,衣服撒了一地,震怒之下的他顾不上身体的不适,捡起一件遮身的衣服就跑。

      不跑还干啥啊,等着被人发现捅到自己父母那儿然后被打死吗?

      可惜还没跑出大门,就被不知道哪里伸出来的一只黑手直接打昏,醒来的时候还是躺在床上,床边坐着那个丑男,满脸横肉五大三粗,皮肤黝黑,面色却苍白如鬼,吓得他离当场去世就只剩那么一点儿。

      后来俞二少就被那个丑男带了回去,开始了一段你追我逃、虐恋情深的感人爱情,也就没时间来找南霈的麻烦。

      哦,你说这里面没南霈啥事儿啊,话不能这么说,毕竟那只打晕俞二少的黑手就是他的。

      而且他一直觉得,在大佬和俞二少两人的感情之中,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催化剂作用。经过他统计,在这一个月之内,俞二少一共逃跑了七次,每次都是他第一时间发现踪迹,把他敲晕送回去的。

      不管刮风还是下雨,不管上课还是考试,送快递的都没他这么敬业的好吗。

      至于俞二少的坐标,南霈表示他有独特的打听方式。

      噢,不是111,那货已经被他拉黑名单了,至少任务结束之前是不准备放它出来了。事实证明111还是有点用处的,至少它不在的时候,南霈过的十分惬意,感觉天也蓝了,水也清了,连睡眠都格外的好呢!

      111:……我有一句$%#/&*¥不知该不该讲。

      后脑一疼,熟悉的眩晕感传来,俞二少只来得及留下一句尼玛,眼前再次陷入黑暗,眼角还依稀留着两行清泪。

      第二天,转角咖啡馆外。

      南霈带着一副墨镜遮住了眼睛,头上一顶贝雷帽,围巾遮住半张脸。他以这样诡异的打扮走了一路,回头率百分百,都以为他是哪个当红的明星。

      最后他停在了墙角处,以一个安全却鬼祟的姿势望着店内。据他得到的消息,□□大佬将在这里完成一笔交易,他这次就是来找他的。

      南霈双眸如电,一眨不眨的观察着自己这次的目标,余光却注意到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人朝这里靠近,一个闪身,灵活的出现在了墙后。

      大概是没想到墙后还有其他人,皮衣男吓了一跳。南霈看着他,他也看着南霈,同款墨镜,同款帽子,同款的遮住半张脸的灰格毛巾。

      俗话说得好,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视线交汇的那一刹那,两人的眼神明里暗里经过了无数次争斗,终于暂时性的达成了共识。

      “你丑!”

      南霈收回了自己的眼神,算了,不和小朋友置气。来人见状松了口气,对方的眼神太可怕了,居然能连续瞪一分钟。

      他泄气般浑身瘫在墙上,点了一根烟,说道:“兄弟,你也是干这行的啊!”

      “嗯?啊啊。”南霈点点头。虽然南霈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但这并不影响他搭话。

      搭话的精髓就在于,只要对方提出一个观点,你随声附和就是了,并且不时的点头表示赞同。

      当然如果你不想附和的话也行,只要提出一个相反的观点,对方说啥你怼啥,然后你们就可以愉快的吵架了。

      “才进来的吧。”来人目光如炬,上下打量了南霈一番。

      “嗯,才进来。”

      “难怪,你是个新手,我一看就能看得出来,没人能逃出我的这双眼睛。”

      南霈本来漫不经心的观察着店内,闻听这话忽然回头,饶有兴趣的看向他,“哦,真的吗?”

      他倒是见过不少眼睛带着奇怪能力的人,异瞳阴阳眼什么的都是常规,透视眼才是真的爽,还有什么瞪谁谁怀孕的送子观音眼,正经点儿的有一眼破山河的战斗型眼。

      “那当然!”来人不满的看向南霈,心说小老弟你咋回事儿,他手指向咖啡店里,“你看里面那个,挺漂亮的那个女的,看到了吗?小三儿。”

      他煞有介事的点点头,南霈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顿时面容严肃,沉声道:“看到了,面带桃花,说明她有桃花运,而且两眉横断,克夫之相,也许她的丈夫会死在情夫手里。”

      接下来,南霈以星象、术数以及心理的角度对她进行了全方位的剖析,末了还意犹未尽的舔舔嘴唇,“有意思啊有意思,这要是在小说里那也是个女配之类的角色啊。”

      旁边的黑夹克眼睛都发直,一脸懵的看着南霈装逼,“大,大佬,我现在抱大腿还来得及吗。唉,其实我就想装个逼而已,那女的我认识,她老公请了我来调查她,没想到她老公对她挺好,居然做了别人的小三儿。”

      “诶,不行,我的给她老公提个醒儿。”他像是忽然想到什么,要是南霈说的是真的,那她老公不就危险了。

      “咦,大哥,没想到你人挺好啊。”南霈似是忽然认识到他一样。

      “那是,”黑夹克得意的抬了抬下巴,忽然感慨似的叹了口气,“年轻时候不懂事,犯了点儿错,去牢里蹲了几年,天天听教育,发现还是做个好人好。”

      余光撇到旁边的南霈,得意之色顿消,笑容变得谄媚起来,一副狗腿样,“大佬抽根烟不,金牛,二十块钱一包,可贵了。”

      南霈刚想说自己不抽,转眼却看到自己的目标终于出现了,也没有心思和黑夹克搭话了。

      等到黑夹克拿出烟来抬头一看时,发现自己面前早就没人了,他愣了一下,低头默默的拿出打火机,点燃烟抽了起来,拿烟的手却在微微颤抖。

      我该不会是遇见了鬼了吧?

      而在另一头,南霈一甩围巾,满脸坚定,头也不回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冲去。

      风萧萧兮易水寒,弄不死你我不姓南。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拔河比赛毫不意外的输了,号令一响,我方就情不自禁向对方投怀送抱,不到一秒彻底扑街。明明上一次比赛我还是唯一站在场中的男人,我还没来得及使出自己的洪荒之力呢,哼(ノ=Д=)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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