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64、千万不要和妖怪做朋友 ...

  •   《千万不要和妖怪做朋友》城南花开

      【标签】女主控 1v1 现代 奇幻 3分

      【文案】1998年,妖怪正式从人类天敌中除名,猎杀妖怪不再合法。
      2010年,法律承认妖怪的类人身份,在不变原形的情况下,享有人类的一切权利。
      赵兮兮父母都是反妖怪组织的骨干,所以赵兮兮从小就被教育,千万不要和妖怪做朋友——
      “他们会吃小孩,不听话的小孩子都会被他们直接吃了!”
      “越是漂亮的妖怪越会骗人!”
      “我们跟他们不一样!”
      “看到了妖怪,我们要躲得远远的!”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
      爸爸送她去幼儿园,因为太忙了,直接把小兮兮送进了隔壁的妖怪幼崽园……

      【点评】中短篇。人类小朋友和小妖怪们在幼儿园的故事,治愈萌系童话,小时候只是纯友谊。小脑斧那么可爱当然不会吃人啦!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